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代理合作協議書(精選3篇)

廣告代理合作協議書 篇1

  廣告代理合作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開發的江西盛世東方商貿城項目_____年度平面類廣告設計代理工作。並簽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二、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設計項目銷售及招商過程中(不包括商貿城開業經營方面)所需的所有平面類廣告,具體內容包括圍牆設計、DM圖稿、指示牌、報紙廣告、車身廣告、戶外廣告、銷售中心展板、掛板、掛圖、旗幟、樓書和商業會刊等。

  2.乙方負責廣告所涉及的文案,並寫作所需的軟性廣告(軟文)。

  3.如甲方提出平面製作要求,乙方應儘量滿足,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爲加強信息交流,甲乙雙方設立專人進行廣告製作業務的對接。

  三、服務流程:

  1.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爲本合同約定工作內容服務的具體工作組人員名單,包括策劃、設計和文案人員,並由甲方確認。乙方工作級人員變動,須通報甲方認可。

  2.乙方根據項目的各個推廣階段設計出平面樣稿後交予甲方,甲方有權對設計稿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甲方對設計稿滿意後在設計稿上簽字確認,乙方開始製作正稿並根據圖片應用要求選用適當的方式傳予甲方,在製作時間上必須滿足甲方的要求。

  四、工作費用:

  全年平面廣告設計代理費人民幣x(¥)

  五、工作費用支付方式

  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即預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0)給乙方;餘下總金額的%,即人民幣(¥)在合同期內逐月支付給乙方,從20__年四月起每月八日前支付人民幣(¥)。

  六、雙方責任: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應及時支付款項並提供乙方所需資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誤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2.甲方負責制定廣告及媒體發佈計劃,並負責廣告的發佈。

  3.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應按時完成所負責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負責人書面確認爲準。

  4.甲方確認的所有文件,其法律責任與乙方無涉。

  5.乙方不得向其它代理個案提供本案機密資料(如成本、客戶資料、銷售計劃等)。

  6.合同終止後,乙方於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合同內容有關的資料,其著作權及作用權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繼續使用。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戰爭、地震等發生時自動中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出現重大失誤,甲方有權中止合約。

  3.合同期滿後,合同內容自動失效。

  4.合同期滿後,如甲方在本合同中所委託之項目須繼續委託專業公司負責項目工作,在相同條件下乙方可優先簽約。

  八、合同修改

  1.本合同中所涉工作項目,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增減條款,雙方書面同意簽字後,可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本合同執行中如出現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蓋章)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簽約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籤於:__________________

廣告代理合作協議書 篇2

  甲 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委託在 發佈戶外廣告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一、廣告的名稱、位置和形式:

  1、廣告名稱:中都建材超市戶外形象廣告;

  2、廣告位置:鳳陽縣璽園正門道路兩側廣告牌 ;

  3、廣告規格:長6米高1.2米 ;

  數 量: 8塊;

  二、廣告畫面的設計與製作:

  1、設計樣稿:

  本合同項下廣告畫面的樣稿由甲方負責設計,甲方保證畫面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經甲方最終確認後提供給乙方報批、製作;經甲方審覈確定的樣稿,作爲本合同附件二。

  2、製作發佈週期:一週

  乙方自收到經甲方簽字蓋章的樣稿(或MO光盤)之日起 7 日內,送主管機關審批,審批通過後 7 日內,乙方完成廣告畫面的安裝製作。

  3、畫面安裝:

  乙方安裝的廣告畫面應當平整、無破損;

  材質要求:戶外寫真

  4、設計變更:

  若甲方確認的設計樣稿延誤或者在設計樣稿確認後又提出更改要求,則乙方工期順延並且進行更改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上述更改包括但不限於對已審定樣稿重新設計或者對已製作的廣告畫面重新加工等。

  三、廣告發布時間及續約:

  1、發佈期限:

  本合同項下廣告的發佈期限爲一年,即從 20xx年 3月 18日起至 20xx年 3月17 日止。但因乙方原因延誤廣告發布的,每延誤一天,發佈期順延一天。

  2、甲方如需續簽本合同,應於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與乙方達成續簽合同,乙方保證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該位置的優先使用權。

  四、廣告費及支付方式:

  1、廣告費用:

  本合同廣告費每年人民幣2.4 萬元,大寫人民幣 貳萬肆仟元整。包括:一次畫面製作費、一次畫面安裝費、場地租賃費、廣告發布費、支架製作費、電費、維修費、監測費、稅金等;

  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一次性付清。

  3、結算方式:

  A、現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重新更換本廣告內容的其它畫面,應當提前一箇月通知乙方甲方承擔本廣告畫面的製作、安裝和更換費用。

  2、甲方應當保證所發佈廣告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並於必要時出具相關證明性文件。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公司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以及法人授權書。

  2、乙方對甲方確認的設計樣稿負有審查的責任,並有義務向主管機關辦理廣告畫面審批手續。乙方可對甲方可能涉及違法的廣告內容提出建議,如甲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可拒絕發佈。

  3、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廣告製作安裝質量和發佈期限製作、安裝廣告。

  4、乙方負責本合同約定更換次數以內的廣告畫面的安裝及更換,並保證發佈期間廣告牌的完整、清潔,確保發佈效果。

  5、乙方應負責廣告畫面的日常維護及設施的管理,並負擔與此有關的全部費用。如廣告出現破損,乙方應在48小時內修復並將修復情況通報甲方。廣告發布因此受到的影響,乙方須按照每延誤一天即延長本合同原定發佈期一天的標準履行。如果乙方沒

  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維護或者拒絕甲方的維護要求,甲方可以委託第三方進行維護,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6、乙方需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廣告發布監測報告(具體見附件四)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本合同規定時間發佈廣告,甲方可以自己決定順延本合同廣告發布期限;否則,每逾期一日,按已付廣告費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逾期 10 日仍未能按本合同的約定發佈廣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須返還甲方已支付乙方的剩餘廣告費用。

  2、甲方如未按期足額支付廣告費用,每逾期一日,則按應付廣告費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 10 日仍未支付應付的廣告費用,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該廣告位並不退還已經支付的廣告費用。

  3、因廣告畫面或設施未得到及時維護、修繕,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或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和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而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履行本合同,違約方除應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按本合同廣告費總額的1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 不可抗力:

  1、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因政府政策、法令或者拆遷改建、城市規劃以及自然災害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且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賠償。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當在不可抗力發生後的 3 個工作日內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供由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均應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減輕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消失,合同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期限自動延長,雙方均無須爲此承擔責任。

  4、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最終不能繼續履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合同,發佈時間以天爲單位計算,乙方只按實際發佈天數收取廣告費,退還甲方餘款,雙方均不得對此要求賠償。但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違約責任。

  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合同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依以下 A 方式解決:

  A、提交 市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B、提交 仲裁委員會依其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的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在本合同上的簽字人即被視爲該方的授權代表。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廣告代理合作協議書 篇3

  廣告客戶名稱(甲方):

  廣告發布單位名稱(乙方):全國冶金礦山信息網

  茲由甲方委託乙方於 期間,在全國冶金礦山信息網主辦的中國礦業114網站上發佈廣告。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廣告類型

  a型b型c型d型e型f型

  刊登時間

  付款方式電匯o郵匯o信匯o付款時間

  總價格小寫:大 寫

  說明

  備註1、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後,甲方首付廣告款的50%,餘款在廣告刊登一半後付清。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全國冶金礦山信息網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安徽省馬鞍山市湖北路9號158#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243004

  法人代表

  法人代錶王運敏

  委託代表委託代表

  電 話

  電 話0555-2404809

  傳真: 2475796

  傳 真

  e-mail帳戶馬鞍山礦山研究院(註明信息網)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工商銀行馬鞍山市支行花山辦事處

  帳號帳號24904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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