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精選20篇)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
特許者(總部):_________(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_______(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_________區域內的_________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_________號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五、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_________萬元;保證金_________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_________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_________山莊品牌及以下 知識產: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_________山莊連鎖店商號、_________山莊 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_________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_________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 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_________山莊 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_________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_________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_________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 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 “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_________連鎖成員申請退出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________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違約責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2
甲方: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
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就在 省 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的權利
1.1 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並擁有“聚浪”註冊商標的所有權;
1.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 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 甲方的義務
2.1 保證產品質量,如因產品的質量問題(如黴變、過期等),負責調換同類合格產品;
2.2 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3 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後服務熱線:
2.4 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 “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 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3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 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 乙方作爲“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1 乙方認同“聚浪公司”倡導的連鎖經營理念,遵守甲方關於“聚浪”品牌連鎖經營的
各項規章制度;
2.2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 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 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7 執行“聚浪公司”連鎖經營“聚浪”品牌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建設一箇以
中華養生爲內涵的品牌店;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 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1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不準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產品或仿製產品;
2.12 每週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 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覈,傳達“聚浪公司”
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第三條商標的使用範圍和權限
1. 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2. 商標的使用權限
2.1 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製作。
2.2 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製作、使用。
2.3 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第四條 進貨與運輸
1. 關於進貨的規定
1.1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1.2乙方首期進貨按零售價的5折價格購貨【不含產品配套資料,詳見《展業資料報價表》】,
購貨金額不得少於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爲市場週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
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
1.3 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
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3至7
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 貨物運輸
2.1 貨物的運輸方式爲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達
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往本轄
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 乙方收到貨物後,在二日內驗收並書面傳真回覆甲方,如未回覆,則視爲合格驗收。
第五條 業務管理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
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2. 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後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週轉和運輸。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複計算)。
6. 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爲節假日,則順延)。
第六條 連鎖店的租賃與有關費用
1. 連鎖店的房屋租賃
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於20平方米的標準。
1.2 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
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 連鎖店的裝修
2.1 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後,方可開始營業。
3. 連鎖店證照的辦理
3.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七條 合同終止後的債務處理
1. 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後(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並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 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第八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連鎖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 廣告物等,(還要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物、資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 對建築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並負擔費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並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條 合同效力
1.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後的合同最低期限爲一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爲準。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願加入“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 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 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 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
條款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3
甲方(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 (被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藥品管理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產品及相關業務,並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 範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 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祕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採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後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爲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培訓,地點在 。該培訓工作一旦此特許協議簽署後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 去的交通費和食宿費。
4.後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範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僱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諮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於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託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範產品及相關業務市場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並指導
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 元人民幣,大寫: ;特許權使用費 元人民幣,大寫: 。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 元人民幣,大寫: 。用完後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後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爲顧問、業主、僱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 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間斷的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准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 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並經甲方認可。;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 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 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後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
2.同時,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產品,自制仿造產品。
c.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在被特許範圍外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d.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e.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十、爭議解決方法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二、其他
1.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本合同。
2.本協議原件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國家機關核發乙方營業證照和《藥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4
甲方(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被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藥品管理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產品及相關業務,並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範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祕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採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後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爲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培訓,地點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特許協議簽署後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去的交通費和食宿費。
4.後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範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僱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諮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於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託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範產品及相關業務市場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並指導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元人民幣,大寫:;特許權使用費元人民幣,大寫:。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元人民幣,大寫:。用完後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後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爲顧問、業主、僱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間斷的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准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並經甲方認可。;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後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2.同時,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產品,自制仿造產品。
c.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在被特許範圍外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d.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e.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十、爭議解決方法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二、其他
1.合同期限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本合同。
2.本協議原件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國家機關核發乙方營業證照和《藥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5
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 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 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 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 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 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 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 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 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 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 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 總部負責蛙林*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 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 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 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 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 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 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 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 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 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 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
2、 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 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 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 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 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6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 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 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 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 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 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 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 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 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 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 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 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 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 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 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 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 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 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 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 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 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
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 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 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 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 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 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 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甲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7
一、特許權使用: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成爲甲方的加盟連鎖店。現就加盟具體事宜,協商如下:
一、特許權使用:
1.甲方授權乙方座落於_________市(縣)_________區(鄉、鎮)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的門店以“_________超市”爲懸掛招牌,並將以甲的指導與提供事項,經營該超市加盟連鎖店;門店號:_________號。
2.甲方對於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門店擁有對其處理:門店位置、商標製作法、銷售技術、門店管理、專職培訓、經營決策等事項。乙廣的發展計劃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其目的是爲了保證乙能取得正常的發展。
3.乙方店鋪的內外裝飾及門店招牌須與甲方統一。乙使用的各種設備與甲方統一,如有更改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當月5日必須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稅銷售額的2%爲特許權使用費。逾期須按每日萬分之一支付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門店裝修、設備、商品流動資金及其輔助材料費用由乙承擔。
二、人員培訓:
1.甲方將負責對乙方下屬門店理貨員、收銀員進行基礎培訓,對管理人員進行擇優錄用(淘汰制)培訓。培訓人員必須具備當地執法部門認可的有效健康證,乙方需自行解決住宿、就餐、往返車費、體檢等費用。
2.乙每家門店人員定編數必須報甲方備案同意。
三、廣告及促銷:
爲有效擴展銷售,乙方對甲方統一辦理的門店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並竭力配合。如甲方爲擴展銷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贈券、會員優惠卡等,乙方應與甲方直營門店同等使用,無條件接受,並就折扣差額由乙方自行負擔,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廣告,應預先將擬定刊登的廣告媒體文案送甲方覈准,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結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須每批結算,並承擔商品發貨地至加盟店的運費和力支費。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需到甲方業務部門辦理報驗手續,經批准後方可銷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須參照甲提供的零售價格執行。
五、乙方的權利:
乙方享有與甲方直營連鎖店相同的商品供應價格和促銷活動的權利。
六、乙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各種企業標準、超市操作規範、超市工作規範、超市管理技術規範和其它規章制度,乙方須無條件地執行。
2.乙方的營業時間必須與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況要理髮須徵得甲方同意。
3.乙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種財務報表,並如實提供各種財務報表。
4.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規範。
5.在經營活動中乙方發生殘損商品,必須按甲方規定辦理退調。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派遣督導人員的監督、指導乙方所開設的店鋪的經營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員應穿着甲方統一制服,佩帶統一胸卡,印製統一名片,用以維護與甲方相同的企業形象。
8.乙不準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場所,實放與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類似的營業活動或其它行爲,不參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業。
七、甲方的義務
甲方應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術,運作規範和營銷策略。
八、違約責任:
1.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約處理。違約方應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名譽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經營管理祕密,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訴要求賠償的權利。
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講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內容一次)。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天經雙方同意應辦一續約手續,尚未辦理續約手續者,期限屆滿本約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無意繼續經營,應於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並支付違約金,待甲方認可後辦理結帳解約手續。
3.在協議期滿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內,乙方必須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標章、圖形及與此有關的文字、圖案設計、招牌或其它營業標記,並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樣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營業標記,管理技術、商業祕密等。
十、爭議的解決:
如本合同有爭議時,概以合同內容爲主,並以甲方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爲管轄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經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肆份爲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1.進、銷、存日報表(日報)
2.損益表(月報)
3.資產負債表(月報)
4.主要稅金應交明細表
5.乙方必須每天將含稅銷售額如實電傳告知甲方。
6.甲方需瞭解的其它財務資料,乙方必須如實提供。
附件2:
1.乙方設立專人負責商品退調工作。
2.乙方進貨應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員,爲收化驗收員。
3.乙方進貨交接執行地點在_________公司配送中心,清單當面交接清楚,嚴格驗貨,如發現破損、超臨界保質期、癟聽等有問題的商品有權拒收,並當場調換合格商品;離開交接地點,概不負責。
4.乙進貨造成積壓、過期或在經營中人爲造成損壞、變質的商品,則塗退調處理。
5.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現廠方質量問題的商品,交甲方質檢確認後,由質檢直接找廠方協商,妥善處理並答覆乙方,憑質檢科書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統一退調通知後,按時執行,逾期不辦,自行解決。
7.乙方退貨,須接甲方業務部門書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時間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貨清單轉甲方退調組,統一與廠方結算,並由開單組衝還紅單。
附件3:
1.門店操作規範
(1)收爭員操作規範
(2)理貨員操作規範
(3)服務檯(寄包臺)操作規範
(4)早夜服務部操作規範
2.門店工作規範
(1)督導員(區域)工作規範
(2)門店管理人員工作規範
(3)加盟店督導員工作規範
(4)商品業務人員工作規範
(5)門店財務人員工作規範
3.門店管理技術規範
(1)時段檢核技術規範
(2)商品配製技術規範
(3)商品陳列技術規範
(4)pop促銷技術規範
(5)商品的q。m。p管理技術規範
a.商品quality(品質)管理
b.商品measure(計量)管理
c.商品price(價格)管理
(6)殘損商品的管理技術規範
4.其他方面:
甲方員工手冊及各種規章制度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8
加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者(總部):黑龍江農墾中國林蛙馴養繁殖中心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 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 號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蛙林*莊連鎖店商號、蛙林*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蛙林*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蛙林*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蛙林*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 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9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區域內的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_____自主經營,_____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月?日止。
五、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萬元;?保證金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_____、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_____經營、_____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_____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_____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_____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甲方:
註冊地址:
乙方:
註冊地址:
負責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從本地區工作開始至本地區工作結束。於 年月日生效,年 月日終止。
第二條協議項目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信通連鎖經營商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有關規定,乙方爲信通 地區連鎖經營商,並完全接受甲方的條例規範,經甲方初步審覈符合條例規範中規定的連鎖經營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協議。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不與乙方經營區域的客戶發生直接業務往來。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後網絡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但甲方的售後網絡服務只對乙方,不面向客戶。
3、甲方及時將與乙方經營合作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乙方(一般以電子郵件或傳真文件方式)。
4、甲方幫助乙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5、對因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損失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6、對因甲方過錯造成的損失,甲方只向乙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爲上限。
7、對於乙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損失、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與客戶自行解決,甲方不介入乙方與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8、乙方信息放在甲方網站時間期限爲兩年,兩年以後乙方信息在甲方網站被刪除,若因信息刪除乙方與客戶之間發生的糾紛、爭議、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價格和條例規範。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根據條例規定在協議期限內,享有該地區信通所有業務的獨家壟斷經營權。
2、乙方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信譽及服務,如實向客戶提供服務項目的統一報價,不得有欺騙、隱瞞等對客戶構成損害的行爲。
3、乙方辦理業務時由乙方與客戶簽訂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持,解答客戶提出的問題,乙方可享受甲方在條例中規定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持,但應受甲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4、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提交風險抵押金叄萬元整,若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欺騙客戶等損害甲方或客戶利益的行爲,甲方有權不予以返還乙方該押金。
5、乙方依照甲方的規定享受甲方的服務和價格,乙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甲方的最低價格標準。
6、乙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爲給甲方帶來任何損害,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不得和任何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進行相同或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乙方必須承諾不向與甲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組織、個人提供有關甲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信息和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8、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地區連鎖經營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其它不正當競爭。
第四條企業名稱、品牌及網站
1、乙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甲方的企業名稱、品牌和網站的名義,並完全爲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乙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甲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甲方,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
2、乙方及其職員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和期滿或解除後,不能對甲方擁有的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損害,也不能對甲方互聯網網頁或網站進行抄襲、歪曲或其他破害。
3、因上述兩條款給第三人或甲方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五條押金及利潤分配
1、風險抵押金於該地區工作結束、利潤分配或財務結清、沒有出現任何違約現象後返還乙方。
2、具體利潤分配如下(以一箇地區爲單位):
乙方所開發票總金額甲方收取的利潤比例
1—5萬元(含5萬元)10%
5萬以上—10萬元(含10萬元)18%
10萬以上—15萬元(含15萬元)20%
15萬以上—20萬元(含20萬元)23%
20萬以上25%
3、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結清一次賬目,甲方按乙方實際所開發票金額的25%收取,該地區工作結束後算總賬,多退少補,。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騙、脅迫或其它不正當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責任。
2、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有一方認爲本協議需要修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方應在30天內做出答覆,逾期沒有答覆的,被視爲不同意修改。
3、一方要求終止協議的,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本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4、協議期滿後,甲乙雙方自行協商,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九條附則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一方變更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繫付款,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地址、聯繫付款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協商友好解決,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4、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有保密的義務。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6、附件:管理條例、申請資格、價格表及說明。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公章) (公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章) (簽章)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年 月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櫃檯)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聯營場地在甲方德興市福泰商業廣場好又多連鎖超市層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之乙方品牌系列商品(具體位置詳見附件所示)。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商品品牌外,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增加新商品品牌,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經營。
二、聯營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聯營期滿,如乙方欲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三、甲方按乙方每月銷售額的倒扣結算作爲甲方的利潤分成,水電費按元/月上繳甲方(附加用電設備另行計),乙方於每月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如乙方不按期繳納,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外資企業的外資註冊證
(4)商標註冊證明或授權使用商標證明
(5)委託代理證明書
(6)報價單或商品清單(加蓋公章)
(7)進口商品要有海關稅收單、進出口商檢局檢驗情況複印件及CCIB標誌
(8)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五、零售商品價格以合同簽定時爲準,並必須報甲方物價部門統一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上饒市同等商場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差額的10倍罰款。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積極參加促銷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乙方在經營中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應經甲方營業部經理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處罰。
六、結算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銷售額提供真實合法的稅率爲%的增值稅發票在每月10日—15日期間(過期順延到下月)扣除應收款及其它費用後與甲方結算上月實際銷售商品的貨款。
七、乙方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櫃檯)的商品須完好無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並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執行。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僞劣、假冒、過期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遇到顧客投訴,必須接受甲方裁決。
八、乙方人員一律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定員人。乙方自派人員應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導購人員由乙方委託甲方派出則按甲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代發工資,其它法律規定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總額,共計元,每月從乙方應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約和違法行爲進行處罰或上報公安機關,罰款在結算款中扣除。
九、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裝修費用元;如屬乙方裝修,其裝修方案需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其裝修預算、決算文本必須報甲方審批、備案,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終止合同的,裝修物品和費用不予退還並沒收保證金,在合同期內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因乙方違約或違反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的除外)。由甲方決定按實際退場時間予以攤銷,退還部分裝修費或退還部分裝修物品及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一律不退還裝修物品和費用。
十、甲方應提供天的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如乙方超出上述期限,甲方以每日元/m2收取乙方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從乙方保證金或應結算款中扣除。
十一、本合同簽定之後,乙方應在三日內向甲方繳納元的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準時入場經營後一箇月內無息返還,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十二、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應上交款項和撤櫃而產生的賠償金,並有權沒收其物品、商品,如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經濟損失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無故停止營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每停業一天罰款壹仟元。停業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和訴訟等法律行爲,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比照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十四、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員統一收銀,若乙方銷售人員自行收銀,將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以上的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五、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統一購買的相關保險,並申報價值元的投保額,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十六、甲方爲促進銷售推出的會員卡或其它優惠卡,按甲、乙雙方每月實際優惠幅度及卡類實際消費額各承擔50%。
十七、如乙方銷售連續二個月累計銷售額極差,在同類商品中專櫃排名倒數後三位者,甲方有權調整甚至解除合同。
十八、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參加促銷活動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櫃檯)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雙方聯營場地在甲方德興市福泰商業廣場好又多連鎖超市層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之乙方品牌系列商品(具體位置詳見附件所示)。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商品品牌外,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增加新商品品牌,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經營。
二、聯營期限爲個月,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聯營期滿,如乙方欲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三、甲方按乙方每月銷售額的倒扣結算作爲甲方的利潤分成,水電費按元/月上繳甲方(附加用電設備另行計),乙方於每月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如乙方不按期繳納,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外資企業的外資註冊證
(4)商標註冊證明或授權使用商標證明
(5)委託代理證明書
(6)報價單或商品清單(加蓋公章)
(7)進口商品要有海關稅收單、進出口商檢局檢驗情況複印件及CCIB標誌
(8)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五、零售商品價格以合同簽定時爲準,並必須報甲方物價部門統一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上饒市同等商場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差額的10倍罰款。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積極參加促銷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乙方在經營中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應經甲方營業部經理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處罰。
六、結算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銷售額提供真實合法的稅率爲%的增值稅發票在每月10日—15日期間(過期順延到下月)扣除應收款及其它費用後與甲方結算上月實際銷售商品的貨款。
七、乙方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櫃檯)的商品須完好無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並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執行。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僞劣、假冒、過期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遇到顧客投訴,必須接受甲方裁決。
八、乙方人員一律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定員人。乙方自派人員應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導購人員由乙方委託甲方派出則按甲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代發工資,其它法律規定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總額,共計元,每月從乙方應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約和違法行爲進行處罰或上報公安機關,罰款在結算款中扣除。
九、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裝修費用元;如屬乙方裝修,其裝修方案需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其裝修預算、決算文本必須報甲方審批、備案,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終止合同的,裝修物品和費用不予退還並沒收保證金,在合同期內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因乙方違約或違反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的除外)。由甲方決定按實際退場時間予以攤銷,退還部分裝修費或退還部分裝修物品及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一律不退還裝修物品和費用。
十、甲方應提供天的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如乙方超出上述期限,甲方以每日元/m2收取乙方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從乙方保證金或應結算款中扣除。
十一、本合同簽定之後,乙方應在三日內向甲方繳納元的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準時入場經營後一箇月內無息返還,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十二、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應上交款項和撤櫃而產生的賠償金,並有權沒收其物品、商品,如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經濟損失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無故停止營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每停業一天罰款壹仟元。停業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和訴訟等法律行爲,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比照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十四、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員統一收銀,若乙方銷售人員自行收銀,將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以上的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五、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統一購買的相關保險,並申報價值元的投保額,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十六、甲方爲促進銷售推出的會員卡或其它優惠卡,按甲、乙雙方每月實際優惠幅度及卡類實際消費額各承擔50%。
十七、如乙方銷售連續二個月累計銷售額極差,在同類商品中專櫃排名倒數後三位者,甲方有權調整甚至解除合同。
十八、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參加促銷活動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
十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規範經營行爲、確保藥品質量、提供優質服務、維護人民健康的基本宗旨,現經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履行各自的職責,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藥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合作從事藥品的經營。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到經營所在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特許經營連鎖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乙方在所屬地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統一的企業標識,店招爲:回春堂藥業連鎖 店。
二、雙方的法律關係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民事法律地位是獨立的。甲方與回春堂藥業連鎖 店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須按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爲員工辦理相應社會養老保險。
3、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擁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權、收益權。
5、乙方自行在經營所在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及稅務解繳工作,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特別約定
爲保證藥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進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1、乙方自負盈虧,甲方不對乙方的經營業績提供任何保證。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以承包、租賃等方式轉讓加盟
3、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範圍、經營地址和經營方式。
4、乙方應遵守甲方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經營實際情況制定出的各種規章制度。
5、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所制定出的“統一”管理規範:
①統一品牌: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統一品牌,統一使用“回春堂”字號的企業標識,統一的店堂裝修格局和模式。
②統一配送:乙方經營的商品一律由甲方統一配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自行採購商品,若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收回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作不合格品處理,並處罰金每一箇品種/1000元。
③統一價格:乙方必須實行一貨一簽制度並按甲方制定的統一銷售價格進行銷售,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商品銷售價格。
④統一服務:乙方必須使用統一的服務模式、服務用語、服務着裝和服務規範。
⑤統一管理: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經營原則、銷售策略和管理制度。
⑥統一質量:乙方必須按甲方對藥品質量的驗收和保管的要求,對藥品進行養護,以保證藥品質量。
6、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有關顧客投訴等糾紛,甲方有權以公司名義先行處理,但相關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除遵守以上特別約定外,還必須嚴格遵守《質量管理手冊》,如有違反,嚴格按相關處罰條款執行。
四、藥品供應價格和費用:
1、甲方按成本價上浮3%的價格向乙方供應經營的商品。另乙方向甲方支付5‰的廣告費。
2、商品運輸過程中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代爲運輸或託運的由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對乙方必須參加的國家藥品管理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中西藥包裝袋、表格、標籤等物品,均必須到甲方購買,甲方按成本價供應。
5、乙方向甲方支付GSP軟件費20xx元整。
6、特許費用的收取,年銷售額(零售價)在30萬元以下的免收特許費;年銷售額超過30萬的,新開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月銷售平均達2.5萬元以上的,每年收取特許費20xx.00元。
7、變更證照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8、經營場地的租用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自行與裝修方協商裝修費用金額和支付方式。
五、付款方式:
1、貨款以現金方式支付。
2、乙方應在進貨前3日內,向甲方提交購貨計劃。甲方在收到貨款後3日內發貨。
3、軟件費在乙方使用軟件的當月交清。
4、廣告費和包裝袋等物品的費用當月30日前結清。
5、特許費用的支付,年終結算時結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對新開設的經營場地,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店鋪的選址規劃、店堂裝修方案;對乙方已有場地者,則由甲方統一提供店招和門面改裝方案。
2、甲方協助乙方按國家藥品管理部門對藥品經營的相關規定完成開業的基礎工作。
3、向乙方提供人員培訓,爲乙方提供業務指導。
4、提供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表格、袋子、標籤等輔助用品。
5、以乙方交款金額爲限並按乙方要貨計劃提供所需商品,保證質量。
6、爲乙方提供GSP軟件,指導乙方員工使用並對軟件進行維護。
7、協助乙方完善經營所需的相關手續。
乙方:
1、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獨立的經營管理,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2、自行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稅費解繳,不得拖欠稅款。
3、乙方必須在甲方購進經營用商品,不得在外自行購進商品,並按雙方約定的價額支付貨款。
4、在加盟經營過程中,應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其它經濟性信息,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與商品經營和管理相關的信息。
七、退貨:
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有權對甲方配送的藥品予以退回:
1、包裝不符合質量要求;
2、因滲漏而被污染的;
3、在廠家有退貨承諾的條件下,乙方可憑甲方的退貨通知向甲方辦理退貨。
4、對甲方所提供的藥品出現上述第1、2兩款問題的,乙方應在驗收入店時提出、並在3日內清理並退回甲方。退回金額在貨款中扣除;逾期未退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合同期限、續簽、解除、糾紛處理: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計 年。
2、續簽:合同期滿時,合同自行終止。若雙方均有意繼續合作,則在本合同到期前30日內,雙方將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3、解除:
①雙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在解除合同前3個月,應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雙方允許的前提下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處理。
②若因雙方中的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協商後也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糾紛處理:雙方發生糾紛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
九、清算
在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前,必須作好以下工作:
1、同義解除15日前,進行清算。
2、乙方自行撤除連鎖店的招牌,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撤除,且費用由乙方承擔.
3、解除加盟合同5天內,乙方退回甲方授權使用的低值易耗物品、有關文件及手冊、各種票據及資料等。
十、違約責任:
對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均需向對方支付壹萬元的賠償金。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經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二、其它約定:如因政策發生變化,應以國家的政策爲準。
十三、本合同與所附細則一同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在簽定加盟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_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_區域內的_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_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五、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_萬元;_保證金_萬元。
六、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山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山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山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山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總部負責蛙林山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2、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連鎖成員申請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根據規範經營行爲、確保藥品質量、提供優質服務、維護人民健康的基本宗旨,現經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履行各自的職責,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藥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合作從事藥品的經營。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到經營所在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特許經營連鎖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乙方在所屬地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統一的企業標識,店招爲:回春堂藥業連鎖店。
二、雙方的法律關係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民事法律地位是獨立的。甲方與回春堂藥業連鎖店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須按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爲員工辦理相應社會養老保險。
3、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擁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權、收益權。
5、乙方自行在經營所在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及稅務解繳工作,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特別約定
爲保證藥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進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1、乙方自負盈虧,甲方不對乙方的經營業績提供任何保證。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以承包、租賃等方式轉讓加盟
3、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範圍、經營地址和經營方式。
4、乙方應遵守甲方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經營實際情況制定出的各種規章制度。
5、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所制定出的“統一”管理規範:
①統一品牌: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統一品牌,統一使用“回春堂”字號的企業標識,統一的店堂裝修格局和模式。
②統一配送:乙方經營的商品一律由甲方統一配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自行採購商品,若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收回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作不合格品處理,並處罰金每一箇品種/1000元。
③統一價格:乙方必須實行一貨一簽制度並按甲方制定的統一銷售價格進行銷售,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商品銷售價格。
④統一服務:乙方必須使用統一的服務模式、服務用語、服務着裝和服務規範。
⑤統一管理: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經營原則、銷售策略和管理制度。
⑥統一質量:乙方必須按甲方對藥品質量的驗收和保管的要求,對藥品進行養護,以保證藥品質量。
6、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有關顧客投訴等糾紛,甲方有權以公司名義先行處理,但相關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除遵守以上特別約定外,還必須嚴格遵守《質量管理手冊》,如有違反,嚴格按相關處罰條款執行。
四、藥品供應價格和費用:
1、甲方按成本價上浮3%的價格向乙方供應經營的商品。另乙方向甲方支付5‰的廣告費。
2、商品運輸過程中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代爲運輸或託運的由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對乙方必須參加的國家藥品管理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中西藥包裝袋、表格、標籤等物品,均必須到甲方購買,甲方按成本價供應。
5、乙方向甲方支付GSP軟件費XX元整。
6、特許費用的收取,年銷售額(零售價)在30萬元以下的免收特許費;年銷售額超過30萬的,新開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月銷售平均達2.5萬元以上的,每年收取特許費XX元。
7、變更證照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8、經營場地的租用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自行與裝修方協商裝修費用金額和支付方式。
五、付款方式:
1、貨款以現金方式支付。
2、乙方應在進貨前3日內,向甲方提交購貨計劃。甲方在收到貨款後3日內發貨。
3、軟件費在乙方使用軟件的當月交清。
4、廣告費和包裝袋等物品的費用當月30日前結清。
5、特許費用的支付,年終結算時結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對新開設的經營場地,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店鋪的選址規劃、店堂裝修方案;對乙方已有場地者,則由甲方統一提供店招和門面改裝方案。
2、甲方協助乙方按國家藥品管理部門對藥品經營的相關規定完成開業的基礎工作。
3、向乙方提供人員培訓,爲乙方提供業務指導。
4、提供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表格、袋子、標籤等輔助用品。
5、以乙方交款金額爲限並按乙方要貨計劃提供所需商品,保證質量。
6、爲乙方提供GSP軟件,指導乙方員工使用並對軟件進行維護。
7、協助乙方完善經營所需的相關手續。
乙方:
1、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獨立的經營管理,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2、自行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稅費解繳,不得拖欠稅款。
3、乙方必須在甲方購進經營用商品,不得在外自行購進商品,並按雙方約定的價額支付貨款。
4、在加盟經營過程中,應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其它經濟性信息,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與商品經營和管理相關的信息。
七、退貨:
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有權對甲方配送的藥品予以退回:
1、包裝不符合質量要求;
2、因滲漏而被污染的;
3、在廠家有退貨承諾的條件下,乙方可憑甲方的退貨通知向甲方辦理退貨。
4、對甲方所提供的藥品出現上述第1、2兩款問題的,乙方應在驗收入店時提出、並在3日內清理並退回甲方。退回金額在貨款中扣除;逾期未退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合同期限、續簽、解除、糾紛處理:
1、合同期限: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計x年。
2、續簽:合同期滿時,合同自行終止。若雙方均有意繼續合作,則在本合同到期前30日內,雙方將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3、解除:
①雙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在解除合同前3個月,應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雙方允許的前提下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處理。
②若因雙方中的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協商後也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糾紛處理:雙方發生糾紛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
九、清算
在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前,必須作好以下工作:
1、同義解除15日前,進行清算。
2、乙方自行撤除連鎖店的招牌,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撤除,且費用由乙方承擔。
3、解除加盟合同5天內,乙方退回甲方授權使用的低值易耗物品、有關文件及手冊、各種票據及資料等。
十、違約責任:
對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均需向對方支付壹萬元的賠償金。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經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二、其它約定:如因政策發生變化,應以國家的政策爲準。
十三、本合同與所附細則一同使用。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據規範經營行爲、確保藥品質量、提供優質服務、維護人民健康的基本宗旨,現經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履行各自的職責,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藥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合作從事藥品的經營。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即到經營所在地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特許經營連鎖店的《藥品經營許可證》;乙方在所屬地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2、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統一的企業標識,店招爲:回春堂藥業連鎖店。
二、雙方的法律關係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民事法律地位是獨立的。甲方與回春堂藥業連鎖店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須按國家《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爲員工辦理相應社會養老保險。
3、乙方經營過程中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擁有獨立的人事管理權、收益權。
5、乙方自行在經營所在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及稅務解繳工作,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特別約定
爲保證藥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提出的以下要求進行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
1、乙方自負盈虧,甲方不對乙方的經營業績提供任何保證。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以承包、租賃等方式轉讓加盟
3、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範圍、經營地址和經營方式。
4、乙方應遵守甲方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經營實際情況制定出的各種規章制度。
5、乙方必須執行甲方依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規定所制定出的“統一”管理規範:
①統一品牌:乙方必須使用甲方統一品牌,統一使用“回春堂”字號的企業標識,統一的店堂裝修格局和模式。
②統一配送:乙方經營的商品一律由甲方統一配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外自行採購商品,若出現類似情況,甲方有權收回乙方自行採購的商品作不合格品處理,並處罰金每一箇品種/1000元。
③統一價格:乙方必須實行一貨一簽制度並按甲方制定的統一銷售價格進行銷售,未經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調整商品銷售價格。
④統一服務:乙方必須使用統一的服務模式、服務用語、服務着裝和服務規範。
⑤統一管理: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經營原則、銷售策略和管理制度。
⑥統一質量:乙方必須按甲方對藥品質量的驗收和保管的要求,對藥品進行養護,以保證藥品質量。
6、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所發生的有關顧客投訴等糾紛,甲方有權以公司名義先行處理,但相關責任及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除遵守以上特別約定外,還必須嚴格遵守《質量管理手冊》,如有違反,嚴格按相關處罰條款執行。
四、藥品供應價格和費用:
1、甲方按成本價上浮3%的價格向乙方供應經營的商品。另乙方向甲方支付5‰的廣告費。
2、商品運輸過程中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代爲運輸或託運的由乙方支付相應的費用。
3、對乙方必須參加的國家藥品管理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費用由乙方自理。
4、乙方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中西藥包裝袋、表格、標籤等物品,均必須到甲方購買,甲方按成本價供應。
5、乙方向甲方支付GSP軟件費20xx元整。
6、特許費用的收取,年銷售額(零售價)在30萬元以下的免收特許費;年銷售額超過30萬的,新開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月銷售平均達2.5萬元以上的,每年收取特許費20xx.00元。
7、變更證照的費用由乙方支付。
8、經營場地的租用和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由乙方自行與裝修方協商裝修費用金額和支付方式。
五、付款方式:
1、貨款以現金方式支付。
2、乙方應在進貨前3日內,向甲方提交購貨計劃。甲方在收到貨款後3日內發貨。
3、軟件費在乙方使用軟件的當月交清。
4、廣告費和包裝袋等物品的費用當月30日前結清。
5、特許費用的支付,年終結算時結清。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對新開設的經營場地,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店鋪的選址規劃、店堂裝修方案;對乙方已有場地者,則由甲方統一提供店招和門面改裝方案。
2、甲方協助乙方按國家藥品管理部門對藥品經營的相關規定完成開業的基礎工作。
3、向乙方提供人員培訓,爲乙方提供業務指導。
4、提供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表格、袋子、標籤等輔助用品。
5、以乙方交款金額爲限並按乙方要貨計劃提供所需商品,保證質量。
6、爲乙方提供GSP軟件,指導乙方員工使用並對軟件進行維護。
7、協助乙方完善經營所需的相關手續。
乙方:
1、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獨立的經營管理,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2、自行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稅費解繳,不得拖欠稅款。
3、乙方必須在甲方購進經營用商品,不得在外自行購進商品,並按雙方約定的價額支付貨款。
4、在加盟經營過程中,應嚴格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及其它經濟性信息,不得向外泄露任何與商品經營和管理相關的信息。
七、退貨:
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有權對甲方配送的藥品予以退回:
1、包裝不符合質量要求;
2、因滲漏而被污染的;
3、在廠家有退貨承諾的條件下,乙方可憑甲方的退貨通知向甲方辦理退貨。
4、對甲方所提供的藥品出現上述第1、2兩款問題的,乙方應在驗收入店時提出、並在3日內清理並退回甲方。退回金額在貨款中扣除;逾期未退回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合同期限、續簽、解除、糾紛處理:
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年。
2、續簽:合同期滿時,合同自行終止。若雙方均有意繼續合作,則在本合同到期前30日內,雙方將重新簽訂新的合同。
3、解除:
①雙方均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在解除合同前3個月,應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雙方允許的前提下可以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處理。
②若因雙方中的一方違約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執行時,雙方協商後也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糾紛處理:雙方發生糾紛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裁決。
九、清算
在雙方同意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前,必須作好以下工作:
1、同義解除15日前,進行清算。
2、乙方自行撤除連鎖店的招牌,否則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撤除,且費用由乙方承擔.
3、解除加盟合同5天內,乙方退回甲方授權使用的低值易耗物品、有關文件及手冊、各種票據及資料等。
十、違約責任:
對雙方違反合同規定的,均需向對方支付壹萬元的賠償金。
十一、生效條件: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經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二、其它約定:如因政策發生變化,應以國家的政策爲準。
十三、本合同與所附細則一同使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7
甲方(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乙方(被特許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方式:
根據我國《合同法》、《藥品管理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業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範圍、地域
1.甲方授權乙方推廣甲方產品及相關業務,並允許其使用甲方名稱及其相關的標誌、市場營銷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權乙方在範圍內有獨家特許經營權,乙方可在該地區內開設特許網點,從事經營活動。
3.甲方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在範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甲方的權利
1.爲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對違反特許合同規定,侵犯甲方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爲,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㈡甲方的義務
1.經營手冊。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一分祕密經營手冊(包括機密價格表、行業解決方案、營銷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該手冊只供乙方本人祕密使用,手冊的內容不向僱員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會向乙方提供對該手冊的改進或變動資料,其方式採取增補方式,或者業務通訊方式,或者年度大會方式,視情況而定。作出改動後,乙方將遵照執行。
2.產品的提供
a.甲方應根據乙方需要及時提供乙方所需合格產品。
b.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的業務指導及售後服務培訓。
3.總部培訓
甲方將爲乙方安排一次開辦前的培訓,地點在。該培訓工作一旦此特許協議簽署後立即着手進行,是強制性的安排,此活動必須在乙方正式開展經營活動之前完成。乙方將負責到去的交通費和食宿費。
4.後續培訓
甲方在其權利範圍內有選擇地向乙方或其僱員提供隨時的附加的培訓方案。培訓費(包括指導和資料費)由甲方承擔。培訓期間的其他費用,包括膳宿費、工資和差旅費等,由乙方承擔。甲方還可以通過諮詢的方式提供培訓,方式可以多樣。
5.甲方將負責乙方的業務監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簽訂、市場營銷策略的制定、行業解決方案的提供、產品的提供、產品的維修、技術支撐、市場管理等工作。對於乙方具體的銷售渠道和銷售價格,甲方原則上不進行干預,以確保乙方的區域獨家營銷權。
6.甲方委託乙方舉辦大型市場促銷活動及有關的宣傳廣告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行使甲方賦予的權利,甲方不得干預。
2.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祕密。
3.乙方有權獲得甲方提供的培訓和指導。
㈡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營運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戶管理政策,主動自覺地維護和規範產品及相關業務市場
2.義務維護特許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4.乙方每月須完成定額。
四、對乙方的培訓和指導
1.在乙方開業前,甲方應進行一次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並指導
乙方做好開店準備工作。
2.甲方應爲乙方提供技術骨幹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並定期進行再培訓。在業務指導中,甲方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五、各種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加盟金元人民幣,大寫:;特許權使用費元人民幣,大寫:。
2.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預付貨款元人民幣,大寫:。用完後再續。
六、保密條款和限制競爭條款
㈠乙方應將營銷手冊及爲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爲機密,並使其處於保密狀態。除了正常商業經營管理之需要,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複製、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乙方承諾在整個合同有效期內和合同期滿後二年內,不將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識、經營方法等向其他個人、組織、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合同有效期屆滿後二年內,乙方不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性的經營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作爲顧問、業主、僱員、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進行的。
七、特許加盟店的轉讓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加盟店轉讓給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變更、終止
㈠期限:本協議的期限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年內有效,前提是乙方不間斷的按照本協議的條款進行經營。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執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和履行其各項義務,則本協議可由乙方延長期限,在延長期批准之前,乙方應遵守如下各項條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請延長期限的書面通告,此通知應在原協議屆滿前天內提出;
2.乙方履行特許協議的現行形式(包括各項條款和補充條款);
3.乙方對甲方及其實體所負各項義務都已清償,並經甲方認可。;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包括所有必須承擔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㈢變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對方書面要求變更本協議有關條款或增加其他條款,但需另一方在天內書面同意,變更或補充條款方有效。否則,執行原協議條款內容。
㈣終止:
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a.乙方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b.乙方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c.乙方財產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2.協議終止
任一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天向對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應在清理全部債權、債務及其其他有關事項後終止本協議。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人民幣元的違約金。
2.同時,甲方在下列情況下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a.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範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產品,自制仿造產品。
c.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在被特許範圍外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製作或使用;
d.自行製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e.不接受甲方依據管理規定進行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
十、爭議解決方法
在本協議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十一、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爲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十二、其他
1.合同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續簽本合同。
2.本協議原件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國家機關核發乙方營業證照和《藥品經營許可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8
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在簽定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之前,乙方已經熟悉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的所有內容,並且確認無誤,接受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中的所有條款。甲乙雙方承諾認真履行加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協議書中的所有事宜。
一、 加盟方式:乙方獨家買斷 區域內的 年經營管理權限。乙方現已成爲甲方第 號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商。
二、 經營方式:乙方獨立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三、 特許連鎖經營店的種類:
四、 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有效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 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加盟費用爲:加盟費: 萬元; 保證金 萬元。
六、 特許者(總部)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加盟店認可總部是蛙林*莊連鎖經營模式合法所有者,認可總部擁有蛙林*莊品牌及以下知識產權:
1) 包括但不僅僅限於山莊連鎖店商號、山莊商標、專利、外觀設計、中國林蛙資源、產品信息、廠商信息等所有與山莊相關的專有資源和技術等。
2) 總部擁有山莊店面設計及大堂設計方案的知識產權。
3)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和中國林蛙菜系的知識產權。
2、 總部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乙方從總部所訂購的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貨物量進行適當地調配,總部保留限量供應乙方所需中國林蛙及中國林蛙系列產品的權利。
3、 總部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財務報表、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覈對。
4、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加盟店違約造成總部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總部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爲處罰,並有權要求加盟店賠償經濟損失。
5、對於嚴重影響蛙林*莊特許經營連鎖店形象,多次違反章程而不聽勸阻的,以及連續兩個月以上從別的渠道訂購與總部相似的同類產品的特許加盟商,總部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取消加盟商的連鎖經營資格。
義務:
1、 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生產,負責蛙林*莊所需的中國林蛙鮮品和中國林蛙速凍品的限量供應工作,負責中國林蛙系列深加工產品的研製和開發。
2、 總部負責及時向連鎖店供應所需的貨物,運費由乙方承擔。
3、 總部向連鎖店提供統一的鋪面設計方案,並在連鎖店開業前統一安排連鎖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裝等用品,連鎖店根據具體使用數量有償支付購買費用。
4、 總部負責在一定的範圍內維護連鎖店在當地的經營權,在授權區域內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樣的權利。
5、 總部負責蛙林*莊整體形象的維護工作。
6、 總部負責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在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製作特許連鎖經營商形象宣傳的網頁,並免費爲每一位特許連鎖經營商提供便於業務聯繫的電子郵件一箇。
七、受許者(連鎖店)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1、有權依據加盟方案向總部訂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並在合同約定之區域範圍內開展經營業務。
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3、有權自主招聘人員,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等活動具有充分的自主權(不能做侵害甲方權益的事情)。
4、有權對總部的員工不負責任造成連鎖店嚴重缺貨,影響連鎖店銷售之行爲進行投訴,並有權要求及時給予圓滿答覆。
5、有權到總部的中國林蛙信息網網站上瞭解、查詢產品信息及對外發布信息。
6、有權參加總部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培訓活動。
7、連鎖店有權在特許經營協議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以上知識產權。
8、連鎖店有權經營總部不能提供的其他業務。
9、享有向總部進諫的自由權。
義務:
1、 連鎖店在經營期間內應遵守先支付貨款給甲方,甲方則款到發貨的定購原則,連鎖店承擔所購貨品的運輸費用。
2、 連鎖店需配置全國直撥電話和傳真機、電腦等通訊工具,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3、 連鎖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總部提交業務報表,包括銷售、庫存數據,以傳真或電子郵件形式發送給總部。
4、 連鎖店按總部的統一形象要求裝修店面,並負責裝修費用,按設計要求購買甲方統一訂製的餐具、標誌、燈箱架等輔助材料。
5、 連鎖店應自行辦理當地與經營相關的各種工商與稅務手續,確保連鎖店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證照的合法性與完整性,應實行獨立經營、獨立覈算,遵守國家有關法規,依法納稅,連鎖店的一切債權、債務及糾紛均與總部無關。
6、 連鎖店不能從其它渠道購進總部所能夠提供的同類產品。
7、 連鎖店在收到總部提供的產品後,必須於收貨當天進行數量驗收,並負責驗收產品質量,由於質量問題導致的供應原料不能使用,必須於驗收後的2天內及時通知總部,逾期視爲無效。
8、 積極參予總部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9、 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總部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總部。
八、連鎖店的行爲準則:
1、 遵循”服務第一,客戶至上;誠信爲本,永續經營”的經營理念 。
2、 維護企業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亂真,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3、 有責任和義務嚴守”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的商業機密。
4、 連鎖店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
5、 連鎖店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九、連鎖成員經營期限到期後的退出機制
雙方應本着誠實守信、遵守合約的原則,友好合作。連鎖成員有權根據自身的意願選擇經營期限到期後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莊特許連鎖經營。 連鎖成員申請退出蛙林*莊特許連鎖經營,乙方應歸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經營授權書,牌匾等知識產權,不可繼續使用總部授權使用的所有形象標誌,否則追究責任。乙方在連鎖經營期限屆滿後,按要求返還給甲方所擁有的一切知識產權後,甲方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十、 違約責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據山莊特許連鎖經營方案依法經營,如果違約,甲方有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違約,乙方有追究甲方責任的權利(具體事宜可見附件)。
十一、 獎勵制度
總部對各山莊特許連鎖經營加盟商的經營業績每年評比一次,對優秀經營者給予獎勵。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請見附件。
特許者(總部): (簡稱甲方)
簽字蓋章:
受許者(連鎖店): (簡稱乙方)
簽字蓋章: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1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經營甲方場地(櫃檯)事宜,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雙方聯營場地在甲方德興市福泰商業廣場好又多連鎖超市 層 平方米經營經甲方認可之乙方 品牌 系列商品(具體位置詳見附件所示)。按甲、乙雙方約定的商品品牌外,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增加新商品品牌,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經營。
二、 聯營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聯營期滿,如乙方欲繼續合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三、 甲方按乙方每月銷售額的 倒扣結算作爲甲方的利潤分成,水電費按 元/月上繳甲方(附加用電設備另行計),乙方於每月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如乙方不按期繳納,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四、 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協議的同時,乙方必須提供以下資信證明材料:
(1) 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2) 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 外資企業的外資註冊證
(4) 商標註冊證明或授權使用商標證明
(5) 委託代理證明書
(6) 報價單或商品清單(加蓋公章)
(7) 進口商品要有海關稅收單、進出口商檢局檢驗情況複印件及CCIB標誌
(8) 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五、 零售商品價格以合同簽定時爲準,並必須報甲方物價部門統一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 3 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上饒市同等商場的價格,否則,甲方有權按差額的10倍罰款。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積極參加促銷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乙方在經營中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應經甲方營業部經理同意,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處罰。
六、 結算時乙方必須按甲方銷售額提供真實合法的稅率爲 %的增值稅發票在每月10日—15日期間(過期順延到下月)扣除應收款及其它費用後與甲方結算上月實際銷售商品的貨款。
七、 乙方商品的質量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櫃檯)的商品須完好無損,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並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執行。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僞劣、假冒、過期的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遇到顧客投訴,必須接受甲方裁決。
八、 乙方人員一律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定員 人。乙方自派人員應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銷售人員的工資、獎金由乙方自行支付。若導購人員由乙方委託甲方派出則按甲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代發工資,其它法律規定的費用由乙方支付。每人每月工資總額,共計 元,每月從乙方應結算款中扣除。乙方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對其違約和違法行爲進行處罰或上報公安機關,罰款在結算款中扣除。
九、 如屬甲方裝修,乙方需支付裝修費用 元;如屬乙方裝修,其裝修方案需經甲方批准後方可進行,其裝修預算、決算文本必須報甲方審批、備案,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終止合同的,裝修物品和費用不予退還並沒收保證金,在合同期內甲方要求終止合同的(因乙方違約或違反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的除外)。由甲方決定按實際退場時間予以攤銷,退還部分裝修費或退還部分裝修物品及保證金,合同期滿後一律不退還裝修物品和費用。
十、 甲方應提供 天的裝修期給乙方(裝修期內不計費用),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 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如乙方超出上述期限,甲方以每日 元/m2收取乙方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從乙方保證金或應結算款中扣除。
十一、 本合同簽定之後,乙方應在三日內向甲方繳納 元的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要求準時入場經營後一箇月內無息返還,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並終止合同。
十二、 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及甲方有關管理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向乙方追償應上交款項和撤櫃而產生的賠償金,並有權沒收其物品、商品,如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經濟損失的,甲方仍有權要求乙方補足。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無故停止營業,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每停業一天罰款壹仟元。停業三天,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十三、乙方在經營中所發生之債權、債務等經濟糾紛和訴訟等法律行爲,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比照本合同第十二條處理。
十四、 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員統一收銀,若乙方銷售人員自行收銀,將按其所收金額的10倍以上的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五、 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統一購買的相關保險,並申報價值 元的投保額,承擔相應的保險費用。
十六、 甲方爲促進銷售推出的會員卡或其它優惠卡,按甲、乙雙方每月實際優惠幅度及卡類實際消費額各承擔50%。
十七、 如乙方銷售連續二個月累計銷售額極差,在同類商品中專櫃排名倒數後三位者,甲方有權調整甚至解除合同。
十八、甲方舉行各類促銷活動應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參加促銷活動並承擔相應的促銷費用。
十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特許連鎖經營協議 篇20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合作”的原則,於合作期內就在 省 市開設加盟連鎖店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的責任
1. 甲方的權利
1.1 倡導經營“聚浪”連鎖專營事業,並擁有“聚浪”註冊商標的所有權;
1.2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在各個城市設立連鎖店;
1.3 有權適時地得到乙方經營有關的市場反饋信息;
1.4 在產品計劃方面可以結合乙方所在地的條件,對產品供應計劃進行綜合性調整。
2. 甲方的義務
2.1 保證產品質量,如因產品的質量問題(如黴變、過期等),負責調換同類合格產品;
2.2 不得無故拖延發貨,否則,因此所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2.3 在適當的時候,將提供800全國統一售後服務熱線:
2.4 乙方會議條件成熟,甲方有義務到乙方扶植市場(專家講座等)。
第二條 乙方的責任
1. 乙方的權利
1.1經甲方授權方可擁有 “聚浪”商標和“聚浪公司”名稱的使用權;
1.2 乙方享有本區域內各區縣級連鎖店市場開發權和管理權;
1.3依照甲方策劃的會員促銷、廣告宣傳、集體活動以及其它策劃方案進行共同活動;
1.4 乙方及從業人員有權接受甲方的各項專門職能培訓;
1.5 有權獲得甲方經營管理業務的診斷性建議;
1.6 有權接受甲方的指導進行經營活動;
1.7購進標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才能使用“聚浪公司”的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1.8乙方享有甲方按規定給付的物流津貼。
1.9乙方有權對其區域內的區縣級連鎖店進行管理。
2. 乙方作爲“聚浪”品牌連鎖店的經營者,必須恪守以下義務,誠實地從事經營活動。
2.1 乙方認同“聚浪公司”倡導的連鎖經營理念,遵守甲方關於“聚浪”品牌連鎖經營的各項規章制度;
2.2 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其申請開設的區縣級連鎖店和產品的推廣、市場開發工作;
2.3 依照甲方的標準維持本區域內連鎖店和區縣以下連鎖店的結構及形象;
2.4 連鎖店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實體,專門從事經營活動 ;
2.5 不接受第三者制約的經營體制;
2.6 積極地協助總部拓展連鎖經營活動;
2.7 執行“聚浪公司”連鎖經營“聚浪”品牌的社會使命,忠實地爲顧客服務,建設一箇以中華養生爲內涵的品牌店;
2.8不經甲方認可,乙方不得私自轉讓和更名。
2.9 在裝修方面,必須參照甲方規定的VI標準執行;
2.10 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銷售計劃購貨,確定產品結構;
2.11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不準銷售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產品或仿製產品;
2.12 每週必須如實上報銷售業績;
2.13 乙方有責任指導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的業務拓展、指標考覈,傳達“聚浪公司”
有關業務精神,對本區域內區縣級以下連鎖店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業務培訓。
第三條商標的使用範圍和權限
1. 甲方的商標應在甲方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2. 商標的使用權限
2.1 在連鎖店及其它地方使用的商標,僅限於由甲方提供指定的“聚浪”商標,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的VI設計統一形象製作。
2.2 凡帶有“聚浪”商標的商品,未經甲方授權,不得對商標進行加工、製作、使用。
2.3 在廣告方面,必須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權可以使用的資料,並按甲方的規定運作。
第四條 進貨與運輸
1. 關於進貨的規定
1.1 乙方經營的產品,一律從甲方處進貨。
1.2乙方首期進貨按零售價的5折價格購貨【不含產品配套資料,詳見《展業資料報價表》】,
購貨金額不得少於1.9萬元人民幣,以此給乙方作爲市場週轉支持,但不計業績,二次
進貨享受五折,當有兩個(含兩個)以上的連鎖店時,上級店永遠享受下級店進貨款的5% .
1.3 乙方及時並按要求將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同時向甲方提交銷售彙總表,無故拖延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及時提交購貨計劃書並將該購貨款匯入甲方指定的帳戶,甲方收到貨款後3至7天內將貨發出給乙方。
1.5所有連鎖店的市場銷售必須按照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的零售價格銷售。
2. 貨物運輸
2.1 貨物的運輸方式爲汽車、鐵路兩種。
2.2貨物送達地點是按距離乙方註冊地最近的城市(即 省市),到達乙方城市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市內的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且乙方往本轄區內各專營店及會員的運輸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2.3 如因運輸途中所造成的原因,應及時通過公司予以解決。
2.4 乙方收到貨物後,在二日內驗收並書面傳真回覆甲方,如未回覆,則視爲合格驗收。
第五條 業務管理
1. 乙方及其所聘用的業務人員在銷售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統一零售價進行銷售,不得任意降價或漲價銷售,否則,甲方有權單方中止本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2. 乙方必須在前三個月按以下計劃完成月銷售業績,銷售業績額每月不能累計計算。
2.1第一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1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2第二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3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2.3第三個月內乙方必須完成5萬元人民幣的業績額;
其中亦包括店推店的業績
3. 如果乙方連續三個月未完成業績額的指標,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內開設第二家連鎖店,同時如果是有物流配送經營權的,取消其物流配送經營的資格和其享有的物流津貼;物流配送經營由新設的連鎖店管理,此後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4. 所有各區縣連鎖店的物流配送由該市連鎖店或甲方指定的連鎖店配送,物流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每市只設一家市級連鎖店,以保證各連鎖店物流週轉和運輸。
5. 乙方享有的物流津貼按業績額的120元/套計算(兩項物流津貼不能重複計算)。
6. 物流津貼以自然月每月結算一次,次月七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帳戶(如次月五日爲節假日,則順延)。
第六條 連鎖店的租賃與有關費用
1. 連鎖店的房屋租賃
1.1 房屋選址由乙方負責,連鎖店總面積必須不得少於20平方米的標準。
1.2 房屋租賃協議書以乙方名義簽訂;連鎖店的房屋租賃開辦及經營管理等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包括稅收),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 連鎖店的裝修
2.1 乙方根據自身經濟條件參照甲方的VI標準裝飾,裝修費用乙方自理;
2.2連鎖店的裝修統一由甲方驗收許可後,方可開始營業。
3. 連鎖店證照的辦理
3.1 各項合法證照的辦理由乙方負責;
3.2 乙方辦理各項合法證照的工本費用由甲方承擔;
3.3乙方辦理合法執照所需的證明文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第七條 合同終止後的債務處理
1. 在本協議簽訂六個月後(含六個月),乙方如因各種原因不能繼續經營下去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並辦理移交給甲方有關證照和其它資料的手續,同時取消其連鎖店的資格。
2. 已購進的貨物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在進貨時間的兩個月內可按照進貨額的50%換貨(具體的換貨條件和要求詳見《退、換貨制度》),因換貨產生的運輸費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責。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
第八條 終結合同的處理
1. 解除本合同時,乙方必須履行以下事項:
1.1 立即停止使用“聚浪”商標及帶有“聚浪”的標識;
1.2 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連鎖店的內外裝修、招牌標誌、 廣告物等,(還要將甲方提供或許可的徽記、標誌、廣告物、資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當乙方未自覺撤掉時,甲方可自行執行,因此造成的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1.3 立即返還由甲方配備的設備,文件及授權牌及執照等物品;
1.4 對建築物的損傷補修由乙方進行並負擔費用。
2. 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後也要嚴守本合同第八條款規定的保密義務,並保證不作出對“聚浪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九條 合同效力
1. 合同的期限以簽字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合同期滿後,如需續簽,乙方需提前二個月向甲方書面申請續簽,續簽後的合同最低期限爲一年。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部分,雙方應協商解決並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若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異,以補充協議的條款爲準。
3. 本合同一式四份,乙方執一份,公司入檔一份,教育部及市場部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 乙方自願加入“聚浪公司”連鎖店的申請一經甲方審覈批准後不得隨意退出;如果申請退出,甲方不負責退貨、退款,由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 因甲方的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其他原因,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的,可向鄭州市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3. 如果由於乙方誇大產品功效的宣傳,給消費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一條 其它事項
1. 本合同簽約地:瑞達路96號創業中心2號樓B座B230室
2. 本合同訴訟地:鄭州市人民法院。
3. 本合同必須附甲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方可有效。
4.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解釋權歸河南聚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6. 凡20xx年4月10日以前簽訂的有關開設各連鎖店合同與本合同有異議的,以本合同的條款爲準。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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