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精選33篇)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爲: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爲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萬圓整),佔總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丁四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四方決定後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願退資。

  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後_______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本合同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作人各執壹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壹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入股給甲方發展產業,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自願入股甲方投入_____產業

  第二條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萬元

  本次將公司資本金增加至_____萬元人民幣。公司現有股東實持資本金_____萬元人民幣,本次增各股東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方式爲:現金方式。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資擴股成立後,應當在10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帳戶開設後60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帳戶。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爲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

  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字日期: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3

  甲方:x

  乙方:x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展覽會門票派發、名片收集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1、甲方負責將本次展會對外宣傳的門票發往乙方處,郵費由甲方負責。

  2、門票發放及名片收集的範圍主要爲本市、區、縣汽車用品批發商、代理商、零售商、汽車裝飾店、汽車裝具店、汽車裝潢店、汽車美容店、洗車場等。

  3、汽車修理、汽車配件、汽車4s店不在發放範圍之內。

  二、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負責門票的發放、相關行業名片的收集,無需承擔任何風險。

  2、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和範圍內完成門票的發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3、工作完成後乙方必須將收集的相關行業名片回郵給甲方,郵費由甲方負責。

  4、乙方收到門票後,必須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發放完畢並完成名片的收集工作。

  5、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發放範圍進行門票的發放和名片的收集工作。

  6、乙方每發放一張門票並回收一張名片,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人民幣1元/張,計算方式以回收名片數量爲準,名片重複、不在規定行業範圍之內的作廢,但乙方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門票發放普及率不能低於98%,若低於98%,則價格按0.8元/張。

  7、乙方工作完成後甲方需進行抽查覈實,覈實完畢後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全部勞務費。

  8、乙方在門票派發的過程中,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公共交通安全,對自身的安全負責,如出現其他意外情況,甲方概不負責。

  9、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範圍內按時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如遭遇不可抗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書有效期爲20x年月日至20x年07月10日,此時間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傳真件有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x代表簽字:x

  電話:

  傳真:

  郵件: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供貨單位):

  乙方(購貨單位):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模式

  甲方負責收購散玉米,並烘乾至乙方要求的質量標準。乙方根據當時港口市場價格制定甲方出庫價格,雙方確認後,簽訂收購合同,確定價格、數量、質量、日期。乙方確定出庫運輸方式。若乙方採取鐵路運輸方式,甲方負責將玉米倒運至鐵路站臺結算;乙方採取公路運輸方式,甲方負責出庫裝車後結算。

  第二條:玉米的數量、質量

  1、玉米的數量:≥10萬(單位:噸)

  2、玉米的質量(2等老標準):容重≥685g/L黴變粒≤1.0%雜質含量≤1.0%水分含量≤15.0%色澤、氣味:正常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將當地收購散玉米市場波動價格及時與乙方溝通。

  2、每天將場地收購潮玉米及烘乾後玉米數量通知乙方。

  3、採取鐵路運輸方式,幫助協調鐵路部門保證及時裝車。採取公路運輸方式,組織人力及時裝車。

  4、隨時化驗玉米質量,將化驗單據提供乙方。

  5、確定出庫聯繫人,將出庫車號、數量及時反饋乙方。

  6、協議期間內不允許將烘乾後玉米出售第三方。

  7、提供乙方有效單據。

  乙方:

  1、根據當時港口價格及時確定出庫價格通知機房。

  2、根據烘乾後玉米數量確定出庫方式,保證運力。

  3、組織好人力保證玉米到港後及時卸車,並單車化驗質量,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卸車反饋甲方徵求處理意見。

  4、確定接貨聯繫人,根據甲方提供單據及時覈對玉米數量、質量。

  第四條:驗收方法

  1、按照國家制定的玉米檢測標準,對甲乙雙方所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檢測,如產生異議,可提交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測。

  2、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數量異議後,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乙方可提出書面異議,註明運輸車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數量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玉米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協議糾紛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時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自20x年x月x日起至20x年x月x日止。協議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供貨單位):

  負責人:

  乙方(購貨單位):

  負責人:

  (公章)(公章)20年日月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5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出資人姓名、出資種類、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帳,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箇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帳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帳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箇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償合夥債務;(2)結清未付工資;(3)返還出資;(4)分配盈餘。

  第八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帳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箇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帳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6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企業合夥人協議注意事項和文本格式

  文本格式沒有什麼特別的地方,普通的合同格式就可以的。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

  (三)合夥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夥人出資的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五)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六)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七)入夥與退夥;

  (八)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九)違約責任。

  合夥協議可以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式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和分擔。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或者由部分合夥人承擔全部虧損。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合夥企業中某一合夥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夥企業的債務。合夥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一)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二)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爲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七)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合夥協議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中,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爲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責令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合夥人的協議合同怎麼寫

  二、合夥協議書格式

  合夥協議書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爲______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爲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x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乙方:(代表學校)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根據雙方合作的信譽程度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就相關合作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出具正式書面授權委託書,正式授權甲方爲乙方單位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市場開發相關校企合作項目的總代理,即日起甲方將正式成爲乙方單位駐沿海辦事處和學生就業指導顧問單位。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和責任如下:

  1、甲方負責在珠三角和長三角摸底,查找適合乙方學生實習和就業的名優企業,由乙方選擇合作企業並通過甲方與之達成相關校企合作、訂單培養等合作意向,必要時協助乙方對相關專業課程進行改革和研究;

  2、甲方負責隨時接待和安排乙方相關領導到沿海指定的企業考察與會晤,並協助雙方簽訂相關校企合作協議;

  3、甲方將根據市場不同管理或技術崗位特點爲乙方提供專業培訓,必要時協助乙方培訓專業師資力量;

  4、必要時協助乙方導入職業生涯規劃輔導和人才測評技術的課程體系;

  5、甲方負責每年定期舉辦中等職業技術學校/高等教育院校與知名企業校企合作洽談會,在一定程度上全力協助乙方拓展更大的人才定向培訓合作空間;

  6、甲方負責引導合作企業編制製造業流程工藝教材,並引導企業全方位參與及評估、協助學生的學習全過程;

  7、甲方負責對實習或就業學生入職後的跟進工作具體爲:

  a、監督和維護企業對學生薪資福利的承諾;

  b、及時協助處理學生入職後的有關勞務糾紛;

  c、負責對學生入職後名單與工作崗位等相關資料的存檔管理,隨時協助校方和學生家長的來電查詢;

  8、必要時根據乙方的教學需求,甲方引導企業成爲乙方的教學延伸基實習基地;

  9、根據乙方需求甲方可負責協助乙方招生宣傳和品牌、形象推廣;

  10、必要時甲方負責引導合作企業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額的獎學金和教學設施等。

  〈二〉乙甲方的義務和責任如下:

  1、乙方一旦與甲方簽訂授權合作協議,務必切實履行相關職責:

  a、乙方根據甲方人力資源需求負責進行協助乙方招生宣傳;

  b、乙方切實貫徹落實訂單培養人才的實際教學情況;

  2、乙方與合作企業簽訂的任何協議必須由甲方主導,否則視爲違反甲乙雙方協議;

  3、乙方負責提供的生源,必須具有真實身份證,健康證明,無傳染病,無身體缺陷;

  4、乙方必須配合甲方企業設定學習和培訓課程,共同監督訂單培養學生的學習狀況;

  5、必要時由乙方負責派出駐廠輔導老師,學生入職前三個月由該輔導老師全程跟蹤,對學生須採取嚴謹的系列管理制度;

  6、必要時乙方須配合甲方與合作企業達成相關協議,在一定程度上保證甲方的合法經濟效益。

  三、學生就業/實習模式與發放薪資形式說明:(經具體協商後作爲合同附件)

  四、合作期限: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名另行補充協議。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名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簽名):乙方(蓋章簽名):

  日期: 日期: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8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 齡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_______,年 齡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 (一)合夥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 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 1. 自願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 2. 當然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 3. 除名退夥。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 (三)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 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合夥所欠稅款; 合夥的債務; 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 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如果逾期___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 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 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爲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於開創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爲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開創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餐廳籌措、設立、經營、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年:_________________從至止,

  第四條合作方式

  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

  2.雙方的出資,於餐廳設立前十日內交齊,一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餐廳不享有合夥人權利,不能參與該餐廳之盈利分配。

  3.合夥期間雙方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雙方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合夥期間各項決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爲:_________________

  ①對外以合夥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餐廳設立後,享有20__元/月的工資;

  ④支付合夥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

  ①參予經營管理;

  ②餐廳設立後,享有20__元/月的工資;

  ③負責會計職務。

  第六條合夥期間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利潤爲餐廳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後的盈餘,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雙方的出資額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入夥:_________________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雙方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_________________①合夥第一年內不得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一月告知對方並經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_________________在合夥期限內,可以原出資額爲限將其在合夥中的出資轉讓給對方或者第三人。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事項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而終止:__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期屆滿;②雙方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比例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一方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敦煌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雙方簽字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上是一份餐廳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組織,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1)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夥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5.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之規定的行爲。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2)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裏的營業額。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1

  這個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爲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下面是fwdq挑選較好的合夥人合作協議書範文,供大家參考閱讀

  第一條合夥宗旨: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a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c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a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

  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的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產品需求的優勢,經營_______________行業,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平方米;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等等。

  第三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以及期限

  1、甲方: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匯入合夥人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賬號戶名: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佔_____%股份。

  2、乙方:_________以固定資產方式出資,計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佔______%股份。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4、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四條 工資分配、盈餘分配以及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考慮統一管理,合夥人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乙方全權管理,但本着共同財產,合法經營、開源節流的宗旨,合夥人不執行工資分配原則,乙方可以按生活需求,共同約定每月提取________________元盈餘分配款項。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甲方同意按約定比例分配,甲方分配_____%,乙方分配____%。

  3、債務承擔:因甲方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不承擔債務償還責任;乙方在經營過程充分考慮經營風險,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可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第一部分: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夥人須承認本合夥協議,並共同簽署新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部分: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當然退夥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個人喪失償債能力、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經營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合夥人退夥後,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實體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合夥經營的收入、開支只可以合夥經營中支配;

  4、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5、支付合夥債務。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甲方自願不參與經營管理權,但行使監督權,對合夥經營的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第八條 禁止行爲

  1、除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以合夥資源進行個人業務活動,禁止業務獲得利益歸個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實體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或抵押其財產份額的,其行爲無效,可按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損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其他

  1、凡因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3、新入夥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4、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

  5、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3

  合夥人甲: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4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__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性 別_____,

  住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夥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並分別約定密碼後存入—–銀行。

  (六)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 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夥人甲—(從事什麼工作)

  (二)合夥人乙—(從事)

  (三)合夥人丙—(從事)

  (四)合夥人丁_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後存取。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_以各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各自出資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___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_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九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爲:__________________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_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 等 方共同出資,設立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經營範圍

  第五條 公司經營範圍(注: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註冊資本

  第六條 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公司需要減少註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資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八條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 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 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的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並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注意不要將貨幣寫成"現金"、將實物寫成"設備"、將知識產權寫成"專有技術"、"工業產權或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等,這些都是不規範的。如果股東的出資方式在兩種以上,應分別列出以每種方式出資的數額及總的出資額。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應與驗資證明及《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中的股東名錄部分相一致。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可以分期出資,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如果股東選擇分期出資,在此條款中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

  第十一條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公司成立後,發現作爲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 公司成立後,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註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六章 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 股東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_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並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瞭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

  (三)選舉和被選舉爲董事會成員(或執行董事)或監事會成員(或監事);

  (四)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分取紅利;

  (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並轉讓出資額;

  (七)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九)公司終止後,依法應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十)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 股東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註冊手續後,不得抽回投資;

  (五)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 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 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爲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七章 股東會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爲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並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 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會議分爲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於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也可確定其他時間)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也可確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規定股東會會議表決權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採用按照出資比例的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注:___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數應少於後面的"三分之二",一般爲二分之一比較合適,這樣才能與第四十二條中的"過半數"相一致。

  如果股東約定,股東會決議都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那麼就相應將第四十四條改爲"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全體同意",將第二十三條改爲"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

  如果公司沒有設董事會而設了一名執行董事,沒有設監事會面設1-2名監事,那麼應相應調整有關條款,如所有條款中涉及"董事會"的字樣改爲"執行董事",將"監事會"改爲"監事"等;如果公司沒有設副董事長,那麼就刪掉參考格式中"副董事長"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 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五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五十 ,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二十五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成爲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可自行確定具體比例)

  第二十六條 公司爲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八章 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爲(注:___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設副董事長) 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注:__________________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八條 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規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但作出屬於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六)、(七)、(九)項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 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注:__________________無董事會的,經理可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九章 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三十三條 公司設監事會,成員 (注:__________________成員不得少於三人) 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爲 :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

  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注:__________________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四條 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 監事的任期每屆爲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三十六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爲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爲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公司股東書面請求,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三十七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並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八條 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會議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監事出席方爲有效。

  第三十九條 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監事表決通過;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條 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年,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二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並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生戰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並在事後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其他職權。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設立執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或經理可以作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經理作爲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十一章 股權轉讓

  第四十三條 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注: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兩個股東之間轉讓其全部出資的,公司就變成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應按照一人公司的相關規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爲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爲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對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可以規定股東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四十五條 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併、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對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股東資格的繼承也可作出其他約定。)

  第十二章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九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第五十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爲:___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爲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爲。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股東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並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行使職權。

  第五十三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後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爲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 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五條 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爲公曆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__________________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規定其他時間。)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六條 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爲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對紅利的分配也可以規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五十七條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爲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爲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條 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章 公司合併、分立

  第五十九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條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六十一條 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二條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十五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併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條 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六條 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六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八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並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六十九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後,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二條 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六章 股東會會議認爲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四條 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採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七十五條 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爲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大會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條 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爲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十七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係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 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後,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七章 附 則

  第八十條 公司的營業期限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對營業期限也可規定其他時間。)_________年,自《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一條 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後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牴觸,並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十二條 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爲的人。

  (四)關聯關係,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係。但是,____________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爲同受__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關聯關係。

  第八十三條 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於董事會。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設執行董事的情況下,公司章程的解釋權應屬於股東會。)

  第八十四條 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條 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定的爲準。

  第八十六條 本章程一式 份,並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組織名稱、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止。

  第四條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_________________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

  經三人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共識,特擬此協議:

  一、三人本着一切有利於三人合夥的原則,承接工程。

  二、丙、乙合夥人以勞動力出資的方式,甲方以資金出資方式。

  三、退夥條件:

  1、需正當理由經過合夥團體同意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人不利時退夥;

  3、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四、________爲合夥負責。其權利是:

  1、對外開展業務,委託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人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人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五、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利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團體簽訂其他有損合夥團體利益的協議。

  六、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協議:

  1、全體合夥人同意解除合夥關係;

  2、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工程一切資料具有長期加密性,未經全體合夥人運行,不得擅自外泄。

  七、糾紛及其解決:

  1、自行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可尋求相關部門解決;

  八、利潤分配原則:1、按照季度分配;

  2、除去總工程運行成本按照三人平均分配原則;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各合夥人每人各一份。

  合夥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7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四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________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公司),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投資宗旨:________。

  第二條合夥投資經營項目和範圍:網絡與餐飲營銷平臺及實體配送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投資期限合夥投資期限

  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

  1、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4、合夥投資人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5、合夥投資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6、本合夥投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投資期間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佔總份額百分之七十,另百分之三十爲活動股,具體支配根據股東商議後一致分配,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投資終止後,各合夥投資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7、資金增減由決定,並報請協商,根據資金增減合理調整本協議有關分配比例的規定。

  8、財產爲全體成員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經全體聯營成員一致通過,不得處分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財產、資產、權益和債務。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投資債務先由合夥投資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投資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投資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投資人並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投資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投資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投資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投資負責人及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投資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投資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投資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投資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投資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夥投資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投資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投資重大事項。

  2、經營管理:

  由出資各方派人共同經營管理。公司的經營方針,重大決策(包括生產銷售計劃、利潤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採取一致通過的原則。

  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常務副總經理兼祕書長一人,由____擔任,市場開發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配送保障副總經理一人,由___擔任,任期____年。分別主管:1、網絡運用與維護,2、行政管理與財務3、市場開發與宣傳4、市場配送與人事,各屬其職,相互監督。

  第八條禁止行爲及違約責任

  1、未經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投資人私自以合夥投資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投資,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投資人經營與合夥投資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投資人再加入其他合夥投資。

  4、禁止合夥投資人與本合夥投資簽訂合同。

  5、如合夥投資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投資實際損失賠償。具體爲: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投資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屆滿;

  ②全體合夥投資人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係;

  ③合夥投資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夥投資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投資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投資共同財產償還,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合夥投資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投資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投資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投資人各執一份,公司留底備案一份。

  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合夥投資人: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8

  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爲保證雙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甲乙雙方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合作期內甲、乙雙方必須承擔所持店股權比例的各種法律、民事責任。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店的經營管理,協調內部關係。合作期滿,若一方主動退出,則本店的一切權益歸另一方所有;若雙方繼續合作,則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並續簽協議。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二、投資與支付方式:店實際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甲方出資人民幣元整,佔股權_____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元整,佔股權_________%。雙方出資期間:簽訂協議後_________天內_________%到位,_________100%到位。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三、甲、乙雙方都不得違反雙方認可的規章制度,甲方把日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提供給乙方,任何一方違反制度造成一定後果的,應賠償對方產生的一切損失。

  四、由甲方全權負責店的前期裝修、啓動、正常營業等日常經營管理,甲方向乙方提供啓動資金正常營業的總投資預算方案、結算清單。甲方每月提取元作爲管理費用包乾使用,同時不再報銷其它費用。

  五、分紅方法:雙方按持股比例_________分,個人承擔的稅金由個人自己申報交納。風險提示: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六、違約處理:違約一方的股權歸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還,並賠償產生的一切損失。

  七、若經營虧損,甲、乙雙方均須根據投資比例承擔虧損額,及時把虧損補上。若任何一方出現連續_________個月不把虧損額補上,則不補償虧損額的一方的股權作自動放棄,歸另一方所有,同時必須承擔相應股權比例的債務。若連續虧損_________個月以上,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乙方有權享有與甲方同等權力參與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內如遇市政動遷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況,若獲得外界補償、賠償的,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配獲得的補償金、賠償款等。合作期間,若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發生本店轉讓的情況,則轉讓費按出資比例分配。

  九、甲、乙雙方都具有財務監督知曉權。乙方有對工資結算分配方法、工資支出、業務支出、財務收入等財務知曉權,甲方應給予配合。

  十、甲方提供相關資質原件,資質複印件提供給乙方,乙方身份證複印件提供給甲方。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甲方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泉州市安溪縣麥客米餐廳(地址:市縣)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定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資總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比例:

  出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元),其中:

  1、甲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資,佔50%股份;

  2、乙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資,佔20%股份;

  3、丙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資,佔10%股份。

  4,丁方以現金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元)出資,佔20%股份。

  二、經營

  1、安溪麥客米餐廳實行內部經濟獨立覈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自身能力最大化的經營各項業務來實現盈利;

  2、經營過程中,各股東應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股東均有義務儘量減少各項費用支出。

  3、餐廳的各項對外事務由丁方進行管理,財務收支由乙方進行管理。

  4、餐廳的日常營運和人事安排由甲方和丙方(餐廳經理)負責管理,丙方每個月領取經理工資加獎金(每月餐廳分紅的5%)。

  5、任何股東均有權對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和建議。

  6、各種對內對外付款票據由甲方簽字後方可最後生效,未經甲方簽字的票據付款無效,由付款方負責一切後果。

  7、如遇餐廳需要增加投資超出人民幣伍仟元以上的費用,需經四方股東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支出方負責,與餐廳無關。

  8、股東及經理均不能擅自以餐廳固定資產(如設備)及其它資產作抵押或出售,不能挪用餐廳資金,不能做出有損餐廳利益、形象、信譽的行爲。

  三、利潤分配:

  每個月終做一次財務報表,每月進行一次實際經營利潤的100%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間,股東如要退股需取得其他股東同意後方可按餐廳實際價值退股

  2、在合作過程中出現合約中未體現的事項,由各股東以餐廳利益爲中心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五、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

  3、未盡事宜,四方協商後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丁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0

  姓名___,性別_,年齡_,聯繫電話______

  姓名___,性別_,年齡_,聯繫電話______

  第一條合夥宗旨

  各合夥人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爲基礎進行經營,並以淘寶網店銷售以及市集銷售而獲得滿意的利潤爲指標。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所有適宜銷售的產品(含淘寶店鋪銷售以及其他方面零售),所有經營項目及範圍需四位合夥人全票通過方可操作執行。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暫定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日止。如果合作愉快需要順延,由__位合夥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帳戶情況等

  1.各合夥人以___的方式進行出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工作所用物品也好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相應的折舊。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萬元(人民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根據同年收益及開支情況進行清算。

  4.設立存取款聯名戶口,作爲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各合夥人的_投資形式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三個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爲合夥負責人。

  其權限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 財務管理 等等

  ②主導合作事業,並有優先決定權

  ③拓展業務,選擇適合項目;

  ④其他;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強化合作事業推廣;

  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它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蓋章)

  __年__月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1

  甲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丁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審查合夥人的資格,是簽訂合夥協議最重要的方面。因合夥企業具有較強的人合性,所以合夥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間比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選擇合夥人不單純是熟悉、信任,還要看其有無一定的物質實力或軟實力。普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旦企業債務不能償還時,有實力償還的合夥人就有被強制償還企業全部債務的風險,如果其他合夥人沒有實力,不應由其承擔部分則很難追償。

  甲、乙、丙、丁四方爲經營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組織形式、企業名稱、經營場所、合夥期限、經營範圍

  1、組織形式:合夥人根據《合夥企業法》及其相關規定組建合夥企業。

  2、企業名稱:全體合夥人以_____名義從事經營。

  3、經營場所:全體合夥人的主要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夥期限:合夥關係從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終止:

  (1)提前達到本協議預期的目的;

  (2)某一合夥人死亡、精神錯亂、破產之後,其他合夥人不願維持合夥關係;

  (3)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

  5、經營範圍;全體合夥人共同從事_________、________等項經營活動,經營範圍以工商行政管理局覈准同意並由營業執照所載明的內容爲準。

  第二條出資

  一定要理清楚合夥人的出資。每種不相同的種類都必須折價爲相應的股份,在合夥協議中明確。這樣才能在今後的盈餘分配及債務承擔中,明確各個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不會因爲比例不明確鬧糾紛。

  另外,對於合夥人出資的財產需要辦理登記的,在合夥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辦理登記手續的義務承擔者,辦理時間以及辦理費用的承擔等等。對這些事項約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將增加企業法律風險。

  1、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人民幣________元(或總計爲十成),每一合夥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種類、數量履行出資義務。

  出資人姓名

  出資種類

  價值量(以人民幣爲單位)

  佔出資總額的百分比

  在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爲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繳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按上表所列的比例繳納出資數額。以上出資爲合夥人共有財產。

  2、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3、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5、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條盈餘分配

  合夥人之間的權益的分配、責任劃分要明確。雖合夥企業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內部合夥人之間還是要按份額分紅、承擔債務的。有些合夥企業對此沒有約定,從而導致在分紅或承擔債務時合夥人之間產生糾紛,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1、盈餘是指每一會計年度內的營業總收入減去成本,並按營業總收入的____%,提前後備基金後的純利潤。

  2、純利潤的____%,按出資比例分配。

  純利潤的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據不同工種,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

  純利潤的___%,作爲福利費用,按人數平均分配。

  3、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4、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_____個月公佈。

  5、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覈,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第四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在合作初期,創業合作者要明確合作伙伴的各自職責,不能模糊,要能拿出書面的職責分析,因爲是長期的合作,明晰責任最重要,這樣可以在後期的經營中不至於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創業合作中會有問題,就是因爲責任明細不夠。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______爲執行合夥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執行合夥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執行合夥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執行合夥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的勞動報酬由內部工作承包合同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合夥人有權在每月_____日至___日查閱賬簿,主管財會的合夥人不得拒絕。

  第五條合夥債務的分擔

  1、合夥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所定的盈餘分配比例(或出資比例)分組合夥債務,合夥人接到履行債務通知後應於___________日之內,將各自所應分擔的份額,交給主管財會的合夥人。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應按覈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或不分擔清償義務);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與退夥

  1、接納新的合夥人須由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

  2、合夥人在本協議存續期間不得聲明退夥,但出現下列情形除外: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當一方退出,什麼時候退出,退出時的投入比與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樣補償,是誰承擔?這些要提前書面明晰,簽到合同裏,項目的後期合作雙方都能順利的結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義氣用事,以爲大家是朋友不必計較的心態,合理的退出機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

  (1)本協議第一條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終止原因;

  (2)合夥經營連續在_____月內出現虧損;

  (3)一半以上的合夥人在表決中對合夥經營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規定:

  合夥人可以聲明退夥,但在退夥前一箇月應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合夥人轉達退夥意向,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退夥。

  3、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進行清算。

  第七條合夥的終止

  1、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終止時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償合夥債務;

  (2)結清未付工資;

  (3)返還出資;

  (4)分配盈餘。

  因爲合夥企業的人合性質,決定有關合夥企業的法律不可能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規定的十分具體,所以建議各合夥人在協商合夥協議時,對合夥人的違約責任作出明確規定,以便一旦發生違約行爲,可以比較方便地執行,要求違約者依協議承擔責任。

  第八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稅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_____個月內沒有向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戶,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會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5、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

  甲方締約人簽名:________乙方締約人簽名:________丙方締約人簽名:________丁方締約人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2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投資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共同投資人合作投資傢俱生產加工銷售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一、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以乙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證,並註冊爲企業法人。

  二、投資期限:共同投資人合夥爲長期經營。

  三、共同投資人共同自願合夥投資經營(寫傢俱工廠名稱)地址:____________。前期預投資_____萬元整,人民幣大寫_____元整。

  甲方投資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_____%;

  乙方投資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_____%;

  丙方投資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_____%;

  丁方投資_____萬元整(現金投入),佔投資總額的_____%。

  四、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企業內所有財產爲共同投資人共有。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一、合夥期間,共同投資人各方在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合夥企業無關聯。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

  三、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企業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即(即除去一切成本費用後)。企業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

  四、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爲限對企業承擔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爲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六、盈餘結算,企業內盈餘每個月(盤貨)結算一次,除去一切開支後按約定比例分配。

  第三條事務執行

  一、共同投資人委託_______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爲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爲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二、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負責人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三、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四、負責人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五、共同投資人可以對負責人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六、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企業的股份;

  (2)更換事務執行人。

  七、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指定財務負責人進貨支出和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各種招待費,房租,消耗用品等)即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合夥共同投資人確認後簽字入賬。

  八、經營中,對未經共同投資人管理人員同意賒銷出去的貨物,由經手人(壹個月內)負責全額收回,造成損失的,由經手人全額承擔賠償。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一、合夥企業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二、共同投資人在。合夥企業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三、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四、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五、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責任事項

  在合夥企業的經營中,共同投資人出資購買的車輛(如__________車,現掛_______________名下),在運輸過程中,如出現不可預見性的事件,風險責任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共同投資人自願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由簽約方討論)

  第七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共同投資人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八條其他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有效。

  二、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共同投資人(簽字甲方):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乙方簽字):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丙方簽字):_________共同投資人(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3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爲共同開拓、提高某某產品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入股設立有限責任性質的有限責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記註冊爲準),爲體現四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

  3、註冊資本: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丁方以________作爲出資,出資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爲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爲限。公司的稅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4、本協議各方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協議內容(爲本協議服務人員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權從事與本協議有關事項人員以及按照法律規定必須得知人員除外)。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爲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但允許投資各方之間或與其他投資股東實行購買、轉讓、合併等。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各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其他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爲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爲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所協商的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爲準。

  第九條本協議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份,每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丁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4

  合夥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爲合夥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務;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其他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元,大寫,佔總投資額的____%;

  (二)雙方以_____方式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_____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____%爲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投資比例_____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爲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爲: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作債務;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五)甲方提供車輛供業務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據實際費用實報實銷。

  (六)因應酬產生的相關費用計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1、委任

  茲委任乙方爲____________地區船舶修理及銷售之獨家代理商。

  2、乙方之職責

  (1)向該地區尋求船主欲購船和修船的詢價單並轉告甲方;

  (2)報導本地區綜合市場慨況;

  (3)協助安排工廠經銷人員的業務活動;

  (4)代表船廠定期作市場調查;

  (5)協助製造廠徵收貨款(非經許可,不得動用法律手段);

  (6)按業經商定的方式,向甲方報告在本地區所開展的業務狀況。

  3、範圍

  爲了便於工作,甲方應把代理區域業主名錄提供給代理商,代理商對此名錄給予評述,提出建議或修正,供甲方備查;

  由於個別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區之間的爭執時,甲方應是唯一的仲裁人,它將綜合各種情況給出公平合理的報酬。

  4、佣金

  甲方向該地區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種船舶總結算價值2%的佣金,遇有大宗合同需另行商定佣金支付辦法:先付______,餘額待修船結算價格收款後支付。

  當需要由甲方付給業主(即船主)的經紀人及第三方介紹人等佣金的時候,必須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時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

  5、費用

  除下述者外,其餘費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對甲方的走訪費用;

  (2)特殊情況下的通迅費用(長電傳,各種說明書等);

  (3)甲方對該地區進行銷售訪問所發生的費用。

  6、甲方的職責

  (1)向代理商提供產品樣本和其他銷售宣傳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點客戶的船名錄以使其心中有數;

  (3)通知代理商與本地區有關船主直接接洽;

  (4)將所有從業主處交換來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給代理商並要求代理商不得將商業祕密外泄。

  7、職權範圍

  就合同之價格條款,時間,規格或其他合同條件,代理商無權對甲方進行干涉;其業務承接之決定權屬甲方。

  8、利害衝突

  茲聲明,本協議有效期內,代理商不得作其他修船廠的代表而損害甲方利益。

  代理商同意在承籤其他代理合同前須徵求甲方之意見;代理商擔保,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損於甲方商業利益的情報。

  9、終止

  不論何方,以書面通知3個月後,本協議即告終止;協議履行期間代理商所承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論這些船舶在此期間是否在廠修理。

  10、泄密

  協議執行中或執行完畢,代理商擔保,不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甲方定爲機密級的任何情報。

  11、仲裁

  除第3條所述外,雙方凡因協議及其解釋產生爭執或經雙方努力未能滿意解決之糾紛,應提交雙方確認的仲裁人進行仲裁,如對仲裁人達不成協議,則暫由船舶工程師協會會長臨時指定仲裁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7

  甲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丁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丁四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爲人民幣_____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幣出資_____元。

  第二條本合作項目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共同出資的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散夥分配按所佔比例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作項目經營期限爲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經營,本合作項目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相關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承擔。

  第五條本合作項目取得的銷售淨利潤於每年的_____月份和_____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全體合夥人所佔比例負擔。

  第七條每年合作項目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

  第八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全體合夥人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後,全體合夥人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協議有效期間,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後方可退出。

  第十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四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丙方負責_____,丁方負責_____。

  甲方:_____(簽章)乙方:_____(簽章)丙方:_____(簽章)丁方: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8

  甲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宗旨

  合夥人以自願爲原則,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優勢和能力,創造一箇汽車維修相關行業,把合夥人自身的價值體現出來,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

  經營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爲_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

  1、出資額、方式、股份

  (1)甲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3)丙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4)丁方以_____________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享有__________%的股份。

  2、本合夥資本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然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分擔

  1、盈餘分配,以公司財務爲依據,按照合夥人所佔的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人償還,合夥財產不清償時,以各合夥人所佔的比例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股份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合夥負責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3個月告之其他合夥人並且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股份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股份。轉讓給其他合夥人時轉讓者有自主權,他人無權干涉。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負責人權限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2、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參與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從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狀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5)在不違反法律條例的前提下各合夥成員有權自主處理事務。

  第八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收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損失由該合夥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各合夥人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延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延續:

  (1)合夥事業有盈餘。

  (2)合夥事業有轉機。

  (3)主要合夥人要求延續。

  (4)合夥事業有很大的前景。

  第十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消。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果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一方經退夥程序退夥。

  2、由經營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批准之日開始生效。

  第十三條、其他

  1、本合同如有盡事宜,應該有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經營所在地工商局留存一份。

  合夥人簽名: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29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爲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宗旨

  爲了促進朋友之間的友誼和加強經濟技術合作,充分發揮和利用個人的富餘資金,以及掌握的技術和市場信息,較好地進行經濟合作,以達到促進友誼和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出資創辦項目(以下簡稱”項目”)。

  項目地址:______。

  第三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佔投資比例____%。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覈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按清算賬冊及出資比例給予支付。

  第四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______

  2、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爲依據,盈利的70%用來合夥人分紅,分紅按合夥人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來分配,其他的30%留作項目的擴展資金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行。

  4、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履行相同義務,風險共擔)。新入夥的合夥人對入夥前項目的所有債務承擔連帶償還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申請退夥:

  ___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b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退夥;

  c發生非主觀之合夥人難以繼續參與合夥經營之事宜。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項目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項目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並按實際營業情況退回入夥時的出資金額。如盈利,按出資比例分配利潤,並退回出資金額;如虧損,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在出資金額中抵扣,將款項退回退夥一方。

  2、自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夥:

  ___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c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d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項目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___未履行出資義務;

  b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項目造成損失;

  c執行合夥項目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含違法以及嚴重影響項目經營信譽等行爲);

  d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進行內部申訴,申訴不成者可即時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項目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4、針對未到期自行提出退夥之行爲者,依照退夥時項目之經營狀況:

  ___項目若有所盈餘,則由全體合夥成員聯合決議,退回其前期出資部分;

  b若項目存在經營困難(債務或者資金週轉等情況),則按照退夥時項目的財產狀況按合夥時出資比例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合夥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議,無論出資多少,所有合夥人均享有表決權;

  2、聽取合夥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之利潤歸合夥人共有(根據約定之期限定期進行項目盈利分配);

  5、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依照上述內容中退夥約定辦理退夥手續。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依照共同努力經營項目之宗旨妥善經營、控制風險,保全全體合夥人之出資財產;

  2、分擔合夥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

  3、根據出資比例,全體合夥人對經營所產生的合理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夥人負責管理財務,對整個項目的資金流動進行管理,任何活動所需要的經費都要向財務人員提出字面申請,然後由所有合夥人簽字(因故不方便簽字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徵得合夥人同意,但事後該合夥人要補簽字)。

  第七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則按實際損失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項目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項目名稱繼續經營原項目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項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項目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則按照出資比例計算應承擔的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天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項目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項目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協議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議,對其除名。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乙方(簽名):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3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協議四方遵循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目的及四方合作平臺的建設與發展。

  1、甲方系河北聚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乙丙丁三方現有具備合法來源的資金,欲運用該資金進行投融資盈利活動。經四方協商,決定結合甲方投融資經驗、資金和乙丙丁三方的資金進行投融資活動。

  四方在充分認識到投融資活動的風險和收益的情況下,簽訂本合作協議書,欲以河北聚豐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臺公司)爲合作平臺,各自投入約定資金,集中統一管理使用,對四方認可的投資項目進行投資盈利。

  2、四方根據本協議建立鬆散型投資團體,根據本協議履行各方的權利義務。

  根據項目投資需要或四方同意,四方可以根據《公司法》規定,對平臺公司進行增資擴股,成立投資公司,建立股東間關係;或根據《合夥企業法》另行成立合夥制投資企業。屆期,另行商議並簽署相關文書。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1、四方同意將約定資金在約定日注入平臺公司賬戶。

  2、投資人的投資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丁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投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3、注入該賬戶的資金爲合作投資資產池,限用於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支出,投資人認可項目的投資資本金投入。

  第三條、合作組織和資產池的特徵與結構。

  1、本合作組織系封閉性合夥組織,除非在先合夥人認可和接受,否則不接受新的入夥人加入。經在先合夥人認可接受的新合夥人,必須遵守本協議的制度安排。

  新投資人入夥,其投入資金所佔股本爲:新投入資金與新老合夥入總投入資金的比值,在先合夥人股權比例自動稀釋。

  2、簽訂本協議的投資人可以選擇有限合夥人和普通合夥人的合夥身份。普通合夥人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夥人在其出資限額內對投資項目風險承擔責任。

  全體合夥人組成合夥人會議,普通合夥人組成執行委員會。

  3、合夥人會議的職權約定。

  合夥人會議系本合夥組織的權力機構。

  合夥人按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但普通合夥人表決權放大一倍。

  合夥人會議享有如下權利:

  (1)、就合夥組織形式,投融資方式參與表決;對執行委員會投資建議、選聘人員提出意見和建議,進行表決。

  (2)、執行委員會經營管理行爲、投資管理行爲違法或嚴重危及合夥人權利時,提出糾正意見。

  4、執行委員會的職權約定。

  (1)、對基金和投資項目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尋找投資項目和項目所需的再融資;收集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分配。

  (2)、向合夥人會議負責,定期向合夥人會議通報項目投資情況,並對資產池的資產流動狀況和資產池現值作出彙報。

  (3)、選聘專業人員,決定其報酬,合理使用經營管理費用,並向合夥人會議通報、備案。

  (4)、履行合夥人會議決定。

  5、四方約定,甲方系和或執行委員會委員。

  第四條、投資項目的虧損分擔、利潤分享、成本計提。

  1、四方約定,甲方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投資事宜承擔無限責任;乙丙丁三方繫有限合夥人,對合夥投資項目在投資限額範圍內承擔相關責任。

  退出投資項目發生虧損,有限合夥人虧損額度不超過投資額度,普通合夥人承擔有限合夥人投資限額外全部虧損。

  2、合夥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投融資的利潤。

  3、投資項目的前期、中期、後期的經營管理費用按年度、按資產總額計提2%,由執行委員會管理使用,合夥人會議進行監督。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和回贖。

  1、投資人向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其他合夥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其它合夥投資人不願意受讓,並且轉讓合夥人以外的人未取得合夥人一致同意時,普通合夥人應當受讓。受讓價格不低於投資額本金。

  2、合夥人會議作出與投資人相反投資決議時,持反對意見的投資人有權要求普通合夥人回贖投資額;普通合夥人應當予以回贖,回贖價格不低於投資人的投資額本金。

  第六條違約責任

  爲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31

  甲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身份證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願合夥經營(店名)(地址:),前期預需甲方投資___萬元整,乙方投資___萬元整,丙方投資___萬元整,丁方投資___萬元整。綜上,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丙方佔投資總額的%,丁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比例爲___:___:___:___。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爲準)。店內所有財產爲四方共有,比例爲:

  二,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實體,以甲方名義辦理《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登記等,並註冊以甲方爲企業負責人。

  三,合夥四方本着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宗旨精誠合作。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爲總收益的____%(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5%);乙方收益爲店面總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勞務摺合投資比例3%)。丙方收益爲店面總收益的___%;丁方丙方收益爲店面總收益的____%。各自收益比___:___:___:___(除去一切固定開支及各種必備消耗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___:___:____:___)負擔。

  四,經營職責:共同經營中,由甲方負責店面日常用品的採購、費用支出(費用有:人員工資、提成,物品採購,房租等),現金管理(建立專用賬戶)。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確認後簽字入賬。由乙方負責店內日常經營的財務賬目整理(即賬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須把當天營業狀況整理成冊,營業利潤全額交予甲方,甲方需當日暫管或存入銀行固定賬戶(扣除各種必備開支)。四方可協商每月更換輪換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內取走現金和經營物品。

  五,員工提成:每服務一位顧客的收益,員工提成————————%,合夥人服務提成收入等同員工提成收入。

  六,盈餘結算:店內盈餘每月年結算一次,並按各自投資比例、付出勞務比例分配利潤(總收益扣除固定店面開支,按投資比例分配),分配比例爲:___:___:___:___,在結算中如出

  七,糾紛處理:如四方發生糾紛,不能共同經營的情況下,由四方共同協商(簽署另外協議),可將本店交於其他方經營,經營方應退付該方投資金額(具體數額由四方協商並簽訂協議)。

  八,退夥:合夥人可自由退夥,依據合夥開店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由四方共同協商賠償事宜做好財產、債務分割並簽訂退夥協議。如轉讓股權必須轉讓給其他合夥人,不得轉讓第三方(如轉讓第三方視爲無效轉讓)。如協商不成,可訴諸人民法院。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樣有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箇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著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_____________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爲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箇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爲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爲免費。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 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人合作協議書 篇33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丙)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簡稱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夥的目的

  共同出資,依法合夥經營,共享利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出資方式

  1、酒店總投入: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元整。

  甲: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

  乙: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

  丙: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

  丁:________________出資額元整,股份%;

  2、如需追加資金投入,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並確定各合夥人追加資金投入的金額。

  3、合夥股東按季度分紅。

  第三條經營場所

  ____市路(與中州大道附近)一米商務公寓大樓內。

  第四條經營範圍

  住宿、餐飲、酒店管理諮詢服務等。

  第五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享有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共同決定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

  2、合夥人按照佔有股份比例分取紅利。經全體合夥人一致通過,合夥企業按季度進行財務通算,如有盈利可按股份比例分取紅利;

  3、合夥人按照佔有股份比例承擔虧損;

  4、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按照淨資產及佔有股份比例分得合夥企業的共同財產。

  第七條合夥企業事務執行

  1、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成立董事會,董事會成員名,設董事長一人、執行董事一人、監事一人;

  2、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由執行董事負責,合夥企業重大決策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3、合夥企業每月十五日召開一次董事會,由執行董事彙報上月的經營情況及財務開支情況;

  4、合夥企業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按照制度履行財務監督、管理和控制。

  第八條合夥人入夥、退夥、出資轉讓

  1、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2、合夥人退夥,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依法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3、合夥企業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後方可。

  第九條禁止行爲

  1、嚴禁任何合夥人私自經營與合夥企業有競爭的業務,如有違反,該業務所得利益歸合夥企業;

  2、禁止任何合夥人作爲合同一方與合夥企業訂立合同;

  3、合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從事損害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若因不當活動給合夥企業帶來損失,由當事人承擔;

  4、如違反上述禁止行爲,造成損失的,按給合夥企業帶來的實際損失賠償,仍不予改正的,其他合夥人勸其退夥。

  第十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的;

  4、出現法律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它原因;

  5、合夥企業解散時,全體合夥人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合夥企業即宣佈解散。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及爭議解決

  1、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執的,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經全體合夥人另行商議,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與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執一份,公司備案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簽訂,按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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