飾品品牌加盟協議品牌推廣(精選3篇)

飾品品牌加盟協議品牌推廣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爲其在 (特定區域內)經營甲方的“ ”專賣店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同期限

  本合同加盟期限爲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__年__月__止。

  三、加盟經營

  1、甲方特此授權乙方爲區域內成爲的特許經銷商。經此授權後,甲方在該區域內將不再授予任何其它企業、個人以同類經銷權。

  2、 在授權期內,甲方在向乙方提供品牌產品時,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品級與實物相符,並保證貨源供應。

  3、 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7日內需向甲方支付加盟費人民幣貳萬元/店。每個加盟店首次從甲方購進品牌的產品,按供貨價不少於 萬元。

  4、甲方保證向中國大陸內各加盟方交付的產品保持統一的零售標價。

  5、 甲方將品牌產品按零售標價的4—4.5折售予乙方(詳細見配貨單),不論首次購貨還是後續購貨乙方應在提貨時一次性支付貨款。

  6、如果出現乙方採用以假匯票、假支票的方式騙取貨物的情況,甲方除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外,將依法請求司法機關追究相關人員、單位的刑事責任。

  7、乙方從甲方購進產品後,如因質量問題或貨物品種組合問題,可在自進貨之日起五天內,向甲方調換產品,但不得退貨。調換時乙方須保持原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沒有損壞。 8、 合同到期後,若乙方決定不再銷售品牌產品,在乙方保證產品完好、包裝齊備、標籤無損壞、未超過保質期的前提下,可將現存的產品退還給甲方。甲方按供貨價的6折回收退還的產品。

  三、營業場地、店面裝飾與配置

  1、乙方應在雙方共同商定的區域內開展經營和促銷活動。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將自己的經營活動和促銷活動擴大到區域之外。

  2、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或由乙方自行選定其它場所並報甲方批准。

  3、爲維護公司品牌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由甲方免費進行裝飾設計,裝修工程由甲方工程部報價並施工,乙方應按工程預算支付裝修工程款並協助辦理在當地施工的相關手續。甲方收到工程款項後日內將店鋪交付乙方使用。

  4、加盟店內的營業所需(包括: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由總部統一進行設計製作。對於營運必需的包裝材料、促銷禮品、提貨袋及其它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需使用總部配備的產品。上述所涉及的費用由加盟商承當。

  四、促銷與廣告

  1、甲方在授權期內,將協助乙方進行品牌的形象設計,並向乙方適時提供相應的產品宣傳資料、標識、招貼物品等。甲方可根據乙方的經營狀況和要求,幫助乙方進行特定時間和區域的產品促銷和推廣活動。(具體事宜可另議)

  2、甲方進行 品牌的整體宣傳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相關的品牌的產品進行促銷、推廣計劃和廣告設計由甲方提供,乙方遵照執行。甲方對於促銷活動所涉產品在供貨價基礎上按照促銷折讓的比例給與優惠。

  3、乙方單獨進行品牌有關的宣傳、廣告活動時,應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相關廣告形象設計須經過甲方審覈或由甲方提供。

  4、乙方須承擔自行組織促銷活動產生促銷讓利和費用。

  五、培訓與指導

  1、爲使加盟店能良好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應向加盟店傳授必要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在開業前應派遣店主或兩名可以代行承擔的職工,參加甲方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公司店鋪必要的知識和技術。

  3、開業後,如甲方有研修指示,乙方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員再次參加前項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

  加盟店承擔前來培訓的旅差費用。

  4、加盟店開業前後三天,作爲店鋪營運入軌期,甲方應向加盟店派遣人員進行開業和經營指導。

  5、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年度銷售會議及臨時經營者會議。甲方應提前四周通知開會日期。

  6、除經營者會議外,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派遣市場負責人進行指導和培訓。

  六、商標、服務標誌及相關權利

  1、 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標、服務標誌及其相關權利的所有權均歸屬於甲方。

  2、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乙方加盟店可以使用甲方商標、服務標誌及表示這些標誌、記號、樣式、標籤和招牌。

  3、 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使用甲方的所有商標和服務標誌。

  4、 乙方應在經營中向顧客提供良好的服務,維護甲方品牌的聲譽、信譽和良好形象。

  5、 雙方在此明確,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權期內、在指定區域內甲方商標、服務標誌的使用權和產品的經銷權,這並不意味着甲方商標、品牌及商譽等相關知識產權的任何轉讓、許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後,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繼續使用品牌,或以品牌經銷商的名義從事任何商業活動。

  七、競爭限制

  1、 在合同期內,乙方如有意獲得其所在省市區域的特許經營代理權,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取得甲方的特許代理權。

  2、 爲表示對甲方合作的誠意,在合同期內,如甲方推出之外的其它新系列商品和服務,乙方有優先代理權。

  3、 乙方在授權期內,不得再接受任何其它企業、個人的授權或委託,在加盟店內代理、經銷其它品牌的產品。

  4、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甲方授予的經銷權以各種形式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八、服務質量控制

  1、 爲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品種和服務的一致性,提高公司形象,乙方加盟店的運營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 凡甲方有新產品推出,乙方必須按照最低配貨量或以上的數量購入,並將新產品及時上架銷售。

  3、 乙方須按照甲方要求,對顧客購買金額達到規定標準時,給與“玫瑰卡”會員資格和相應的折扣優惠,做好會員資料信息的登記彙總工作並半年一次定期向甲方提供會員資料信息。凡有新產品上市或產品促銷活動乙方應通知所有會員,讓會員享受到來自持續不斷的優質服務。甲方將不定期回訪會員客戶以檢查乙方的服務質量。

  4、 甲方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或其它方式對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店鋪陳設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5、 隨着甲方加盟店數量在全國範圍內的不斷增加,甲方將對全體加盟店進行信息化管理。如該項管理實施時本合同仍在有效期內,乙方須遵照甲方的管理規定執行,不得以如任何理由拒絕執行。

  九、保密

  1、 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它有關資料和有損於乙方利益的情報。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經營技術祕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乙方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祕密。

  2、 以上規定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後仍然有效。

  3、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乙方的加盟店經營手冊以及其它文件歸甲方所有,乙方應妥善保管,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即刻歸還甲方。

  十、加盟店的讓渡與承繼

  1、 乙方未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加盟店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它處置。

  2、 如乙方加盟店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爲保持加盟連鎖店的運營,乙方可以請求總部臨時接替營業。待總部確認加盟店可以重新經營後,應及時把營業權歸還加盟店。

  3、 上述總部接替經營期間發生的收益和損失均屬加盟店,總部代行經營所產生的費用由加盟店負擔。

  4、 如乙方希望出讓加盟店或出租店鋪時,應首先通知甲方,甲方有優先承讓和承租的權利。5、遇上述情況,雙方可以通過協商,確定加盟店讓渡價格和租賃金。協商意向不能成立時,雙方均可申請具有法律效力的認證或評估,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滿前3個月,經雙方協商,可以更新合同。

  2、 前款的合同更新,應在本合同期滿之前一箇月完成。以雙方簽訂新的特許連鎖合同書爲合作文本。

  3、 如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無意繼續合作,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時承擔下列義務:

  a、 支付所有應付給總部的費用;

  b、 歸還所有操作手冊、機密文件和專利資料;

  c、 向甲方移交“卡”會員登記名冊;

  d、 歸還、轉賣或銷燬所有帶有商業標誌的招牌和材料;

  e、 取消以名義登記的商業註冊和名稱登記

  f、 在原加盟店經營場所內外的房屋、設備、陳設等處,消除任何與有聯繫的跡象;g、 因加盟店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 甲方因加盟店的行爲而被索賠責任時,可要求乙方負擔被追索的賠償金。

  十二、違約責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中規定的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2、 雙方約定,違約的金額爲在此前乙方經銷甲方提供的產品零售價總額的10%。如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並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違約方還應負責對超額部分賠償責任。違約一方經對方書面提出改正意見後30天內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十三、合同糾紛的解決

  1、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十四、其它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及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飾品品牌加盟協議品牌推廣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 項目的媒體推廣達成如下合作:

  報紙媒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絡媒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提供廣告發布的所有內容材料(文字、圖片等)。

  2、 甲方提供所需宣傳費用。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廣告內容及款項後根據甲方要求,提供設計製作方案,進行設計製作,並按時發佈廣告。

  三、 合作費用

  本合作所需廣告宣傳費用爲人民幣(大寫) 圓整。包括網站BOTTON,設計、製作、維護及報紙媒體的廣告發布費用。

  四、 支付方式

  1、 支付約定爲本合作協議簽定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首付款 圓整,轉賬到乙方銀行賬戶。

  2、 乙方將甲方網上廣告製作完畢,甲方確認驗收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剩餘的款項

  圓整,轉賬到乙方銀行賬戶。

  3、 乙方開戶銀行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廣告發布時間

  1、網絡廣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放媒體投放時間版面類型規格價格

  1

  2

  3

  4

  5

  6

  2、報紙廣告:

  投放媒體投放時間版面類型規格價格

  1

  2

  3

  4

  5

  6

  六、違約責任

  1、因不可抗力,如地震、災難、火災、暴動、戰爭、國家政策法規,及電信方面的線路、服務器故障、設備升級換代等,造成本合作協議無法執行的,可暫停執行。待不可抗力解除後,再繼續協議的執行。

  七、爭議解決

  如因合作產生爭議,雙方首先應本着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對協商解決有異議,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八、其他

  1、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好的事項,雙方簽字蓋章後可做爲附件,成爲本合作協議的補充條款。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飾品品牌加盟協議品牌推廣 篇3

  甲方(項目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客戶推薦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就結成長期業務合作關係,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爲甲方進行業務和項目宣傳,並尋找和推薦合適的客戶。

  二、合作條件

  1.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成功與之簽約,即視爲推薦成功。

  2.成功推薦客戶後,該客戶與甲方所簽約的合同的總金額的 %作爲乙方的服務費。(也可固定一箇相應金額的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1.自甲方首次收到客戶服務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每月結算一次,每月 日前支付。

  2.乙方應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

  四、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推薦合適的客戶或項目。

  2.乙方協助和促成甲方與客戶簽約。

  3.乙方向甲方推薦的客戶與甲方直接簽約,乙方不負有任何責任。

  4.乙方的推薦行爲不視爲乙方對甲方或者對該項目作出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的宣傳推廣和推薦客戶應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不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作出甲方授權之外的承諾。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雙方在分配利潤時,如任何一方對利潤分配的基數、方式有異議的,可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六、補充變更

  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七、協議終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箇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八、其他

  1.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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