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通用33篇)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

  合 夥 協 議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電話: 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電話:

  爲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爲,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經營 事務。

  第二條 合夥企業概況

  名稱:

  經營場所:

  經營範圍:

  經營方式: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爲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2、乙方:出資額爲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3、丙方:出資額爲 元(大寫: ),以 方式出資,佔註冊資本的 %。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五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出資評估

  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 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八條 財務、會計

  合夥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頒佈的《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建立本合夥企業的財產、會計制度。

  第九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盈餘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合夥企業分配當年的稅後利潤(虧損),按下列順序進行;

  (1)提取法定公積金1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企業的利益分配、虧損,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 債務承擔

  1、合夥企業債務由合夥企業財產償還。

  2、合夥企業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如另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由一名或者數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十一條 委託執行人

  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方(一名或數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並出具合夥的委託書。

  第十二條 執行人的職責

  企業事務的執行人對全體合夥人負責,並行使下列職責: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主持合夥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擬定合夥企業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

  4、制定合夥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方案;

  5、制定合夥企業具體管理制度或者規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制定增加合夥企業出資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合夥企業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

  9、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外,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表決通過,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但在爭議雙方票數相等時,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有裁決權。

  第十三條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檢查其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情況;

  2、爲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賬簿;

  3、被委託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有權決定撤消該委託;

  4、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其他合夥人有權對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10、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十五條 禁止行爲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六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七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八條 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第十九條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條 退夥程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一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二十二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項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4、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5、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6、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7、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爲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五條 聲明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聲明和保證:

  1、合夥人各方均爲具有獨立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爲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六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 年。

  第二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 (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決(任選一項,且只能選擇一項,在選定的一項前的方框內打“√”):□ 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在深圳進行仲裁;□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爲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爲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爲或法律規定等。

  第三十一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三十二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各 份,昆明市公證處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地點:

  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並經過各股東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現行法律規定出資申請設立一箇有限責任公司,現就具體事項制定協議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爲“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第二條公司主要經營

  技術研發、商務諮詢、技術服務、技術轉移、高技術產品生產、銷售等。企業管理諮詢,新能源、節能減排、環保等。從事貨物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貿易、培訓。從事企業管理科技、商務科技、技術科技、展覽展示,從事經營工藝禮品、電腦產品及配件等產品的銷售。

  第三條公司經營宗旨和目標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自主開展各項業務,不斷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核心競爭能力,爲廣大客戶提供優質服務,實現股東權益和公司價值的最大化,創造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促進新能源領域、節能減排、環保的技術進步,產業的繁榮與發展,成爲國際一流的企業。

  第四條公司股東共__________個,分別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註冊資金及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公司註冊資金(人民幣):_____萬元。

  甲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丙方出資___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金的_____%,全部以貨幣出資。

  母公司持有知識產權,在以後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時,向子公司或分公司授權使用權,知識產權入股。子公司可以引入其他股東並可以控股。

  股東繳納出資後,必須經各方認可,出具證明。公司在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各方股比即各方註冊資金的出資比例。

  如因股東出資有困難,可向其他股東進行個人借款,應在一年內歸還,利息雙方約定,在同期國家銀行貸款利息2倍計算,並履行借款手續。各股東在條件許可情況下,積極幫助其他股東籌集資金。公司借個人資金,按國家銀行貸款利息的2倍計算,限期歸還。

  甲方在成立公司的前期運作中,支出資金__________萬元,計入公司開辦費用;待融資成功或公司盈利後,再進行給付。

  第六條各股東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商定時間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第七條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每遲延一日,每日以不足出資額部分的萬分之五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新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九條股東的首次出資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後,由全體股東指定王旭升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驗資證明等文件。各股東對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

  第十條公司如因股東未能按時繳付出資而未能有效設立,設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及其它責任,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股權時,須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股東在接到轉讓股權的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在以後的擴股或引入投資方時,保證原始股東至少一位的控股地位。

  第十二條股東的權利爲:

  1、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2、分享公司利潤;

  3、公司事項的表決權;

  4、如有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出面成立公司,可指定代理人,代理人有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股東的義務爲:

  1、按期足額繳納出資;

  2、分擔公司經營風險及損失;

  3、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損害公司或其他股東的合法利益;

  第十四條公司的籌備工作由全體股東共同進行,在籌備期間各股東應根據情況合理分工,以保證籌備工作的順利進行。

  經股東討論決定,成立董事會,選舉_____任董事長;_____爲董事,兼任首席技術官;_____爲監事。_____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期任期一年,到期經股東討論,選舉總經理、首席技術官、首席科學家,可連選連任。從第二次選舉後的任期爲每任*年,如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重大失誤等可經董事會討論隨時罷免。

  重大事項由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集體討論決定。

  爲了使公司快速增長,_____公司將與_____公司成立合資公司,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支持,由雙方商定股比。

  一、公司產生的利潤,分配順序:首先保證補足註冊金;

  二、補足前期各方爲公司支付的費用;

  三、支付高管的工資;

  四、留足企業發展基金;

  五、分紅。

  第十五條各股東按股比預先交付總計__________萬元,作爲租房、註冊公司費用、購置辦公用品等的開辦費用,待公司正式成立後作爲公司開辦費用列入成本覈銷。開辦費用自本協議書籤字後交付,由*統一管理使用,建立賬戶。

  爲加快註冊進度,可由股東甲方先墊付部分資金作爲成立公司的租房、購置辦公用品、註冊等費用,在股東協議簽字一週內各方交齊開辦費用。

  第十六條籌備期間的籌備工作由__________委託人負責安排,各股東應積極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發生費用由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十八條公司如有不同意見,各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能解決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裁決。

  第十九條本協議各方未盡事宜各方可以另行約定,本協議所產生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經全體股東簽字後生效,每位股東各執1份,公司保存2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3

  合夥協議範本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__,住址_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1.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其它。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而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_______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1份,送_______各存1份。

  合夥人:_______(蓋章)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4

  合夥合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

  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

  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

  人的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

  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

  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

  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

  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

  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

  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

  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

  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

  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

  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

  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

  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

  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

  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

  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5

  合夥型聯營合同書

  聯合經營____合同書

  訂立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乙方(單位名稱):

  經濟性質: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

  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

  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

  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BR>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資:(略……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 

  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 

  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 

  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 

  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 

  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 

  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 

  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6

  合夥型聯營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簡稱甲方,所有制性質_____,地址______,經營範圍

  ______,帳號______。

  _____簡稱乙方,所有制性質_____,地址______,經營範圍

  ______,帳號______。

  一、聯營組織名稱______,地址______,聯營項目______。

  二、聯營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聯營機構及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資

  1.投資方式及數額

  ┌───┬───┬───┬───┬───┬────┬──┬──┬───┐

  │

  │廠 房│設 備│技 術│場 地│

  │

  │

  │總 額│

  │

  │

  │

  │

  │使用權│

  │

  │

  │

  │

  ├───┼───┼───┼───┼───┼────┼──┼──┼───┤

  │ 甲 │

  │

  │

  │

  │

  │

  │

  │

  │

  ├───┼───┼───┼───┼───┼────┼──┼──┼───┤

  │ 乙 │

  │

  │

  │

  │

  │

  │

  │

  │

  ├───┼───┼───┼───┼───┼────┼──┼──┼───┤

  │合計 │

  │

  │

  │

  │

  │

  │

  │

  │

  └───┴───┴───┴───┴───┴────┴──┴──┴───┘

  2.出資日期

  甲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分__次付清,其中每次應支付的數額及日期爲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財務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盈利分配及虧損負擔

  1.利潤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虧損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聯營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退出聯營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聯營期滿後的財產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違約責任

  1.構成違約的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違約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賠償金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免責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__時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份,聯營

  方各執1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別送_______等單位各1份。

  附件:

  甲 方

  乙 方

  單 位:(公章)

  單 位:(公章)

  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

  法人代表:(簽約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爲維護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合法權益,順開展合夥事務,甲乙丙三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

  住址:

  出資額:

  類型:

  經營範圍:

  第二條 合夥期限 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 各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姓名 出資額(單位: 萬元 ) 比例 出資方式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年 月 日以前交齊。

  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並於全體合夥人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辦理變更登記。

  第四條 合夥企業應當於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計算該年度企業潤,所獲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潤進行分配;

  (二)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三分之一的潤分配額。

  第五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二)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即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委託合夥人 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每季/半年/年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七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九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益的活動。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爲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爲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一條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二條 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三)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十四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合夥人退夥。

  第十六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爲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爲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爲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八條 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九條 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二十條 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徵地、軍隊國防建設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夥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夥企業解散。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夥企業收入。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箇或者數箇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稅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夥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一)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尚未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二)合夥企業清算時,合夥人已經收回投資成本的,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四條 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用職務上的便,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益據爲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六條 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三十條 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 本協議書一式六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其餘三份用合夥企業登記備案之用。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丙方: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8

  合夥協議書(4)

  經濟性質:

  (注:若有兩個以上聯營單位,依次稱,丙、丁……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

  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1.聯營宗旨:

  2.聯營企業名稱:____市(縣)____公司地址:____隸屬:_

  ___經濟性質____(所有制)聯營。覈算方式:共同經營、統一覈算、共負

  盈虧。

  3.聯營項目:

  4.經營範圍與經營方式:

  5.聯合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

  公司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元。

  甲方投資____元,佔投資總額____% BR>

  甲方以下列作爲投資 

  現金:____元: 

  廠房: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機械設備: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專用工具:____元,折舊率爲每年____% 

  土地徵用補償費________元 

  專利權:________元 

  商標權:_________元 

  技術成果:________元 

  乙方投資:(略…… 

  投資繳付日期 

  6.公司資金增減由董事會決定,並報請聯營成員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 

  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7.公司財產爲全體聯營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 

  不得處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8.聯營成員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聯營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9.聯營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0.利潤分配與風險承擔 

  公司實行(所得)稅前分利的原則,即,依法繳納產品稅、營業稅後,由投 

  各方將分得利潤併入投資方企業利潤,一併繳納所得稅 

  公司所得,在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後,按下述 

  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雙方按上述比例承擔公司虧損或風險 

  前款所列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會 

  定,但不得超過毛利的____% 

  11.聯營企業的組織機構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經現負責制,董事會爲公司最高決策機構,定期舉 

  董事會會議,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 

  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成員任期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 

  任,董事會成員如有臨時變動,可由該董事的原單位另派適當人選接替。 

  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經理、副經理或其他職務 

  12.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由出資各方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 

  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董事會一致通過的原則 

  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經理 

  人,由__方推薦,副經理____人,由____方推薦,經理、副經理由董 

  會聘請,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會計由____方推薦,____方推薦____名協助之 

  公司的財務會計帳目受聯營成員監督檢查 

  13.違約責任 

  (1)聯營成員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協議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 

  時間)違約方應繳付應產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給守約方。如逾期(時間 

  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 

  止協議,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如雙方同意繼續履行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因違 

  行爲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不可抗力情況的處理 

  (3)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各方派代表協商解決,或請雙方主管部門 

  解解決及請求仲裁機關仲裁 

  (4)聯營成員不得中途退出聯營,如中退出,除賠償造成的全部損失外, 

  付出資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 

  (5)聯營成員在本聯營存續期間不得加入其他半緊密型聯營,如違反本規定 

  視爲中途退出,按前款處理 

  14.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報請有關主管部門審批後生效,協議中如 

  未盡事宜,由聯營成員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15.本協議生效日,即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時,由公司董事會負責監督檢查 

  方履約情況 

  16.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存一份,協議副本 

  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賬戶 

  地址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銀行賬戶 

  地址 

  年  月   

  公證或鑑證機關     (公章 

  年  月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9

  合夥協議書範本(一)

  項目合作協議由: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投資經營沙場項目,總投資爲30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5萬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10萬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5萬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沙場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60%比例分配、乙方20%的比例分配、丙方20%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項目投資中挖沙設備由甲方完全負責投入;設備的日常維修與設備零件更換費用也完全由甲方完全負責;乙,丙方屆不負責,也不從沙場收益中支出。

  第六條每月沙場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做固定投入,每月月底按股份比例分紅。

  第七條每月沙場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第九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已,丙方負責沙場的管理及日常事務。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均有權瞭解沙場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十條由於乙、丙方爲全職經營(甲方以兼職出資),乙、丙方每月領取基本工資20__元,從項目固定資產中支出。_____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箇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沙場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10天。

  第十五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第十六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作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沙場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合夥協議書範本(二)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需聘用_____(大學)_____專業_____學歷_____職位,經過真誠友好協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在乙方的配合下爲其辦理雙方合作手續,具體條款如下: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爲_____

  二、權利與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技術項目由乙方擔任__________,乙方承擔技術項目的相關責任;

  2.甲方爲乙方提供研發過程中需要的實驗器材及工具。

  3.乙方必須遵循甲方的管理制度。

  4.乙方必須愛護好實驗器材,如果需要實驗器材,乙方按照甲方的採購制度提交申請,有甲方採購人員統一採購。

  5.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發揮自己的研發能力,研發出優於市場的高效產品,乙方擬定一箇研發進展中的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在該時間安排中未得到甲方的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中斷雙方合作。

  6.乙方私自中斷雙方合作近5年之內不得從事與此有關的研究,開發和銷售行爲,如有類似情況乙方所得的利益及專利將有甲乙雙方共享。

  7、甲方應根據協議要求,按時支付乙方的聘用工資。

  8、乙方及時提醒甲方支付聘用工資及提供銀行帳號。

  三、聘用工資及支付方式

  經雙方商定,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____(人民幣:_____)整聘用工資。

  四、解聘

  1、在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協議,如因此造成損失,由擅自解除協議一方負責。如果甲乙雙方在協議期內需要變動協議,應本着相互支持與理解的原則,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以便另一方做好工作安排。

  2、如果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證明、職業道德證明等有關證明,方便乙方辦理離職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的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格證、註冊證等),不得無故刁難。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爲。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條款貨幣形式均爲人民幣。

  七、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協議,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格式可採用本協議。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解聘,聘用工資付清、相關證明文件返還乙方後失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十、爭議解決辦法:原則上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工作協議書範本

  工程承包協議書範本

  個人協議書範本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0

  合夥協議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合夥人會議制度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項:須經合夥人會議中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通過的重大事項是指:

  (1)推舉合夥事務執行人;

  (2)增加、減少經營種類,調整、轉換經營項目,擴展業務;

  (3)對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決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和財務收支計劃

  (5)決定合夥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會議:

  (1)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主管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2)合夥事務執行人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各合夥人及合夥組織全體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3)業務經理每月主持召開一次有下屬職員參加的工作會議。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爲合夥事務執行人,其權限爲:

  1、召集主持合夥人會議,對合夥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後的決定權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其他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夥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

  4、根據合夥事務執行人的提名任免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並決定其所應享有的報酬;

  5、根據合夥組織的盈利情況和合夥事務執行人的個人表現,有權對合夥事務執行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做出適當調整。

  (三)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內部行政事務的負責人,負責合夥組織的內部經營和管理。其權限爲:

  1、組織實施合夥人會議;

  2、對合夥組織經營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夥組織的內部管理制度;

  4、擬定合夥組織的內部機構設置方案和獎懲激勵制度;

  5、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合夥組織的業務經理;

  6、審覈現金收付憑證和及日常財務開支情況;

  7、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四)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擔任合夥組織的財務、後勤負責人,並協助其他合夥人參與合夥組織的日常經營和管理。

  1、對合夥事務執行人負責,主持合夥組織的日常財務、後勤等工作;

  2、制定合夥組織的財務制度,編制合夥組織的財務收支計劃,檢查監督財務制度的執行,並及時向其他合夥人通報財務計劃執行情況;

  3、督促合夥組織相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合理使用資金,對合夥組織的年度經營成本和利潤進行預測,並形成預測報告,供合夥人會議決策參考;

  4、擬定財務機構設置方案及財務收銀人員的的崗位職責;

  5、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對相關資料(如人事資料、文件、憑證、賬薄、報表)進行整理、收集和立卷歸檔,並按規定手續報請銷燬或存檔;

  6、擬訂合夥組織經營價格及工資、獎金、福利制度,管理營業發票;

  7、管理合夥組織現金流動及與銀行的存兌資金往來,及時覈對,保證賬目清楚、賬實相符;

  8、合夥人會議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如任何一方違約或侵權,另一方採取必要的維權措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違約方或侵權方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電子郵箱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按照平等互利、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共同參與的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總則

  1.1本協議爲雙方長期聯合協議。協議的各項條款僅對共同參與的項目實施具有約束力。

  1.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1.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項目的安排及費用

  2.1雙方共同承擔的工程項目全部由甲方組織施工,並承擔該項工程施工所發生的勞務費用、材料費用、機械費用、試驗費用、缺陷修補費用、保險費用、稅金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及往來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風險和法律義務。

  2.2甲乙雙方共同管理工程項目,協調與業主及相關部門的關係。

  2.3甲乙雙方合作項目的施工管理費用及人員工資、現場費用、差旅、通訊等費用計入成本由雙方共同承擔。

  2.4甲乙雙方合作項目共同對其進行成本合算及利潤分配,自負盈虧。

  分配原則爲淨利潤的_____%

  第三條甲方職責

  3.1項目實施由甲方負責,工程施工進度、質量、安全及其他管理正常工作。

  3.2負責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等相關工作。

  3.3負責所實施的項目保質保量,達到與業主方所簽訂合同的相關實施標準。

  第四條乙方職責

  4.1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信息並協助甲方簽定合作項目的相關合同、協議等。

  4.2負責協調所參與項目的資金款項的收取和安全。

  第五條其他

  5.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2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乙____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店名:(後根據工商註冊爲準),店址:____________ (參考租賃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民法典相關規定,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二人共同擁有對____________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租賃期間內的),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____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二條: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後附設備清單)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__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爲__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爲 ________萬元,

  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 邀盟乙____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____出資在________年 ________月號前將 ________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爲現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夥期限爲____年,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日起,至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合夥人甲方________佔(____ )的股份。合夥人乙____佔(____)的股份共同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____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爲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十號爲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

  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合股見證人人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第三方 來做 的見證人,如以後甲。乙。共同投資的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______手機

  乙合夥人:____________手機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3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戊):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庚):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夥人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項目和經營場地

  1、合夥經營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合夥經營場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1、出資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1.1、合夥人甲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2、合夥人乙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3、合夥人丙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4、合夥人丁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5、合夥人戊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6、合夥人己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1.7、合夥人庚________出資____萬元,出資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佔合夥比例爲____%。

  2、出資的交付方式

  2.1、以現金方式出資的,以________開設過程中實際收到該合夥人的款項爲準。

  2.2、以現金之外的方式出資的,從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其所對應的出資自然轉爲________的資產。

  第三條合夥權利義務分配

  1、享有的權利

  1.1、對合夥事務按照對應比例享有利潤分配權;

  1.2、對合夥事務的財務管理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1.3、對合夥的財務支出享有查閱權;

  1.4、對合夥事務按照對應比例,享有決定權;

  1.5、對其他合夥人的過錯造成的合夥債務承擔,享有對過錯合夥人的追償權;

  1.6、對合夥債務承擔的責任超出對應比例後,享有對其他合夥人的追償權。

  2、應當承擔的義務

  2.1、對合夥事務的履行情況,應當對外保密;

  2.2、對知悉的合夥過程中的相關情況,應當對外保密;

  2.3、按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履行出資;

  2.4、未足額出資合夥人應當補繳出資;

  2.5、對合夥債務對外承擔連帶責任,對內各合夥人按在合夥中所佔份額進行分擔。

  2.6、不得從事與本合夥事務具有競爭的事務,除非得到其他合夥人的同意。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合夥人已經存在的與合夥事務具有競爭的事務,原則上免予追究。對於本條款的執行,各合夥人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執行

  1、合夥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爲合夥法定代表人,其權限爲:

  1.1、對合夥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1.2、負責對外簽訂________萬(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元以內的合同;

  1.3、____________________;

  1.4、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夥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決定。未參與管理的合夥人,有權予以監督,並提出合理建議。

  下列事項爲重要經營決策事項:________________

  2.1、 對外簽訂20萬以上的合同(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簽訂的合同,視同全體合夥人認可)

  2.2、

  2.3、

  3、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於每月10日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4、不參與經營管理的合夥人有權查閱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5、下列事項必須由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5.1、處分合夥的不動產;

  5.2、轉讓或者處分合夥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5.3、以合夥名義爲合夥人或者他人提供擔保;

  5.4、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經營管理人員;

  5.5、開設現有合夥項目外的分支機構。

  第五條 競業禁止性規定

  1、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相競爭的業務。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除非取得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全體合夥人約定對合夥純利潤和虧損按下列方式進行分配:

  1、純利潤和虧損均按照各合夥人在合夥事務中所佔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擔任合夥事務管理者的合夥人,其所享有的報酬根據合夥組織的管理規定進行,不再利潤分配中單獨體現。

  2、利潤分配方式:合夥項目( )成立之日起,每 半年結算一次,結算後按照合夥中所佔份額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3、債務承擔:合夥企業在經營中產生的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償還,合夥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全體合夥人按在合夥中所佔份額償還.

  第七條合夥財產的轉讓

  1、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否則不得轉讓。

  2、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3、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其他合夥人在接到書面轉讓通知後15日內不作書面答覆的視爲自動放棄優先購買權。

  4、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中的份額出質的,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未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爲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其他人入夥、合夥人退夥的約定

  1、入夥:

  ①需要承認本合夥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夥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聲明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發生下列事項應當認定爲發生了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

  1、地震、泥石流、政府行爲等不可抗力 ;

  2、合夥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

  3、重大疾病致使喪失缺乏執行合夥的能力 ;

  4、刑事犯罪 ;

  退夥需提前2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的同意

  (2)、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作爲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

  (b)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c)法律規定合夥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d)合夥人在合夥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發生當然退夥事由時,退夥生效日爲事由實際發生之日。

  3、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 元以上的;

  (c)執行合夥事務時有 不正當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退夥後對退夥時的財產價值由退夥人與合夥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共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評估,並共同委託 律師事務所對合夥財產進行清算。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對退夥人以現金方式進行結算。

  5、在不利合夥時退夥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而退夥,而給合夥造成損失的,由退夥人進行賠償。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 即將改製爲公司,本合夥的簽訂是對改製爲公司前事務的約定,改製爲公司不影響本合夥協議的效力。

  2、對於改製爲公司前的事務所產生的爭議(包括對內和對外),適用本合夥協議進行約束。

  3、在改製爲公司的過程中,本合夥協議中的全體合夥人應當簽訂公司章程,全體合夥人轉爲設立後的公司股東。

  4、公司設立後的一切事務,均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5、在公司設立前後發生的爭議,依照相關法律辦理。

  第十條爭議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全體合夥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後又不履行的,由 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十二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十三條 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各合夥人各執____份,____________備案一份。

  全體合夥人簽名並捺印: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4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各合夥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5

  合夥協議書(2)

  合夥協議

  1.格式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爲×萬元,甲出

  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

  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

  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

  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

  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2.說明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①合夥

  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③合夥人必

  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

  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

  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民法典》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

  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

  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

  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係。簽訂合夥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個人合夥可以起字號,依法經覈准登記,在覈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內從事

  經營。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

  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人的權利有:①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

  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②合夥人享

  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③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合同的約定進行,

  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④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合夥人的義務有:

  ①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②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和債務;③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個人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有執行或監督的權利。

  合夥人可以推舉負責人。合夥負責人和其他人員的經營活動,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民事責任。合夥的債務,由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

  擔清償責任。合夥人對合夥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償還合夥

  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數額的合夥人,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6

  甲方: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乙方: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丙方:性別:身份證號:住址:丁X:性別:身份證號:住址:戊方:性別:身份證號:住址: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以上五方本着平等、自願,充分協商的原則,就合夥經營________事項,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經營項目各方共同經營位於________的字號________的店鋪,經營範圍爲________,法定代表人爲________,________系該店鋪的________。

  二、合夥期限合夥期限以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各合夥人均同意終止時終止。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該合夥項目的總出資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均以現金的方式出資,每人出款金額相等,爲人民幣________元。各合夥人在合夥項目中所佔份額相等,均爲____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各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該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逾期未出資或者未完全出資的,取消其合夥資格並由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任何合夥人不得要求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的承擔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1、入資新合夥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夥人對入資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資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資: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項目的法定事由。

  ④合夥人擅自退資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⑤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⑤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⑥合夥人退資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轉讓,

  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

  第三人受讓合夥項目的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項目的合夥人。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1、合夥人的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各方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合夥人有退資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七、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合夥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

  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

  第四條

  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

  第四條

  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九、違約責任風險提示:違約責任

  因爲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

  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十、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到合同履行地法院通過訴訟解決。十

  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________份合夥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甲方(簽字並按手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字並按手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字並按手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丁X(簽字並按手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戊方(簽字並按手印):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7

  合夥協議書(杜-凱律師)

  本合同合夥人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姓名 性別 年齡 職業 住址

  第一條 宗旨

  本合同合夥人爲了投資渭南房地產業,本着相互合作,共謀發展的原則,齊心協力爲合夥事業奮鬥。

  第二條 合夥經營範圍

  房地產開發,二手房買賣,租賃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從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年 月 日至。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合夥人張某以現金出資1000萬元。

  2 、合夥人李某以房屋出資500萬元。

  3 、合夥人 以 出資 。

  4 、合夥人 以 出資 。

  合夥人共出資 元,應與 年 月 日交齊。逾期未交者應承擔同期銀行4倍的逾期利息。

  第五條 紅利分配及債務承擔

  合夥贏利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如虧損,也按照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的確定,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負責人由選舉產生,尊重多數人的意見,每年選舉一次,可以連任。

  合夥負責人負責合夥企業的整體安排和管理,可以代表企業對外簽訂合同。

  其它合夥人可以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的報告,商議合夥企業重大事項。

  第七條 合夥企業財產

  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夥企業財產的,合夥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

  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八條 合夥人的退出及加入

  合夥人要退出合夥,應提出書面申請。

  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如合夥人之間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它

  本協議共五份,各合夥人一份,送等級機關存檔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合夥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8

  甲方(資金投資方):

  乙方(技術投資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運營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技術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所的地點

  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地址: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三、出資方式及條件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爲資金投資方,投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爲技術投資方,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3、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箇規範化的營銷網絡。

  4、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開發項目。

  5、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除此協議約定______(企業)外其他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前,按______(企業)每個月的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剩餘利潤資金投資方分______%,技術投資方分_______%。

  2、本金收回______萬元後,______(企業)每月營業額去掉所有開支,利潤資金投資方和技術投資方_________(比例)分成。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3、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入夥與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4)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

  合夥企業在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4)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_____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合夥人退夥的,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按約定比例分擔虧損。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和清算

  合夥企業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應當解散;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和公告債權人;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_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十、違約責任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未履行出資義務;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相關規定的,給合夥企業或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

  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當地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規定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二、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_____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19

  項目合作協議由:________________項目出資人(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和丙方)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合作經營餐館項目,總投資爲45萬______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______元,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______元,丙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萬______元。

  第二條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餐館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乙方%的比例分配、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條每______年餐館總銷售利潤進行分配或再投資,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決定權按出資比例多少來界定。

  第六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叄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負責餐館的管理及日常事務。

  薪酬爲底薪____________元+%利潤提成,經營期間乙、丙兩方均有權瞭解餐館的賬務及經營情況。

  第九條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只要三方繼續合作,本協議持續生效。

  第十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作三方中如果有一方提出退出合作的須提前一箇______月向其他兩方提出,退出金額按退出時餐館資產比例來返還,返還期限不超過天。

  第十二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三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三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3、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餐館有損害的,另兩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0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於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第1頁,共4頁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

  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 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厚街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1

  甲方: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本着爲加快中國醫療器械現代化,爲廣大用戶提供質產品及完善的售後服務爲宗旨,就乙方作爲甲方正式授權的AP-15型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模式

  甲方授權乙方爲電動充氣泵的使用廠商。

  甲方是乙方提供的電動充氣泵的外購廠商。

  二、合作期限

  甲方授權乙方的使用期限爲貳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雙方對合作滿意,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協商繼續合作事宜。經協商,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時,必須另行續簽合同,另行簽訂合同時本合同自動失效。

  三、合作方式

  乙方在使用期限內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可以批量或零售的方式採購電動充氣泵。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每年提供對乙方銷售和技術人員培訓一次,培訓時間與培訓地點由甲方統一安排。

  2、甲方爲乙方及時提供最新的產品培訓教材。

  3、甲方爲乙方提供電動充氣泵相關宣傳資料,原則上按提貨套數給乙方配備資料。若有重大需要此方面的支持,乙方需打報告申請額外支持。

  4、甲方有義務就乙方提出的技術問題通過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進行指導、解答。

  5、甲方負責按時備貨、驗貨、向乙方發貨,並確保產品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對確屬質量問題的貨物進行免費更換。

  6、乙方作出有損於甲方利益的侵犯及盜版行爲時,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7、甲方認證評估每季度進行一次。

  8、甲方電動充氣泵價格變動應提前通知乙方。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協議要求及時向甲方支付貨款,完成本協議的經營指標。

  2、乙方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的電動充氣泵,不得降價或提價銷售(零售價不得低於88折/套,展會價格不得低於85折/套,批發價不得低於______折/套)如違反上述價格體系,將對採購處以罰款直至取消其採購資格。

  3、協助甲方在當地進行市場宣傳和產品形象的樹立。

  4、全面負責用戶的售後服務、技術支持工作,包括甲乙雙方發展的用戶。

  5、積極協助甲方產品升級,積極提供用戶對產品的反饋意見和建議。

  6、乙方有責任蒐集甲方產品在當地盜版的有關信息,提供有效線索,協助甲方打擊盜版活動。

  7、乙方應及時提供最終用戶名單,使甲方在乙方的配合下及時能給用戶提供良好的售後服務。

  六、訂貨、結算與退貨:

  1、乙方須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書面或口頭的發貨請求。

  2、甲方將在收到乙方的正式訂單和電匯底單傳真件後對乙方發貨。

  3、乙方如未能按時付款,以每天訂單貨款的2‰罰金進行處罰。

  七、供貨及運輸方式:

  1、甲方最遲在收到乙方訂單的5個工作日內發貨。

  2、運輸方式爲乙方到甲方直接提貨或採用郵寄方式,費用由乙方支付。

  八、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後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____日內給予書面答覆並採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____日內違約方不予答覆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標題

  本合同各條標題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擴大的解釋,對於合同內容的一切解釋均以標題下的正文爲依據。

  十一、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理人: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2

  合夥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着互惠共贏的原則,就合夥承包_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守信。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工程質量、安全相關法律規範)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合夥項目以工程公司洽談工程承包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範圍爲準;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項目,對外以甲方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爲止。

  四、出資方式及所佔比例

  1、甲方以現金、設備出資。該款爲起動項目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___%。

  2、乙方以工程管理經驗及工程技術(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____%。

  五、乙方薪酬待遇:乙方按照年薪獲得薪酬,年薪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每月甲方必須確保爲乙方借支三千元作爲乙方日常生活開支,年內借支額在年底一方兌現薪酬時予以扣除。

  六、利潤(稅後)分配與債務承擔

  1、利潤分配,以出資爲依據,按所佔出資比例比例分配。

  2、明確規定:甲方爲乙方開支的一切薪酬在工程成本內列支。

  3、若工程最終決算結束髮生虧損,則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擔責任和義務。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爲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項目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所有財務收入、支出必須經乙方簽字確認,否則未經乙方簽字確認的一切收支均不列入合夥工程項目財務發生額,屬於單方面個人行爲,由具體單方面行爲方負責造成的一切責任。

  2、乙方負責項目的工程管理、設備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同時,甲方參與合夥項目的日常管理。

  3、合夥工程項目涉及的一切相關事項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決策,未經雙方決策而一方單獨決定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該行爲方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

  八、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十、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一、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後生效,雙方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反覆協商一致,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寫清狀況)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投資租用門面房。

  二、雙方協商確定,甲以雙方各投資50%。

  三、雙方協商確定,在經營利潤,按照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四、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的職責,

  1、義務,

  2、利益,

  3、權利,

  五、雙方協商確定,乙方的職責,

  1、義務,

  2、利益,

  3、權利,

  六、以上事實清楚,甲乙雙方無異議。

  七、甲乙雙方共同承租的門面房,除雙方自用外,剩餘部分進行招租,招租的資金,雙方平分。

  八、支付方式:銀行轉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金或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

  一、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二、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編碼: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4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風險提示:合夥人資格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爲了綜合利用自身資金、管理、創意等各種資源,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決定共同經營一間酒吧,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酒吧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吧。酒吧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經營項目、範圍:經營項目爲特色酒吧,範圍包括酒類銷售、中西式簡餐、棋牌、茶、各種特色小喫等。

  三、合夥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期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異議本合同自動延期________年。

  四、出資:本酒吧總資本合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整。風險提示:合夥人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甲方以現金收購原合夥人出資,及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乙方以原酒吧份額,及現金________萬元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佔總資本的________。丙方以人力資源管理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摺合股本________),丙方出資只參與經營利潤分配,不參與實際財產、現金的清算分配;承擔個人份額債務,不承擔連帶責任。

  2、各合夥人的出資,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保管。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後清算返還。

  五、盈餘、工資分配以及債務承擔風險提示:利益分配和債務承擔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工資: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勞;如需另外徵召僱員時三方協商解決。

  2、盈餘: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淨利潤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紅一次。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夥風險提示:退出機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因合夥人違法、或個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夥,責任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全部損失。

  3、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人。

  七、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風險提示:合作伙伴的職責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實際經營執行人爲丙方,丙方應認真管理、按時到崗、做好經營業務及賬務管理,對全體合夥人負責。

  八、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義務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不得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酒吧利益的活動。

  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解散:合夥期限屆滿;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合夥經營不善;被依法撤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員工工資、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各合夥人按出資比列承擔。

  十、爭議解決方式合夥人之間如有爭議時,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的可訴至________人民法院。十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__份;如有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甲方:(簽字並按手印) 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5

  甲方: 姓 名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八一鄉興安基地農林牧開發。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種植業、養殖業(除奶牛)、苗木、花卉培養、農副產品購銷(除原糧)。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10月01日起,至20xx年10月01日止,共30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2400000.00元,大寫:貳佰肆拾萬元整,佔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1600000.00元,大寫:壹佰陸拾萬元整,佔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20xx年11月01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4000000.00元,大寫:肆佰萬元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第1頁,共4頁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

  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使用每月500元,外地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6

  甲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乙方:身份證號:聯繫方式: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及註冊

  1、合夥企業(餐館)的名稱由合夥人共同商定爲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的餐館位於___________門面(租賃),由甲方負責裝修、註冊、經營,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參與經營管理。

  第二條 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和合夥期限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1、出資方式和數額:合夥人均以現金出資。總投資爲______萬元,甲方出資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萬元。爲確保正常經營,不足的再按股份補足出資。

  2、繳付期限:前期出資額在簽訂協議後______天內全部到位,補足出資在開業前到位。

  3、合夥期限:本次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以餐館租賃合同期限爲準。合同到期,合夥人同意合夥續租,沒有另籤合夥協議時,按本協議繼續執行。

  第三條 合夥人權利和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1、本合夥企業以甲方名字註冊,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只出資不具名,不參與經營管理,以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

  2、甲方應完整記錄覈算所有收支,對前期投資使用在正式開業後兩週內報告結算情況,每年度向合夥人報告全年經營情況,辦理結算,兌現分紅。

  3、合夥人有權瞭解合夥企業經營情況,確有必要時可以查看賬目。

  4、合夥人有義務儘自己能力爲合夥企業提供一切幫助。

  5、爲招攬業務,甲方可以向相關客戶說明合夥人情況,但不得提供任何依據。

  6、合夥期間,涉及企業經營發展的重大決策和涉及合夥人利益的重要事情由合夥人全體會議決定,共同承擔。

  第四條 工資、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方式

  1、甲方工資獎金按底薪加提成,每月底薪______元,年終結算按利潤______%提成,不另計獎金,如虧損則保底。

  2、年終如有重大開支,需經合夥人一致同意,在利潤中列支。

  3、正常情況按年度一次結算,利潤按股份平等分配,直接現金支付。虧損按股份共同分擔,如有必要,合夥人統一補足股份。

  第五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轉讓

  1、原則上不再接受新的入夥。如果接收新合夥人入夥時,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合同期內,合夥人不得退夥。合同到期,合夥人自願退夥的允許退夥,不願意退夥的,其他合夥人不得強行要求退夥。

  3、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合夥份額。如合夥人私下轉讓部分份額,甲方只認可原合夥人權利義務。

  4、如果合夥人一致同意增資擴股購買所租賃房產,可以適當增加一、兩個合夥人。新入夥人需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並遵守合夥協議,否則放棄增資擴股。

  第六條 合夥的解散、清算

  1、合同到期,合夥人不願意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合夥人一致同意時,合夥解散。因特殊情況無法繼續合夥時,合夥解散。

  2、合夥解散時應該及時進行清算,並處置所有資產。如果甲方願意繼續經營,清算不能影響正常經營,資產未處置前,退夥人不得強行逼迫甲方退錢,不得故意干擾甲方經營。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式____份,各執____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生效。甲方: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合夥投資人就合夥投資承租柳州市有限責任公司(詳細地址)生產線一條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夥投資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1、___,身份證號:住所:

  2、___,身份證號:住所:

  二、合夥投資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單位:萬元

  出資者

  名稱貨幣實物合計出資比例%繳付日期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同承擔風險責任。

  四、投資的轉讓

  1、合夥投資人向合夥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另一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2、合夥投資人因其他原因,可以向另一方合夥投資人轉讓其在合夥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

  五、合夥投資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夥投資協議終止:

  1、合夥投資人增加或變更;

  2、合夥人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合夥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5、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合夥的其他事由,經雙方合夥投資人同意。

  合夥投資協議終止前發生的合夥債務,合夥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共同承擔債務。

  合夥期間所購置的機具設備以及原材料、半成品、尚未售出的產成品等,在合夥投資終止時的資產評估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六、違約責任

  1、由於合夥人單方行爲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賠償。

  2、合夥人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合夥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

  3、投資雙方若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柳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合夥人簽字:

  簽定日期: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出資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盤下__________店,從事________發業務。出資比例爲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爲_____%、丙方爲_____%。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爲各方出資比例。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 ________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後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箇月重新簽訂合夥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後沒有重新簽訂合夥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夥協議爲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餘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夥解散後按出資比列覈算分配;

  3.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爲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夥人以下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夥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夥;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幹;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夥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夥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爲。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夥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爲;

  3.支付合夥債務;

  4.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5.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夥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夥人擔任,其他所有合夥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夥人作爲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夥人自願擔任企業管理人員,並得到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夥人作爲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夥人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爲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如果合夥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夥所欠稅款;

  (3)合夥的債務;

  (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夥人退夥事項

  1.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夥,不得轉讓出資。如合夥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餘合夥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後各合夥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徵求全體原合夥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夥對待,否則視爲退夥。

  3.合夥人退夥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後三年之內不得在合夥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夥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夥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餘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爲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夥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餘合夥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夥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夥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爲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爲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夥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29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甲乙雙方決定合夥承包以下工程項目的施工任務,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工程(以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項目內容及範圍爲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項目,對外以公司名義出現。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造價:_________暫定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最後以審定價爲準。

  四、合夥期限: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項目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爲止。

  五、出資約定:_________

  1、雙方確認,同意在工程開工之前由甲方出資____萬元(¥____)元,乙方出資____萬元(¥____)元,總計____萬元(¥____)整,作爲______________費等,待業主撥付第一筆工程款時從工程款中按各方出資比例扣除歸還,或由甲乙雙方協商該筆款的用途。

  2、後續用款及業主工程款步及時到位,需墊資時應由雙方各出一半共同承擔。

  六、權利和義務:_________

  1、雙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共同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種成本(含工程中介費、建築公司掛靠費、稅金、施工隊組勞務費、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工資、獎金和各類保險、材料費、施工機械租賃費、施工機具購置費、施工水電費、辦公用房租賃費、臨時設施費、安全維護設施費、預結算費用、招待費等及經雙方認可的用於本工程的各項開支)後,所獲利潤甲方各佔______%;乙方佔____%。反之,本着風險共擔的原則,如承包本工程出現虧損或施工中出現的有關處罰,由甲乙雙方按各自所獲利潤分配比例分別承擔。

  2、雙方確定,採用聘請項目經理承包項目部的形式組織施工,雙方原則上不參與項目部的日常運作,但有權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項目經理人選、應由雙方進行協商確定,並由雙方共同出委託書。

  3、選用施工隊組,確定各種單價,購買工程用大宗材料和機械工具、租賃施工機械時,雙方應進行協商,雙方協商一致後報項目經理認可後方能執行。如雙方協商無果,則有項目經理審定,雙方不得干涉,否則按違約責任第1規定執行。

  4、雙方保證工程款專款專用,本工程設立共同專用賬戶,建築公司撥付工程款進入該專用賬戶,從專用賬戶取款須經甲乙方雙方一致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從銀行取款。雙方各派一名財務人員對日常財務開支進行管理,杜絕不必要開支,減少成本支出。

  5、材料採購及其他各項開支均應開具正規發票,部分無法開具發票的費用支出,須經甲乙雙方覈實批准後纔可從財務報銷。所有報銷憑證必須經雙方籤認方可報銷,施工期間甲乙雙方人員應注意鑑別蒐集各類發票,以供財務管理使用。

  6、雙方要發揮各自特長,在聯繫工程、協調各方關係和施工管理方面竭盡所能,要互諒互讓,共同面對和克服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以確保本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

  7、雙方以領薪的形式按月從項目部領______元作爲日常開支及應酬費用。任何一方對相關部門的招待在開支前應知會對方,相關費用在雙方簽字後方可報銷。如一方因急事需超額用款時,需報對方批准後方可支出。工程資金緊張時雙方均不得超額用款。

  8、盈餘分配,以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9、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七、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項目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八、違約責任

  1、違反上述規定,一方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時,責任方(過錯方)應雙倍賠償對方的`損失。

  2、一方弄虛作假,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時,除雙倍賠償無責任方的損失外,無責任方有權決定是否解除本協議,是否終止與責任方的合作,是否單獨承包本工程。如無責任方要求責任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時,責任方必須無條件履行。

  3、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給擅自退出本工程的承包,否則應雙倍賠償對方的損失。

  4、雙方承諾:_________施工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能向業主提出單獨承包本工程,否則視爲違約,違約方須雙倍償對方的損失,未違約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與違約方合作,由此造成違約方的損失由違約方自負,如未違約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時,違約方不得拒絕,必須無條件履行。

  九、甲乙雙方與業主、甲方,項目部、施工隊,材料商等相關部門人員簽訂的合約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的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合格辦理完結算,且利潤分配完畢之日後失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書籤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30

  爲了明確合夥人的經濟關係及職責,共同完成投資合夥任務,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經合夥人反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定如下合同,望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夥人組成: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男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男,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男 ,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男,現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二、 四名合夥人共同投資,承包

  (即: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樓。

  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住宅樓房。

  工程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

  三、合夥宗旨

  經四方共同協議,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四方出資承包住宅樓房建設工程,本協議明確投資利潤分配依據。

  四、合夥人及投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預計投資 ________萬元(建地面積約 ________平方米,共____幢,分____期建設,首期建設____幢,後期建設____ 幢,首期約投資 ________萬,後期投資約 ________萬。具體投入資金按工程進展需要而定計劃)。合夥人均按計劃比例出資。按股份出資比例分配:_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 分配比例爲_____________%;合夥人 分配比例爲_____________%;合夥人 分配比例爲_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 分配比例爲_______ ______________%(除按上述分配出資,合夥人 作爲前期花費本項目的居間人,經協商約定,由合夥人 負擔 ______________%的出資額作爲合夥人

  的居間費補償)。本合同簽字之日,各投資人以銀行轉帳方式向出納交付投資款,出納向各投資人出具收據。投資款用於支付該住宅樓房建設工程及其他與本工程相關的支出。若合夥人之一者未在約定的時間投入資金,減少其相應出資比例,該合夥人的最終出資比例佔有額以實際投資計算。

  五、盈利分配及債務(虧損)承擔

  投資利潤與虧損分配比例:__________________(按出資比例分成)工程款收入在扣除人工、機械模板材料等直接成本後,首先用於歸還合夥人的投資本金在分配利潤。(如項目出現虧損,按投資比例分配)

  六 、合夥管理:__________________1、合夥事務施工現場執行總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在施工過程中的班組確定、材料採購定價等現場一切事務由四方合夥人委派( )全權管理。2、合夥事務當中由( )負責與供地方的關係工作。3、合夥事務當中由( )負責代表四位出資人與供地方住宅樓建設工程簽訂合作建設協議。該協議當中的利潤及風險由四位出資人(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 財務管理

  由( )負責現金及銀行存款管理(出納),( )方負責帳務處理(發票管理),支出發票及費用由( )簽字方可報銷。

  八、財務制度

  設立該項目工程專用帳戶,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憑印鑑支取現金。

  九、 退夥協議

  合夥期間一方不得退出,如需退出務必由四方同意方可退出。

  十、 權利和義務

  合夥人共同協商共同管理,並參與日常事務的處理。(財務、安全、質量、進度)。

  十一、合夥期限

  合夥期滿四方按盈虧分配比例共同商議盈利分配。各種材料的處理按盈利分配比例處理。合夥期限至該工程項目結束並分配完合夥財產爲止。

  十二、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四方必須信守本協議,如一方違約除賠償守約方各項損失外,還應當向守約方承擔工程項目總金額的 _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雙方發生分歧按協議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上訴法院解決。

  十三、本合同與 201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的《 》及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簽訂的《 》互相聯繫,不可分割,共同構成本工程項目的合同體系。本合同一式四份,每份共四頁,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十四、 組成合同的文件

  四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合夥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31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爲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

  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

  (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

  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叄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

  企業名稱爲_________,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

  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爲。

  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5共同分擔。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覈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覈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覈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每月25日爲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籤則視爲認可。

  2、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覈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爲計算準則,作爲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爲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50%)(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1、合作區域:_______________(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檯;

  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_________元)。

  2、合作場所:號底商(約______㎡)。

  (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

  否則,則視爲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

  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

  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_____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_________分配。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貳_份,合夥人各一份。

  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並按手印)乙方:(簽字並按手印)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於甲方發展需要並應乙方誠懇請求,甲乙雙方本着共同發展、平等、誠信、協作、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經雙方同意,甲方授權乙方入股

  公司,特立此協議。甲乙雙方應按以下條款執行職責,履行義務。

  一、乙方同意投資入股,共計股金元整,並在約定時間將資金打入甲方賬戶;甲方授權乙方自年月日起爲甲方股東,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乙方在此期間享受比例分紅及相應權益、承擔相應義務以及股東責任。股金退還時按公司退股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入股期間股東相應權益:

  1、享有每年按比例純利潤分紅。

  2、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公司內的管理權及監督權。

  3、經甲方授權同意後可享有對公司內的執行權和日常工作處理權。

  4、對甲方有監督、建議權。

  四、入股協議期間股東的相應義務:

  1.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2.積極協助公司內落實各項措施。

  3.全力保障公司內正常運營。

  4.配合甲方執行工作。

  五、禁止行爲: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或團隊做與甲方業務相競爭工作。

  2、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七、其他事項:

  1、乙方不承擔入股前甲方的一切債務;

  2、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公司章程中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3、本協議爲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年月

合夥協議書(10人合夥) 篇3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爲有限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合夥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七條合夥目的:爲了保護全體合夥人的合夥權益,使本合夥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描述)第八條合夥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具體填寫。合夥經營範圍用語不規範的,以企業登記機關根據前款加以規範、覈准登記的爲準。合夥經營範圍變更時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合夥期限:_____________年。(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增加本條)

  第四章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合夥人共_______個,分別是:

  1.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人(注:選擇其中之一):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續寫。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箇普通合夥人。)

  以上普通合夥人爲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第五章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十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1.普通合夥人:_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萬元,以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勞務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2.有限合夥人:_____________.

  以貨幣出資_______萬元,以_______(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其它非貨幣財產權利,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作價出資_______萬元,總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佔註冊資本的_______%.

  首期實繳出資_______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繳足。

  (注:可續寫。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限合夥人不得以勞務出資。)

  第六章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分擔,按如下方式分擔: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立的,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七章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三條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執行事務合夥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並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全體合夥人決定(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例如“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決定”),委託(列出所委託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其中法人合夥人1委派_______、其他組織合夥人1委派_______(注:可根據實際續寫,如無非自然人合夥人,此內容刪去)代表其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四條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

  第十五條合夥人分別執行合夥事務的,執行事務合夥人可以對其他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暫停該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依照本協議第十六條的規定作出表決。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除名條件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夥人的更換程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的表決辦法)

  第十七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約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同意”或“經全體合夥事務執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八條普通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夥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有限合夥人可以同本有限合夥企業進行交易(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情形)。

  第十九條合夥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夥企業的出資。(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

  第二十條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夥企業,有《合夥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爲,不視爲執行合夥事務。

  第八章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一條新合夥人入夥,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新合夥人的其它權利和責任)。新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夥的有限合夥人對入夥前有限合夥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注:合夥協議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注: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期限的,保留;否則,刪除)

  合夥人違反《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普通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普通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爲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普通合夥人退夥。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普通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作爲有限合夥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爲有限合夥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夥人在有限合夥企業中的資格。

  有《合夥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夥人的繼承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爲有限合夥人。全體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決定方式和退還辦法)。

  第二十六條普通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該退夥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有限合夥人退夥後,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夥企業債務,以其退夥時從有限合夥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二十七條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在本條約定其它同意方式),普通合夥人可以轉變爲有限合夥人,或者有限合夥人可以轉變爲普通合夥人。

  有限合夥人轉變爲普通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有限合夥人期間有限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轉變爲有限合夥人的,對其作爲普通合夥人期間合夥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九章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八條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夥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九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條合夥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夥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三十一條清算結束後,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_______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注:也可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九條第二款另行約定),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持_____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_____份。(注:此條供合夥人參考,設立合夥企業必須依法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合夥協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選擇。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簽名,爲法人、其他組織的應加蓋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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