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承攬與僱用關係答辯狀(精選3篇)

2025承攬與僱用關係答辯狀 篇1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_____人民法院轉來——關於“__________與原告__________因僱員受害賠償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僱傭關係。

  1、答辯人與原告______不存在僱傭關係。原告受僱於被告______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X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僱於被告______,其與答辯人不存在僱傭關係。

  2、答辯人與被告______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_____》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______承攬,並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X爲完成承攬任務,還僱請了原告爲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爲承攬合同關係。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答辯人認爲,作爲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並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包人”應限於僅指《_____》中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係中的“發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爲考量而有此規定。但若對“發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係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爲“發包人”,則會不當的對“定做人”苛以重責,不符合社會經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爲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

  1、對於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爲僱主的被告______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於賠償數額,答辯人認爲: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爲______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______元/年計算爲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爲______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爲______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______元/年爲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爲______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爲______元/天,計算______天共______元。

  5、營養費數額偏高,應爲______元。

  6、殘疾賠償金數額過高,原告爲農村居民,故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______元/年爲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爲______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2025承攬與僱用關係答辯狀 篇2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________起訴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所述與實不符。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1、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在家中無事生非,常常人爲製造矛盾和磨擦,導致感情破裂與實不符。實際情況是,被答辯人及家人重男輕女,其家人對答辯人揚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辯人生下一女孩後,根本沒有準備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辯人母親準備的,被答辯人和他的家人不聞不問,因爲是女孩,被答辯人家中十分不滿,答辯人還在坐月子期間,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置之不理,更談不上照顧日常生活,答辯人無奈,強忍着熬過月子,滿月後沒有辦法爲了照顧孩子才借錢回孃家生活。而不是像被答辯人所說的製造矛盾後不辭而別。

  2、答辯人於________年確曾因感情破裂提起過離婚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威脅答辯人,如果離婚要傷害答辯人家人等等,答辯人及於被答辯人的強勢威脅,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無奈才撤回訴訟,但這並不表明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係,事實上被答辯人的行爲讓答辯人傷透了心,失望至極,答辯人日日都在盼望能從這個婚姻中解脫出來。

  3、被答辯人主張多次前往答辯人孃家看望,與實不符。自答辯人無奈回孃家後,被答辯人只去過一次,且沒有給女兒任何撫養費用,無論從感情上還是金錢上,答辯人都愧對爲人父的責任。

  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無論從性格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辯人都有思想準備,也在努力去做,爲的就是組成一箇家庭不容易,要爲對方多考慮,要爲孩子多考慮,要爲家庭多考慮,所以答辯人在與被答辯人生活中能忍則忍,能讓則讓,爲的就是家庭能夠和諧美好。但被答辯人及其家人的行爲太讓其失望,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子女不管不問,不承擔撫養義務,虐待答辯人,威脅答辯人的行爲已徹底傷透了答辯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確已破裂,答辯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二、婚生女孩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按法律規定承擔撫養費用。

  爲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答辯人要求撫養女兒。具體理由有三點:第一,孩子從出生一直由答辯人撫養,其已經適應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孩子不管不問,跟隨其生活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二,孩子現在不滿________歲,日常生活需要母親照顧,且女孩跟隨母親無論從以後的生活還是生理期教育都對孩子有益。三,被答辯人長期跑業務,根本無暇照顧孩子,孩子跟隨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長。綜上,及於孩子成長考慮,由答辯人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撫養費義務是一項法定的義務,撫養費用也是法定的費用,我國《民法典》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之規定,子女不管跟隨哪方撫養,對方都要承擔撫養費用,據此,依照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雙方結婚後,對家庭房屋進行了翻新加工,依據《民法典》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之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四、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元。

  答辯人結婚後辭去了工作,在家照顧家庭,懷育孩子,不是爲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辯人是不可能將來之不易的工作給辭去,答辯人之所以這麼做,是出於對被答辯人的信任,將後半生,甚至是一輩子託付給了自己最親近的人。然世事難料,現在被答辯人起訴要求離婚,答辯人現無住房,經濟條件比較困難,依據《民法典》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以便答辯人渡過難關,保護答辯人作爲婦女的合法權益。

  綜上,答辯人答辯意見供合議庭參考。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2025承攬與僱用關係答辯狀 篇3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_________起訴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所述與實不符。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答辯人同意離婚。

  1、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在家中無事生非,常常人爲製造矛盾和磨擦,導致感情破裂與實不符。實際情況是,被答辯人及家人重男輕女,其家人對答辯人揚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辯人生下一女孩後,根本沒有準備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辯人母親準備的,被答辯人和他的家人不聞不問,因爲是女孩,被答辯人家中十分不滿,答辯人還在坐月子期間,被答辯人對答辯人置之不理,更談不上照顧日常生活,答辯人無奈,強忍着熬過月子,滿月後沒有辦法爲了照顧孩子才借錢回孃家生活。而不是像被答辯人所說的製造矛盾後不辭而別。

  2、答辯人於________年確曾因感情破裂提起過離婚訴訟,但在訴訟過程中,被答辯人_____答辯人,如果離婚要傷害答辯人家人等等,答辯人及於被答辯人的強勢_____,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無奈才撤回訴訟,但這並不表明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解除婚姻關係,事實上被答辯人的行爲讓答辯人傷透了心,失望至極,答辯人日日都在盼望能從這個婚姻中解脫出來。

  3、被答辯人主張多次前往答辯人孃家看望,與實不符。自答辯人無奈回孃家後,被答辯人只去過一次,且沒有給女兒任何撫養費用,無論從感情上還是金錢上,答辯人都愧對爲人父的責任。

  本案中,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無論從性格還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辯人都有思想準備,也在努力去做,爲的就是組成一箇家庭不容易,要爲對方多考慮,要爲孩子多考慮,要爲家庭多考慮,所以答辯人在與被答辯人生活中能忍則忍,能讓則讓,爲的就是家庭能夠和諧美好。但被答辯人及其家人的行爲太讓其失望,被答辯人重男輕女,對子女不管不問,不承擔撫養義務,虐待答辯人,_____答辯人的行爲已徹底傷透了答辯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確已破裂,答辯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

  二、婚生女孩________由答辯人撫養,被答辯人按法律規定承擔撫養費用。

  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撫養費義務是一項法定的義務,撫養費用也是法定的費用,我國《_____》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之規定,子女不管跟隨哪方撫養,對方都要承擔撫養費用,據此,依照法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撫養費用。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雙方結婚後,對家庭房屋進行了翻新加工,依據《_____》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之規定,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財產。

  四、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________________元。

  答辯人結婚後辭去了工作,在家照顧家庭,懷育孩子,不是爲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辯人是不可能將來之不易的工作給辭去,答辯人之所以這麼做,是出於對被答辯人的信任,將後半生,甚至是一輩子託付給了自己最親近的人。然世事難料,現在被答辯人起訴要求離婚,答辯人現無住房,經濟條件比較困難,依據《_____》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之規定,被答辯人應支付答辯人生活困難補助費,以便答辯人渡過難關,保護答辯人作爲婦女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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