工程建設承攬協議(精選32篇)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國家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攬甲方工程等事宜,同意簽訂本合同並願忠實履行如後條款:
第一條:工程名稱: (下稱“本工程”或“工程”)
第二條:工程地點:__________
第三條:工程範圍: (詳如本合同圖說附件一)
第四條:工程期限:本工程的開工日期爲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下稱“開工日”),並自開工日起計 60個日曆天內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
第五條:工程總價:__________人民幣
第六條:付款辦法
6.1 乙方銀行賬戶:
戶 名:__________
銀行名稱: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
6.2 本合同總貨款按下列約定支付:
簽訂合同,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30%,即人民幣 ;
熱回器及水泵到工地,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40%,即人民幣 ;
工程全部完工在驗收之前,甲方應付乙方總工程款的15%,即人民幣
工程全部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同時乙方辦妥保修證並簽署保證書予甲方後,甲方應支付乙方工程總價之12 %,即人民幣.
6.3 保脩金條款
本工程不需要繳納保脩金。
乙方同意工程總價之3%作爲保脩金。該保脩金待保修期滿且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義務時,乙方可向甲方申請無息領回。
本工程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程承包方或施工方應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內履行保修義務的,乙方在未繳納保脩金或領回全部保脩金後仍需履行保修義務,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6.4 經乙方申請,甲方應當於收到申請3日內核對本工程進度款,七日內核對保脩金,並於覈對完畢後20日內撥付到乙方銀行賬戶,逾期仍未付款,由此影響之工期予以順延。
6.5 乙方請領各項工程款應付全額合法發票,並經甲方指定的監理工程師(下稱“監理工程師”)會籤證明。
第七條:工程價款
7.1 本合同第五條工程總價包括但不限於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設備成本、機具、運費、各種應付稅款、搬運費、工資、安裝費、一般支出費、利潤、保險費、管理費、保修費、工程查驗費,以及就本工程所做的試驗所需各項費用及其它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各項成本與費用,甲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向政府繳納的一切相關費用除外。
7.2 乙方確認並同意本合同工程總價系屬確定價格,乙方不得因工程所需的材料、供應品及設備價格的漲跌,或因與本合同施工有關的工資率及其它成本費用的增加爲理由而要求調整,且不得以未充分瞭解增加成本的因素而要求調整工程價款或請求額外補償。
第八條:圖說附件
8.1 本合同附件、議價紀錄表、圖樣、估價單、施工說明書、工程項目書、工程進度表和乙方的執行計劃,暨甲方提供的各項工程圖說及規格(下統稱“圖說附件”),經甲方認可者均爲本合同的內容,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約束力。
8.2 乙方已詳細審閱、瞭解本合同及其圖說附件,並經檢視工程地點,已充分瞭解工程位置現狀及地質等,並已研判可能影響本工程的各項情況後,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按甲方覈准的圖說附件,提送執行計劃,包括工程質量管理計劃和品質保證計劃等,並提供各項工作所需的一切人力、監督、物料、供應品與設備,以完成本工程並提供其它各項服務。
8.3 如遇圖說附件均未載明,而按相關政策、同行業技術標準及國家強制性規定爲應做的工作的,乙方應按照甲方或監理工程師通知施工,不得藉故推諉或要求加價。
8.4 乙方應依本合同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本工程,並負責取得甲方所要求的一切證照交付予甲方。
8.5 圖說附件和執行計劃的提供日期:甲方將於合同訂立時或約定日期,交付其圖說附件予乙方。乙方應於合同訂立日後三日內交付本工程執行計劃予甲方。
8.6 圖說附件的保密要求:甲方提供的圖說附件及本合同其它條款規定之文件或信息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的有關甲方的商業信息爲甲方商業祕密,乙方應維持其祕密性,並採取保密措施,而不得泄露、交付、或以其它方法提供給任何第三人。
8.7 第8.1款所述的所有相關數據,乙方應妥善保存,工程執行階段甲方及監理工程師若有需要,乙方均應隨時提供。
(本條中關於圖書附件的約定要注意:
1、認真覈實工程範圍,覈算工程量,特別注意工程範圍是否在圖紙上有明確的標註和說明;
2、甲方提供的圖書附件(尤其是標註工程範圍的圖紙)應爲甲方簽章的原件(必須有甲方簽章並註明附件一字樣,請注意8。1中“經甲方認可者均爲本合同內容”),該原件應在簽約同時作爲合同附件由我方收管。)
第九條:工程及材料監理
9.1 乙方依本合同執行的一切工程,應隨時與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協調,並接受其指導監督與管理,同時應避免本合同與乙方其它進行中的工程相互牴觸而影響本工程的執行。甲方可決定與本工程施工及進度有關的事宜,包括圖書附件、規格及相關文件的解釋。監理工程師所做成的裁定與解釋不得違反本合同的規定。
9.2 履行本合同之一切工程材料,應經甲方檢查合格後方準使用,如甲方認爲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送交雙方共同認可之檢驗機構或實體檢驗,如檢驗結果爲不合格,乙方應立刻調換,因此而發生之搬運、損耗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如材料品質或等級不甚明瞭時,悉依甲方解釋爲準。
9.3 甲方可指定監理工程師負責監督本工程執行並具有指示乙方的權利。在不妨礙乙方正常作業的情況下,甲方得隨時對本工程作業進度及質量進行檢查。
9.4 乙方與甲方間的一切函件的正本應送交甲方,副本抄送監理工程師。
第十條:工程變更
10.1 本工程所需材料如有未盡載於圖說附件內,但爲工程技術或施工慣例所不可或缺者,乙方均應照做,此並非工程變更,乙方絕對不得要求變更本合同工程總價。
10.2 甲方認爲工程有變更的必要時,一經通知乙方,乙方應即辦理工程變更。該工程變更致工程數量之增減者,其變更工程之價款的計算,仍以原定單價爲準;但如系新增項目,則由雙方協議新單價。倘因甲方變更計劃,乙方需廢棄已完成工程的一部分或已訂製並製作完成之加工部件且爲甲方變更計劃所及的合格材料時,由甲方覈定驗收後,參照本合同所定單價或比照合同簽定時市場料價計算之。
10.3 乙方於工程開始執行後,應定期自我檢討其執行成效。若有變更應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變更。
第十一條:履行進度
11.1 乙方應於第四條開工日前,以大圖樣與樣品提交甲方覈定。
11.2 乙方應在第四條開工日前三日內,提交甲方覈定與本工程各項工作與目標有關的詳細工程進度時間表,顯示每一細部工程項目的預計開工日與竣工期,乙方應按工程進度履約,定期由甲方驗收,且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工程期限,完成符合圖說附件所述的每項工作以及全部工程。
11.3 乙方應於每週的次日送交甲方一份工作週報表,包括本工程各分項工作的最新進度時間表,敘明每項工作的現狀、完工率、預計完工日期,以及如有遲延者,其遲延原因與乙方趕工計劃。
11.4 凡因天候或其它因素致無法如期施工,乙方應無條件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彌補,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延長或逾期,且甲方得視需要,隨時通知乙方增加工作人數及設備趕工,乙方不得拒絕。
(此條約定過於苛刻,如確實因氣候、停水停電,甲方或第三方原因等非我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我方應有權要求工期順延,如系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我方甚至享有追究甲方造成窩工、停工損失的權利。再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延誤,其提出以夜工或其它方式趕工時,應考慮勞動法對於加工工資方面的約定。建議與對方就此條提出協商,儘量減輕我方責任和成本)
第十二條:施工管理
12.1 乙方應於工程地點明顯位置,日間設置具有警示作用的裝置,夜間設置照明裝置,或加防護設施;對於工地附近人畜及公私財產的安全均應預爲防範,工程進行期間如有損及公私建築、路面、溝渠、街道上下的水電及通訊管線、或私有林木植物及人民生命財產者,統歸乙方負責賠償。
12.2 乙方應派富有工程經驗的監工人員常駐於工地,依照工程施工進度時間表,切實執行並遵照甲方的指示照圖施工;甲方或監理工程師認爲乙所派監工人員不能勝任時,得要求乙方更換之,乙方應立即撤換,並不得藉故向甲方要求賠償。
12.3 乙方所僱的工人必需具有工作技能,倘不善工作、不聽指揮或不守秩序,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通知後,乙方應於二十四小時之內,予以撤換,且不得再用,並不得以撤換工人爲理由,向甲方要求賠償。
12.4 乙方負責所有工人的管理、安全、勞動保護、保險及給養,如有違規行爲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概由乙方負責;如工人遇有意外或傷亡情事,也由乙方自行料理,與甲方無涉。
12.5 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及機具設備,甲方得於進場時檢查之,且經認可的一切在場機具設備和新舊材料,未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不得移出工程地點。
12.6 本工程經甲方或其指定的監理工程師,查有與圖說附件不符之處,或所做工程草率或材料低劣而不合規定者,乙方應立即拆除,並依照規定圖說附件及材料,重予施工至符合規定爲止。所有時間及金錢之損失概歸乙方負擔。
12.7 凡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其它工程及臨時設施,經由甲方交由其它承包商辦理時,乙方與該承包商,有互相協調合作的義務;如因工作不能協調,而致發生錯誤、延期、或意外等事情,其一切損失乙方願接受甲方裁決,並負責賠償。
12.8 本工程在未經甲方驗收並交付甲方接管前,所有已做工程以及存在於工地的機具、材料,概由乙方負責保管與防護。凡一切非人力所能預防,或意外損壞,皆由乙方完全負責。
(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的,甲方應在7日內作出回應並安排驗收,超過15日甲方未作出回應或安排驗收的,視爲工程驗收合格,已完工工程同時視爲已移交甲方接管,乙方不再承擔保管及防護責任)
12.9 乙方或其人員因施工之過失,造成第三者及甲方或其人員身體或財產上的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2.10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則之規定。
12.11 乙方應保證其施工人員應遵守甲方廠區的規定。如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廠區的規定,甲方可要求乙方撤換該人員。
12.12 乙方保證施工隊使用的區域,應維持環境清潔,並負保安責任。
12.13 乙方各項施工應符合本合同約定,如有未約定者,則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施工,如地方部門有更爲具體且有利甲方的規定者,則照地方規定施工。
12.14 如涉及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未於法規規定時間內驗收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如工程有任何不符合甲方規定者,打開隱蔽工程及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無問題由甲方承擔。如乙方未通知甲方驗收,自行隱蔽工程者,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打開隱蔽工程驗收,由此產生一切費用,含打開隱蔽工程、驗收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驗收合格後,乙方方可繼續進行其餘工程的施工。
12.15 乙方不得基於任何原因就本工程之一部或全部,包括已進場的或使用中的材料、設備主張任何抵押權、質權及留置權。
12.16 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十三條:工程驗收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應將所有設備,一律遷移工地外,並清掃工地始得申請甲方驗收。工程驗收時,如甲方認爲有開挖或拆除一部分工作,以作檢驗者,乙方不得推諉,並負責修復,涉及之費用比照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規定執行。乙方應保證工程完工質量符合施工圖說附件、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標準及其與工程質量相關的文件標準。如工程或工作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的,應當由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工程驗收時如有與圖說附件及其它文件不符或未經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合格者,乙方應在甲方指定期限內無償完成修理或者返工、改建(“修理或者返工、改建”本條“整改”),該工程經過整改後,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除依第十五條規定給付甲方違約金外,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對該工程的無償整改,乙方如有任何遲延,甲方可將該工程的整改另行委託其它施工方承擔,乙方不得有異議,乙方除承擔該其它施工方整改工程費用外,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所遭受的損失。該整改工程費用和違約金及賠償甲方的'損失,甲方可在乙方未領工程款內扣除,乙方不得有異議,如有不足,乙方仍應負責清償。
第十四條:品質條款
14.1 乙方應當保證有承包本工程之資質,並取得所有相關許可證照。
14.2 乙方必須實施工程品質管理制度,符合國家工程品質管理標準及各地區相關部門相應的建築施工標準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其它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14.3 乙方應設專門負責的工程品質管理組織,其負責人須具有品質工程師訓練合格及相關權利範圍。
14.4 乙方於每一細部工程完成後應由其品質管理組織自主檢查後,方得根據工程進度表及圖說附件等相關數據,提請甲方及其監理工程師審查。工程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限期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如在限期內未完成,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解除或終止合同。
14.5 乙方應保證工程品質符合健康、安全、可靠度等標準。
14.6 乙方應每年辦理一次全面性稽查,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自然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
第一部分 定義及解釋
1.1 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 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 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 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 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 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 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費用,並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 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 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其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令,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同爲出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 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 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 轉讓和分包
3.1 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收費,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 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 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監理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免費向承包人提供四套複製件,承包人需要更多複製件的,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範及其他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 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 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 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 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 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 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 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 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 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 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在根據62.1款發出保修證書以後,不應再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並在發出上述證書後的14天內應將履約如保退還給承包人。
10.3 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3
根據本保證書, (單位名稱)註冊地址爲 (詳細地址)(以下稱承包人),和 (保證人姓名)註冊地址爲 (詳細地址)(以下稱保證人)在此以擔保全額爲 (貨幣名稱、數額)共同格守對 (業主名稱)(以下稱爲業主)的義務。根據本保證書,承包人與保證人應保證自己,以及其繼承人和受讓人承擔共同的及各自的對該項支付的義務。
根據以業主爲一方,承包人爲另一方所達成的協議,承包人已承擔了合同義務(以下稱爲所籤合同)去實施並完成某項工程,並在工程出現任何缺陷時,按上述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進行修補。
茲將上述書面保證的條件表述如下:如果承包人正確地履行和遵守所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一方按合向的真實主旨、意向和含義應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條款、條件及規定,或者如果承包人違約則保證人就賠償業主因此而蒙受的損失,直到達到上述保證金總額,屆時,本保證書所承擔之義務即告終止和失效。否則仍保持完全有效。但所籤合同條款,或對工程的實施。完成及修補其缺陷的性質和範圍的任何變更,以及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根據所籤合同給予的時間寬限或業主或上述監理工程師方面對所籤合同有關事宜所做的任何容忍或寬恕均不解除保證人所承擔之上述保證書規定的義務。但只在下述情況下保證人才承擔清償業主蒙受損失之義務:
(a)收到業主與承包人雙方書面通知,說明業主與承包人已一致同意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或者(b)保證人收到一份與所籤合同條款規定相一致的、按仲裁程序簽發的、並在法律上證明的裁決書副本,說明應向業主支付這一筆損失賠償費。
代表(承包人名稱) 代表(保證人姓名)由(簽字人姓名) 由(簽字人姓名)
以 的資格 以 的資格
在 (證明人) 在 (證明人)
證明下 證明下
籤於 年 月 日 籤於 年 月 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4
債權人:______________
債務人:______________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保證主合同債務的履行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主債務情況
第二條債務人應當認真、全面地履行主合同規定的義務。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有權留置債務人同等價值的貨物,直到債務人全面履行義務時止。
第三條債權人留置貨物,應當在10日內通知債務人。要求債務人在_____日內履行主合同債務。
第四條債務人應積極履行債務。在規定期限內仍未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以留置物折價清償。處理留置物辦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可以拍賣,也可以由他人收購)。
第五條留置擔保的責任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
(一)主債務;
(二)債務人未履行債務而造成的違約金或者賠償金;
(三)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債權人在扣除全部債務後,其剩餘費用應於_____日內退還債務人。
第七條因債權人超值留置貨物或者因留置物保管不善而造成債務人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當事人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主債務履行完畢時終止。
債權人:______________(簽章)債務人:_______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5
發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爲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圖紙和文件的保管與提供
第三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文件號:_________,工程項目表文件號: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文件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文件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文件號:_________,總概算文件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爲_________天(日曆_________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爲計算基礎。
第五條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_____》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6
工程建設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建築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班組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_________元或月薪_________元;
(二)按建築面積計酬,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箇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_________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範、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_________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合同(二)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爲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爲___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爲明確雙方在合同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爲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託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通用條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專用條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範》(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
6.雙方籤認的補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範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
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其它附件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合同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合同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業主:(蓋章)____________監理單位:(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合同(三)
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圍牆委託乙方施工,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圍牆長度______米。
二、按甲、乙雙方所確認的圖紙施工,承包價爲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法:工程完工後,一箇月內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書一式二份,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房屋建設合同
工程建設合同協議書
新農村社區開發建設合同書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7
本協議書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
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
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1.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a)中標函;
(b)上述投標書;
(c)合同條件;
(d)規範;
(e)圖紙;
(f)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
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蓋的正式印章如下或在_________在場的情況下,由下述簽字蓋章並遞交。
業主(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8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德律風: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依據國度法令劃定,告貸方爲舉行基礎設置裝備擺設所需存款,經存款方檢察發放。爲明確兩邊義務,固守信譽,特簽定本合同,配合遵照。
第一條告貸用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告貸金額:告貸偏向存款方告貸人民幣(大寫)元。預計用款爲一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告貸利率:自支用存款之日起,按實踐支用數計較本錢,並計較複利。在條約劃定的告貸期內,年息爲____%。告貸方假如不按期償還存款,如過期部份加收利率20%。
第四條告貸刻日:告貸方保障從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止,就國度劃定的還款資金歸還全數存款。預定爲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元。存款過期不還的部份,存款方有權期限追回存款,或許商請告貸單元的其餘開戶銀行代爲扣款了債。
第五條因國度調解規劃、產物價錢、稅率,以及批改概算等緣故原由,需求變換條約條目時,由兩邊簽定變換條約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構成部份。第六條代款方保障根據本合同的劃定提供資金。因存款方義務未按期供應存款,應按守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告貸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較與銀行劃定的加收告貸方的罰息計較溝通。
第七條存款方有權查抄、監視存款的應用情形,懂得告貸方的謀劃治理、規劃施行、財政舉止、物質庫存等情形。告貸方應提供無關的統計、管帳報表及材料。告貸方假如不按條約劃定應用存款,存款方有權發出部份存款,並對守約應用部份根據銀行劃定加收罰息。告貸方提早還款的’,應按劃定減收本錢。
第八條本合同條目之外的其餘事項,兩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無關劃定辦理。
第九條本合同經由簽章後見效,存款本息全數了債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報送主管部分、總行、分行各一份。
告貸方:____________(蓋印)
存款方:____________(蓋印)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9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概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地點、規模和招標範圍及現場條件等。)
(2)主要工程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和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設依據和資金來源
(1)建設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邀請書只發給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當採取邀請招標或議標方式而未進行資格預審時,可進行資格後審,各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報送資格後審資料)。
(2)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時應按新情況補充其在申請資格預審時所提供的資料,特別是提供將承擔本工程的具體施工部門的資料。
(3)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標人聯合投標時,其條件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聯營人應簽訂聯營協議書,並應共同委託一箇牽頭人爲聯營體代表,代表聯營體在投標、簽約和履行合同中承擔義務和法律責任。聯營協議書的內容應包括聯營體的組織機構及各方的義務和責任,聯營協議書副本應隨投標文件一起提交;
②爲了明確聯營體代表的法律地位,聯營體各成員應出具授權書,授權書由各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公章,提交招標單位。
(4)一箇投標人不能同時參加兩個或兩個以上(包括聯營體)對本工程的投標。如果出現此類情況,與此有關的投標將被拒絕。
(5)投標人必須對整個招標範圍進行投標,只對其中的部分工程投標者,將不予評審。
(6)若投標人擬對部分工程進行分包,應在投標文件中予以說明。凡將主體工程進行分包的投標將不予評審。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以建設單位發出開工日爲工期起算日。
2、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工程在施工期間因戰爭、地震、重大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承包單位應在事件解除後48小時內辦理工程簽證手續,工期方可順延。
4、因設計變更等原因,引起工程量的變化等情況影響主導工期時,須經建設單位確認並辦理相關工程簽證手續,方可順延工期。
五、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工程質量標準
1、投標單位應嚴格按國家頒發的建設工程強制性條例、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如有違反施工規範規程,招標單位有權暫停其施工,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投標單位負責。
2、招標單位提交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的技術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招標單位組織進行施工圖技術會審,會議紀要作爲施工的補充依據。
3、如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因施工原因需要修改設計時,必須事先由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並交招標單位及設計單位辦理認可手續後方可實施。
4、招標單位或設計單位提出合理修改設計時,投標單位不得藉故拒絕。
(二)工程質量等級
1、投標單位中標所承諾的質量等級標準爲本工程的合同約定條件,中標方如未達到質量保證的除限期整改外,罰沒質量履約金。
2、本工程質量等級:一次性驗收合格以具備竣工驗收備案條件爲準,創杯以獲獎正式證書爲準。
3、本工程招標單位委託_________監理公司監理。
4、隱蔽工程驗收,投標單位必須提前三天通知招標單位及監理公司,經招標單位和監理方等有關單位驗收簽字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投標有效期
(1)投標文件在開標之日後____天內有效。
(2)在特殊情況下,招標單位在原定投標有效期內可以根據需要向投標人提出延長有效期的要求,投標人應立即對此作出答覆。若同意延期,投標人不得修改投標文件,但應相應延長投標保證的有效期。在延長期內,投標保證金的退還與沒收的規定仍然適用。投標人可以拒絕招標單位的延期要求,而不會因此失去投標保證金。
七、投標保證
(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應同時提交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投標保證。其形式可以選擇銀行保函、有價證券抵押或國內現行的其他保證形式。銀行保函的格式應符合招標文件中列舉的格式,採用其他格式應事先徵得招標單位的同意。
(2)投標保證的有效期應較投標有效期延長____天。招標單位如果延長了投標有效期,則投標保證的有效期經投標人同意也相應延長。
(3)投標人如有下列行爲時,招標單位將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①在投標有效期內撤回投標文件;
②中標人收到中標通知書後____天內由於中標人的原因,未能或拒絕簽訂合同協議書,或未能提交履約擔保。
(4)未提交投標保證的投標文件,招標單位將不予評審。
(5)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人提交了履約擔保並簽訂了合同協議書後退還。
八、投標時間及地點
1、招標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招標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答疑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答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投標截止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時___分。
九、投標文件的送交
1、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1)投標人須將投標文件正本與副本密封包裝在雙層封套內並標明“正本”、“副本”字樣。
(2)有替代標時,投標人應在提交的每一份標書上標明“基本標”或“替代標”,以資區別。
(3)在投標文件外層封套上應寫明:
①收件人(招標單位)的名稱和詳細地址;
②項目投標文件;
③在開標前不得開封。
(4)內層封套上應寫明投標人的名稱與詳細地址,以便遲到的投標文件得以原封退回。
(5)如果投標文件未按上述規定密封和標記,而使投標文件遲到、遺失或失密,招標單位概不負責。
2、送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
(1)投標人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截止期前將投標文件送(寄)達招標單位。
(2)招標單位根據本’須知’有關規定發出補充通知後,如果決定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應在原定截止期_____天前將此決定書面通知所有投標人。在此情況下,招標單位和投標人的權利、義務不因推遲送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而改變。
(3)招標單位對截止時間以後收到的投標文件,將原封退回投標人。
十、其他事項
1、本招標文件的解釋權屬於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單位。
2、招標單位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招標文件未明事宜,待確定中標單位後建設單位與中標單位澄清。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0
經營工程建設協議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_____》、《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負責經營工程建設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價款:
二、經營方式
乙方負責所有本協議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設備的費用。
三、經營期限
爲?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經營指標
1.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達到優良等級。
2.安全指標: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達標,事故頻率控制在%以內,歇工率控制在%以內,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五、管理費及稅金
1.管理費: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工程價款的%作爲管理費及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時間:甲方有權直接在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最後管理費及稅金按工程最終竣工驗收後結算的工程款的數額及時間結算。
2.稅金及其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審計和指導。
2.根據乙方的需要,委派有關人員配合乙方的經營。
3.有權按本協議第五條規定收取管理費及稅金。
4.如涉及工程設計變更等事宜,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並扣除相應管理費和稅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違反國家的法令、政策,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本協議的規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爲切實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自己上崗率不低於?%。
3.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違法、違約及傷亡事故而導致甲方受損的,均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權人),除因工程建設與建設方發生關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的名義對外發生借款、貸款及有關經濟業務,更不得擅自私刻項目部印章或財務專用章及一切與甲方有關的印章。
5.乙方保證其施工是連續的。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及時支付管理費及稅金。
7.承擔因其經營活動而引起的經濟風險。
8.乙方應在
(1)工程竣工驗收後
或(2)本協議解除後
或(3)本協議終止後
及時將圖紙、印鑑、技術材料、合同(協議)、往來信件、傳真及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9.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協議第六條第5項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監管錯誤從而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協議約定的優良等級或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本工程的質量未經驗收通過,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萬元。
4.乙方如未能按協議第四條第2項切實履行合同的,則每超過控制指標%,應承擔本協議項下工程價款%的違約責任。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糾紛,則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一、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在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簽字地點:
合同簽字時間: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根據《合同法》、《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就乙方負責經營工程建設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內容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價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營方式
乙方負責所有本合同項下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及設備的費用。
三、經營期限
爲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經營指標
1.工程質量:本工程要求達到優良等級。
2.安全指標:本工程要求按工程所在地文明及安全達標,事故頻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歇工率控制在_______%以內,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發生。
五、管理費及稅金
1.管理費:乙方應按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的_______ %作爲管理費及稅金支付給甲方。
支付時間:甲方有權直接在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扣除,最後管理費及稅金按工程最終竣工驗收後結算的工程款的數額及時間結算。
2.稅金及其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監督、審計和指導。
2.根據乙方的需要,委派有關人員配合乙方的經營。
3.有權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收取管理費及稅金。
4.如涉及工程設計變更等事宜,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5.甲方在收到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並扣除相應管理費和稅金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餘款支付給乙方。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違反國家的法令、政策,並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本合同的規定充分、全面地履行合同。
2.爲切實可靠地履行合同,乙方必須保證自己上崗率不低於______________%。
3.因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違法、違約及傷亡事故而導致甲方受損的,均由乙方承擔。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甲方的授權人),除因工程建設與建設方發生關係外,乙方不得以甲方項目部的名義對外發生借款、貸款及有關經濟業務,更不得擅自私刻項目部印章或財務專用章及一切與甲方有關的.印章。
5.乙方保證其施工是連續的。
6.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及時支付管理費及稅金。
7.承擔因其經營活動而引起的經濟風險。
8.乙方應在
(1)工程竣工驗收後
或(2)本合同解除後
或(3)本合同終止後
及時將圖紙、印鑑、技術材料、合同(合同)、往來信件、傳真及一切與本工程有關的材料全部移交給甲方。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八、違約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及時足額撥付工程款,則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
2.因甲方監管錯誤從而導致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的優良等級或延誤工期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如本工程的質量未經驗收通過,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______________萬元。
4.乙方如未能按合同第四條第2項切實履行合同的,則每超過控制指標_______ %,應承擔本合同項下工程價款_______ %的違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如有糾紛,則首先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交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可解除。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並在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2
日期:
招標號:
1. (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 (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 (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 (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4.任何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在向上述機構提交書面申請並在交納了一筆不可退還的費用 (貨幣名稱和數量)後可購得一套完整的招標文件。多購的招標文件收費相同。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 年 月 日 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 (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爲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 年 月 日 時在下列地點舉行 (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參與人:
日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主合同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權、利關係,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內容
1、工程承包範圍:
2、工程內容: ,詳見施工圖紙、範圍及合同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量清單項目所包含的所有施工細目均以本工程設計文件/《技術文件》爲準,項目的計量規則以相關合同約定條款的有關表述爲準。
第三條 詞語定義
1、甲方:指發包方。
2、甲方現場代表:指由甲方授權,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做出決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承包方。
4、總承包方:
5、乙方現場代表:指由乙方授權負責履行本合同的現場代表人。
6、工程監理: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的水運工程監理單位,在業主授權範圍內對本工程的施工進行的監督與管理。
7、監理工程師:指由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負責本合同施工監理的代表人。
8、質量監督站:指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授權的水運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9、設計單位:指受業主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承擔本合同工程設計的單位。
10、工程:指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範圍內的工程。
11、技術標準:指技術規範、標準和規程。
12、設計文件:指由業主提供或甲方及總承包方提交業主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和技術資料。
13、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滿,甲乙雙方結清合同價款時止的整個期間,包括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4、施工期:指自開工令中指定的開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階段驗收的工程,階段工期爲階段驗收工程的施工期。
15、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約定的保修期限。
16、合同價款:指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方法計算的,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
17、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非甲乙及業主責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災,以及合同約定等級以上的風、浪、雪、地震、洪水、冰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18、竣工驗收: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驗收竣工日期以甲方自總承包方處獲得相關驗收證明文件註明的日期爲準,並依此爲乙方完工的唯一依據。需階段交工的工程,階段驗收爲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分階段完工向業主移交工程的驗收。
19、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20、書面形式:指對各種通知、信函、紀要和委託等,採用手寫、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電報、電傳和傳真。
21、總承包合同:總承包方與業主簽訂的本項目施工合同。
22、承包合同: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23、主合同:承包合同,暨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本項目的施工合同。
第四條 合同文件的組成
下列文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體,各文件相互補充,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經雙方法人代表或授權人簽訂的補充協議或合同期內經雙方簽署的備忘錄;
2、本合同及其附件;
3、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文件;
4、“主合同”(包括構成主合同的一切文件)。
5、設計文件,施工規範、標準;
本合同一經簽署生效,甲、乙雙方即被視爲已經充分並準確地理解了本合同的全部內容,而且承諾按本合同規定承擔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
1、甲方提供設計圖紙、設計說明和其他設計資料 共 壹 套。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設計文件提供給第三方。
2、補充設計文件:爲滿足工程的正確實施或完成對其缺陷的修復,業主在合同範圍內提出補充設計文件和通知,乙方必須接受並執行。
3、技術標準: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執行招標文件及設計文件中提出的技術標準和要求,相關要求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
2)、《爆破安全規程》(GB 6722-20__);
3)、《水運工程爆破技術規範》(JTS 204-20__);
4)、《海港水文規範》(JTS 145-2-20__);
5)、《水運工程測量規範》(JTS131-20__);
6)、《水運工程測量質量檢驗標準》(JTS258-20__);
7)、《疏浚工程土石方計量標準》(JTJ/T 321-96);
8)、《疏浚岩土分類標準》(JTJ/T320-96);
9)、《疏浚工程技術規範》(JTJ 319-99);
10)、《疏浚與吹填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J 324-20__);
11)、《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TS 257-20__);
12)、《水運工程施工安全防護技術規範》JTS 205-1-20__;
13)、執行設計文件及相關技術文件、合同相關條款的要求等。
14)、國家和地方政府頒佈的有關技術法規和規範。
執行技術準則的優先順序如下:
(1) 圖紙和技術要求(設計要求);
(2) 本合同的技術要求;
(3) 技術標準和規範等。
第六條 語言、法規和聯繫方式
1、語言:以漢語文本爲準。
2、法規:本合同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條例及廣西區或海南省頒佈的現行有關行政法規和政府規定。
3、聯繫方式:本合同實施過程中,工程有關各方的一切聯繫及相關經濟活動均以書面形式爲準。在緊急的情況下,可先以口頭陳述,但應在事後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七條 工期及進度
1、根據主合同的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進行施工。本工程開工日期: ,施工進度符合甲方進度要求。
2、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時,應提前 7 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延期開工;若乙方在規定的開工日期後 7天內仍然不開工的,甲方可理解爲乙方放棄本工程,可另行將本工程重新發包,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
3、乙方根據本合同工期要求和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施工;合同工期計劃與甲方的施工計劃安排不一致的,以甲方施工計劃安排爲準。
4、乙方理解,工程施工存在不確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擾必然存在,趕工或間歇性開工不足等情況在所難免,因此甲方出於施工管理需要有權發出工期或階段性工期調整指令,乙方應予接收並理解爲甲方的指令符合合同規定。
5、因乙方原因延誤工期致使甲方延誤階段性工期或總工期導致甲方向總承包方賠償時,乙方應無條件全額承擔甲方賠償給總承包方的損失賠償金及相應責任。
6、若因乙方施工進度原因,甲方被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書面催告一次以上,或經甲方二次書面催告,乙方仍未能滿足甲方的進度需要,甲方在提前7天通知後,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可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施工本合同的任一部分,乙方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需承擔由此而增加的工程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其它一切損失。
7、若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對本合同工程的竣工日期有提前要求的,乙方應無條件密切配合甲方使本合同工程提前竣工。若甲方能因此從總承包方處獲得費用補償,可根據乙方在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和具體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費用補償;否則,甲方將不因此給予乙方任何的費用補償。
8、工期改變:除以下原因外工期不得延長。
對於承包合同規定的原因影響工期,總承包方給予確認的可延長工期,甲方結合對乙方的實際影響程度,確定相應應延長的工期。
9、工期改變不影響價格。
第八條 承包價款及計量方式
1、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不含稅),工程量暫定,合同單價及工程量詳見附件<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工程總價暫定爲:
合同單價包含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按合同規定的工期、技術質量、安全環保等要求實施並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設備、人員調遣費、人工費、材料費、設備使用費、臨設費用、運雜費、安裝費、臨時工程費用、安全生產措施費、施工期臨時道路佈設費用、缺陷修復費、測量費、保險費、建管費、環保費、施工期內的物價上漲費、施工風險費、管理費、利潤、企業所得稅、該項目實施的辦公及檢測費(檢測費按工程量清單中施工內容承擔)其他一切本項目開支的費用。
2、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單價爲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費用;乙方必須根據設計圖紙,完成本合同範圍內所有工作內容,不論本合同清單是否列明的項目;本合同清單未有項目,其費用被認爲包含在單價中,不再另行列項計費。除非在今後甲方單位書面通知或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量變更進行調整外,其他任何情況下本合同單價不作任何調整。
3、工程量:
工程量計算規則:按設計圖紙要求淨尺寸範圍內進行計量,超出設計、超出總包與甲方的計算範圍和方式、不符相關規範等部分均不計量。
甲、乙雙方計量及結算工程量均以不得超過總承包單位批覆給甲方的工程量計算爲原則。
4、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本合同單價不隨工程量增減、設備、材料、人工等資源的價格和各類規費、稅費的種類和標準的變化而變化,本合同單價不作調整。
5、乙方承諾合同單價內已包括了不少於1.5%的安全管理及措施費用。
第九條 履約擔保
1、履約保證金5%從甲方暫留的工程款中預留。
2、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途私自退場,停工,拖欠(剋扣)民工工資,施工質量,安全、進度等不能滿足甲方要求或合同規定的標準和要求時)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部分資金作爲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3、在施工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導致履約擔保金不足本合同約定的履約擔保金數額時,由甲方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繼續扣足履約擔保金。履約擔保金,在乙方工程完工驗收合格,結算完畢,並在總承包方退還甲方履約擔保金後 30天內,甲方退還給乙方(除了已作爲賠償甲方損失部分的外),履約擔保金不計利息。
4、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不以乙方同意爲條件,只需書面通知乙方即可。
第十條 材料和設備的供應
1、本合同工程所用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
2、乙方對不合格的材料應按照甲方或總承包方、監理、業主的要求及時清除現場、重新置換,並承擔所有發生的損失、費用。若乙方在限期內不能及時清除,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清除,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3、根據工程的需要,在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的情況下,乙方可以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但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需滿足或符合本工程所要求標準或規格。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並經總承包方、監理和業主批准擅自使用代用材料或設備或代用的材料或設備達不到要求的,乙方必須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4、乙方自行負責的材料應以乙方自身名義採購,簽訂購銷合同,乙方不得因拖欠材料供應商或出租方的材料設備款或租金而影響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並須保證甲方免於遭受任何形式的索賠或損失,否則,甲方將有權從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中扣付相關損失及費用。
6、若乙方自行購買的材料不合格,不符合工程需要,除了須承擔上述責任外,甲方還將採取下列措施處理:
(1)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直至符合要求止。
(2)按事件性質的嚴重程度,扣除乙方的一定比例或全部的質量保證金。
(3)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第十一條 工程質量及驗收
1、質量等級:合格。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總承包方和業主要求及主合同約定的等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另行安排其他承包商進行返工,直至質量符合約定標準,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施工工期不予延長;返工後仍達不到約定等級的,乙方除應承擔賠償甲方本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爲質量違約賠償金外,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和責任。
2、質量監督
乙方應認真按照工程質量標準、規範、施工設計圖紙及合同等要求組織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總承包方、業主及本工程質量監督部門的檢查、監督、檢驗,併爲檢查、監督、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3、工程質量標準:以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對總承包方的有關承諾爲依據。具體按照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主合同中規定的有關質量條款執行。
4、質量自檢:本合同工程各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後,乙方應進行質量自檢,質量自檢不合格時應自行返工,因返工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延誤的施工期不予延長;自檢合格後向甲方提交自檢報告並通知甲方工程師進行驗收。
5、分項工程質量檢查: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若乙方不按主合同及有關規範、規定執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本合同工程的質量驗收實行以甲方、總承包方和監理(或業主)多重的驗收標準,甲方驗收合格後,再由總承包方驗收,最後由業主最終驗收。如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或業主)驗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須承擔責任。
7、乙方對工程質量負有保證責任,甲方、總承包方或監理工程師、監理(或業主)的審查、檢查、檢驗和驗收過程中的同意和批准,不能免除或減少乙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 安全
1、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遵守國家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施工人員與機械設備的施工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的防颱、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盜等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嚴格遵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一切安全管理規定,並承擔由於管理不力或技術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費用。
2、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的,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防護措施,經過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後才能實施,但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3、安全事故處理:施工現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時,乙方除應立即採取有效的措施以避免損失或損害的擴大外,必須立即將事故發生情況上報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甲方。
4、對有特殊要求的工作人員必須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實行持證上崗,乙方僱傭的所有人員在甲方承接的工程現場範圍內(包括生活區)均應無條件的接受甲方的安全監控,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有權對乙方的所有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爲(以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文件中規定的內容爲準),視其情節輕重,每次給予200元~500元扣罰,並在當月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除。
5、乙方無適當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經甲方書面提出後在限期內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無須經過乙方同意,即可委託他人或自行爲乙方採購或安裝必須的安全保護裝備和設施,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在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內扣除。
6、因乙方的安全責任引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單位或個人處罰或追償時,乙方應承擔全部的經濟責任。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或重傷1人次或輕傷3人次以上或發生機損、車禍、火災、中毒等事故或其它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影響惡劣的安全事件,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據此可採取要求停工整頓,直到甲方滿意爲止;全額或部分扣除安全保證金;終止合同;其它甲方認爲必要的措施。甲方採取一項或多項措施,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費用、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應使甲方免予受到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而產生的訴訟、仲裁等法律活動及承擔法律責任。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9、如果因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將根據實際損失情況有權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的3%的安全保證金相應部分作爲賠償,也同時可以留置乙方現場機械設備或通過其他途徑獲得賠償。
第十三條 轉讓和分包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不得轉讓。
2、乙方承包的本合同工程,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給任何第三方。否則,甲方有權採取一切措施,直至終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四條 勞務用工及工資支付管理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及時辦理和完善勞動用工、社會保險等手續,合法使用(農)民工,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甲方扣留乙方完成合同價款的 2 %作爲農民工工資保障金,若發生乙方拖欠民工工資的,甲方有權從該農民工資保證金中預先支取用於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資(不夠的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預先支取的農民工資金在被支取的下個月補足。工程完工後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工資問題,且總承包退還甲方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後,餘額無息退還乙方。
3、乙方每月須如實向甲方上報工資支付情況,並對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乙方發生少報、瞞報或採取其他手段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情況時,甲方除按照前款規定執行外,乙方須支付甲方每次 20__元的違約金。
4、若乙方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國家政策,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仍不糾正的,甲方將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設計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壹份供乙方使用,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如乙方需要超過1份時,可複印,但費用由乙方負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圖紙和有關技術資料給第三人。
(2)指派現場管理代表負責協調乙方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過程中與甲方、總包方之間的關係。
(3)提供測量控制網點給乙方使用,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保護甲方所提供的測量控制網點,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而需要甲方重新提供時,乙方應支付甲方測量費用。
(4)甲方派遣管理人員對乙方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必要時進行質量、技術、施工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技術交底。
(5)協助做好測量的有關管理工作,並做好原始資料的歸檔管理工作。
(6)按乙方提供的現場施工記錄及相關資料,做好竣工資料的收集、分類、整理、歸檔、保存工作。及時審覈應由乙方負責收集的工程驗收資料和其他原始資料。
(7)及時審覈乙方提交的工程進度報表,按本合同規定付款。
(8)負責審覈由乙方編制的報甲方的工程量、施工報表、來往文件和其他文件。
(9)負責協調施工現場的矛盾,減少施工中施工設備或船舶的干擾,儘可能使施工工作正常進行。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指示,實施、完成本合同協議書的全部工程,並修補本工程中的任何缺陷。乙方應提供爲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勞務、材料、施工設備,並按合同約定負責乙方施工所需的臨時設施的管理和拆除。
(2)在本項目實施期間,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制定的有關工程管理的制度。乙方負責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爲完成本合同工程所應承擔的費用,並承擔因自己施工組織及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在開工前 7 天內將編制好的詳細施工方案送交甲方,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完成本工程施工及其缺陷的修復。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作爲甲方檢查監督執行施工計劃的依據。施工方案應具備如下內容:施工進度計劃、施工工藝流程及說明、施工場地平面佈置、施工質量保證措施、施工人員組成、施工船機配備、施工安全措施以及施工對環境影響的保護措施等。
(4)在具備開工條件前 3天內向甲方提交書面開工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才能開工。
(5)乙方應自行設置完善健全的施工項目管理機構,按合同要求及工程需要配備足夠的管理、技術、施工人員及工程所需的船機和機械設備,如果甲方認爲乙方的施工力量沒有達到工程進度的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相應機械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設備、材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離場,否則甲方有權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服從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現場的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等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國家政策和各級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行完善各種手續。乙方要對本工程的質量、安全和進度進行控制,並使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滿意。
(7)若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乙方須在施工現場與總包方統一服裝、安全帽、配置安全警示牌、宣傳標識牌、使用統一形象標誌時,乙方要無條件執行並負責其費用。
(8)乙方應提供滿足規定要求的勞動保護用品給其生產作業人員使用,若乙方拒不執行要求,甲方有權代購,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提供工程施工的原始記錄、原始資料並對其真實性負責,及時提供和協助甲方做好各種報表、資料文件的收集、整理、報送工作。
(10)按照本合同工程的需要提供和維護夜間和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警衛等,遵守國家、當地政府和部門對於施工現場交通、環境、衛生、噪音等的管理規定,保持現場整潔,文明施工並承擔其費用。
(11)自行解決施工車船設備等的停泊設施及防颱、防風問題。
(12)若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被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或其他政府部門扣罰履約保證金或其它行政處罰時,乙方在此同意甲方有權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此費用,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若仍不能滿足合同規定或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13)因乙方或其僱員的原因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責任。除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外,乙方在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過程中,應保障甲方免於承受任何人員的人身或財產損害(損失)而要求的索賠或承擔的法律責任,乙方應承擔所有的責任。
(14)乙方進入現場施工的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總承包方、監理(或業主)的管理制度及當地居民的風俗習慣,現場負責人要按時出席甲方要求乙方參加的各種會議;對違反規定的乙方任何職工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
(15)乙方有義務搞好施工現場與其它承包商(如有)的配合協調關係,不得干擾或妨礙在施工現場的其它工程的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採取制裁措施。
(16)負責測量、各類原始資料及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存工作,並將完整的竣工資料按業主和總包方規定格式和份數交給甲方。
(17)其它未規定的,按本合同的原則和其它條款的規定應由乙方負責的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代表
1、本工程甲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爲 先生。有關施工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上述甲方現場代表。除符合本條第二點外,有關免除乙方責任或增加甲方費用的任何指令應由甲方法定代表人專項的書面授權,或另行簽訂協議。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有甲方現場代表的簽字或加蓋項目部公章的指令是唯一有效的甲方現場指令。
2、因乙方實際完成合同規定內容的工作量數量增加而引致的合同費用的增加,或因甲方現場指令引致其他費用增加的,如有相應記錄並經甲方確認和加蓋項目部公章的確認文件爲符合本合同的有效文件。
第十七條 乙方代表
1、本工程乙方指定的現場代表爲 先生(身份證:)。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一切活動,對本合同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簽署文件、工程計量、結算支付等進行組織實施和負責,履行乙方職責。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授權委託書,乙方聲明: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簽字、確認及實施的行爲等活動均視爲乙方的行爲,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同時,前款所授權委託的現場項目代表有權將其職責再行委託他人完成,在此等情況下,也應視爲乙方的行爲,對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3、除非乙方及時的、書面的通知甲方,並向甲方重新出具授權委託書,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或確認,否則,乙方對上述所授權委託的項目代表發生變動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若甲方認爲乙方授權或委派的現場項目代表不能或不適合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現場項目代表,乙方應調離該人員並在3天內改派現場項目代表,否則視乙方違約,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
1、預付款:無
2、進度款:按月支付。
2.1甲方收到總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後15天內,按覈定的完成合同價款扣除以下款項後支付給乙方。
(1) 履約保證金5%(如未發生工程違約,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2) 2%的農民工保證金(如無剋扣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3)扣留完成工作量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如未發生質量事故或保修費用,工程保修完成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4)安全保證金3%(如未發生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上述款項退還條件:以主合同甲方相應獲得上述四項的總承包退款至甲方賬戶之日起算,爲甲方退還乙方的起算日期。
工程完工日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單位從總承包獲得該工程確認的相關完工驗收確認文件中註明的日期爲起算日期。
2.2 乙方應於每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報表及相關支持資料(具體以總承包方要求爲準),由甲方按與總承包單位簽訂的合同的相關規定及乙方實際完成的量對該報表進行審覈。由甲方按主合同的規定對該報表進行審覈,並統一向總承包方報送。工程量的確定: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量計量規則且以不超過總包批覆給甲方的相關工程量爲前提進行確定,或以甲方審覈的乙方實際完成量爲準。兩者不一致時,暫以數量或價款較小者爲準,結算時再調整。
3、支付乙方工程進度: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均以甲方收到總承包方在乙方承包項目上支付工程進度款爲前提;當甲方累計付款達到合同總價的 85%時,甲方暫停付款。待本工程完工且甲方與總包方結算完成並收到相應款項後,扣除賠償金或應扣除費用,甲方在 30天內支付給乙方結算確認值的95%,剩餘5%保脩金在主合同節點工程缺陷責任期滿,甲方收到總承包方退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後30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
4、乙方應保證所收到的進度款全部用於該工程的施工需要,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程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爲甲方提供檢查、監督的有關資料、文件,並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條件。當出現因乙方使用進度款不當等原因引起本工程施工所需材料、設備不能按時進場,乙方的分包商或僱員因乙方不能按時支付款項而影響工程進度或對甲方及本工程施工造成其它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從應支付給乙方進度款中扣留相應數額代乙方支付或暫停支付部分進度款,乙方不得有異議。
5、如因業主或總包方以承兌匯票支付進度款,則甲方也有權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乙方工程款,具體承兌匯票比例與業主付款時承兌匯票佔批覆工程款比例相同。
6、所有款項均轉帳至乙方單位名稱開立的指定銀行賬號,乙方須按甲方管理制度和運作程序辦理工程進度款支付手續。乙方收款帳戶:
全 稱:
開戶行:
帳 號:
第十九條 結算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標準、總承包、業主或甲方要求及時收集、整理有效的施工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在工程完工後及時向甲方提供工程結算資料。
2、若因乙方未遵守國家有關標準和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交工驗收、竣工驗收、工程結算資料,影響甲方辦理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及工程結算時,所造成的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本合同工程的結算,在主合同工程結算經總承包、業主或第三方造價審計機構審定後進行,由甲方授權委託的項目現場代表簽字或蓋章確認覈實,但該簽字或蓋章確認覈實只能作爲雙方結算的初步的、預計的確認,不能作爲乙方向甲方請求支付或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4、本合同工程的最終結算須經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審覈,並同意以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的審覈作爲工程的最終結算,由廣西新港灣工程有限公司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後方能生效。否則,除非獲得甲方書面確認,任何甲方項目部或部門及任何形式的最終結算均對甲方不具有任何法律約束力。
5、當主合同已終止或解除後,或乙方承擔的工程完工後二個月,如甲方通知乙方辦理結算,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15天內與甲方辦理結算,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甲方辦理結算,則可推定乙方同意甲方所作出的結算爲最終的結算。
6、本工程的結算手續須經過 公司的蓋章。
第二十條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執行主合同中工程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限。
2、保脩金:按照總承包合同的規定,乙方要保留本工程保修項目造價的 5 %的款項作爲本合同的保脩金(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總承包方退還甲方保脩金後30天內,甲方扣除實際發生的保修費,將餘額部分退還給乙方,保脩金不計利息。
第二十一條 工程變更和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在本合同範圍內對工程的結構、施工範圍、數量和技術要求等進行變更。甲方依據本合同發出的施工順序或工期調整的指令不屬於變更。
2、施工過程中根據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費用或工期等的改變,以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確認的事實(如費用調整、工期改變等)爲依據,結合本合同中有關條款的規定和乙方承包工程所涉及到的工程變更的比例給予乙方相應的工期和費用調整;總承包方、業主和監理未確認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3、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索賠要求除有特別規定外,只能理解爲因總承包方、業主或監理的責任原因引起的。索賠事件發生後,如應向總承包方索賠的,乙方應合力協助甲方向總承包方索賠,索賠所得的費用視發生的項目歸屬和雙方貢獻而分配。總承包方對甲方的補償是本合同唯一的補償來源(不包括向保險公司索賠所得的補償);總承包方無補償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4、當發生因總承包方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方經與乙方協商採取可能的措施後(甲方發送通知後7天內,乙方應按通知要求派人與甲方協商,否則視乙方認同甲方獨自採取的任何措施),仍無法得到總承包方的適當補償或補償費用不足的,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補償的要求,而此時乙方按本合同應承擔的責任仍應得到履行。
5、若乙方施工的工程不屬於變更範圍的,則不給予乙方任何的工期和費用調整。
6、根據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監理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該項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二條 新增項目的計價原則
1、本合同工程在執行過程中,若發生一般項目變更時,則按以下原則進行計價:
(1)有類似的工程項目單價的則套用類似項目的價格。
(2)如同類型子目之間的項目單價能採用內插法計價的則按內插法計。
(3)施工項目基本相同只有使用主要材料或成品變更的則只換算變更材料費用。
(4)項目差異較大時雙方另行協商。
2、若發生重大設計變更新增項目或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時,工程量按照總承包方批覆的結算,單價雙方另行協商。
第二十三條 保險
1、乙方應承擔爲本工程配置的設備、人員和其他財產及可能造成的損失(包括對第三者可能造成的損失)承擔購買保險的責任。乙方應使甲方免於承擔由於乙方原因引起的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賠償責任。
2、若發生保險事故時,雙方均有義務及時採取合理有效的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若因一方未能採取及時、有效的措施,致使損失進一步擴大而無法從保險公司獲得賠償時,則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若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保險理賠所需的有關資料、文件和證明,若因一方資料、文件或證明保管不善或沒有保存導致延誤或失去保險理賠時,則由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3、本工程的“建築工程一切險”、“安裝工程一切險”由業主負責投保。開工之前5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提交其餘各項保險生效的證據和保險單副本。
4、不管甲方是否檢查、要求乙方提供相關保險憑證,乙方如未能購買相關保險、未能履行乙方應盡前述1/2/3職責的,均屬乙方擔負全責,甲方並有權執行約定的處罰、扣款條款。
第二十四條 環境保護及現場清理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堅持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現場的整潔,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護條例》、《衛生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施工現場當地環保方面的規定。若造成水利設施破壞、環境污染、水土流失、影響公共衛生等,其法律責任及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現場清理通知後 1 日內必須按照合同規定進行現場清理,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現場清理,且滿足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
3、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規定及甲方、總承包、監理(或業主)的要求清理現場,甲方有權自行組織人員或委託第三人進行現場清理,乙方承擔該現場清理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的定義與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定義相同。
2、不可抗力發生後,甲乙方雙方均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和責任。
第二十六條 違約責任
若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履行不符合本合同要求(如:質量、安全、環保、進度、文明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機械設備到位等情況達不到合同規定或總承包方、甲方和監理(或業主)要求,以及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等)、或違反甲方與總承包方簽訂的總承包合同中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合併執行對乙方進行處罰:
1、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中抵扣。
2、從乙方全部或部分安全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抵扣。
3、按照損失比例從乙方工程款中抵扣。
4、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
5、解除合同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甲方可進駐現場和接管本工程,終止乙方在本合同項目下的承包。甲方有權自行或僱傭其他承包人完成該工程。
但是乙方承擔上述責任之後,並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七條 爭議的解決
1、在本合同的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則由雙方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時,則向甲方單位法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2、爭議發生後,除經雙方協商,甲方書面同意停工外,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否則,視爲違約。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中斷及處理
1、由於政策的變化和其他甲、乙雙方及總承包方和業主之外的特殊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即視爲合同中斷。
2、合同中斷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現場機械設備、材料等的保護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照甲方或建設單位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等撤離施工現場。
3、合同中斷或暫停施工後,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指示暫停施工或復工;因合同中斷造成的損失,在甲方得到總承包方賠償的前提下,甲方根據乙方具體情況酌情予以補償。
4、如設計、總承包方、業主等任一單位發出的指令而發生的工程變更,如涉及取消本合同施工內容,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執行本合同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且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或補償要求,本合同自然終止,甲乙雙方無任何糾葛。
第二十九條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的處理
1、當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除應甲方要求,爲工程安全之目的,維護好施工現場外,其餘人員、設備、材料應在7天內完全撤離現場。乙方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完全撤離現場,甲方可認爲乙方放棄了現場設備、材料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安排第三方進行清理,由此而引起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在甲方發出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7天內,按通知要求,派員配合甲方對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結算。乙方不派員協助或乙方雖派員協助,但不能提供有關資料或提供的有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以甲方的最終意見爲準。
第三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的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竣工結算、完成保修並付清一切款項後,合同失效。
第三十一條 合同附件
附件:1、分項工程量清單計價表
甲 方: 乙 方:
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人: 聯 系 人:
電話: 電 話:
傳真: 傳 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或委託代表人: 或委託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並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5
合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致: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先生們:
2、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爲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於19__年__月__日。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楷體大寫字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6
發包商(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一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在雙方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 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施工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偃師市帝都·江南社區
工程地點: 偃師市嶽灘鎮
工程內容:土建、水電安裝等以施工圖爲準
建築面積: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 範圍、方式
1、 承包範圍:除消防、電梯等專業工程分包外,乙方全部包建 築安裝施工圖紙所有施工內容。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 商品砼由甲方提供,不高於市場價,鋼筋及防水材料的廠家 品牌必須符合國家要求的標準。
三、 定額執行與工程計價
1、執行定額:《河南省建設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20xx版定額。及其配套的綜合解釋和補充定額。材料按當地有關部門公佈的同期《材料信息指導價》按時調整。
2、 合同價款:人民幣暫定: 。小寫: 。 進場後以預算價格爲準,本工程竣工後據實結算。
3、乙方向甲方優惠 5個點 。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雙方協商暫按預算價來確定合同價款並作爲付款依據,最終以結算爲準。
2、此次工程無預付款,由乙方墊資施工至±0,上多層封頂小高層12層爲一箇結點,高層±0至十一層爲一箇結點,付已幹工程的80%,工程達到驗收標準時,付至工程總價的90%,驗收後45日內付至工程總價的95%,餘5%爲質量保脩金,從驗收之日起二年之內不出現質量問題,30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工程決算:乙方提供結算書,包括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甲方在接到乙方結算書後45個工作日內完成工程結算,並付至工程總價款的95%。
五、材料設備採購
乙方依據圖紙設計採購材料,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所有材料需標明產品質量,並經驗收後方可使用。
六、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按施工圖嚴格組織施工,保證質量並履行合同。
2、各種檢測費均由乙方承擔。保險由乙方承擔。
3、麥收、秋收兩季保證施工正常進行。不得停工。
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造成的質量、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5若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無法使用等,乙方應賠償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其款可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
七、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甲方完成“三通一平”。
2、圖紙變更時,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工程設計變更所作簽證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報告後7日內給予確認。
3、建設中所需的一切施工手續均由甲方辦理完善,乙方不負擔建設手續的任何費用及責任,(涉及到乙方的均由乙方付款)
4、施工中甲方負責協調工地的周邊關係,如因建設手續及周邊關係造成停工、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承擔。
5、施工中如果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工程款,造成乙方的停工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八、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九、合同簽訂: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及工程相關手續一套。
2、乙方施工隊伍簽訂合同施工合同後,向甲方交納保證金 陸佰萬元整 (600,0000.00)。保證金隨着工程進度按比例分批退還,進場至±0退 200 萬元保證金,主體施工至總工程量的 %,退還 200萬元 保證金,主體施工至主體封頂退還剩餘 200 萬元保證金。
十,其他約定
1,、雙方應信守承諾,友好合作。未約定部分均執行國家合同通用條款及相關法規。
2、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在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此協議一式六份甲 、乙雙方各三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7
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
(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授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
(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
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
(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井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
(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 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註 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註釋 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複數 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 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
(4)和
(4)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監理工程師應根踞第52款規定,確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費用,並通知承包人,抄報業主; (Ⅱ)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
(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
(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
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監理工程師或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以任命任何數量的人員,協助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其
2.2款規定的職責。他應通知承包人這些人員的姓名、職務及權限。這些助理人員無權發出指令給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職責及保證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設備或工藝所必須發出的指令,由他們之中任何人出於上述目的而發出的這些指令應視同爲出監理工程師代表發出的。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 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
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
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收費,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例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
(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圖紙應由監理工程師單獨保管,但應向承包人提供四套複製件,承包人需要更多複製件的,則應費用自理。除了嚴格用於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情況下讓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圖紙、規範及其他由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給承包人的圖紙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圖紙,應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這些圖紙應能隨時提供給監理工程師及其書面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員檢查和使用。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
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
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
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補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朗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在根據6
2.1款發出保修證書以後,不應再對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並在發出上述證書後的14天內應將履約如保退還給承包人。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1.現場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前,業主應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業主代表根據有關該工程的調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條件的資料。承包人而對這些資料的自行解釋負責。 在承包人提交投標書之前,應被認爲己視察和檢查了現場及其周圍環境;以及與之有關的數據,並對下列內容表示滿意(指在可能的範圍內對成本及時間的考慮): (a)工地的形成及性質,包括地表以下的條件; (b)水文和氣候條件; (c)爲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維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範圍和性質; (d)進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條件。並且,一般還應認爲承包人已取得有關諸如下述可能對其投標有影響或起作用的風險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況的全部必要資料。 承包人應被視爲其投標書是建立在上述由業主提供的資料及承包人對現場的檢查和考察的基礎上的。 1
1.2數據資料的獲取 根據第1
1.1款規定由業主提供的數據資料應認爲將包括(如果有的話)合同其他條款中所列出的數據資料,業主提供這些數據資料的查閱地點爲_______(地址名稱)。 查閱這些數據資料不應收取任何費用,承包人在交納一定的複製費用後可得到這些數據資料的複製(印)件。 1
2.1反控標書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被認爲已對投標書和工程量清單中所寫明的單價和費用的正確性及完備程度十分滿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規定外,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書應包括所有根據合同規定的義務(包括有關貨物、材料、設備及服務的提供及暫定金額下的意外開支)及所有爲正確施工、完成工程並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關事宜。 1
2.2不利的外界障礙和條件 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現場遇到了氣候條件以外的實際的障礙或不利條件,這種情況在承包人看來是有經驗的承包人不可預見的,承包人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在收到這一通知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這種障礙或情況不可能爲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所合理預見時,在與承包人及業主協商後,監理工程師應決定: (a)根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況時所發生的費用,這筆費用應加到合同價款中、並且將上述決定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做出這一決定時,監理工程師應考慮所有由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有關指令及在無監理工程師具體指令時,承包人採取的可爲監理工程師接受的任何適當合理的措施。 1
3.1工程應符合合同規定 除由於法律或實際上不可能做到的情況外,承包人應嚴格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應嚴格遵守與執行監理工程師就涉及或有關該項工作的任何事項所發出的指令,無論這些事項在合同中與否寫明。承包人應只接受監理工程師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規定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1
4.1應提交的施工計 承包人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日後的28天內,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兩份工程施工計劃以徵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計劃的格式和細節應符合監理工程師的合理要求。不論何時當監理工程師要求時,承包人還應以書面形式將其爲工程施工而擬採用的方法和安排的總說明提交監理工程師,以供參考。 1
4.2施工計劃的修訂 承包人應每三個月對施工計劃進行一次修訂,其中包括(a)已制定的每月預計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b)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監理工程師隨時認爲工程的實際進度與已取得批准的進度計劃不符合時,監理工程師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訂後的計劃,以確保工程在工期內竣工。 1
4.3須提交的現金流動估算表 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後28天內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交一份作爲參考的詳細的季度現金流動估算表,此現金流動估算應爲承包人根據合同有權得到的支付金額。如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承包人應每季度對現金流動估算表進行一次修訂。 1
4.4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職責 提交給監理工程師並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計劃以及提供總說明和現金流動估算表,並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所應負的任何職責。 1
5.1承包人的監督 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是爲妥善履行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所必須時,承包人就應在施工過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監督。承包人或其授權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監理工程師可以隨時撤回批准)稱職的代表應用其全部時間進行該工程的監督。該授權代表應代表承包人接受監理工程師或根據第2款接受監理工程師代表的指令。 如果監理工程師撤回對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慮到如下所述的更換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換通知後,在實際可能的限度內從速將其調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僱用此人,並任命另一位由監理工程師批准的代表。 1
5.2承包人代表的語言能力 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爲承包人的代表對英語中文的運用均不熟練,則承包人至少應安排一名稱職的翻譯隨時留在工地現場,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監理人員應會使用中文作爲工作語言,或承包人應隨時在工地現場保持足夠數量的稱職的譯員,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令和信息適時傳達。 1
6.1承包人的僱員 承包人應爲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業中技術熟練。經驗豐富的技術助理,及能對工程施工予以適當監督的領班和工長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時履行其義務所需要的熟練技工,半熟練技工及普通工。 1
6.2當地的僱員 根據當地規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範圍內儘量僱用當地勞務。 1
6.3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和要求解僱 監理工程師有權反對並要求承包人立即從工程中撤換其提供的、在監理工程師看來行爲不軌或履行其職責時不能勝任、翫忽職守的人員或監理工程師認爲在工地的出現是不適宜的人員,這種人員一旦撤換,無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員應從速被替換。 1
7.1放樣 承包人應負責: (a)根據監理工程師書面給定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和參考標高,對工程進行精確放樣。 (b)按上所述,正確佈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準線。 (C)與上述責任有關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儀器設備及勞力。 如果在施工過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標高、尺寸及基準線出現了誤差。承包人在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下,應以自己的費用糾正此等誤差,達到使監理工程師滿意爲止。除非這種誤差是基於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發出錯誤數據造成的,在此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將根據第52款規定確定應增加的合同價格,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監理工程師對任何放線或標高的檢查不應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對放樣準確所負的責任,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和保存在放樣中應使用的基準點、龍門板、測樁和工程放樣所用的其他物件。 1
8.1鑽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間的任何時候,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勘探開挖,除非有關此工程項目或暫定金額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單中,否則監理工程師應根據第51款規定爲這種要求發出指令。 1
9.1安全、保衛和環境保護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過程中,承包人應: (a)全面負責有權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員的安全,並使工地(只要這些工地已由其管轄)和工程(只要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業主佔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發生人身事故,及(b)爲了保護工程或爲了公衆及其他人員的安全及方便,在監理工程師或任何依法建立的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提供並維修所有的照明、護欄、圍牆、警告標誌以及守衛設施,及(c)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保護工地及工地周圍的環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於其施工方法的不當造成的對公共人員和財產等的危害或干擾。 1
9.2業主的責任如果業主根據第31款規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進行作業,對於這些作業業主應: (a)全權負責有權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員的安全,及(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對上述人員的傷害。 根據31款,如果業主在工地上僱用了其他的承包人,業主應要求他們負有同樣責任,保證安全和避免傷害。 20.1工程的照管 從開工日起直到發給移交證書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間內,承包人應全權負責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業主接到全部工程後業主將負責這些事宜。 但: (a)如果監理工程師發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證書,承包人應從發出移交證書之日起,不再對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負責,此時對那一區段或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責任移交給業主; (b)承包人應對其擔保在保修期內完成的剩餘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裝的設備的照管完全負責,直到這些工程根據第49款規定完成。 20.2彌補損失或損壞的責任 在承包人負責照管期間,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裝的工程設備,除了20.4款規定的風險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損失和損壞,承包人應以其自己的費用彌補此損失與損壞,使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項要求,達到監理工程師滿意的程度。承包人亦應對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規定的義務中由承包人一方進行作業的過程中造成的對工程的任何損失或損壞負責。 20.3因業主風險導致報失或損害 由於第20.4款中規定的枉間風險或是與其它風險綜合作用引起損失或損壞時,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要求的程度來彌補損失和損壞,監理工程師應根據52款規定決定增加合同價的金額,同時相應地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在因綜合風險造成了損失和損害的情況下,監理工程師應決定業主及承包人各自應承擔風險的比例。 20.4業主的風險 業主的風險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情況下:
(1)戰爭,敵對行動(無論宣戰與否),入侵,外敵行動;
(2)革命,起義,軍事政變,或內戰;
(3)電離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燒或有毒放射物爆發或核原料爆發及校成爆發後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飛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飛行物產生的衝擊波壓力;
(5)暴亂或騷亂及秩序的混亂,除非這些情況是限於承包人的僱員及分包人或由工程。的施工引起的。 (b)由於業主使用或佔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損失和損壞,除非這種佔用是合同規定的; (c)由於工程設計引起的某種程度上損失及損壞,不包括由承包人設計的部分工程及其負責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發生在工地現場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其他地點而對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響),而一箇有經驗的承包人: 不能合理預見到,或
(2)能合理預見到,但他既不能: 合理地採取措施以避免這種力量所造成的損失或損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範。 2
1.1工程及承包人設備的保險 在不限制第20款規定的承包人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承包人應當對下列各項進行保險: (a)以全部重置成本對工程連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進行保險; (b)以這種重置成本追加15%的額外金額,以彌補由於補救損失或破壞而招致的任何額外和附加的費用,包括業務費和工程任何部分拆遷費以及運走任何性質的渣土的費用; (c)由承包人帶進現場的屬於承包人的設備和其他東西,保險的金額要足夠在現場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出的各項保險費,業主將按承包人實際支出的保險收據覈實支付。 2
1.2保險範圍 第2
1.1款(a)和(b)款的保險應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保險,幷包括: (a)從工地上開工日起到有關相應的工程或根據不同情況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髮出了移交證書爲止的期限內,業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
1.4款規定以外的各種原因引起的損失及損壞,及(b)由承包人負責的:
(1)由於保修期開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間內損失或損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據49款和50款規定施工時引起的損失和損壞。 2
1.3對不能收回的金額的責任 任何未保險的或不能從保險公司收回的金額,應分別由業主或承包人根據款規定的責任承擔。 2
1.4除外責任 第2
1.1款規定的保險責任不包括20.4款a
(1)到
(4)所列的風險造成的損失和損壞。 2
2.1對人身和財產的損害賠償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下列事宜的損失和對其賠償: (a)任何人員的死亡或受傷,或(b)由於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產生的或引起的對(工程以外的)任何財產的損害及有關索賠、訴訟程序、賠償費、費用、訴訟費等所有有關的除2
2.2款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的所有費用。“ 2
2.2例外情況 第2
2.1款涉及的例外情況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佔用的土地。 (b)業主爲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過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權力。 (C)根據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對財產造成的損壞。 (d)由於業主、其代理人、僱員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僱用的)的行爲或過失引起的對人身的死、傷或對財產的損失、損壞,或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或有些傷害或損害是由承包人及其僱員、代理人引起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業主、其僱員、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這一點應予公平合理地考慮。 2
2.3業主的保障 業生應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擔屬於2
2.2款規定的例外情況下所有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及其他開支。 2
3.1第三方保險電話業主財產 承包人應不限於22款規定的他的或業主的義務和責任的條件下以承包人及業主的共同名義進行人身傷亡(第24款規定除外)保險及財產(工程除外)損失或損害保險。 但第2
2.2款(a)、(b)和(c)款規定的情況除外。 2
3.2最低保險金額 第三方保險的投保金額不得低於投標書用錄中規定的數額,僅對於投保的事故次數不限。 2
4.1工人的事故及傷殘 業主不對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僱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員的傷害及其補償負有責任,除非傷害及賠償是由業主及其代理人、僱員的行爲及錯誤適成的。承包人應保障並持續保障業主不承擔(除業主如前所述應負責的情況外)有關的傷害及補償,及所有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與其他開支。 2
4.2工人事故的保險 承包人應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間對所有其僱用的工人進行此類保險並持續這種保險。但對於任何分包人僱用任何人員,如果分包人已經對上述僱員進行了保險,使業主根據保險單得到補償,則本條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險義務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時,承包人應要求分包人向業主提交有關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金的支付收據。 2
5.1保險證明及條款 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前向業主提供根據合同要求的保險投保證明,並在: (a)承包人所需保險的工作開始7天前,或(b)開工後84天內向業主提交保險單。 在向業主提交證明和保險單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保險單應與發出中標通知書前雙方同意的一般條款一致。承包人應使所有由其負責的在中國,或事先經業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險公司投保的保險及經業主批准的保險條款生效。 2
5.2保瞼的完備性 承包人應在施工進度、範圍、性質發生變化時通知保險人,以確保根據合同條款在所有時間內有完備的保險,並根據要求向業主提交有效的保險單及本期保險費的支付收據。 2
5.3對承包人未保險的補救辦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證任何合同規定的保險生效,或未按2
5.1款規定的時間向業主提供保險單,業主在任何這種情況發生時,將使或保證任何這些保險生效並支付的保險金,及隨時從支付給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或視同到期債務從承包人處扣回。 2
5.4遵守保險單的條件 在承包人或業主未能遵循據合同生效的保險單條款。責任一方應賠償另一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及賠款。 2
6.1邀守法律、規章 承包人應在所有方面,包括髮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種費用方面遵守: (a)所有與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關的由國家或省頒佈的法令、法規或其他法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機構的規章或地方法規,及(b)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該工程以任何方式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承包人應使業主免於受到有關破壞這些規定的所有處罰及承擔有關這方面的責任。但業主應負責取得工程進展所必須的計劃、區域劃分或其他類似的批准,並根據2
2.3款規定,給承包人補償。 2
7.1化石處理 所有在工地被髮掘的化石、硬幣及有價值的物品,或文物、結構物及有地質、考古價值的其他遺蹟和物品,就業主和承包人而言,應被視爲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員移動、損害任何這類物品,並在發現後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按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處理這些物品。如果由於處理此類事宜使承包人延誤了工期或支付了費用,監理工程師應在與承包人和業主協商後,決定: (a)任何根據44款規定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長工期,及(b)應加入到合同價的一筆款額,並相應的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2
8.1專利權 承包人應保護和保障業主免於承擔由於工程上使用的或有關的或準備採用的任何承包人的設備、材料或工程設備等方面侵犯任何專利權、設計商標或名稱或其它受保護權利的行爲而引起的所有索賠和訴訟的費用,並保護和保障業主免予承擔由此導致或與此有關的損壞賠償、訴訟費、指控費和其它開支。但由於執行監理工程師提供的設計或技術要求而侵犯上述權利的情況除外。 2
8.2____區使用費 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支付爲獲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礫石、粘土或其他材料等所發生的噸位費和其他____區使用費、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補償費(如果有的話)。 2
9.1對交通和毗鄰財產的干擾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許可的範圍內,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過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應對: (a)公衆的便利,及(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屬於業主或他人財產的人行道的進入,使用或佔用,產生不必要及不適當的干擾。 承包人應保護並保障業主免予承包人負責的上述事項所導致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訴訟費、費用及其他開支。
3.1避免對道路的損壞 承包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與現場連接或通往現場的道路和橋樑受到承包人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損壞。尤其應當選定運輸線路、選擇和使用運輸工具、限制和分配運載重量。從而使因運輸原材料、設備和承包人的設備或臨時工程而不可避免的這類運輸儘量限制,不致對這類道路和橋樑適成不必要的損壞或損傷。
3.2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運輸 除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應對其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上的爲運輸承包人設備或臨時工程的任何橋樑的加固或更換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應的費用。承包人應免除業主對由於這種運輸引起的任何此類道路橋樑損壞的賠償責任,包括直接向業主提出的索賠要求。承包人應通過談判處理此類索賠,並支付所有由此類損壞引起的索賠。 30.3材料或工程設備的運輸 儘管有30.1款規定,如果在運輸材料和設備時,對通往工地或位於通往工地路線的任何道路或橋樑造成任何損壞,在承包人得知這一損壞或接到被授權的官方提出的索賠要求後,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及業主。根據法律規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設備的運輸者對道路主管部門給予損壞賠償,業主不負責支付所有有關的費用。在其他情況下業主通過談判,解決爭端,並支付有關索賠的金額,並免除承包人對有關的索賠、起訴、損害賠償、訴訟費、指揮費及其他開支的責任。只要監理工程師認爲索賠或部分索賠是由於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規定履行其責任,監理工程師在與業主及承包人協商後,將決定這一筆失職引起的應支付的款額,業主將從承包人的款項中扣回,也可以從任何應支付或到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同等數額,並通知承包人及業主。也規定,業主應通知承包人糾紛將在問時協商解決及將從承包人的那一筆款項中扣回上述金額。在解決這一糾紛前,業主應與承包人協調。
3.4水運 在工程的性質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的條件下,本條上述各項規定應解釋爲“道路”一詞的含意包括船閘、碼頭、海堤或與水路有關的其他結構物,而“運輸工具”一詞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與上述規定同樣的效力,30.5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應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許可,並承擔有關費用。 30.6當地運輸服務 鼓勵承包人在承運施工機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當地的搬運和運輸服務,承包人應只同在中國依法成立和登記的運輸組織簽訂合同。 3
1.1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機會 按照監理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向以下人員提供其進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機會: (a)業主所僱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b)業主的工人,及(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進行該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業主可能僱用的任何合法機構的工人,或進行業主可能簽訂的與該工程有關的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項目下工作的工人。 3
1.2爲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據3
1.1款,按監理工放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 (a)爲任何其他承包人、或業主或任何這樣的主管部門提供由承包人負責維修保養的任何道踐或通道,或(b)允許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臨時工程或承包人的設備,或(C)爲這些人員提供住河性質的其他服務,監理工程師應據52款決定增加合同的費用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及抄報業主。 3
2.1承包人保持現場整潔 在工程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合理地保持現場不出現不必要的障礙,排除雨水或污水,並應將任何承包人的設備和多餘材料儲存並作出妥善安排,從現場清除非運走任何廢、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3
3.1竣工時的現場清理 發出任何移交證書後,承包人應立即從已簽發了移交證書的那部分工地上將所有有關的承包人的設備、多餘材料、垃圾及各種臨時工程清除、移走,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潔,使監理工程師滿意。在保修期結束之前,承包人有權爲完成保修期內的義務,將其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保留在工地。
返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8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 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並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 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 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 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 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 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 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19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合作社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促進花卉種植產業發展,實現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甲方決定在_________鎮_________村進行木本花卉的種植及銷售,主要包括觀賞牡丹48畝、油用牡丹65畝、紫薇17畝、海棠14畝、荷花16畝,新建倉庫、展廳等18個。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倉庫、展廳基礎工程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設內容:
新建倉庫、展廳18個,具體標準如下
1、新建倉庫展廳:中心高米,跨度16米,長45米,面積720平方米。
2、骨架爲鍍鋅鋼管:直徑爲56釐米,壁厚釐米。
二、建設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工程造價:
該工程總造價______萬元。具體爲每單個倉庫、展廳720平方米,每平方米造價________元,共18個大棚。竣工後以驗收的實際面積結算。
四、兌付方式:
按工程進度預借工程款,其餘款待工程完工後,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餘款。
五、甲乙雙方義務:
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建設安全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責任及人員傷亡事故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若因乙方質量問題造成的各種安全事故或返工所產生的一切費用,概由乙方付全部責任。
3.乙方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有關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地越負全面管理責任。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乙方必須爲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0
致_________:
1 在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施工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以及附件第_________號以後,我們,即文末簽名人,茲報價以_________(_________),或根據上述條件可能確定的其它金額,按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及附件要求,實施並完成上述工程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2 我們承認投標書附錄爲我們投標書的組成部分。
3 如果我們中標,我們保證在接到監理工程師開工通知後儘可能快地開工並在投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工程。
4 我們同意從確定的接收投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遵守本投標書,在此期限期滿之前的任何時間,本投標書一直對我們具約束力,並可隨時被接受。
5 在制定和執行一份壓式的合同協議書之前,本投標書連同你方書面的中標通知,應構成我們雙方之間有約束力的合同。
6 我們理解你們並不一定非得接受最低標或你方可能收到的任何投標書的約束。
簽字人(簽章):_________ 證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1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建築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就馬集中學 工程問題簽訂如下合同:
一、工程地點:馬集中學
二、工程名稱:
三、承包方式:
四、開工日期:
五、竣工日期:
六、工程造價:
七、支付辦法:竣工驗收合格後全部付清。
八、甲乙雙方職責
(一)甲方
1、現場負責做到三通一平:水通、電通、路通,現場平整。
2、協助乙方疏通當地有關關係。
3、確保資金按進度到位。
(二)乙方
1、按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2、確保工期,工期爲 天。
3、教育職工文明施工。
4、做好安全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以補辦的文字手續爲準,其補充的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2
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
1工程概況
(1)地理位置描述;(待定)
(2)工程內容描述:(待定)
2服務的目的
在_____(工程名稱)施工期間,監理工程師將負責按施工合同進行施工監理,包括工程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安全等行政管理,處理與施工合同有關的一切事務,爲工程按時,高質量完成提供優質服務。
3服務的期限
監理服務的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項目的保修期結束時止。非監理服務原因造成的延期,業主按附加服務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報酬。
4正常服務
(1)製備監理所需的準則、覈對單、表格和證書等。
(2)建立監理程序和行政管理系統。
(3)參與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編制標底,協助評標與合同談判。
(4)審查施工圖紙及施工圖預算,參與技術交底和施工圖會審。
(5)協助業主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6)實施監理確保監理組織能有效地和順利地進行監理包括:
a批准承包商委派的管理、骨幹人員施工計劃與材料來源;
b合理安排出圖及時頒佈施工圖紙;
c審查批准承包商的工程圖紙;
d嚴格檢查放線與施工測量e質量控制與材料和工程試驗;
f工程進度的控制與評估;
g執行現場材料與工程量的計算,編寫有關記錄與報告;
h簽發變更命令、評估變更,確定未標價工程的費率,指派計日工或決定要求的替代;
i製備並頒發付款證書,籤從工程的完成;
j根據操作工藝與技術規範的要求檢查工程的施工情況;
k檢查工程進度;
l覈對承包商的帳目、發票、索賠及其它呈報;
m保存付款記錄;
n監督承包商的安全和工程保護情況;
o安排與承包商的每週會議,以審查圖紙、工程進度和其它有關事務保存經有關方簽字的會議記錄;
p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發票、索賠和其它報告井作出答覆;
q在帳目、索賠、問題、爭議與分歧等方面協助業主處理或在需要時作出決定,需要仲裁,協助業主爲任何法律行動製備支持文件;
r保存與合同計劃不符或更改的記錄,提供一套已標明修改處的主圖作爲竣工圖紙的基礎;
s督促審查承包商各階段提交的竣工資料及全套竣工資料;
o編寫並保存月度進度報告;
t定期編寫進度和財務狀況報告(季度、半年由年度)以及工程完工時的竣工報告。
5附加服務
(待定)
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及其他服務《業主根據條件提供或監理工程師提出要求》
附件C報酬與支付
1支付條件
本合同爲人一月合同,按監理工程師實際執行服務花費的時間計算。如服務時間一箇月,按日曆日計算,一箇月按30個日曆日。費用按本附件第六條規定的相應費率計算。
2動員預付款
2.1動員預付款的支付
在第二十二條規定的開工時間28天內,業主應向監理工程師支付_____的款額作爲動員預付款,該款額相當於除應急暫定款、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以外服務費用的5%。
2.2動員預付款的償還
動員預付款按月度應付發票上的數額的10%扣回,直至完成全部動員預付款。
2.3支付的方法
業主向監理工程師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方法應爲監理工程師的銀行向業主提供可接受的不可撤銷銀行信貸。這是業主支付動員預付款的條件之一。
3價格調整
單價按每年_月_日工程所在地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價格格數進行調整。
4稅收
(a)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現行的法律與法規監理工程師應繳納的一切稅收由監理工程師負責。
(b)本合同實施過程按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現行法律與法規業主應繳納的所有稅收由業主負責。
5最終支付
不遲於本服務完成後的28天內,監理工程師應將如下第六條所述的費用,連同本合同所實際產生的由簽收的發票證明的最後申請提交業主審批,業主據此審批並向監理工程師支付餘下費用。
6費用估計
6.1 職業服務的報酬
姓 名
職 務
人月數
月 價
估計費用
6.2 住宿費
6.3 交通費
6.4 雜費
6.3 應急暫定款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3
建設單位:華_________村村委(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因甲方建設需要,同意把工程承包給乙方建設,爲使工程順利進行,經雙方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概況
1、工程名稱及地點:
2、工程造價:
3、承包方式及工程期限:
二、付款方法
三、工程質量及要求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1、工程內容:
2、工程造價:如實施施工中,沒有變更或增加本合同以外的工程量,以項目最終驗收後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五、乙方在施工中應加強對工人安全生產教育,發生安全事故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乙方;
簽訂合同人:簽訂合同人:
工地負責人:工地負責人:
年月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4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三條貸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計收;乙方不能按上述約定歸還的,從次年開始未歸還的貸款作爲逾期還款加息_________;挪用的貸款,從挪用期間加收罰息_________。貸款利息按實際支用數計息並計算複利。如因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本合同貸款利率根據政策相應調整。
第四條甲方提供的貸款,乙方保證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全部還清。上述還款期限,如果因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基本折舊率、應納稅率和產品價格等有較大調整,需要延長或縮短時,雙方通過協商計算,調整還款年限,並簽訂補充文本。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 乙方 (簽字捺印):_______
簽訂日期:___ 年___ 月___ 日 簽訂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5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工程建設的需要,經過對所需鋼筋項目進行招標,確定乙方爲供貨商。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深圳市有關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品牌、數量、單價、金額:
序號:
材料名稱:
規格型號:
品牌: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本合同暫定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元整 (¥:______元)
備註: 1、合同約定總價款爲暫定價款,具體總價款按實際供貨數量結算。
2、本合同單價爲不含稅綜合單價(結算時憑收據結算),合同單價包含人工、材料、機械設備、裝卸車、運輸、利潤等所有費用。本合同所約定單價有效期爲乙方第一次供貨起至最後一次供貨完畢止(第一次具體供貨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爲準),合同執行期間無論材料市場價格浮動、政府政策變動或其他任何原因,本合同約定單價均不予調整。
3、上述合同單價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執行,約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質量要求及標準:
所有鋼筋的性能和質量均需滿足國家相關標準要求,並承擔產品質量保修期間的質量責任。適應於本合同的國家標準爲:《低碳鋼熱軋圓盤條》GB701-1997和《鋼筋混凝土用熱軋帶肋鋼筋》GB1499-1998(適用標準包括但不限於以上)。
三、產品質量:
1、本合同每批貨物送達施工現場後,甲方指定專人根據相關規範要求進行驗收並取樣送檢,乙方必須保證每批材料均爲合格產品。直條鋼筋長度定尺12米,直徑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包裝整齊。鋼筋不得出現明顯彎曲、扭曲等變形。鋼筋表面無肉眼可見的裂紋,包括細小裂紋和其他表面缺陷。鋼筋表面無鏽蝕,不得有油漬。鋼筋端頭剪切整齊,無飛邊、彎頭、切頭不淨等。同品種、同規格,每捆鋼筋鋼製銘牌齊全,並與質量證明書對應。
2、爲確保工程質量,乙方應保證提供完好無損的材料,提供材料出廠合格證、深圳市建設局發放的準用證、國家檢測部門出具的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加蓋紅章)一式三份,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字跡清晰並加蓋乙方公章。
3、甲方有權隨機抽樣送檢,每次材料檢驗合格,檢驗費用由甲方負責。若材料檢驗不合格,乙方自願承諾按如下方式進行處理:
①、每次鋼筋送檢時,若出現第一次送檢不合格,乙方自願向甲方支付罰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
②、第一次送檢不合格後,甲方取雙倍鋼筋數量進行復檢,若複檢合格,則兩次送檢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若鋼筋複檢仍不合格,則兩次送檢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自願承諾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並承擔由此引起甲方損失(如:停工、窩工、工期延誤等)的一切費用計每天人民幣______元整(時間從此批鋼筋進場之日起至該批鋼筋退場且乙方重新供應的鋼筋到場之日止)。
③當乙方所供鋼筋送檢出現黃單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重新選擇新的供應商,乙方對此無異議。
4、若乙方所供鋼筋進場時驗收合格,但在加工和使用過程中經政府相關部門抽檢爲不合格,乙方必須無條件將不合格部分已加工和尚未加工的鋼筋清退出場,補償給甲方不合格部分但已加工完畢的鋼筋加工費每噸______元,承擔由於不合格品退場發生的所有退場費用,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自願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元)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引起甲方損失(如:停工、窩工、工期延誤等)的一切費用計每天人民幣______元整(時間從此批鋼筋進場之日起至該批鋼筋退場且乙方重新供應的鋼筋到場之日止)。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交貨時間:
(1)甲方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進場計劃,乙方應按甲方書面通知進場計劃按時交貨。
(2)乙方應在鋼筋進場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貨準備,提供卸貨場地。
(3)項目施工期約爲:____個月。鋼筋供貨期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爲______的施工現場。
3、本合同聯繫人:
4、本合同指定收貨人:
5、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貨地點,並承擔裝、運、卸等費用。乙方在裝、運、卸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責任自行承擔,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交貨時應向甲方提供該批貨物的質量證明書和準用證,冷軋帶肋鋼筋還要提供原材料的質量證明書。
6、本合同約定鋼筋計量方式爲:直條鋼筋採用點條計算理論重量(鋼筋定尺長12米,不足12米按實際長度計算,鋼筋直徑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結果保留兩位小數點。盤圓鋼筋採用過磅方式計算重量(磅站由甲方指定,過磅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與保修期限:
1、每批次鋼筋乙方送至甲方指定地點,甲方需於每批次鋼筋到場後及時取樣送檢。每批次鋼筋送檢合格後____日內(含____日,國家法定節假日順延,下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貨款金額的____%,剩餘該批貨款金額的____%作爲質保金在兩個月滿後(自鋼筋到場且送檢合格之日起計)10日內,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違約金後按實無息付清。
2、產品保質期爲工程設計使用年限,在保質期內,因鋼筋本身引起的一切工程質量缺陷,均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負責所有費用。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上報鋼筋使用計劃、不按本合同規定收料(含卸車不及時、便道不暢通和倉庫容量不足)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貨款未能及時支付給乙方,乙方不承擔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損失。
3、乙方未按時、按甲方要求,保質、保量供應材料造成的甲方停工、窩工、返工等(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對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逾期交貨的,按每日相當於逾期貨品價值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在約定的時間付款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經初步檢驗,甲方發現貨物不合格的,乙方應及時將貨物運出工地,並立即免費予以更換,甲方無保管義務。如乙方怠於運出,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與損失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逾期交貨的,若逾期____天並且不影響甲方使用的情況下鋼筋價格按照合同約定執行,逾期超過____天,逾期交貨部分的單價按照每噸每日降低____元結算,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爲準)。
7、乙方逾期交貨而甲方解除合同的,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爲準)。
8、交貨鋼筋的質量不符合約定或者國家、行業標準的,包括但不限於生產廠家不符合約定、外觀不合格、質量不合格、沒有有效地質量證明文件、取樣檢驗不合格等,乙方均應在____日內予以免費更換,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延誤按本約定執行。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爲準)。
9、若乙方交貨鋼筋存在假冒僞劣產品時,一經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涉及鋼筋金額____倍的違約金,雙方合同就此終止,給甲方造成損失時,還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賠償金數額以甲方計算爲準)。
10、乙方保證按時交貨,並保證其提供的貨物質量符合國家、行業標準以及合同約定,如有違反,願意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
1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支付貨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的生效、終止和解除:
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2、合同終止:本合同生效後直至甲乙雙方各自履行完其義務後,本合同自動解除,但相關質量條款和解決糾紛條款除外。
3、合同解除: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合同的,甲方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後,本合同即予以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協議書約定處理。
4、合同解除後工作:合同解除後,不影響甲乙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質量責任條款。
八、其它:
1、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往來採取書面形式。口頭或電話通知無法律約束力,但對方認可除外。
2、甲方每次的進貨時間及數量傳真給乙方,視同乙方收到,而不論乙方是否簽收,乙方均需及時供貨。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未能解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供貨、結算完畢後本合同自動解除,但有關鋼筋質量條款和解決糾紛條款除外。
十一、合同份數:本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甲方)
單位全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乙方)
單位全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6
工程建設貸款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
建設項目:_________
貸款方(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國家規定,乙方爲進行基本建設所需貸款,經甲方審查發放。爲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根據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設計劃,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建設工程。預計分季用款:一季度_________元;二季度_________元;三季度_________元;四季度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購置設備_________臺(套)_________元;土建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
第五條?貸款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雙方同意按規定在建設項目投產後用下列資金清償:
1.基本建設收入;
2.新增固定資產的基本折舊基金;
3.固定資產稅;
4.利潤。
乙方還款超過合同期限,還本付息的資金來源按規定辦理。
第六條?乙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合同附件。
第七條?貸款到期,乙方如不能按期償還,由擔保人代爲償還,擔保人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甲方可直接從乙方或擔保人的各項投資或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第八條?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總額內,根據批准的年度計劃和建設進度編制年、季度用款計劃,送甲方審查,甲方憑此供應資金。甲方保證在覈定的年度貸款計劃內,按基本建設貸款的有關規定及時供應資金。因甲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與銀行規定的加收乙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及資料。乙方如果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甲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乙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第十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7
監理邀請書
我們十分高興地邀請貴公司爲__(工程監理服務的名稱)提交個體的服務建議書。
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工程名稱)有關費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稱、地點、招標方式、時間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計劃於19__年__用外始。總工期估計___個月。
本工程的主要項目有:項目名稱、主要項目、初步工程量等。
爲了有效獎施監理,業主將聘請合格的、有經驗的顧問/監理公司幫助業主進行本工程施工階級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務內容見第四章附錄A:監理服務範圍。
請在建議書中詳細說明實施本服務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計劃,以及派往現場職員的簡歷、特長等。
若貴公司需要,可察看現場,費用自理,具體問題,可與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聯繫。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服務的有關業務及派件現場的人員應遵守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的法律及法規。
業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請書的45天內拚交建議書,請在接到本邀請書之後,儘快用電報或傳真通知我方,並說明提交建議書的時間和方法。
從建議書收到之日起90天內爲其有效期。
本服務合同將採用人——月合同(總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條件見第二章。
業主將根據建議書的質量、貴公司指派人員的能力和在類似工程上的經驗、經濟建議書的合理性等考慮是否接納建議書,並在建議書有效期內通知貴公司的建議書是否被接納。
我們期待着你們對我們邀請書做出積極的響應。
祝工作順利
____(業主名稱)
__年__月__日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8
第一部分?定義及解釋
1.1?定義
合同(如下文定義)中以下的用詞及詞句,除根據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它們的涵義:
(a)(1)“業主”指____(名稱)及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承包人同意外)。業主可在本合同項下指定一家採購全權代理機構,如果已經指定,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欄中指明採購代理機構的名稱、採購、監督和支付的範圍,以及在招標期間及隨後的投標等問題上的責任。
(2)“承包人”指其投標書被業主接受的當事人,或其法定繼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除業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擔部分工程施工的當事人或經監理工程師、同意已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當事人,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法定繼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讓人。?(4)“監理工程師”指由業主指定的爲執行合同規定的任務的監理工程師、即________(監理工程師單位名稱)或由業主任命並書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當事人。
(5)“監理工程師代表”指根據22款規定隨時由監理工程師任命的個人。
(6)“承包人授權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業主批准,在本合同項下代行承包人全權的個人。
(7)“熟練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樣、對複雜工程能進行監督的工人,包括設備操作人員。
(8)“非熟練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動力工具進行施工作業的人員。
(b)(l)“合同”指合同條件、規範、圖紙、工程量清單、投標書、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及明確地包括在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中的其他文件。
(2)“規範”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規範及根據51款調整、增加的工程規範,或由承包人提供的非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規範。
(3)“圖紙”指由監理工程師根據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計算書和類似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所有圖紙、計算書、樣品、圖案、模型、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的其他技術資料。
(4)“工程量清單”是投標書的組成部分,並已填寫報價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單。
(5)“投標書”是指承包人向業主提供的按合同條款規定併爲中標通知書所接受的,爲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報價的建議書
(6)“中標通知書”指業主正式接受投標的通知。
(7)“合同協議”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協議。
(8)“投標書附錄”是指附在本合同條件之後,並構成投標書的附件。
(c)(1)“開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據41款發出的開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規定,並從開工日期開始計算的工程或任何區段或部分工程完工並通過竣工檢驗的時間(或據44款規定延長的時間)。
(d)(1)“竣工檢驗”指在合同中規定的,或由監理工程師和承包人另行商定,並對應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區段或部分在業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負責完成的試驗。
(2)“接收證書”指根據48款發出的證書。
(e)(l)“合同價”指在中標通知書中寫明的,根據合同條款,用以支付承包人爲實施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應付的總金額。
(2)“保留金”指根據60.4款由業主保留的所有款項的累計金額。
(f)(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臨時性工程或視情況爲兩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據合同規定將建設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設備)。
(3)“臨時性工程”指在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關的各種臨時工程(不包括承包人的設備)。
(4)“設備”指定於構成或構成永久工程組戰部分的機器裝置或類似的物件。
(5)“承包人設備”指不包括構成或預定構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設備、材料或其他物品在內的所有施工並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質的設備及物品(不包括臨時工程)。?(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_____別規定的作爲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爲工程施工由業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_____別註明的將構成部分工地的任何其他場所。
(g)(1)“費用”指不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已合理髮生或將要發生的所有開支,包括:?管理費及可合理分攤的費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潤補貼。
(2)“日”指日曆日。
(3)“元”和縮寫“rmb¥”指合同中作爲地方貨幣單位的人民幣元。
(4)“外幣”指工程施工所在國以外國家的貨幣,包括港幣。
(5)“書面函件”指任何手寫、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電傳、電報及傳真通訊。
1.2?標題和旁註?各個條款中的標題及旁註不應視爲條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條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釋也不應加以考慮。
1.3?註釋?凡指當事人或當事人各方的字詞應包括公司和有關法人資福的任何組織。
1.4?單數和複數?僅表明單數形式的詞也可以代表複數,根據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通知、同意、批准、證明和決定?除非另有規定,凡合同條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發出、給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應是書面形式的。並應對“通知”、“證明”或“決定”等詞作相應的解釋。任何這種同意、批准、證明或決定不應被無理收回或延誤。
1.6?給業主和監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給業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稱)
(b)給監理工程師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稱)
第二部分?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代表
2.1?監理工程師的職責和權力
(a)監理工程師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職責。
(b)監理工程師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規定的或必要時由合同暗示的權力。但規定:除下列(4)(i)和(4)(i?i)條外,監理工程師在根據下列條款行使其職責之前應取得業主明確的批准:
(1)根據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證明第12款項下增加的費用;
(3)決定第51款,發出變更指令,但下列情況除外:
(i)如果發生非常緊急情況,監理工程師認爲將造成人員傷亡、或危及工程或鄰近的財產或從業主的權益考慮需立即採取行動,在這種情況下,監理工程師被授權發佈處理這種危機狀況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應實施一切工作或按監理工程師的命令竭盡全力去處置或減輕危急狀況。儘管監理工程師的命令未事先徵得業主的批准,承包人仍應立即執行這些命令。
如果單項或累積批准的工程數量變化不超過合同價的5%,或不超過某一特定項目總費用的15%,除非這種數量變化在圖紙或其他招標文件中聯部是可以預知的及除外的。?(5)確定第52款項下的費率或價格;或(6)批准重大設計變更,這些變更將影響原設計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規定外,監理工程師無權免除合同中規定的承包人義務。
2.2?監理工程師代表
監理工程師代表應由監理工程師任命並向監埋工程師負責,應履行和行使監理工程師按2.3款規定可能賦予他的職責和權力。
2.3?監理工程師授權的權力
監理工程師隨時可將賦予他自己的任何職責和權力授權給監理工程師代表,他可以隨時收回其授權。任何這種授權或收回其授權均應以書面形式,並且只有在業主和承包人收到這一授權通知後方可生效。
任何根據這一授權由監理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通知應與監理工程師發給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a)監理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作、材料或設備的批准不影響監理工程師不批准這種工程、材料或設備和發出糾正指令的權力;
(b)如果承包人對監理工程師代表給予的調知有疑問,其可以向監理工程師詢問,監理工程師應確認、取消或變更此種通知的內容。
2.4?助理的任命
2.5?書面指令
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應爲書面形式,但如果由於某種原因,監理工程師認爲有必要以口頭的形式發出這類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無論在這一口頭指令執行前或執行後,由監理工程師發出的對這一指令的書面確認應視與本條規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還規定,如果在7天內,承包人書面確認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令,這種確認在7天內未被監理工程師以書面的形式的拒絕,這一指南針令應視爲監理工程師的指令。?該規定同樣適用於監理工程師代表及根據2.4款任何的監理工程師的或監理工程師代表的助理人員發出的指令。
2.6?監理工程師行爲公正
按照合同規定,監理工程師通過以下方式行使權力:
(a)作出決定,發表意見或同意,或(b)表示滿意或批准,或(c)決定價值,或(d)採取其他可能影響業主或承包人的權力和義務的行動時,監理工程師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條款並考慮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這些權力。任何這類的決定、意見、同意、表示滿意或批准,定價或採取的行動均可按67款的規定予以公開,評審或修訂。
第三部分?轉讓和分包
3.1?合同的轉讓
承包人無業主的事先同意(儘管1.5條規定,這種同意應由收主單獨決定)不應將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轉讓。但除了:
(a)按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銀行爲受益人的_____,或(b)將承包人的權力轉讓給其擔保人(假使擔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損失或債務),以獲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債務。
4.1?分包
承包人不得將整個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不應在未得到監理工程師的同意前將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關的同意,不應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任何責任或應盡的任何義務,並應象對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務人員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一樣,對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承包人在下列事項方面無需徵得這樣的同意:
(a)提供勞務(b)按合同規定的標準購買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給合同中已寫明的分包人。
4.2?分包人義務的轉讓
當分包人在所進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貨物、材料、設備或服務等方面,爲承包人承擔了合同規定的保修期結束後的任何延長期限的連續義務時,承包人可在該期滿後的任何時候,在業主的要求和由業主承擔費用的情況下把未結束的這種義務的利益轉讓給業主。
合同文件
5.1?語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語/中文擬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種以上的語言擬定的,則據以分析和解釋該合同中的那種語言是英語/中文,因而稱之爲“法定語言”。
5.2?合同文件的優先順序
構成合同的文件應互爲解釋。當這些文件出現多義性或不一致性解釋時,監理工程師應作出解釋和校正,並對此向承包發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在發生分歧時,合同文件應按以下順序優先考慮:
(a)合同協議書;
(b)中標通知書;
(c)投標書;
(d)合同條件;
(e)技術規範的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書面技術規範。
(2)參考資料中包括的技術規範。
(f)圖紙的合成資料(1)標明的尺寸。
(2)文字註釋。
(3)圖解顯示。
(g)已報價的工程量清單;以及(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圖紙、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一旦保修證書發出,承包人應將所有根據合同提供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返還監理工程師。
承包人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和複製件,連同一些不能照像複製成相同質量的資料的複製件在內。另外,如監理工程師有書面要求,承包人亦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爲業主使用的相應圖紙、規範及其他文件。業主將支付相應的費用。
6.2?一套圖紙應保存在工地
6.3?施工進度的打亂
凡出現監理工程師如不在合理的時間內發出進一步的圖紙和指令,工程進度或計劃將拖延或打亂時,承包人應通知監理工程師並抄報業主。通知應包括所需的圖紙或指令,需要的理由和時間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將造成工程的延期或進度的打亂等詳細說明。
6.4?圖紙延期和圖紙延期所產生的費用
在任何情況下,如因監理工程師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時間內發出承包人根據第6.3條發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圖紙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誤進度和(或)細緻費用的增加,則監理工程師與業主及承包協商後,應決定:
(a)任何據44款承包人有權得到的延期,及(b)應增加到合同價中該項費用的金額;
並相應通知承包人和抄報業主。
6.5?承包人未提交圖紙
如果監理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或發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於承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圖紙、規範或其他文件,監理工程師將在作出有關6.4款的決定時應將承包人的失誤考慮在內。
7.1?補充圖紙和指令
監理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發出爲合理和恰當地進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需的補充圖紙和指令。承包人應遵照執行共受其約束。
7.2?由承包人設計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確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應由承包人設計時,承包人應將下列文件提交監理工程師批准;
(a)爲使監理工程師對該項設計的適用性和完備性進行審查並表示滿意所必需的圖紙、規範、計算書及其他資料;
(b)詳細的操作及維修手冊及竣工後永久工程的圖紙,以使業主能操作、維修、拆除、組裝及調整所設計的水久性工程,在這類使用和維護手冊連同竣工圖紙未提交併由監理工程師批准之前,該工程不能被認爲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批准不影響責任
監理工程師據7.2款規定進行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的一般責任
承包人應根據合同的各項規定,以應有的細心和勤勉,對工程進行設計(如果在合同中有規定)、施工並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應根據合同規定或根據合同合理推論,提供爲設計、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無論是臨時性的或經常性的)監督、勞務、材料、機具、承包人的設備及所有其他物品。
8.2?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應對整個現場各種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適用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負責。但規定,除了在下文中寫明或另有協議外,承包人對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範或對不是由承包人制定的臨時工程的設計或規範不負責任。如果合同明文規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設計,即使有監理工程師的批准承包人也應對這部分工程全面負責。
8.3?制錯誤的通知
承包人應將其在審閱合同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工程設計或技術規範中的任何錯誤、遺漏、誤差和缺陷及時通知監理工程師。
9.1?合同協議書
承包人應簽訂並履行由業主擬定的合同協議,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之後(必要對對其進行修改)。
10.1?履約擔保
承包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8天內爲適當履行合同向業主提供履約擔保,履約擔保應用銀行保函格式,由業主可接受的銀行開具,數額加投標書附錄的規定。當向業主提供銀行履約保函時,應通知監理工程師。該銀行保函格式附於本合同條件後。按本條款要求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0.2?履約擔保的有效期
同約如保的有效期限應截止到承包人根據合同履行並完成了工程及修補任何缺陷。
10.3?根據履約擔保的索賠
在任何情況下,業主按照履約擔保提出索賠之前,皆應通知承包人,說明導致索賠的違約性質。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2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通信工程建設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工程範圍和內容: 。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組織工程建設項目的技術交底,向乙方明確施工任務;
2、 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
3、 負責主材的供應,詳見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4、 指派甲方代表對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全面協調和監督檢查;
5、 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
6、 按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 必須具有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通信行業施工資質,並經鐵通工程建設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覈准的施工入圍資格,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或公司)施工資質證書、企業基本情況等相關資料;
2、 應編制《工程施工概、預算》,經甲方書面認可後作爲簽訂本合同暫定工程款的依據;
3、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 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 精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材料、施工機械進場施工;
6、 合理組織施工,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供應計劃,並在施工前送甲方備案;
7、 嚴格按設計文件及——、《本地網通信線路工程驗收規範——》等規範要求施工;
8、 做好施工材料的檢驗、清點和保管,乙方採購的材料應按照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的質量負責,採購的材料設備須經甲方書面認可後方能使用,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應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9、 服從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對施工過程的管理與監督,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監理及甲方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並由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及延誤工期的責任;
10、 線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時承擔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任務。在施工過程中和工程竣工後半年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要求進行該項目範圍內的電話機及數據終端的安裝工作。安裝費用由甲乙雙方商議決定。
11、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切實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事故和施工單位原因造成的設備事故,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不得因此影響工程進度。
第四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條 竣工驗收
1、 工程竣工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同時乙方應在一週內按鐵通網建——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
2、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套竣工資料和書面竣工驗收報告後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組織驗收,驗收以施工圖紙、圖說、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爲依據。
3、 驗收合格後,雙方簽署竣工驗收通過的文件,並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驗收中如發現有不符質量要求的,由乙方負責修改再進行驗收。竣工日期以驗收通過的日期爲準。
第六條 質量保證
1、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十二個月;
2、 保修責任:乙方對交付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無償修復。
第七條 工程考覈
1、乙方採購的材料不符合質量標準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一經發現,乙方自行承擔整改所需的工料費,同時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情節惡劣的,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2、除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外,工期延誤的責任由乙方承擔,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3、不服從甲方指揮,拒絕或延誤電話機及數據終端安裝,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 %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並同時取消乙方入圍施工資格。
4、未按期按鐵通網建——號關於《工程竣工文件編制規定》的要求編制完整的竣工文件的,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0.5%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在工程款結算時予以扣除。
第八條 工程價款的結算與支付
1、本工程採用包工部分包料方式,根據乙方編制的施工預算,合同價暫定爲 。
2、工程竣工後,由乙方按照郵電部——號文件《通信建設工程概算、預算編制辦法及費用定額》的規定據實編制竣工決算報告,經甲方指定的具有通信工程審計資質的第三方審計,審計費的支付按浙江省物價局——號文件執行。
3、工程最終結算款的確定:工程最終結算款由以下兩部分組成,(1)審計審定價款中乙方採購的材料款和其他費用不作調整,按審計的價款確定;(2)審計審定價款中的建築安裝工程費部分(扣除材料費以外的部分),乙方同意按——號文的規定調整相關費率後下浮 %。
3、乙方向甲方開具建安和材料統一發票後,甲方先行支付工程最終結算價款的90%(甲方有權在該款項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待十二個月保修期滿後,若無工程質量遺留問題,甲方付清剩餘工程價款。
第九條 合同解除
1、 雙方協商同意可解除本合同。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包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嚴重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5、 一方依據本條2、3、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做好已完工程的保護和移交工作,並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1、 乙方確認其完全瞭解本合同中所述的鐵通公司的相關文件內容;
2、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30
定義及解釋
1 定義
下列措辭和用語,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應具有如下所賦予的涵義:
(a)“項目”是指協議書附錄中指定的併爲之建造的工程。
(b)“服務”是指監理工程師根據協議書所履行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c)“工程”是相爲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給業主的物品和設備)。
(d)“業主”是指本協議書所指的僱用監理工程師的一方以及業主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e)“監理工程師”是指本協議書中所指的,作爲一箇_____的專業公司受僱於業主去履行服務的一方以及監理工程師的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業主和監理工程師。“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當事人或實體。
(g)“協議書”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監理服務協議書條件及協議書附錄、附件a(監理服務範圍)、附件b(業主提供的人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附件(c)(報酬和支付)、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
(g)“日”是指任何一箇午夜至下一個午夜間的時間段。
(i)“月”是指根據陽曆從一箇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箇月的時間段。
(j)“當地貨幣”(lc)是指項目所在國的貨幣,“外幣”(fc)是指任何其它的貨幣。
(k)“商定的補償”是指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根據協議書應支付的額外款項。
(l)“適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國或地區發佈並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釋
(a)本協議書中的標題_____其內容的部分。
(b)單數包含複數含義,陽性包含陰性含義。視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時間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爲準。
監理工程師的義務
3 服務範圍
監理工程師應履行與項目有關的服務。服務的範圍在附件a中規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額外的服務
(a)正常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
(b)附加的服務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類服務或通過雙方的書面協議另外附加於正常服務的那類服務。
(c)額外的服務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據第28條監理工程師必須履行的服務。
5 認真地盡職和行使職權
(a)監理工程師在根據本協議書履行其義務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b)當服務包括行使權力或履行授權的職責或當業主和任何第三方簽訂的合同條款需要時,監理工程師應:
(1)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對該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加以說明,則這些詳細規定必須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公正地證明、決定或行使自己的處理權,如果被如此授權的話。但__________人而是根據自己的職能和判斷,作爲一名_____的專業人員進行工作。
(3)可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如果被如此受權的話。但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從業主處得到事先批推(除非發生任何緊急情況,此時監理工程師應儘可能快地通知業主)。
6 業主的財產
任何由業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監理工程師使用的物品都屬於業主的財產,井在實際可行時應如此標明,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監理工程師應將履行服務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業主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類移交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業主的義務
7 資料
8 決定
爲了不耽擱服務,業主應在一箇合理的時間內就監理工程師以書面形式提交給他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9 協助
在項目所在國,業主應盡一切力量對監理工程師和他的職員以及他的下屬按照具體情況提供如下協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務所需要的暢通無阻的通道;
(c)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d)發生意外事件時的遣返;
(e)提供如下權力:z允許監理工程師因服務目的和他的職員因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允許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
(f)提供與其它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監理工程師收集他要獲取的信息。
10 設備和設施
11 業主的職員
在與監理工程師協商後,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爲監理工程師挑選和提供職員。凡涉及到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員的服務
業主應按照附件b的說明,自費安排其他人員提供服務。監理工程師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爲負責。
職員
13 職員的提供
由監理工程師派往項目所在國工作的職員應接受_____並應能適應他們的工作,同時他們的資格應得到業主的認可。
業主按照第11條提供的職員應得到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如果業主未能提供他應負責提供的業主的職員或其他人員的服務而雙方均認爲此類提供對於圓滿地履行服務是必須時,監理工程師可安排此類提供,以作爲附加的服務。
14 代表
爲了本協議書的管理,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或個人作爲其代表。
如果業主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指定一人與項目所在國內的業主代表建立聯絡關係。
15 職員的更換
如果有必要更換任何人員,則負責任命的一方應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員。
此類更換的費用應由負責任命的一方承擔,除非此類更換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換理由,並且
(b)如果_____或不能圓滿地執行任務不能作爲理由成立的話,則提出要求的一方應承擔更換費用。
責任和_____
16 雙方之間的責任
16.1 監理工程師的責任
如果確認監理工程師違反了第5條第(a)段,則他應僅對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向業主賠償。
16.2 業主的責任
如果確認業主違反了他對監理工程師的責任,則業主應負責向監理工程師賠償。
16.3 賠償
如果認爲任何一方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則應僅在下列條件下支付賠償;
(1)此類賠償應限於由此違約所造成的`可合理預見到的損失或損害的數額,而不是其它;
(2)在任何情況下,此類賠償的數額應限於第18.1款規定的數額;
(3)如果認爲任一方與第三方共同對另一方負有責任時,負有責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賠償比例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部分比例。
17 責任的期限
除非協議書附錄規定的相應時間段終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規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業主或監理工程師提出索賠,否則無論是業主還是監理工程師均不應對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
18 賠償的限額和保障
18.1 賠償的限額
根據第16條有關責任方面的規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數額。此限額不影響根據第31條第(a)段規定的或本協議或另外規定的任何商定的補償。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賠償總計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每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的一切索賠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要求而該要求不能確立的話,則提出索賠者應完全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對方的各種費用。
18.2 保障
如果適用的法律允許,則業主應保障監理工程師免受一切索賠造成的不利影響,包括由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第三方提出的此類索賠:
(1)除非此類索賠被包括在根據第19條規定辦理的_____中;
(2)此類索賠在第17條提及的責_____終止後提出。
18.3 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適用於由下列情況引起的索賠:
(1)故意違約或粗心引起的_____;
(2)與履行合同義務無關的事宜。
19 對責任的_____與保障
業主可以書面要來監理工程師:
(a)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進行_____;
(b)在業主首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_____的基礎之上,對第16.1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責任追加_____額;
(c)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進行_____;
(d)在業主第一次邀請監理工程師爲服務提交建議書之日進行_____的基礎上,對公共的或第三方責任追加_____額;
(e)進行其它各項_____。
如果這樣要求的話,監理工程師應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業主可接受的條件下讓承保人辦理此類_____或追加_____額。
此類_____的費用或追加_____費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20 業主財產的_____
除非業主有另外的書面要求,監理工程師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按業主可接受的條件對下列各項進行_____:
(a)根據第6條提供或支付的業主財產的損失或損害;
(b)由於使用該財產而引起的責任。
此類_____的費用應由業主負擔。
協議書的開始、完成、變更與終止
21 協議書生效
從完成正式協議書所需的最後簽字之日或當地主管部門批准之日,協議書生效時間以日期較晚者爲準。
22 開始和完成
在協議書附錄所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協議書的延期例外。
23 更改
當任何一方提出申請並經雙方書面同意時,可對協議書進行更改。
24 進一步的建議
如果業主書面要求的話,則監理工程師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此類建議的準備和提交應作爲一項附加的服務。
25 延誤
如果業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阻礙或延遲,以致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
(a)監理工程師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業主;
(b)此增加部分應被視爲附加的服務;
(c)完成服務的時間應相應地予以延長。
26 情況的改變
如果出現按照本協議監理工程師不應負責的情況,以及該情況使監理工程師不負責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時,他應立即通知業主。
在此情況下,如果不得不暫停某些服務時,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應予以延長,直至此種情況不再持續。還應加上不超過42天的一箇合理期限用於恢復服務。
如果履行某些服務的速度不得不減慢,則該類服務的完成期限由於此情況可能必須給予延長。
27 撤銷、暫停或終止
27.1 業主的通知
(a)業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監理工程師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監理工程師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並將開支減至最小。
(b)如果業主認爲監理工程師無正當理由而未履行其義務時,他可通知監理工程師,說明發出該通知的原委。若業主在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他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終止本協議書,但該進一步的通知應在業主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天內發出。
27.2 監理工程師的通知
在下述(a)、(b)情況下,監理工程師向業主發出通知至少14天后,纔可發出進一步的通知,在進一步通知發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務。
(1)當在一支付單據應予支付的日期後28天,他仍未收到屆時未提出書面異議的那一部分款項時,或
(2)當根據第26條或第27.1款已暫停服務並且暫停期限已超過182天時。
28 額外的服務
當第26條所述情況發生時,或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不是根據第27.1款第(b)段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務之外,監理工程師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爲額外的服務。
監理工程師有權得到爲履行額外的服務所需的額外的時間和費用。
29 各方的權利和責任
本協議書的終止不應損害或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或索賠以及責任。
支付
30 對監理工程師的支付
(a)業主應按協議書條件和附件c中規定的細則向監理工程師交付正常的服務報酬,並且按照附件c規定的費率和價格或者基於此費率和價格支付附加服務的報酬,只要此費率和價格適用,否則按照第23條商定的費率和價格支付。
(b)除非另有書面協定,業主就有關額外的服務向監理工程師交付:
(1)監理工程師的職員在履行服務當中所花費額外的用於附加的服務的時間的報酬;
(2)監理工程師所花費的一切其它額外開支的淨費用。
31 支付的時間
(a)給監理工程師的到期款應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協議書附錄規定的時間內業主沒有支付到期款項,則應按照協議書附錄規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補償,每月將該補償加到過期未付的金額中,該補償以過期未付金額的貨幣從發票註明的應支付之日開始計算。
該商定的補償不應影響第27.2款規定的監理工程師的權利。
32 支付的貨幣
(a)適用於本協議書的貨幣爲協議書附錄中規定的貨幣。
當使用其它貨幣進行支付時,應按協議附錄規定的匯率計算並支付來加扣除的淨額。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規定,業主應保證監理工程師能將其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與履行服務有關的那部分當地貨幣或外幣迅速匯往國外。
(b)如果在簽訂本協議書之日或履行服務期間,業主國內的情況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情況可能相反時,如:
(1)阻止或延誤監理工程師將在業主所在國內收到的當地貨幣或外幣匯往國外,或
(2)在業主所在國內限製得到或使用外幣,或
(3)當監理工程師因用當地貨幣開支而從國外向業主所在國匯入外幣,以及隨後將總額相同的當地貨幣再匯往國外時,對其徵稅或規定不同匯率,從而阻止監理工程師履行服務或導致他財務上的損失,此時若沒有作出其它令監理工程師滿意的財務上的安排,業主應保證此種情況爲適用於第26條規定情況。
33 第三方對監理工程師的_____
除在第39條、協議書附錄或附件c中規定外
(a)在任何可能時,業主都應爲監理工程師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項目所在國內的職員因本協議書引起的、爲該國政府或授權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項辦理豁免,包括:
(1)他們的報酬;
(2)除食品和飲料外,他們進口的物品
(3)用於服務的進口的物品;
(4)文件。
34 有爭議的發票
如果業主對監理工程師提交的發票中的任何項目或某項目的一部分提出異議,業主應立即發出通知說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誤支付發票中的其它項目。第31條第(b)段應適用於最終支付給監理工程師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35 _____的審計
除了協議書規定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業主在提前七天以上發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監理工程師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該審計應在正常工作時間於保存記錄的辦公室內進行。
一般規定
36 語言和法律
在協議書附錄中規定了協議書的一種或幾種語言、主導語言以及協議書所遵循的法律。
37 法規的變更
如果在訂立本協議書之後,因履行服務所在的任何國家(協議書附錄指明的監理工程師的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規發生變動或增加而引起服務費或服務期限的改變,則應相應地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38 轉讓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轉讓外,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將本協議書涉及到的利益轉讓出去。
(b)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無論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均不得將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轉讓出去。
(c)沒有業主的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不得開始實行、更改或終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務的任何分包合同。
39 稅收
監理工程師及其有關職員應繳納企業與個人所得稅,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國法規應繳交有關稅收和國外應繳的所有稅收。
40 版權
監理工程師對於由他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業主僅有權爲工程師和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在爲此目的使用而複製此類文件時不需取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41 利益的衝突
除非業主另外書面同意,監理工程師及其職員不應有也不應接受協議書規定以外的與項目有關的利益和報酬。
監理工程師不得參與可能與協議書中規定的業主的利益相沖突的任河活動。
42 通知
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爲書面的、並從在協議書附錄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通知可由人員遞送,或傳真通訊,但要有書面回執確認。或通過掛號信,或電傳,但隨後要用信函確認。
43 出版
除非在協議書附錄中另有規定,監理工程師可單獨或與他人聯合出版與工程和服務有關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三年內出版有關材料的,則須得到業主的批准。
爭端的解決
44 對損失或損害的索賠
根據第17條的規定,因違反或終止協議書而引起的對損失或損害的任何索賠,應在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達成一致意見,如未能達成一致,應按第45條的規定,提交_____。
45 _____
由協議書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或者違約、終止協議書或使之無效,均應根據協議書附錄所訂的、在協議書生效期限生效的規則,通過_____解決。
雙方同意鎮守裁決的結果,並放棄他們的任何形式的上訴權,只要此種棄權實際有效。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31
本協議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爲一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承包人”)爲另一方簽定。鑑於業主欲建成本項工程,即______並已接受承包人提出的承擔該項工程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投標書。茲爲以下事項達成本協議:
l、本協議書中的措辭和用語應具有下文提及的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相同的含義。
2、下列文件應被認爲是組成本協議書的一部分,並應被作爲其一部分進行閱讀和理解:
(1)中標函。
(3)合同條件。
(4)規範。
(5)圖紙。
(6)工程量清單。
3、考慮到下文提及的業主準備付給承包人的各項款額,承包人特此立約向業主保證在各方面均遵照合同的規定進行施工及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
4、業主持此立約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各項期限和以合同規定的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格或合同規定的其它應支付的款項,以作爲本工程施工、竣工並修補其任何缺陷的報酬。
特立此據。本協議書於上面所定的日期,由有關雙方根據其各自的法律簽署訂立。
業主簽名:_____________承包人簽名: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設承攬協議 篇32
日期:_______
招標號:________
1、__________(業主名字)(下簡稱“業主”)已安排了一筆以多種貨幣構成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工程名稱)建設費用的合理支付。所有如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來自合格貨源並經資格預審合格了的投標人均可參加本工程的投標。
2、業主邀請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就下列工程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勞務、材料、設備和服務進行密封投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概況、主要項目及工程量等)。
3、凡有興趣的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可從下列地址獲取進一步的信息及查閱招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查詢和發售招標文件的機構名稱、地址等)。
5、所有投標書必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時之前送達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書接收地點)。並必須同時交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5接受的格式,數量爲2%投標價的投標保證金。
6、開標儀式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時在下列地點舉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標地點),投標人可派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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