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股東合夥協議(通用7篇)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1

  編號: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 聯繫:

  住址: 住 址:

  第一條合夥宗旨:甲乙雙方合夥人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 合夥企業名稱、地址: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 。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共五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

  合夥人 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 。

  (二)因合夥企業資金需求具有階段性特點,爲避免資金閒置,提高資金利用率,甲乙雙方應在資金需求三日內將所需資金匯入指定賬戶。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叄佰萬元)。合夥期間甲乙雙方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甲乙雙方各自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每月公佈合夥開支情況,雙方出資存入設立獨立賬戶(賬號: ,賬戶名: ,開戶行: )該賬戶由甲方管理。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爲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三)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協議餐飲項目,如有盈利自本協議簽訂後一年按出資比例進行分紅,並在獨立賬戶中預留盈利額 %用於合夥經營需要。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乙方對合夥事務享有參與權;

  (二)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在合夥過程中對合夥重大事項出現分歧時,甲方享有決定權。其權限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負責餐飲公司的人員招聘。

  (三)以下合夥事務需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改變企業的名稱;

  2.改變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

  3.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4.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擔保;

  6.聘請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四)甲方作爲本合夥的負責人,全權處理合夥前期籌備及經營活動,基於公平原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從投資款中每月支付不低於 元作爲報酬。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按出資比例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甲方合夥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 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如逾期三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依據應繳納的出資額日 %繳納滯納金,逾期超過三十日(含三十日)仍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按照合夥協議中認繳的全部出資額 %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夥協議經營地所在地法院解決。

  第十五條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合同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本協議。

  (一)、茲有合夥投資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萬元,乙方:_________________出資萬,共籌資金萬元。並由甲方的名義投資註冊,該公司共投資萬元。投資後甲方佔該公司%的股份,乙方佔該公司%的股份。經其他股東同意,甲方爲該公司的正式股東。

  (二)、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該公司、共擔該公司投資風險、共負盈虧,投資過程中的盈虧,按投資股份分攤。

  (三)、根據公司的股東協議和章程,甲方獲該公司的分紅或所得各項利益,甲方須依照股份額及時與乙方分配。

  (四)、甲方應將該公司的經營,財務,資金運作狀況告知乙方。

  (五)、股權轉讓,需甲乙雙方同意,不可單方面轉讓股權,如果單方面轉讓,接收方接受股權無效。因股權轉讓所獲收益,也按股份份額分配。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投資公司備存一份,簽字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同意受其約束。違約者承擔違約法律責任。如果產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經營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只接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於年月日簽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3

  股東各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爲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明確公司各股東的合法權益和相互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協議書。

  第二條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住所地爲: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宗旨以及經營範圍

  第四條公司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充分發揮企業的優勢,面向國內外市場,積極開展多元化經營,全力追求最優經營業績和利潤的最大化,爲全體股東提供優厚的回報。

  第五條公司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註冊資本、股東出資方式以及比例

  第六條公司註冊資本爲: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五十萬元。

  第七條各方一致商定出資比例以及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乙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丙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丁方%,出資方式爲人民幣萬元。

  第四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股東承擔下列義務: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每一元人民幣爲一箇表決權。

  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清算、變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對外擔保等重大事務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5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總投資爲x元,甲x出資x元,乙x出資元,各佔投資總額的x%、x%。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6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餐飲股東合夥協議 篇7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市(縣)__街道(鄉、村)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萬元,甲出資__萬元,乙出資__萬元,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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