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合同 (二)(精選33篇)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
2.國別;
3.規格型號;
4.質量標準;
5.數量;
6.總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民法典》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爲憑。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經辦人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擔保人:(蓋章) 擔保人:(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附:
租賃物件收據
根據____年__月__日你公司與本____訂立租賃合同,下列租賃物
件於本日確實承租無誤。在合同履行期,願遵守上述租賃合同所規定的各項條款。
承租單位:(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
│ 租賃物件(製造廠) │ │
│ │ (詳見第 號購買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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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賣方 │ │
├───────────────┼──────────────────┤
│ 租賃物件設置場所 │ │
├───────────────┼──────────────────┤
│租賃期間 │ │
│ │ 個月(本租賃物件提單交付之日爲 │
│ │ 起算日) │
└───────────────┴──────────────────┘
┌──────────────────────────────────┐
│ 本欄由出租人填寫 │
├──────┬────────┬─────────┬────────┤
│ 部門 │ 負責人 │ 複覈人 │ 經辦人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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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一條 租賃物名稱
租賃物,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爲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 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 租賃物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爲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向甲方承租租賃物;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爲其融資購買租賃物。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文件及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及賣主和製造廠家,並與甲方一直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技術服務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籤,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籤第 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定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應繳納的海關關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證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給甲方。人民幣計息辦法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 租賃物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並取得提貨單後,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爲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單在到貨港(目的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物到達到貨港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提貨後,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因不可抗及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租賃物的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甲方不負責任。
4.租賃物由乙方根據購買合同的規定進行商檢,並將商檢結果於商檢後10日內書面通告甲方。
5.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6.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7.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 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的一切款項後出具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以《到貨通知單》上註明的租賃物運抵到貨港日期爲準)至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 租金
1.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爲乙方購買租賃物和乙方交貨所支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資手續費、風險費率及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後三項爲不變量)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爲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開立信用證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爲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變,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爲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爲(貨幣:____ )____ /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爲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同時,按甲方實際兌換的匯率折成本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費率計算。
5.實際成本覈算完畢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30天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須加收二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遲延利息,延付一箇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箇月後,每超過一天加收欠租金額的萬分之五罰息。
第六條 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向甲方交付________元,作爲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10)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租賃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爲,也不得將租賃物遷離《租金概算表》中所記載的設置場所或允許他人使用。
2.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的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主張任何權利,概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維修、保養並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爲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如需更換租賃物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只能用其原製造廠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甲方應繳納的利潤所得稅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租賃物的滅失及毀損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滅失或毀損的風險。
2.如租賃物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①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
②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辦理。
第九條 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投保財產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後,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①作爲第八條第2款第①項或第②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②作爲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補足。
第十條 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甲方購買租賃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承擔。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他費用,或收回租賃物自行處置,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遲延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與甲方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作爲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情況,須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採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 租賃物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殘值____元(人民幣)後,由甲方向乙方出據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 擔保
乙方委託爲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複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採取下列方式:
1.向____ 市合同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____ 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凡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並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同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託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權的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融資租賃合同專用條款
爲實現融資租賃之目的,出租人同意根據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購買租賃物並將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向出租人承租租賃物。現依據《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出租人與承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二部分融資租賃合同一般條款
1.租賃物和租賃關係
1.1本合同所稱租賃物,是指本合同項下租賃物明細表列明的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和選擇,以租賃給承租人使用爲目的,向承租人所指定的供應商購買其指定的產品及附件、輔助裝置、易損件、更換件及/或增添件等。
1.2承租人對租賃物和交易關聯方的自主選擇和決定未依賴出租人的技能或協助且未受到出租人的任何干預。
1.3出租人對租賃物不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陳述、保證或承諾。任何租賃物的缺陷或不適用、由該租賃物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以及其他狀況或因素,出租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均不予以免除或減少。
1.4雙方簽署本合同的目的爲,承租人從出租人處獲得資金融通服務,出租人爲承租人提供資金融通服務並獲取相應收益。無論本合同項下雙方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本合同目地不變,出租人獲取收益的權利及金額不因此而受損,前述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租金、留購價款及出租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可獲得的違約金、賠償損失收益等。
2.租賃物的購買
2.1承租人自主選擇租賃物及租賃物的製造商、供應商及進口代理人等交易關聯方,承租人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指標和品質、服務和維護、技術保證及價格、交貨、安裝、驗收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交易關聯方商定上述交易條件。出租人完全根據承租人的選定和要求向供應商購買租賃物並與交易關聯方簽訂購買合同及代理進口合同。承租人已閱讀並同意上述購買類合同的全部條款,承租人對上述自主選擇和決定承擔全部責任。
2.2購買類合同項下,除購買租賃物從而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對購買類合同變更、終止和解除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外,購買類合同所涉風險和購買類合同中所約定的出租人作爲買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包括但不限於直接向交易關聯方提出索賠的權利和接收租賃物的義務均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擔。
2.3若承租人先前就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購買事宜已與交易關聯方簽訂合同,並且該合同尚未履行完畢,在出租人和交易關聯方簽訂購買類合同的情況下,承租人同意由其負責解除其與交易關聯方簽訂的合同或在承租人向出租人轉讓其在該合同項下購買並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的情況下,除取得租賃物所有權的權利和支付租賃物購買價款的義務由出租人享有和承擔以外,該合同中所約定的.風險、其他權利和義務仍由承租人享有和承擔。該等解除或權利義務轉讓由承租人負責徵得交易關聯方書面同意,若承租人未能取得交易關聯方的書面同意,則由此造成的不利後果以及出租人由此可能遭受的全部損失均由承租人予以賠償。
2.4與租賃物的瑕疵相關的任何索賠應當由承租人與交易關聯方協商解決,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租賃物的交付、驗收和索賠
3.1租賃物由交易關聯方根據購買類合同所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直接向承租人交付,對由交易關聯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損失,出租人不承擔責任。
3.2承租人負責與租賃物接收相關的設置場所準備、租賃物接收、安裝調試和驗收等相關事宜。因租賃物設置場所和配套準備工作的缺陷導致租賃物交付延遲或驗收不合格及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
3.3交易關聯方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之日爲交付日,承租人應在交付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並向出租人出具《租賃物接收證書》。
3.4租賃物安裝調試完畢後3個工作日內,承租人向出租人出具《租賃物驗收證書》。
3.5非因出租人原因造成租賃物的延遲交付或不能交付,或承租人不能接收租賃物,出租人不承擔責任,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義務不變。
3.6因承租人遲延支付首付款、保證金或其他應由承租人支付的款項,造成租賃物遲延或不能交付等損失的,該損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擔並且承租人應使出租人免予交易關聯方的任何索賠。
3.7若交易關聯方違約,包括但不限於租賃物的遲延交付和不能交付全部或部分租賃物或提供的租賃物與購買類合同所約定的規格、技術性能和數量等內容不符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或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不能達到承租人期待的效果等,出租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購買類合同並不承擔任何責任。出租人將因此享有的對交易關聯方的索賠權轉讓給承租人,承租人直接向交易關聯方行使索賠權。若承租人要求出租人協助,出租人可以給予合理協助,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
3.8基於租賃物和租賃物採購相關所發生的與交易關聯方的一切爭議以及索賠、仲裁和訴訟均由承租人辦理,一切費用和法律後果由承租人承擔,出租人在任何情況下不承擔任何責任。
3.9承租人同意,即使出現前款情況,無論承租人是否能夠通過索賠得到補償,也無論索賠是否在進行中,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亦不影響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租金支付及其他義務。
3.10鑑於出租人完全依照承租人對交易關聯方和租賃物的選擇簽訂購買類合同且承租人同意承擔購買類合同的風險,若本合同或購買類合同未能正常履行對出租人造成任何直接及間接損失,承租人應足額賠償。
3.11租賃物序列號:以《租賃物驗收證書》或承租人出具的《租賃物序列號聲明》上記載的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工商註冊號: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1.1甲乙雙方在此保證各自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權利並已取得有關簽訂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設備價款購進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件。租賃物件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2.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件和供應商或/及進出口代理商。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直接與供應商商定。乙方對自己的決定和選定負有全部責任,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2.2甲方根據乙方的選擇和要求,會同乙方與供應商或委託乙方指定的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簽訂租賃物件購買合同及執行購買合同等其他文件,並承擔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乙方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發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2.3乙方確認甲方或進出口代理商與供應商之間購買合同的標的物即乙方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件,乙方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蓋章。
2.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件或許可證明。
第三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1在租賃期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將租賃物件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3.2租賃物件在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件的外觀、性能、品質等,或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權在租賃物件上標註所有權標誌,甲方(或甲方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況,乙方應提供一切方便。
3.3乙方股東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及乙方法人地位的變更,均不改變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3.4租賃期滿後,乙方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費[認購費(見附表所述)應由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件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第四條 租金、手續費及其他費用的支付
4.1乙方應嚴格按附表或第4.3條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不符時,甲方在確定租賃物件實際成本後,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4.3前款所述變更不屬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租金調整通知書》中載明的金額、日期、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除甲方支付貨款外,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其他可能發生的款項由乙方承擔,但與租賃業務有關的營業稅和所得稅由甲方承擔。
4.5乙方在支付租金時,不得扣除乙方應承擔的任何費用。
4.6手續費按附表計收,手續費不予退還。
4.7其他費用的支付:
a. 若租賃物件概算價格未含進口關稅和增值稅或產品稅,如有前述稅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繳納,乙方應於約定交貨期前30天將估算稅款匯至甲方,並附寄海關出具的減稅證明(如有),如因乙方延遲提供估算稅款或減稅證明而發生的海關罰款、未減稅徵收等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利息等。繳稅後,甲方按實際稅款額同乙方結算,多退少補。
b. 國外運費、運輸保險費、銀行手續費和財產保險費均由乙方承擔。
c. 國內轉運費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條 租賃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租賃期限爲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賃期限爲不變期限,在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租賃合同的要求。
5.2起租日爲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貨款之日,即資金從出租人賬戶劃出之日。
5.3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達出租人賬戶日爲準。
第六條 違約金
6.1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應按附表或《租金調整通知書》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有權每日收取延付金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收貨
7.1租賃物件由供應商按附表規定的預計交貨日期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或不能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7.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由乙方自負保管責任,乙方應在收貨後10天內將租賃物件的收貨單交給甲方。
7.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甲方所有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貨後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貨商延遲交貨或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等屬於供應商責任的情況時,由乙方向供應商行使索賠權。索賠的費用和結果均由乙方承擔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若乙方自主選定的租賃物件不能達到乙方設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應保證甲方對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在形態、質量和權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對租賃物件進行改裝,改裝後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7.5除購買合同中支付租賃物件貨款條款外所發生的其他爭議以及索賠、仲裁等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自負。
7.6乙方若違反前述任何條款,或出現前述任何情況,乙方仍應按合同的規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
第八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8.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購買合同中約定的索賠權自動轉移給乙方。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乙方自行辦理索賠事宜。
8.2在使用租賃物件期間,由於責任事故導致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或人身傷害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8.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乙方仍負有按期償還租金的義務。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9.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保管、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租賃物件維修、保養所產生的一切效果均屬於甲方。
9.2乙方正常操作更換租賃物件的零部件時,必須使用原製造廠出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並書面通知甲方;若乙方採用代用件,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9.3租賃物件在安裝、設置、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的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及不可抗力事件的處理辦法
10.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風險。在發生上述任何情況時,乙方均需按期繳納租金。
10.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一切費用:
a. 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b. 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c. 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以預定損失賠償金賠償甲方,損失賠償金按以下公式計算;賠償以後甲方隨即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的所有權轉交給乙方:秏n=1每期租金×1(1+賠償金折現率)n其中:m=總期數-已繳付期數
10.3前款,若有同型號同價格或不同型號不同價格有多件物件,以前款公式計算損失賠償金後,按毀損或滅失的物件的實際價格佔全部租賃物件實際價格的比例確定部分租賃物件毀損或滅失的損失賠償金。
第十一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1.1若租賃物貨價未包含運輸險費,乙方應在貨物裝運前以貨價的10%爲標的投保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的運輸險並承擔保險費。自租賃物件運抵乙方交貨地點之日起至租賃期滿之日止,乙方必須投保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一切險並承擔保險費,並連續投保至本合同終止時爲止,並將保險單正本交給甲方。
11.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並立即採取一切合理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保險金由甲方領取。
11.3根據本合同第10.2條c項由乙方支付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抵償;如果保險賠付款項不足抵償乙方應付款項,乙方仍應清償不足部分。
11.4根據本合同第10.2條a、b項的約定,如果乙方支出的款項超過保險賠償金,超過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11.5如果租賃物件的損害不屬保險賠償範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11.6發生部分損壞後至租賃物件修復過程中,乙方仍應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十二條 租賃保證金
12.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所列的租賃保證金,並在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12.2租賃保證金按中國人民銀行不時公佈並調整的法定存款準備金利率計息。甲方在租賃期滿且承租人清償所有租金、違約金及其他款項後將租賃保證金歸還乙方;或在租賃期滿前且保證金本金足夠抵扣未清償租金的前提下,由甲方於每期租金付款日將保證金逐期抵扣未清償租金,抵扣的順序爲從最後一期租金起向前逐期抵扣,乙方不得自行將租賃保證金抵扣其他期租金;若租賃保證金經抵扣後的餘額不足以抵扣某一期租金的,乙方仍應按期支付該期租金的差額部分。
12.3乙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並不能免除本合同所規定的一切支付義務。
12.4乙方因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而導致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處置租賃保證金用予抵扣乙方應付的剩餘租金、違約金及其他費用。
第十三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3.1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
13.2乙方如逾期不支付租金、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及乙方破產時,甲方有權選擇採取下列措施,必要時可採取訴訟措施:
a. 要求乙方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一切應付款項;
b. 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件,並有權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
13.3處理租賃物件或抵押物時,若有補交稅款,應在處理所得價款中扣除;若處理租賃物件及抵押物後價款仍不能清償,乙方應對不足清償部分繼續清償。
13.4在本合同生效後,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13.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轉產、被訴、被查封、法定代表人變更及財務結構和銷售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有明顯跡象表明乙方無可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等情況,甲方可根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經濟擔保
14.1乙方按附表所述的方式提供抵押物或/及保證人並簽訂抵押合同或/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需按擔保法規定辦理登記後生效。
14.2不論發生任何情況乙方未按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或/及保證人負責清償。
14.3乙方的保證人在乙方未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將無條件、無異議地支付乙方所欠租金、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並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權利的轉讓和抵押
15.1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方,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爲抵押。
15.2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終止
16.1乙方在滿足本合同附表中的先決條件(此些必須是真實及無誤導的)及沒有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根據乙方付款通知書指定的付款日期按時向供貨商支付租賃物件的貨款,並以支付貨款日爲本合同生效日。
16.2在乙方未滿足合同附件要求的先決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支付貨款;若甲方同意支付貨款,本合同則以支付貨款日爲生效日,乙方有義務儘快滿足先決條件。
16.3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必須起租,否則本合同作廢。
16.4本合同自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自行終止。
16.5若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作廢,乙方應對甲方爲準備履行本合同支出的融資成本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條款
17.1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的義務或使用租賃物件,均不屬越權行爲或以任何方式違反其章程。
17.2乙方在此聲明並保證其所提供的任何資料、向甲方所作的任何敘述及對所有先決條件的滿足均爲真實及無任何誤導的;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情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乙方亦承諾每月將其主要銀行賬戶的對賬單傳真或郵寄給甲方。
17.3合同簽訂後遞交甲方所在地公證處進行公證,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
17.4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補充或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7.5本合同內容不因合同中部分條款的無效而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執行。
17.6即使乙方已依約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但若乙方未完全履行與甲方簽訂的其他融資租賃合同及/或其他相關文件/協議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作本合同同時構成違約,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18.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保證人應首先友好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8.2在訴訟期間,除提交訴訟的條款外,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18.3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合同需要仲裁或訴訟時,乙方有責任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包括律師費用在內的一切仲裁、訴訟及執行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由甲方保管,待辦理公證、保證、抵押等手續時備用。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
2.國別;
3.規格型號;
4.質量標準;
5.數量;
6.總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X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 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民法典》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爲憑。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字)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6
甲方(出租人):
聯繫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乙方(承租人):
聯繫地址:
郵編:
授權代表:
指定收件人:
聯繫電話:
傳真號碼:
Email:
1.合同釋義
1.1.本合同爲融資租賃合同,出租人即甲方與承租人即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1.2.本融資租賃合同以售後回租的方式進行,即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購買租賃物,並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的合同。
1.3.定義
出租人(甲方):指出租給承租人(乙方)設備的所有權人。
承租人(乙方):指在租賃期內租賃設備的使用權人,亦即設備的原所有人。
租賃物:指由出租人(甲方)出租給承租人(乙方)使用的各種類型的租賃物,以及根據本合同在租賃物上安裝和使用過程中形成的能夠成爲出租人財產的增加物、添加物、附屬物或替代物。
交付日:就任一租賃物,指承租人無條件接收該項租賃物並開始租賃的日期。
保證金:指租賃交易中出租人爲促使承租人履行租賃合同所規定的所有義務、防止承租人違約而要求其在租賃合同生效後提交的、由出租人持有的一定數量的貨幣資金。
1.4.本合同由主合同與以下8個附件組成:
附件1:《____》
附件2:《____》
附件3:《____》
附件4:《____》
附件5:《____》
附件6:《____》
附件7:《____》
附件8:《____》
2.租賃物
2.1.租賃物是指在《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中載明的租賃物及附隨於該租賃物的零件、附件、軟件、附加服務、許可證明等附屬物。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參數詳見《租賃物明細表》(附件1),均由乙方提供並認可,乙方對其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2.2.在本合同存續期間將附着於此租賃物上的替代物、替換件、修理物等,均屬於本合同所稱的租賃物。
3.租賃物的購買
3.1.甲方與乙方簽訂《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向乙方購買租賃物,履行完全的付款義務。從《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生效之日起租賃物所有權即由乙方轉移到甲方,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一份格式如本合同《所有權轉移證明書(致出租人)》(附件3)的文件。
3.2.《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項下出賣以作租賃的租賃物由乙方自主選擇決定,未受到甲方干預或依賴甲方技能或信息。
3.3.甲方根據乙方的書面指示和要求與乙方簽訂《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向乙方購買租賃物,履行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
4.租賃物所有權
4.1.本合同項下租賃物的所有權在租賃期間屬於甲方所有。乙方應保證所交付的租賃物不被第三方提出任何權利或要求,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4.2.本合同項下租賃物,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可轉租賃外,乙方不得采取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任何侵犯甲方對租賃物所有權的行爲。如果在租賃期限屆滿之前乙方破產,租賃物不屬於破產財產,乙方的第三方債權人無權要求以租賃物抵償。乙方有義務對第三人侵害甲方所有權的行爲加以制止並及時通知甲方。
4.3.在不影響乙方佔有和使用租賃物的條件下,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而將租賃合同規定的全部或一部分的權利轉讓或質押給第三方,或將租賃物抵押給第三方,但抵押權的期限不超過抵押權設定之時到本租賃合同屆滿之時的時間段。本合同的效力不受甲方與第三方抵押合同的影響。甲方轉讓債權應通知乙方。
5.租賃物的質量
5.1.乙方不依賴於甲方的技能,不受甲方影響,自主選擇租賃物。甲方對於租賃物的質量瑕疵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不得以租賃物的質量瑕疵爲由拒付或延遲支付租金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應當承擔的義務。
6.租賃期限
6.1.本合同中的租賃期限爲《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載明的租賃物使用期限,自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租賃物購買價款之日起計算租期。
6.2.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中止或終止對租賃物的租賃。
7.租金與利息
7.1.本合同項下的租金是指乙方租用租賃物而向甲方定期支付的款項。
7.2.本合同項下的租金和其他任何應付款項由《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予以載明。乙方應當根據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他應付款。支付租金時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7.3.若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上述支付義務,則應從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之日起至實際恢復履行支付義務之日止,以應付而未付的款項爲基數,依據《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的約定,按每日____分之____的利率計算應付款項的罰息。由於乙方中斷或延遲履行支付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主張損害賠償。
7.4.租金支付之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則延後至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7.5.乙方支付的每期租金是浮動的,《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所規定的每期租金數額均爲概算金額,當實際本金與概算本金不符,或市場利率變化導致實際成本發生變化,或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發生變動時,甲方向乙方發出《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相應調整租金,乙方支付的租金金額以《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爲準。
8.稅金和其他費用
8.1.本合同簽訂及與租賃物購買相關的一切稅金均由乙方支付。如甲方墊付,乙方應及時返還甲方墊付的費用。
8.2.如租賃物爲進口租賃物,則租賃物的相關海關關稅、進口增值稅以及其他與租賃物進口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如果在辦理租賃物進口手續過程中因乙方的行爲違反了海關監管法規致使甲方受到任何處罰或墊付該罰金,乙方應予賠償。
8.3.運輸費用、銀行手續費以及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稅收或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4.上述8.1、8.2、8.3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9.租賃物的交付、使用與維修
9.1.租賃物的交付及使用
9.1.1.租賃物在本合同生效當日,即被視爲在完整、無任何瑕疵的狀態下由甲方向乙方交付。乙方自起租日起,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租金及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他義務。
9.1.2.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享有租賃物的佔有及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擾乙方根據本合同正常使用租賃物,亦不得擅自取回租賃物,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
9.1.3.乙方應取得使用租賃物全部必要的登記、許可和批准,且應符合與租賃物佔有、存儲、使用和維修相關的全部有效法律、法規或政策,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1.4.爲了防止租賃物被更換或與乙方自有設備產生混淆,乙方瞭解並同意甲方在租賃物上進行所有權標識,包括但不限於安裝定位系統(GPS)、控制系統、添加租賃物爲甲方所有的標識銘牌等方式。
9.1.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實施如下行爲:
(1)不適當地、疏忽地、不安全地或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爲乙方經營業務之外的目的或未按照租賃物的預期用途而使用、操作、維護或保管租賃物;
(2)拋棄租賃物;
(3)對租賃物進行任何的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如果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會影響或可能影響其原來預期的功能、用途或降低其價值或該改動、拆除、拆卸或添附不可拆除或不可逆轉;
(4)將租賃物添加於其他動產或不動產;
(5)未經甲方同意轉租租賃物、以租賃物向第三方提供擔保、允許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使用該租賃物;
(6)摘除或損壞附設在租賃物上標明甲方所有權的標識以及其他對租賃物所有權有影響的一切行爲。
9.2.租賃物的維修
9.2.1.乙方負責對租賃物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及按規定進行檢查,包括但不限於與原製造廠簽訂對租賃物的維修、保養合同,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並承擔其全部費用。
9.2.2.乙方平時應嚴格遵守製造商提供的租賃物使用說明書中的操作規定使用租賃物,並對租賃物進行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應使用租賃物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同規格、同型號的零部件。如需更換非租賃物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的,必須得到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進行上述行爲不得損壞租賃物,不得阻礙或改變租賃物原來的用途和功能。由於乙方未能按約定使用或維修保養租賃物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9.2.3.租賃期間,因維修和保養而在租賃設備上更換、添附的零部件、裝置和服務,自動成爲租賃物的有機組成部分,歸甲方所有,乙方保證無任何第三人的他項權利。
9.2.4.乙方應定期或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租賃物使用、損壞、維修等狀況說明,便於甲方瞭解真實狀況。甲方及其代理人有權用通訊或現場檢查的辦法,檢查租賃物的狀態和租賃物維護記錄,並觀察租賃物的使用,包括租賃物的存放位置和運轉情況等。如果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存在疏忽或錯誤使用租賃物的情況,甲方可以進行完整的租賃物檢查並由乙方承擔費用。甲方行使上述權利時乙方應予以配合和協助。
9.2.5.因乙方設置、保管、使用、維修、保養租賃物等行爲,致使自身或第三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甲方因上述原因產生任何賠償責任或費用支付,乙方應當就此向甲方賠償全部損失。
9.2.6.因租賃物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稅金和費用由乙方負擔。
9.2.7.上述9.2.5.項下乙方的義務在本合同租賃期限屆滿或終止後繼續有效。
10.租賃物的毀損、丟失和滅失風險
10.1.租賃物的風險在租賃物的所有權依據《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轉移到甲方之時即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租賃物在風險移轉到乙方承擔後遺失或損壞的,乙方支付租金的義務並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遺失或損壞是由於甲方的作爲或不作爲所造成。
如果租賃物毀損、丟失或滅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復原或修理租賃物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同等價值或狀態、性能的租賃物。
10.2.非因甲方原因致租賃物丟失或因滅失、毀損達到無法修理的程度時,甲方有權宣佈合同加速到期,乙方應立即向甲方支付所有到期和未到期租金及其它應付款項,包括但不僅限於租賃物在租賃期限屆滿並處於良好條件和操作狀況時的留購價(如留購)。甲方收到上述款項後,將租賃物(以其現狀)或形式所有權轉交給乙方,本租賃合同自行終止。
11.索賠權的獨立行使
11.1.由於租賃物系由乙方出賣給甲方,因此,甲方不對租賃物的質量、性能及售後服務承擔責任,一旦租賃物出現質量問題或技術服務缺陷而導致損失的,由乙方直接向租賃物的供應商等責任方索賠,並獨立承擔索賠後果。
11.2.雙方約定,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後,乙方仍享有獨立的向租賃物的生產商就租賃物的質量、性能及售後服務等事宜進行交涉及進行索賠的權利。
11.3.甲方作爲租賃物的所有權人,在必要時應協助乙方進行索賠,因索賠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或由乙方自行與租賃物的’生產商協商解決。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或費用,乙方應給予全額賠償。
11.4.乙方向租賃物的供應商索賠,並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和繼續履行,不論索賠結果如何,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12.擔保
12.1.經甲方要求,乙方或乙方的擔保人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文件格式,就乙方在相應本合同項下租金及其他款項的支付義務和其他義務,與甲方簽署《保證金合同》(附件6)和《抵押合同》(附件7),提供相應的擔保。
12.2.若乙方或乙方保證人的信用度下降、擔保物價值下降或其他導致甲方需合理保護其權利的事件發生,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其他擔保作爲上述擔保的補充或替代。
13.承諾與保證
13.1.甲方就本款以下內容做出承諾與保證:
13.1.1.甲方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賃期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具有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13.1.2.甲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得到有關機構及主管部門的批准、授權或同意;
13.1.3.本合同項下的售後回租賃業務未超出甲方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許可的範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符合行業交易習慣;
13.1.4.甲方簽署、履行本合同並未與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簽訂、履行的任何協議或文件造成衝突或矛盾。
13.2.乙方就本款以下內容做出承諾與保證:
13.2.1.乙方是依法成立且在租賃期內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有權簽訂並履行本合同;
13.2.2.乙方簽訂本合同前,已得到有關機構及主管部門的批准、授權或同意;
13.2.3.本合同項下的售後回租賃業務未超出乙方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許可的範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符合行業交易習慣;
13.2.4.乙方簽署、履行本合同並未與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簽訂、履行的任何協議或文件造成衝突或矛盾;
13.2.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與簽訂本合同後,向甲方所提供的數據、文本、報表等資料均真實有效。
13.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所做出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對本合同所載條款內容完全理解和認同,對本合同所載權利義務關係清楚並自願遵守合同約定。
14.租賃物的保險
14.1.在租賃期限,由乙方向甲方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指定險種且指定被保險人爲甲方的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由甲方代辦該保險事宜。乙方同意因減少費用支出而自願放棄購置保險或放棄購置部分險種,出現保險事故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4.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承保的保險公司,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防止損失擴大,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一切必要相關資料,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如因乙方過失而貽誤定損檢驗和理賠,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4.3.出賣人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後,若租賃物受到除正常損耗外的部分毀損,乙方應繼續按照《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所述向甲方支付租金,且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交涉,並可指定下列方式之一處置:
(1)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能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同等狀態、性能的租賃物。
如果理賠保險金不足以彌補本條中兩種處置方式所需費用的,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擔。
14.4.租賃物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首先繼續按照《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所述向甲方支付租金,且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與保險公司交涉,乙方可要求甲方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置:
(1)甲方領取的保險金加上租賃保證金後的總額直接衝抵《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及《租金調整通知書》(附件5)中所載損失賠償金,充抵後不足部分,承租方應立即補足;如有餘額,甲方在___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本合同同時自動終止。
(2)甲方用保險金重新購買租賃物,領取的理賠保險金不足以支付租賃物的重置價格時,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此時,雙方繼續履行本合同。
14.5.如租賃物發生保險範圍以外的滅失和損害,乙方應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行修復租賃物並繼續履行本合同,按期支付租金或者在提前支付完畢應付租金及其他款項後終止本合同。
14.6.因保險事故發生而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使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並不得影響租金的按期支付。
14.7.如果乙方有違反本合同14條中約定的行爲,保險賠償金應當優先用於償付本合同項下除14條外其他條款中約定的應由乙方支付的款項。
14.8.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要求增加保費的,如果沒有其他保險公司能夠提供與原保險合同同等的條件,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新增加的保費。租賃期間,原承保保險公司拒絕繼續承保或保險合同終止、被解除、被撤銷、被認定無效的,甲方有權利重新選擇保險公司投保與原保險合同相同(或儘量一致)的保險;由此新增加保費的,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該新增加的保費。
14.9.租賃期間,發生租賃物無有效保險保障情形的,無須甲方另行通知,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支付全部租金、其他應付款和各項費用以終止本合同。
15.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理
雙方同意租賃期滿後,以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租賃物:
15.1.留購
15.1.1.如果合同期限屆滿,且乙方履行了合同中的所有義務,則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留購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賃物,留購價爲___元。如果乙方選擇留購,則應向甲方支付租賃物的留購價。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結清後,甲方將租賃物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15.1.2.如果乙方依據上述條款行使留購權,乙方必須在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在乙方已經根據本合同第15.2條續租的情況下,在當前續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書面通知甲方。
15.1.3.如果乙方未依據前述約定發出書面通知,則甲方有權推定乙方放棄行使留購權,且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租賃物應依據本合同第15.3條的規定歸還給甲方。
15.2.續租
15.2.1.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雙方在合同期屆滿前____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15.2.2.如果乙方依據上述續租條款行使續租權,乙方必須在租賃物上一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15.2.3.對於首次續租的,應爲租賃物基礎租賃期限屆滿前____日,對於其後各續租租賃期限,應爲上一續租賃期限屆滿前至少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未依據前述續租條款發出書面通知,則應當推定乙方選擇放棄行使續租權(除非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15.1條行使留購權),在這種情況下,租賃物應當依據本合同第15.3條的規定歸還甲方。
15.3.退租
15.3.1.若租賃期滿,乙方尚未留購租賃物且支付留購價;或雙方未就續租事宜達成新協議;或租賃期滿前由其它原因引起租賃合同終止的,乙方應當將租賃物歸還給甲方,除正常磨損外,租賃物應與當初交付時處於相同狀況。
15.3.2.租賃合同終止,甲方收回租賃物前,應提前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自負費用將租賃物交由甲方確定的承運人裝運運往甲方指定的地點,歸還給甲方。
15.3.3.乙方應同時將與租賃物有關的所有許可證、執照、登記證、保險單、保險憑證及其他資料交付甲方。如不交付或交付不全導致甲方使用、處分或再租賃租賃物受影響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5.3.4.在甲方收回租賃物時,乙方所欠租金、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和乙方應付違約金等應當全部付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予以賠償。
16.登記、通知與送達
16.1.登記
16.1.1.本合同簽訂後,任一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權利需要辦理登記的,應當辦理登記,包括稅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登記時,需要乙方共同辦理或給予配合的,乙方應及時履行此義務。
16.1.2.本合同終止後,爲乙方的權利、利益需要而辦理的登記,包括稅款在內的登記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6.2.通知與送達
16.2.1.所有通知、催款函、法律文書和訴訟或仲裁文書等都可以通過掛號信、快遞和傳真方式向另一方在合同首頁所述的通信地址發送,採取任一方式送達成功即視爲已送達,即使上述通信地址有所改變,不影響送達的法律效力,雙方應當負責該通信地址的有效性,並承擔上述通信地址無法正常送達的損失和法律責任。
16.2.2.任何發送至合同相對方的通知或其它函件應按下列規定被視爲已送達:
(1)使用傳真發送的,在發出後視爲送達;
(2)使用掛號信發出的國內郵件,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後視爲送達;
(3)使用快遞發出的國內快遞,在實際送達合同首頁相關地址後視爲送達;
(4)使用電傳形式發送的,在發出並收到確認回執時視爲送達。
任何一方之傳真號碼或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以掛號信形式通知另一方,因一方疏於通知而導致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16.2.3.在租賃期間,如果合同一方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應在變更發生後____日內將變更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外一方。
17.信息披露、保密義務及例外
17.1.乙方信息披露義務
17.1.1.乙方確保提交給甲方的任何材料以及承諾均是真實、準確、完整、合法的。
17.1.2.乙方(法人)發生名稱、地址、重大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註冊資金等變更或被關閉、停業、歇業、停產、重組、合併、分立、重大虧損、重要訴訟等情況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天內通知甲方。
17.1.3.乙方(自然人)發生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婚姻狀況、健康狀況、重大經營活動、訴訟等重大事項須在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天內通知甲方。特殊情況下,由法定代理人通知甲方。
17.1.4.乙方應將一切有損於甲方對租賃物所有權和其他利益的情況及時向甲方通報。
17.1.5.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法律意見、決議、政府許可文件和其他相關信息和文件。
17.1.6.乙方需書面通知甲方的事項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到甲方披露的地址或傳真。
17.2.保密義務及例外
17.2.1.本合同雙方均有義務對本合同的全部相關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乙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租賃方案等商業機密;甲方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向第三人透露乙方提交的所有租賃審查材料。但因甲方加入國家、地方或者行業相關征信系統的,乙方同意將其相關信息通過甲方納入相關的徵信系統的除外。
17.2.2.乙方同意甲方向以下機構和人員披露或登記本合同上的相關信息:
(1)金融管理機構及其他政府機構;
(2)甲方的關聯公司;
(3)甲方或其關聯公司聘請、委託的審計員、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4)信用徵信系統管理機構;
(5)對本合同項下乙方的義務提供擔保或承擔責任的人。
18.合同的解除
18.1.單方解除合同的禁止
在租賃期間,除出現本合同約定的解除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無故提前解除本合同。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與乙方訂立的買賣合同解除、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且雙方未能重新訂立買賣合同的;
(2)租賃物因不可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原因意外毀損、滅失,且不能修復或確定替代物;
(3)因其他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
18.3.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將租賃物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投資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處分租賃物的;
(2)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數額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3)乙方欠付租金達到兩期以上,或者數額達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的;
(4)乙方違反合同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其他情形。
18.4.乙方或其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適當的擔保,乙方未能提供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本合同15.3執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18.5.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無法佔有、使用租賃物,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8.6.本合同因租賃物交付乙方後意外損毀、滅失等不可歸責於當事人的原因而解除,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租賃物折舊情況,參照《租賃物殘值計算表》(附件8)給予補償。
19.違約救濟
19.1.甲方的違約責任
19.1.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買賣合同,導致出賣人延遲交付租賃物,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由此對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甲方應當賠償。
19.1.2.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對租賃物進行佔有和使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也可以要求順延租賃期限。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相應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19.1.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影響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賠償相應損失:
(1)無正當理由收回租賃物;
(2)無正當理由妨礙、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
(3)因甲方的原因導致第三人對租賃物主張權利;
(4)不當影響乙方對租賃物佔有、使用的其他情形。
19.2.乙方的違約責任
19.2.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所有其他應付款項,應按照本合同第7.3條支付罰息。
19.2.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明確向甲方表示將不履行本合同,或者甲方有確鑿的證據證明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到來時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乙方又未能補充提供必要的履約擔保或補充提供的履約擔保不足以保證本合同履行的,視爲乙方預期違約。
19.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乙方根本違約:
(1)乙方連續___期或累計_____期未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乙方向甲方在本合同中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中作出的任何承諾或保證不真實、不全面;
(3)乙方在與第三方的合同履行中出現重大違約行爲;
(4)乙方破產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5)乙方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6)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
(7)乙方在未獲得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對出租人在租賃物上的標識實施任何改動、拆除、拆卸、毀損或者破壞;
(8)乙方有其他嚴重損害租賃物和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爲。
19.2.4.若乙方發生預期違約或根本違約,甲方除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選擇以下方式之一種:
(1)加速合同到期,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應付的所有到期未付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全部未到期租金和其他應付款項;
(2)宣佈終止本合同,收回租賃物,並要求賠償損失。
20.合同的修改和效力
20.1.合同修改
20.1.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應經合同各方另行協商,並就修改、變更事項共同簽署書面協議後方可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可另行簽署補充文件,該補充文件與本合同是一箇不可分割的整體,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表、附件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0.1.2.雙方經過協商可以對本合同文本進行修改,並簽訂新的書面合同或者補充合同,《租金及其他應付款項明細表》(附件4)中確定的租金由於中國人民銀行利率變更而由甲方單方變更的情況除外。
20.2.合同的效力
20.2.1.本合同在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並於《租賃物買賣合同》(附件2)或委託代理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對雙方當事人產生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乙方進行本租賃交易需要取得相關部門之批准,則本合同從乙方獲得該批准之日起生效。若乙方爲本合同項下的租賃交易提供了擔保,則本合同從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上述生效日期發生衝突的,以最後的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
20.2.2.本合同的乙方如果是兩個或兩個以上,均應承擔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義務,並互相承擔連帶責任。
21.爭議解決及其他
21.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21.2.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21.3.本條效力及於任何與本合同相關的附件。
21.4本合同一式____份,各方各持____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合同正文內容)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7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合同的標的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__________(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爲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爲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爲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A、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____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爲___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___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爲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___,計人民幣___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爲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爲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或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爲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箇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8
1)出租或承租條款
這是租賃合同的第一項條款,表明出租人同意按承租人要求向所指定的供貨商購買租賃設備,然後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該條款包括三方面的內容。
第一,合同當事人及合同簽訂的日期和地點。這一條款主要解決合同的主體爲誰,訂立人的訂約資格和訂立日期以及合同履行的地點等問題。此外,還應當說明合同的簽訂日期和地點,這有利於解決合同生效日期、終止日期、履行日期、履行地點等法律問題。
第二,租賃標的物。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租賃合同的標的物,即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購買的設備或物品,這是合同當事人各方權利與義務的共同指南。合同中應當明確租賃標的物的名稱、質量、數量、製造廠商、出廠日期、規格、型號、設備的技術性能等。此外,關於租賃標的物的涉及工程技術的內容說明一般只在合同正文簡要規定,另附表詳細加以說明。
第三,承租人對購貨合同的確認。這一條款主要解決的是防範承租人中途毀約,使出租人遭受損失,從而排除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擔保責任。因爲融資租賃合同中,由承租人選擇租賃設備後,出租人再與供貨商訂立購貨合同購買租賃設備,然後出租給承租人使用。這一購貨合同經過承租人確認方可生效,就能起到規範承租人行爲的目的。當然,該條款應當明確以下內容:承租人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判斷選定租賃設備和供貨商,而非經出租人說明作出的選擇;承租人知道並承認出租人與供貨商之間不存在互爲代理關係;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是出租人根據自己的要求訂立的,並且經承租人確認,承租人承認購貨合同的標的物就是自己選定的租賃設備或物品。該條款是現代租賃合同與購貨合同的關聯條款,應當詳細規定,謹防遺漏。
2)租金條款
租金條款是租賃合同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條款。合同對租金的規定包括租金總額、租金支付方式、支付地點和次數、每期支付的金額、租金計算方法等(關於租金的內容和計算方法第21節已有詳細介紹)。
此外,租金條款中還包括了絕對責任條款,即在租賃期間不管發生任何影響租賃設備的情況,承租人都沒有扣除、抵消或反訴任何數額租金的`權利,而只有絕對地無條件地支付租金義務。但是也存在例外,當下列情況發生時絕對條款將失效:租用的設備已經滅失、租賃合同是非法或無效的、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對設備的完全佔有權、出租人沒有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其它責任。
3)維修保養條款
租賃期內,承租人享有租賃物的使用權,出租人則保留租賃物的所有權,承租人對租賃物的維修和保養承擔責任。這一條款詳細規定承租人承擔的服務項目、租賃物的維修保養要求、費用負擔以及租期內租賃物造成損失時,出租人應承擔的責任等。其主要內容如下:承租人必須嚴格按照技術操作程序的要求使用該租賃設備;設備製造商所提出的維修項目均屬於承租人責任範圍;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設備的任何結構,以防出租人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受到侵犯。但是在徵得出租人同意的情況下,承租人可以對小於設備使用壽命的某些零部件定期更換,所更換的零部件的價值和效用應不低於被替代的,他們也可以按目前的技術發展狀況來更換零部件,並提供設備部件的等級資料;若承租人自己不具備維修能力,可以委託具備該能力的其它公司代爲修理設備。
4)保險條款
租賃業務中對租賃物進行保險是一箇必備的程序。該條款對於保障租賃雙方免遭或減少意外災難和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比較有利的。保險一般分爲兩部分,一是財產保險,即對租賃物進行投保;二是責任保險,即對因租賃物造成第三者受損的責任進行投保。合同中應當明確規定保險範圍、投保人、保險的收益人等。其中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不應低於全價更換租賃物的價值。
5)擔保條款
擔保條款的設定在於保障租賃合同的順利履行,降低承租人的違約風險。租賃合同的擔保有保證金和擔保人兩種方式。保證金是承租人根據雙方約定的金額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向出租人交納的,作爲履行合同的保證。若租賃期內承租人違約,出租人有權從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付的款項。擔保人是保證承租人按合同履行義務、有保證資格和擔保能力的單位或個人。若租賃期內承租人有違約行爲,擔保人必須代爲支付理金或承擔連帶責任。若合同採取擔保人方式擔保合同的履行,必須明確保證的範圍、保證期限、保證責任的承擔事項,並由擔保人在合同上作擔保簽字。
6)租賃期限和期滿處理條款
租賃期限是根據租賃物的經濟壽命、使用年限及利用設備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由雙方共同協商決定的,租賃期限一般相當於租賃物的折舊年限。租賃物的租賃期限、租賃的起止日期應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租賃期限可以自租賃物安裝調試完畢、承租人正式使用時開始計算,也可以從承租人驗收後向出租人開出收據之日算起。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的處置有三種方式,即留購、續租和退租。在當前我國的現代租賃業務實踐中,以留購爲主。承租人在租賃期滿時多選擇留購方式,按雙方約定、以象徵性價格購買租賃物的所有權。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9
融資租賃合同是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向出賣人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資租賃以融物爲形式,以融資爲內容。典型的融資租賃關係涉及三方當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出賣人,包括融資租賃合同和買賣合同兩個合同。租賃關係以買賣關係存在爲前提的,買賣關係是租賃關係實現的保證。
(一)出賣人的主要義務
1、按合同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租賃物不符合租賃合同約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擔責任,除非租賃物是依出租人的技能確定或是經出租人干預選擇的。
2、對標的物承擔瑕疵擔保的義務。
(二)出租人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出租人對租賃物享有所有權、租金收取權和請求返還權。融資租賃合同對租賃物的歸屬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租賃期滿租賃物的所有權歸出租人。
2、出租人負有向出賣人支付約定的價金的義務;保證租賃物由承租人佔有和使用的義務;協助承租人對出賣人或直接對出賣人索賠的義務;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變更與承租人有關的合同內容的義務等。
(三)承租人的主要義務
承租人負有按約定交付租金,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以及對租賃物維修等義務。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0
甲方(資金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總則
甲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安排好清潔、乾淨、無犯罪性質的資金爲乙方的項目融資。
乙方以公司法人全部的經濟和法律責任保證,有能力從銀行開出存款單,作爲乙方項目開發的融資條件,並同意以相應項目擔保,採取項目託管的方式融資。
二、融資及其相關條件
1、幣種:美元、歐元、人民幣。
2、融資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融資條件:有效期一年以上的`銀行存款單或信用證或保函。
4、開證銀行:中國四大商業銀行、交通銀行或民生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國際知名銀行。
5、借款年限:______年期。
6、一次性貼息6-8%(各種費用:美國銀行操作費、美國投資公司佣金、中方中介費等)。
7、融資年利率:2.95%(暫定)。最終確定的利率以甲方打入第一筆款時美聯儲公佈的長期貸款利率爲準,而且該利率在借款期限內不變。
8、首批過款: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9、後續過款:按雙方商定的過款計劃執行。
0、查詢方式:swift。
1、操作方式:銀行對銀行。
2、爲了監控資金更好地運作,甲方派出兩名人員進入項目公司領導層,參與項目的建設和運營(宏觀)。
3、如因乙方經營不善而造成虧損,到期不能償還借款時,按中國有關法律進行覈定乙方相關資產,以其相關資產劃給甲方。
三、操作程序
1、雙方完成一切融資條件條款談判前期工作後,首先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對本合同進行簽約確認。
2、經傳真簽約確定後3個銀行工作日內,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同時乙方提供接款銀行座標及公司有效的法律文本,公司營業執照複印件、法人代碼證書複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董事會關於融資的決議書、全權委託書等。
3、正式簽訂合同後,乙方應在半個月內從銀行開出正本銀行存款單,並將銀行存款單原件掃描件e-mail給甲方。
4、甲方銀行收到乙方銀行開出的正本銀行存款單掃描件e-mail後,通過swift進行查詢,經查詢無誤後在5個銀行工作日內按乙方要求向接款銀行發出付款通知。
5、甲方付款通知發出後在2個銀行工作日內將首批款打到乙方指定的接款銀行。
6、在第一筆款到位後,餘款在3-5個月內全部付清。
7、乙方收到全款後,甲方在每年2月5號之前,憑乙方開戶的相關銀行向甲方開出的利息單取息,同時銀行開出第二年的利息單交由甲方。
8、乙方開出的銀行存款單在一年零一箇月後自行解凍。
四、法律依據
巴黎國際商會icc500(993年)最後修訂版條款。
五、共同遵守條款
本合同一經簽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終止或撤消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認真執行合同條款;根據icc500條款,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合同金額的_____%違約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本合同執行icc500條款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天災、動亂、戰爭而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3、不按合同條款操作而導致交易終止或違反合同條款者視爲違約。
4、乙方保證開出的存款單和有關資料文件爲合法真實,如經甲方銀行查證發現虛假不實,則視爲違約。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條款向乙方撥款,則視爲違約。
七、解決糾紛終止
雙方發生違約糾紛時,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仲裁,仲裁地爲北京,仲裁機關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仲裁院。
八、生效及終止
1、本合同爲中文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2、本合同簽訂後立即生效,雙方一致書面同意本合同全部內容,履行完畢即告終止。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制定合同副本,合同副本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1
出租人:
承租人: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概述
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需要和委託,按照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出租給承租人,並由承租人承租。
第二條 租賃物
根據_________文件批准,承租人擬租賃物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_________。出租人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大寫),購進租賃物後租給承租人使用,租賃物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爲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第四條 總租金爲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爲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__%的利息作爲處罰。
簽約後_________個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第五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承租人即向出租人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承租人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出租人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承租人應支付給出租人的款項。
2、承租人委託_________爲本合同承租人的經濟擔保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六條 租賃物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雙方商定採用_________種方式。
a、根據貿易有關規定,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的合同,承租人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出租人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出租人保存。
b、租賃物甲承租人確定後,購貨合同由出租人簽訂。承租人作爲出租人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承租人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承租人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出租人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承租人自提證明單據。出租人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承租人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出租人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2、租賃物運達使用地點後,承租人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出租人。
3、如果承租人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出租人則視爲租賃物已在完整狀態下由承租人驗收完畢,並視同承租人已經將租賃物的驗收收據交付給出租人。
4、如果承租人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承租人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出租人。如賣方延期交貨,由承租人直接催交。
出租人:
承租人: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2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爲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式挖掘機_______臺。
二、本設備僅限於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甲方爲該設備配備操作手______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設備的租賃費按噸位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設備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_______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__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開戶行:開戶行:
帳號:帳號:
稅號:稅號: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______牌,型號______,覈定載重量爲______噸;車牌號碼爲______ ;發動機號爲______;車架號爲______ ;車輛顏色爲______;汽車______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
第二條營運線路及運輸貨物類型
第三條租賃期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租用金支付方式
1、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2、總租金共計人民幣費用及稅費)。分期付清,第一期付______元,應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繳清;第二期付______元,應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第五條產權歸屬
1、合同期間,在乙方未支付所有租金款項前,該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上述全部租金及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保險費、過戶費)後,即可購得該車的原始基本產權,即該車的所有權歸乙方,其後因特殊情況需要轉讓、過戶時,甲方應給予配合,提供相關資料手續。但車輛的營運證照是政府交通部門發給甲方的合法營運證件,一切牌照屬甲方資產。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義務
1、合同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牌證年審等工作,費用由乙方負責。
2、甲方代爲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爲: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______個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
3、合同期間,如乙方租借管理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劫、被盜或其他原因導致車輛丟失或損壞時,甲方協助乙方報有關部門處理,並主導法律層面的對外關係,因乙方及車輛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如發現乙方利用車輛進行違法經營,甲方有權予以糾正制止,並追究由此產生的損失,乙方承擔因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令、規章等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經營,自負盈虧。嚴禁利用車輛參與違法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承租期內不得私自將該貨車他用,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乙方按上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款項,按月向甲方交納由甲方代辦的相關車輛規費款(包括保險費、運管費、車船稅等),由甲方統一辦理下一個月的有關證照所需費用也可在運費中抵扣,否則甲方不予辦理。
5、司機遺失證件或發生交通事故(包括被竊、意外丟失,或因車輛使用原因被政府部門扣車扣證等)造成車輛停產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負,但如果因此給甲方帶來直接或間接損失,也由乙方承擔。
6、乙方與甲方是合作關係,如乙方聘用司機工作,須爲司機購買社會保險和人身損害險,保障司機的權利,如因乙方沒有或不能履行此義務,因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和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主張賠償,並從相關費用中扣減乙方應付的款項。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拖欠車輛租賃款,每逾期一天加收______的滯納金,超過______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2、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
5、如因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配合交警部門處理;拒付應付事故賠償款等,造成對甲方不利影響和損害,乙方應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如乙方不承擔或是無力履行責任,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車輛。
6、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7、乙方必須找______個擔保人,擔保人對乙方承擔法律連帶責任,擔保人的資格由甲方認可。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屬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地爲______市。
第七條:保密協議:本協議除司法或行政原因需要,雙方不能向無關的第三方(擔保人除外)透露部分或全部內容,否則違約方須向另一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整。
第九條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效力。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
2.國別;
3.規格型號;
4.質量標準;
5.數量;
6.總金額。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擔保法》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爲憑。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
委託代理人:_____(簽字)經辦人
開戶銀行: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
擔保人:(蓋章)
擔保人:(蓋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訂立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5
當前,可能對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產生影響的,有以下幾個較爲突出的因素:出租人是否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
對從事融資租賃經營資格的審查,是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特殊要求所決定的。由於經營融資租賃業務不僅僅是從事租賃,還包括其他金融業務、國際貿易等,因此,國家對這類企業實行嚴格控制,未經行業監管部門批准,其他企業不得以融資租賃作爲常業經營。否則,即應認定所簽訂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首先應當肯定的是,融資租賃是一項金融業務,經營金融業務的資格必須得到金融監管部門的許可。1998年7月13日,國務院發佈的《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四條規定:“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的下列活動:1、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衆存款;2、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3、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4、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顯然,此規定將金融租賃作爲必須經人民銀行批准的金融業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此條款並未以投資主體作爲區分是否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標準。
同樣,如果由人民銀行(現由銀監會)批准設立的金融租賃公司吸收外資的話,僅由銀監會批准是不夠的,還需由商務部對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資格進行審批。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發佈的《金融機構管理規定》也將金融租賃列爲金融業務。而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的設立,卻無需金融監管部門的批准,僅履行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設立的審批手續,人民法院不得不承認並接受這一現實,認可外商投資的融資租賃公司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合法性。這與我國長期以來,沒有一部規範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行爲的法律,導致行政權限劃分不清有關。
融資租賃方式
融資租賃方式的.多樣化是租賃產品創新的一箇重要手段。《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租賃方式,就包括直接租賃、轉租賃、回租賃、槓桿租賃、委託租賃、聯合租賃等等。實踐中,還有各種不同租賃方式的結合。在審理不同融資租賃方式下的糾紛案件時,人民法院不僅對採取《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中規定的以租賃方式進行的融資租賃交易予以承認,而對於當事人之間約定的、不違反國家禁止性規範的、具有創新性的租賃方式不會輕易否定其效力。
融資租賃物的種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在涉及融資租賃物件時,統一使用了租賃物的稱謂,沒有對租賃物給出一箇清晰的概念和限定,而將這個問題留給了融資租賃的實務、監管和司法部門去解決。《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採取概括的方式規定:“適用於融資租賃交易的租賃物爲固定資產”。
《外商投資租賃公司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採取列舉的方式,規定租賃物包括“國內外各種先進或適用的生產設備、通信設備、醫療設備、科研設備、檢驗檢測設備、工程機械、交通工具(包括飛機、汽車、船舶)等機械設備及其附帶技術”。比較兩個《辦法》可以看出,對租賃物的種類認識有所不同,固定資產包括了不動產,不包括無形的技術在內;而附帶技術則包含了具有知識產權的無形資產,如軟件等。
影響融資租賃合同效力的因素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6
民事起訴狀原告: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女,出生,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經常居住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被告:_________________,男/女,出生,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_________________(要賠償那些費用,逐一列名項目和數字)
主要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法院(按照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原告:_________________(手寫簽名)
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 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 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 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 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X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 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 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 租賃期限
第五條 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 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 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 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民法典》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 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 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爲憑,副本 份分送 部門備案。
出租人: 承租人: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承辦人: 承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8
出租方(甲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承租方(乙方):
地址:___電話:___傳真:___銀行帳戶號: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 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總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人民保險總公 司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19
甲方:
乙方:
__市__ __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爲充分利用甲方現有資源優勢,加快甲方資產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項目含金量,經友好協商,就委託乙方引進運營資金和融資合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擔任項目引資融資管理顧問,全權負責甲方的運營引資融資,並向甲方提供相關諮詢服務和中介服務,乙方接受委託。
二.甲方的主要職責:
1.充分引導、支持和配合乙方招商或融資。
2.及時提供吸引投資或融資所需的真實有效的文件。
3.及時辦理招商或融資相關手續,並承擔約定的支付義務。
4.遵守協議,維護乙方權益
三.乙方的主要職責:
1.組織資深金融投資和資產管理專家爲甲方經營管理量身定製和規劃有特色、可行的短期和長期融資目標、整體資本引進和融資管理戰略規劃方案和實施策略;
2.對甲方的項目運營進行價值分析、策劃和包裝,根據實際調查結果和財務數據,編制權威、規範的招商引資、融資和應用的文件和報告;
3.利用各種渠道和方式,有計劃地對境內外銀行、擔保公司、基金會、風險資本家、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多層次的項目投融資推廣;
4.組織項目投資人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的專家參觀甲方現場;
5.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者、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業務談判、溝通和協調;
6.負責代表甲方與項目投資者、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等金融機構起草和草簽合作協議及各種相關法律文件,維護甲方權益;
7.負責聯繫和辦理甲方知識產權(商標、專利)委託的其他事務和手續。
8.引進資金或融資進入正式程序時,雙方應簽訂專門的引進資金或融資中介服務協議,經甲方批准後實施..
四.顧問的工作流程:
第一步:甲乙雙方達成共識,簽訂委託顧問合作協議;
第二步: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招商或融資項目的相關信息,提出具體要求和合作意向,並及時回覆乙方專家的詢問;
第三步:乙方協調並組織項目投資人或貸款銀行、擔保公司的專家對項目進行初步論證,並前往甲方進行現場調研;
第四步:與項目投資者、貸款銀行、擔保公司專家一起,協助甲方起草和編寫與甲方投資或融資相關的文件、報告和報告;
第五步:實施招商計劃:包括金融機構的選擇、投融資方式的確定、擔保和反擔保措施、賬戶的合理調整、融資額度的發放、資金到達的通知和分配等。;
第六步:甲方項目正常運行後的運行監督諮詢。
動詞 (verb的縮寫)成本和費用會計:
1.乙方的顧問費按每年人民幣1萬元計算(包括策劃啓動、聘請專家、擬定投資或融資計劃、項目考察和檢查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生效後10天內支付一半,半年後支付餘款。此外,甲方可不再承擔乙方支付的融資前期費用。
2.甲方投融資項目成功時,甲方保證按實際投融資金額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中介服務費(以雙方簽訂的《中介服務合同》條款約定的金額爲準)。
五、合作期限:一年,自雙方正式簽約之日起算。
6.違約責任;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到期後無異議自動延期;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雙方有義務對本協議的內容保密,不得擅自向外界披露;
5.本協議中的爭議應提交__仲裁委員會根據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都應遵守。
噴嘴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噴嘴單元密封:乙方單元密封:
日期:日期: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0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本合同一經簽訂,在法律上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無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件
租賃物件是指乙方自行選定的以租用、留購爲目的,甲方融資購買的第號購買合同項下的技術設備。
第二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以租用、留購爲目的,以融資租賃方式相甲方承租租賃物件;甲方根據乙方的上述目的爲其融資購買租賃物件。
2.乙方需相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文件和擔保函。
3.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選定租賃物件和賣主,並與甲方一起參加訂貨談判;在甲方的主持下,乙方自行與賣主商定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及設備的品質保證等購買合同中的技術設備條款;甲乙雙方與賣主共同商定價格、交貨期、支付方式等購買合同中的商務條款;甲方以買主身份主籤,乙方以承租人身份附籤第號購買合同。
4.甲方應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規定辦理進口許可證,履行支付訂金、開立信用證、租船訂艙、投保、結算等各項義務。
5.乙方負擔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工商統一稅、其他稅款和銀行開立信用證等國內費用。甲方墊付的銀行開徵費,乙方應在甲方指定的日期內,將款額及應付的利息付給甲方。
第三條租賃物件的交貨
1.甲方支付貨款並取得提貨單後,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爲完成向乙方交貨。乙方應憑提單在到貨港接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租賃貨物到達到貨港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或乙方自行辦理保管、提貨手續。提貨後,乙方自負保管責任,如乙方不能及時繳納關稅等款項或辦理提貨手續所造成的損失,其結果於商檢後10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如賣主延遲交貨,租賃物件的規格、型號、數量、質量、技術標準等與購買合同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購買合同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均按購買合同規定由賣主負責。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4.乙方若因前款原因遭受損害,乙方應立即提供有關證據及索賠或仲裁方案,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向賣方提出索賠或提出仲裁。索賠、仲裁的結果及因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5.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不免除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和還租期限
1.本合同期限,指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至甲方收到乙方所有租金和應付款項後出具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證明書之日。
2.還租期限,指從還租期限起算日(租賃物件運抵到貨港,以《到貨通知單》上註明的日期爲準)至最後一期租金應付日。
第五條租金
1.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付租金給甲方。
2.租金是購買租賃物件的成本與租賃費之和。
成本是甲方爲乙方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所付的貨款、運費、保險費(含財產保險)及雙方一致同意計入成本的費用與租前息(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從其支付或實際負擔日起至還租期限起算日止所產生的利息總金額)之和。
計算租金的租賃費率由國際金融市場浮動利率和籌措手續費、風險費率和甲方應得的合理利差兩部分組成。簽訂本合同之日確定的租賃費率爲本合同的固定租賃費率,在還租期內固定不便。外匯計息方法按中國銀行的規定辦理。
3.《租金概算表》爲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的財務預算表,其租金根據概算成本和暫定租賃費率計算,具有暫時性。本合同的暫定租賃費率爲(貨幣:_________________)%年。
4.《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爲乙方償還甲方租金的依據,根據實際成本和還租期限內的固定租賃費率計算。計算實際成本時,如甲方支付貨款的貨幣與本合同貨幣不符時,按甲方實際兌換的匯率折成合同的貨幣計算。租前息按固定租賃付率計算。
5.實際成本覈算完畢後,甲方向乙方發出《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除計算錯誤外,乙方同意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都以該通知書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6.如乙方提前償還租金,需提前一箇月同甲方協商,甲方同意後,方可提前償還租金,但需加收兩個月利息。
如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應繳納延遲利息,延付一箇月內按原固定租賃費率的130%計收;一箇月後,每超過一天加收所欠租金額的0.005%。
第六條服務費和保證金
1.乙方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向甲方交付(貨幣:_________________),作爲付給甲方的服務費。
2.乙方按《租金概算表》的規定,在購買合同簽訂日後15天內交付甲方保證金。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第一期租金到期時,自動抵作該期租金的全部或部分。
3.如因乙方未及時支付保證金和服務費致使購買合同不能執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在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除非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有轉讓、轉租、抵押租賃物件或將其投資給第三者,或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也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租金覈算表》中所記載的設施場地或允許他人使用。
2.怎本合同期限內,租賃物件的使用權屬於乙方。如任何第三者由於甲方的原因對租賃物件主張任何權利,該由甲方負責。乙方的使用權,不得因此受到影響。
3.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負責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並承擔其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在其認爲適當的時候,檢查租賃物件的使用和保養情況,乙方對甲方的檢查應提供方便。如果需要,租賃物件維修保養合同由乙方同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或由甲方代乙方與賣主或原製造廠家簽訂。如需要更換租賃物件的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只能用原製造廠商提供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交付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甲方應交納的利潤所得稅除外)由乙方負擔。
5.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原因致使第三者受到損害時,乙方應付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損毀
1.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承擔租賃物件滅失或損毀的風險。
2.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損毀,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可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和性能的物件。
3.租賃物件滅失或損毀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中記載的損失賠償金額,賠償給甲方。當乙方將損失賠償金額及其他應付的款項繳納給甲方時,按本合同第十三條處理。
第九條保險
1.自還租期限起算日開始,甲方以購買合同CIF價及本合同規定的幣種對租賃物件投保財產險,並使之在還租期限內持續有效。保險費由乙方負擔,計入實際成本。
2.事故發生後,乙方需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以便甲方領取保險金。
3.甲方將取得的保險金,根據與乙方商定的下述原則之一辦理:
(1)作爲第八條第2款第(1)項或第(2)項的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爲第八條第3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保險金不足以支付上述之一的款項時,由乙方補足。
第十條違反本合同
1.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第4款所規定的義務造成賣主逾期交付租賃物件,甲方購買租賃物件所支付款項在逾期期間所發生的利息由甲方負責。
2.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即時付清租金和其它費用;或收回租賃物件自行處理,所得款項抵作乙方應付租金及延遲利息,不足部分應由乙方賠償。雖然甲方採取前述措施,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甲方權力的轉讓和抵押
在本合同期限內,甲方有權將本合同賦予甲方的全部或部分權力轉讓給第三者,或提供租賃物件作爲抵押,但不得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和義務。
第十二條重大變故的處理
1.乙方如發生關閉、停產、合併、分立、破產等情況,需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立即採取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措施。
2.乙方和擔保人的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化,不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但乙方和擔保人應立即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租金及其他款項,並再向甲方支付租賃物件的殘值元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證明書,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即轉歸乙方所有。
第十四條擔保
乙方委託爲本合同乙方的擔保人,擔保人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銷的租賃擔保函。
乙方負責將本合同複印件轉交擔保人。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首先應根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友好協商解決,瑞如協商不能解決時,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1)向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2)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的更改
凡對本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需以書面形式經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七條本合同必不可少的附件
1.融資租賃委託書
2.不可撤銷的租金擔保函
3.購買合同
4.《租金概算表》
5.《實際應付租金通知書》
6.乙方提供的批准文件和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本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爲乙方向甲方申請辦理融資租賃、由乙方指示甲方承購租賃物並出租於乙方供其使用運營、並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有關事宜,經雙方充分瞭解本融資租賃之特性後訂立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爲“本合同”)如下:
一、 交易性質和租賃物
1. 融資租賃交易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爲乙方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甲方應自乙方指定的供貨方(包括製造商、供應商及/或服務商)(下稱“供貨方”)根據另行簽訂的買賣合同(下稱“買賣合同”)購買指定的租賃物,並將租賃物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應承租租賃物並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租賃物即本合同中所標示之標的物(下稱“租賃物”),包括全部補充配件、增設之工作物、修繕物以及附屬或定着於該租賃物之從物在內。
乙方在此確認,(1)租賃物和供貨方均由其自主選擇,該等選擇未依賴甲方或受到甲方的干涉或影響;(2)乙方已經充分瞭解、同意並接受甲方和供貨方就租賃物簽署的買賣合同;且(3)如租賃物存在任何不符合買賣合同約定或乙方要求的情形的,甲方不承擔責任,除非該等情形系由於甲方未履行或適當履行其在買賣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而導致的。
2. 租賃物所有權
(1)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租賃物在任何時候均爲甲方財產,甲方對租賃物享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僅依據本合同對租賃物享有佔有和使用權。乙方應保護甲方對租賃物所享有的所有權以及在本合同中的利益(包括確保及配合甲方持有租賃物的權屬證明文件),並且不得從事與該等利益不符的任何行爲,包括但不限於試圖出售、轉讓或以任何方式處置租賃物,在租賃物上設置任何擔保利益或權利負擔,或放棄對租賃物的佔有、管理和使用等。
(2) 甲方可以不經乙方同意轉讓租賃物的所有權及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利益,但須就上述事項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通知,並可以不經乙方同意在租賃物上設置擔保利益或權利負擔,前提是該等安排在乙方遵守本合同和相關其他協議的情形下,不損害乙方對租賃物的佔有和使用。如甲方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或與租賃物相關的權利和利益,乙方應付的任何款項應由乙方繼續對受讓人支付,而不得對其進行任何抵銷、反請求或扣減。
(3) 如發生任何第三方主張善意取得租賃物的,乙方應配合甲方予以積極抗辯。如發生租賃物被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以生效判決認定由任何善意第三方善意取得的情形,乙方應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以及因參與該等訴訟程序而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 交付與驗收
1. 直租:甲方授權乙方,要求供貨方將租賃物於約定日期前,運送至乙方指定的使用地點,並且乙方應自擔費用,運用合理且必要的專業技術知識,對租賃物進行詳細檢查與必要試驗,確保租賃物處於良好工作狀態和條件。如未發現任何瑕疵,乙方應代爲驗收(下稱“驗收”),並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甲方收到《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後,租賃物所有權移轉至甲方,乙方應自行或促使供貨方向甲方儘快交付證明甲方持有租賃物所有權之文件(如有),且不得再就租賃物的交付以及租賃物所有權轉移至甲方名下提出任何異議。
回租:除須依法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的,自回租的買賣合同簽署之日起,租賃物的所有權從乙方轉移至甲方。對於依法應當辦理所有權轉移手續的租賃物,自相關所有權轉移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所有權從乙方轉移至甲方。
2. 除上述第1款另有約定外,如甲方收到裝運單據(包括提單)並將其交付給乙方的,乙方應在收到該等裝運單據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交貨驗收證明書》。不論當時租賃物之所在或現狀,概由乙方自行負責以後有關進口及接貨的一切手續。
3. 如有任何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未依約完成交付,或租賃物不合乙方之需要或有其他瑕疵的,其一切風險與責任應由乙方單獨承擔,與甲方無關,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全額賠償/補償,以確保甲方不會遭受任何損失。
4. 鑑於乙方對租賃物和供貨方的自主選擇,因與買賣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收取或支付購買價款的權利和義務除外)有關的風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對甲方進行全額賠償/補償,以確保甲方不會遭受任何損失。若因供貨方過錯造成不交付、遲延交付租賃物或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要求或供貨方未履行買賣合同或其相關協議項下的義務或承諾的情形的,乙方應就該等損失直接向供貨方索賠及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但甲方應對此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三、 租期、租金及其他費用
1. 租賃期限是年。租賃期限自甲方向供貨方支付買賣合同項下任一部分購買價款之日或乙方佔有租賃物之日兩者較早之日(下稱“起租日”)起算,不因交付遲延或驗收等而受影響。
2. 租金支付方式雙方同意採取本息固定金額方式,共年即月或期,每期金額是人民幣元。每月日之前支付。甲方將在收到乙方當期租金後的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租金髮票。乙方支付的租金和所有其他應付款項均應按時足額支付給甲方,不得有任何形式之抵銷、扣減或抵扣。
3. 租賃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至三年(含三年)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較起租日而言上浮達到【 】%或以上的,則甲方有權對租賃費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調整;做出該等調整時,甲方無需事先徵得乙方的同意,但應通過電郵或傳真方式提前7個工作日通知乙方。租金費率調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以及租金費率調整日當期租金金額不變,自緊接着的下一期租金支付日開始,每期租金均按調整後的數額計收。乙方應按照租金費率調整通知所規定的金額、幣種、時間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 乙方應在租金支付日前將當期租金足額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如甲方變更指定賬戶,甲方應提前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5. 如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或各該期租金或費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後仍未獲支付的,乙方即應被視爲延遲付款。
6. 任何遲延付款應從原付款到期之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年率20%計收違約金,並於實際清償之日前每週的最後一箇工作日支付。
7. 乙方提前支付租金、手續費及其他應支付甲方的款項,視同在到期應付日支付。
8. 如因任何法律、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範性文件、政策或其解釋,行政命令的變更,或爲遵照對其有管轄權的中央銀行、財政、稅務、貨幣監管及/或其他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有關包括但不限於資本金充足率、審慎限制、資產流動性、儲備資產或稅費的要求或書面指示,導致甲方發生或遭受(1)必須支付原應支付之稅費以外的其他稅費,或乙方對甲方的應付款項之稅率或課稅基礎發生變化(但就甲方所得稅相關的法定稅率發生變化的除外);或(2)增加、變更或適用任何準備金、特別存款或類似的規定;或(3)增加其融資、維持融資的成本或減少其原可獲得的收入;且因前述任一情形使得甲方經合理認定後喪失或無法取得原本或預期取得的交易利益的,乙方應一經甲方要求立即向甲方補足該等金額,但甲方應自行提出成本增加或收益減少之相關單據或證明文件。
四、 租賃物使用地點、標示及安全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當保證甲方對租賃物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不得有下列危害甲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爲:
(1)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將租賃物放置於非《租賃事項》約定的使用地點;
(2) 未徵得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裝、改造,或將租賃物定着於任何不動產,或與其他動產相附合;
(3) 出售、轉讓、出質、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租賃物或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利益,或簽署任何出售、轉讓、出質、抵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租賃物的合同或協議;
(4) 將租賃物作爲投資、合作條件設立公司或其他組織;
(5) 將租賃物作訴訟擔保或抵償債務,或發生租賃物被查封、扣押或被採取強制執行措施的情形;或
(6) 其他危害甲方對租賃物享有的所有權和處分權的行爲。
2.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是租賃物的唯一所有權人,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租賃物上採取甲方認爲適當的方式表明租賃物的所有權和租賃關係,包括但不限於要求乙方在租賃物上製作任何標章、識別、烙印、廠牌、貼紙或金屬片以標註甲方名稱、所有權或租賃關係,並且乙方有義務維護該等租賃物標示的清晰和完整,不得將其移離、塗抹或消滅。
3. 甲方或其代表有權(但無義務)隨時進入租賃物的存放處所,檢查租賃物使用情形,審查與其有關的賬表簿冊,要求乙方出具租賃物的使用、維護、保養的記錄報告,或採取任何其他相關措施。乙方應當接受、支持、配合甲方或其代表對租賃物進行現場檢查。
五、 租賃物的使用及稅費
1. 乙方應遵照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由合格人員於其經營範圍內在許可的經營場所,依供貨方關於租賃物所制的全部書面指導手冊或規定(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用途、操作手冊和使用說明),安全適當地使用租賃物。如發生意外事件時,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乙方承擔維護和維修租賃物的義務,使其處於良好運轉狀態,並自行承擔費用。除合理的損耗以及甲方同意的對租賃物的改變外,乙方應當使租賃物始終處於交付時的良好工作狀態和條件。
2. 在乙方佔有租賃物的期間內,因租賃物的存放和使用導致人身傷害和/或他人財產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如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乙方損害或可能損害租賃物或使租賃物價值減損(日常損耗除外)的任何行爲,甲方有權予以制止,並有權要求乙方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乙方必須辦理。
4. 租賃期限內,如果非因甲方原因發生租賃物脫離乙方佔有或任何妨礙或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的情況,乙方應積極主張權利並採取行動要求返還或消除妨礙和影響。乙方自行承擔因其主張權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且乙方仍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以及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應付款項。
5. 因租賃物本身及其安裝、調試、運營、保管、使用、維護、維修、保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稅款由乙方承擔。因乙方使用租賃物從事業務產生的稅費、罰金、罰款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物如系進口產品,則租賃物的一切關稅、進口增值稅以及其他與進口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租賃物辦理進口過程中或進口後受到海關的任何處罰,均由乙方負擔。
六、 維護、修繕、更改及變更
1. 乙方應使用合格人員保養、修護租賃物,使其經常保持良好狀態,且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對租賃物不得爲任何變更、更改或增設工作物。乙方應與供貨方建立維護合同關係,配備專業維修機構和人員對租賃物進行日常的維護、維修和保養。乙方不得因與供貨方之間發生的爭議而停止支付租金或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款項或終止本合同。
2. 乙方因任何原因更換租賃物的零部件、配件或從物的,其價值或質量效用至少應與被更換之零部件、配件或從物相同,所更換的零部件、配件或從物自動成爲租賃物之構成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租金不因此而作調整。
3. 如法律法規要求或甲方認爲必要,一經甲方通知,乙方應協同甲方對租賃物的狀況作年檢,向甲方提供過去一年租賃物保養和維修工作的書面日誌(包括所有替換零部件、配件和從物的清單),並根據甲方認爲需要的、或者推薦的內容來調整保養或維修工作。
七、 租賃物毀損滅失風險及處理
1. 由於租賃物由乙方佔有,租賃物之任何部分或全部,因非甲方原因而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損害,或被沒收、沒入、扣押、公用徵收、徵用而發生的風險,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付款義務並不因此而減輕或免除。
2. 租賃物的全部或部分發生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或損害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而不提前終止本合同:
(1) 將租賃物復原或修理至可正常使用之狀態;或
(2) 更換與租賃物同等條件的替代物並將其所有權過戶至甲方名下作爲對租賃物的替代。
3. 若租賃物損壞、毀損或滅失至無法修復的程度且乙方未能更換與租賃物同等條件的替代物的,甲方有權選擇提前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此時所有未付租金及其他款項應全部提前到期並支付。
4. 租賃物的全部或部分發生遺失、被竊、毀損、滅失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款項的權利,也不影響乙方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任何義務。
八、 保險
1. 投保
(1) 直租: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在甲方認爲必要的範圍內爲租賃物投保,並使保單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險種及保險人由甲方決定,並由乙方負擔全部保險費。保險合同應以甲方爲第一受益人,保險人不得將保險金付給乙方,乙方也不得要求領取保險金。在甲方按照買賣合同向供貨方支付任一部分購買價款之前,乙方應將保險費一次、足額支付給甲方,由甲方完成投保。
(2) 回租:回租的買賣合同簽訂後,乙方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以批單或與甲方簽訂《保險利益轉讓合同》的方式變更現行有效之保單項下租賃物的被保險人/保險利益受讓人爲甲方。乙方應使保單在租賃期限內持續有效,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隨意行使解除權。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應在保險事故發生後二十四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保險人,進行定損檢驗和索賠,全力處理保險索賠手續,包括完成保險人理賠所要求的文件及手續等,以確保甲方獲得全額保險金。如因乙方原因而影響定損檢驗和索賠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2. 甲方有權依其自行裁量使用保險金,包括但不限於:(1)將收取的保險金用於修繕設備並繼續使用,並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2)將收取的保險金依次用於衝抵乙方欠付甲方的費用、違約金、賠償金、欠付租金及未到期租金,並要求終止本合同;如保險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損失的,乙方仍應負責補足。
3. 在任何情況下,保險金的延遲給付均不構成乙方延遲給付甲方任何應付款項的理由,且乙方不得違反約定將保險金衝抵其應付甲方的租金及其他任何款項。
九、 保證金
1. 在本合同簽署之日,乙方應以現金支付保證金元,作爲對乙方遵守本合同及相關協議的擔保之一。保證金不計利息。
2. 乙方依本合同履約完成後,甲方全額退還保證金。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作違約賠償金。
十、 租賃物的取回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一項陳述、保證、義務或承諾,甲方有權隨時提前解除本合同並取回租賃物。甲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將處於良好工作狀態(合理使用中的一般損耗除外)的租賃物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並承擔一切風險與費用。乙方怠於或拒絕履行返還義務時,甲方有權自行取回租賃物,但乙方應承擔一切相關費用並給予必要的配合,因此造成乙方財產損害或營業損失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 優先購買權
1. 租賃期限屆滿,在乙方按時支付並清償完畢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費用、滯納金或其他應付款項等)的前提下,乙方有權依《租賃事項》約定之回購價格按租賃物的現狀優先購買租賃物,但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日【 】天前書面通知甲方。
2. 乙方行使優先購買權時,甲方有權將保證金抵充購買價款。購買價款付清後,租賃物歸乙方所有,但甲方對屆時租賃物的性能和狀況不作任何聲明和保證,且對租賃物不承擔任何質量保證。
十二、 提前解約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申請提前終止合同時,應一次性清償全部到期未付租金、違約金及未到期租金。
十三、 通知送達
1. 通知送達地址以本合同簽字頁所載爲準,甲方送達至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同樣有效。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書面通知均應以掛號信或郵政快遞的方式送達至本合同簽字頁所載收件人。
2. 因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提供地址不屬實、地址變更時未及時通知甲方或拒收等原因,導致甲方通知無法送達的,甲方依本合同所載或乙方最後通知的郵寄地址寄交後三日,即視爲送達。
十四、 擔保
1. 甲方要求乙方爲其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提供擔保的,乙方不得拒絕,並且乙方所提供的連帶保證人和擔保物應事先獲得甲方認可。
2. 甲方認爲乙方提供的連帶保證人信用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保證能力明顯不足,或提供的擔保物發生重大貶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另行提供令甲方滿意的連帶保證人或擔保物予以替代,乙方不得拒絕。
3. 乙方無法提供上述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五、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承諾承租使用租賃物的用途屬於乙方經營範圍且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的規定,租賃物所涉及的項目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取得了相關行政機關的批准。
2. 租賃物系由乙方所選定,並請求甲方依其指示承購,因租賃物之使用或利用而發生的一切危險責任由乙方負擔。
3. 租賃物因設計、製造、交付、佔有、利用、遷移或再交付而發生的損害賠償費用或債務,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4. 對租賃物的可售性、合法性或特殊用途的適用性,甲方不負任何擔保責任。
5. 乙方依本合同所負租金及其他費用之義務,不論發生任何情形,均屬絕對義務,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或以任何理由請求返還全部或部分租金及其他費用,也不得以其對甲方或其繼受人的債權予以抵銷。
6.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甲方要求,及時編制並提供各項財務會計報告及報表,包括但不限於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及現金流量表及其附註,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負責。乙方應隨時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並經覈實爲真實的財務報表、銀行賬戶明細及其他報表或材料。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會計報表的披露是充分的,不存在任何未包括在會計報表或其附註中的、對乙方財務狀況產生實質不利影響的或有事項。
7. 甲方同意在可行範圍內,將其對供貨方所享有的瑕疵擔保請求權讓與乙方。乙方就租賃物任何質量上的問題,應直接向供貨方請求或索賠,但乙方按期支付租金的義務不得因此而受影響或獲免除。
8. 甲方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與利益轉讓給第三人,或將租賃物提供擔保設定予第三人,但該第三人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如由於甲方的單方面原因(而非乙方任何過錯)導致抵押權被執行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9. 乙方發生名稱、組織、章程內容、印鑑、代表人、代表人權限範圍、通知地址等變更或其他情事變更情形的,應立即將變更事由書面通知甲方,並辦理變更或註銷留存印鑑之申請。在未經甲方同意並辦妥變更或註銷印鑑手續前,原留存印鑑仍繼續有效。
10. 乙方及其連帶保證人同意甲方可以根據有關法規規定,蒐集、接受、處理、傳遞及使用乙方及其連帶保證人之材料或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徵信機構等政府單位查詢所得的材料或其他文件)。
11.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其已經將可能影響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簽署和履行的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告知甲方,且乙方進一步向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涉及或可能涉及該等訴訟,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則應不遲延地書面通知甲方。
12. 乙方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本合同附件的所有條款,已充分理解各條款含義。乙方在此確認其簽訂本合同及附件系自身真實意思表示。乙方認可及同意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條款,甲方已採取了合理方式提請其注意並對該等條款進行了說明。
13.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先前所有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承諾、諒解或同意等均失其效力,一概以本合同爲履行依據。
十六、 違約及其處罰
1. 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約定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予以補救,並同時享有法律允許範圍內的求償權、追償權及/或救濟權。
2. 乙方拖欠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按年率【 】支付違約金;逾期【 】日以上的,甲方有權按本條第3款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
3.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其他約定而未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做出令甲方滿意的補救、或發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重大違約。發生任何該等重大違約的,甲方毋須通知或履行法定程序即可終止本合同,請求立即支付已到期未付及未到期租金,沒收保證金,收回租賃物,並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 任一期租金或其他約定的費用、或各該期租金或費用的任何部分到期後仍未獲乙方及時足額支付;
(2) 乙方簽發(含背書)之票據,因存款不足、拒絕往來,或其他原因被退票,或明顯有到期不履行之嫌疑;
(3) 乙方或其負責人與金融機構往來有重大違約情形,或因其他債務申請調解,宣告倒閉清理,或被申請破產;
(4) 乙方財產或租賃物受法院強制執行或保全措施,或遭政府單位沒收;
(5) 乙方在協商及簽署本合同時,曾有虛假陳述、保證或僞造相關文件的情形;
(6) 乙方因合併消滅,存續公司放棄或拒絕承認本合同,或乙方繼承人放棄或拒絕承認本合同;
(7) 乙方未依甲方通知限期更換或補足擔保;及/或
(8) 乙方的行爲表明其不再願意受本合同之約束或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十七、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依其解釋。
2.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相關任何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應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甲方也可視情況而定,選擇向租賃物所在地或乙方財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3. 因乙方違約致訴訟而生之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申請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辦案費用、公告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十八、 其他
1. 如本合同項下款項支付日或歸還租賃物的日期不是一箇工作日,則該等日期應相應延後至最近的一箇工作日。
2.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及其內容爲祕密性的,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披露本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商業的、財務的或技術的信息或者與報價、租金、安裝或租賃物調試相關的信息(下稱“保密信息”)。該等限制不適用於:(1)非信息接受方的過錯導致該信息進入公衆領域;(2)該信息在披露前已經爲信息接受方知曉,除非該信息受予披露方或其關聯公司的另一保密協議保護;(3)該信息完全由接受方獨立揭露,沒有受益於另一方的祕密信息。即使有前述關於保密信息的規定,在甲方確保其集團下其他公司或其他第三人同樣遵守該等保密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向其關聯公司或其內部或其集團下屬的其他公司、受甲方委任處理事務及受讓(含擬受讓)甲方於本合同權利之其他第三人,爲合理合法之目的,分享使用保密信息,乙方不得以任何行爲干涉或影響該等分享。此外,乙方確認並同意,無論雙方簽訂的任何合同中有限制或禁止披露乙方、本合同及相關附件或租賃物相關信息的條款,均不影響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自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融資租賃登記系統或其他類似的融資租賃公示系統進行登記的權利,也不影響甲方向其主管機關(如工商或稅務部門等)進行披露、或爲租賃款轉讓或質押之目的向相關金融機構進行披露、或爲辦理資產證券化等業務之目的向相關機構進行披露的權利。本合同有效期滿或終止後,本條款依然有效。
3. 甲乙雙方關於本合同的修改只有經雙方書面協商證明雙方確有修改意圖並由雙方各自的授權代表簽署後方可生效。
4. 其他特別約定條款:
租賃物轉租前,乙方應提前3個工作日向甲方申請,並列明擬使用方名稱及使用地點;回收租賃物時,也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則視爲本合同項下重大違約。
5.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銀行賬戶號: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銀行賬戶號: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 守: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____(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 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 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 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 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 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 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 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 價款、國內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 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 合計額。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內價格變動 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 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 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 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 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乙方指定交貨地點,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 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 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 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 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 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 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 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 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 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 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 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_________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規定 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XX公司 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2.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 總公司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人民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_________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 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徐州鼓樓區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 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3
甲方(出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原則,就車輛融資租賃及服務事項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且非依賴甲方的技能,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進行融資,協助乙方購買廠家生產的_______________牌, 型號汽車_______________部,乙方應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車輛。
具體購車事宜由乙方與供車方簽訂合同。因租賃車輛的質量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等問題發生爭議,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直接與供車方協商或訴訟解決,與甲方無關。甲方幫助乙方辦理車輛入戶手續,該車的牌照號爲: 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_______________個月,自 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應自合同生效起當日內向乙方交付租賃車輛,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總租金共計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元,按月 的利率計息。分_______________ 期付清,第一期付_______________ 元,應至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前繳清;第二期付_________元,應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前繳清;第三期付 _________元,應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繳清,以此類推。
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經甲方催告後在一月內仍不按期支付租金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賃車輛。
第五條:乙方取得租賃車輛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該租賃車輛。
第六條:租賃期內,乙方應負責租賃車輛的維修義務。
第七條:租賃期內,乙方佔用、使用租賃車輛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害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因經營車輛需僱傭的人員(駕駛員、押運員等)在僱傭期間,如發生交通肇事,工傷事故,造成僱傭人員傷、殘、死亡等,一切經濟賠償均由乙方全額負擔,甲方不付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第八條: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買賣、轉讓、抵押、出租租賃車輛,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租賃期內,如乙方買賣、轉讓、出租租賃車輛,必須經甲方同意,如果轉讓出租租賃車輛,乙方必須向甲方足額繳納三年服務管理費。
第九條:甲方代爲乙方辦理各種稅費手續等,代爲辦理車輛二級維護等服務,甲方可以派員協助乙方處理交通事故或其它糾紛案件,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乙方車輛發生事故後,乙方因處理不當和不積極主動所造成在甲方入戶的其它車輛受牽連遭受損失的,乙方應主動賠償因此所受牽連車輛和人員的損失,否則甲方或受牽連車輛所有人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條: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代爲乙方租賃車輛辦理投保手續,其投保項目爲:交強險、乘坐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自然險等,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並應在當年保期結束前一箇月向甲方繳納下年度的保險費,由甲方代乙方向保險公司繳納,並辦理保險手續。
第十二條:總租金及甲方代爲墊付的稅費,在乙方還完後,租賃車輛的所有權歸乙方。
第十三條:乙方不得避開甲方私自辦理行車證、照以及各種車規費手續,否則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其它危害後果者,其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五條:乙方人員及車輛必須遵章守法,依法經營,否則,其所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應自覺全面的履行合同,甲方如違約以公司財產賠償相應損失:乙方如違約以家庭財產或其它財產承擔賠償責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各種稅費、交付租金等違約行爲,還應向甲方支付未付租金、各種稅費的20%的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車輛。
第十七條:以上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按照下列條款訂立本汽車融資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訂立依據和租賃物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的要求,租給乙方輛,牌照爲:_________,麪包車______輛,牌照爲:_________,所屬人: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汽車的所有權
一、在租賃期間,租賃汽車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汽車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二、乙方不得在租賃期內退租,不得出售、轉讓、轉租、抵押租賃汽車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汽車所有權的行爲。
三、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進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任何活動。否則,乙方必須承擔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
四、乙方付清甲方租賃費和租賃管理費後,所租賃的汽車產權無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根據乙方要求,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辦理轉讓(過戶)手續。
五、所有權歸乙方後,甲、乙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賃期、租金支付期限、方式及延付租金處理
一、租期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總租金: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
二、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將車輛交予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約定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支付租金,雙方同意以轉賬方式轉甲方銀行卡中。
銀行卡戶名:_______________
卡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租賃汽車的交貨、驗收和證照
一、乙方按規定交付購車租金後,按照乙方與甲方簽訂的《銷售協議》由甲方向乙方交貨,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不可抗拒因素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汽車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二、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賃汽車正常運行所需的證件,包括:行駛證、營運證、附加稅證、行駛證貼花、二保卡、養路費、服務手冊、牌照及牌照附件。
三、如果向乙方未按上述規定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所租賃汽車已由乙方驗收,並視同乙方已經將該車的驗收收據交付甲方。
第五條租賃汽車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一、租賃汽車汽車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出賣汽車方簽訂的《購車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汽車出賣方責任時,由甲方負責向汽車出賣方交涉索賠,乙方應在發現問題時,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管,並迅速將上述情況用電報、傳真通知甲方,收集、保管有關證據,協助甲方向汽車出賣方索賠,如果因乙方延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二、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汽車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如發生上述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履行和合同效力。
第六條租賃汽車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承擔
一、租賃汽車在租賃期間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租賃汽車。
二、租賃汽車乙方在使用、保養、維修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三、租賃汽車乙方沒按有關法規及時購買養路費、運管費和車輛年審等費用,由甲方墊付的,乙方應按期墊付金額的______%支付月利息,並且乙方就及時支付甲方所墊付的’資金。
第七條租賃汽車的損壞、毀壞責任和保險
一、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租賃汽車的損毀和滅失的風險,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除外,不論什麼情況,乙方均需依本合同按期交納租金。
二、在租賃汽車發生毀損或滅失而不屬於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時,乙方應立即用電報、傳真等書面材料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汽車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汽車相同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三、租賃汽車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費由乙方承擔。險種包括: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險、及保險公司消貸硬性規定的或乙方要求的其他險種,保險期自租賃汽車支付之日起至本合同終結爲止。在租賃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採取合理保護、施救措施,並立即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同時應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乙方應收集有關資料和證明,會同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賠償,如因乙方延誤時間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責任人因故不能參加保險理賠時,甲方爲當然理賠代理人,保險理賠金全部歸甲方或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
五、保險賠償金分割方式:租賃汽車可修復時,保險賠償金歸乙方,並由乙方負責修復汽車。如汽車報廢,保險賠償金額中,應首先扣除乙方所欠甲方全部租金,其餘部分視不同情況歸甲方、歸乙方或由乙方其他債權人按法律順序分割。
乙方承諾:
1、乙方承擔《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被保險人的義務。
2、保險責任範圍之外,任何涉及租賃汽車使用的賠償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直接、間接損失和所有
善後費用)。
六、租賃汽車在保險期到期時應及時續保,如乙方不主動來甲方續保,甲方視爲乙方同意,按有關規定續保。乙方應及時支付保費,否則,由甲方墊付的保費,乙方應按保費的______%支付月利息。
第八條其他
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
二、甲、乙雙方不得單方變更、解除合同或退租,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修改,變更須採取書面形式變更修改。變更修改後的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正式生效。
三、合同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
甲方:
乙方: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合同的標的
根據 文件批准,乙方擬租賃 (下稱租賃物件)。甲方經審查同意支付設備價款及有關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購進租賃物件後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明細表作爲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章 對租賃物件的權利和義務
(2-1)在租賃期內合同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分租、抵押、投資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2)租期內租賃物件由乙方使用,乙方有義務合理和適宜地保護租賃物件,並對由於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或由乙方可防止的任何第三人的行爲造成的對租賃物件的滅失或損害負有賠償義務。
(2-3)爲了保證租賃物件的正常使用和運轉,乙方負責對租賃物件按技術要求進行正常的、適時的維修和保養。維修和保養所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自付。租期內,租賃物件無論發生任何屬於製造或使用的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解決,乙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向甲方支付租金的義務。
(2-4)甲方有權對租賃物件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乙方應爲甲方的工作提供方便。租期內,乙方每半年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財務報表,並向甲方報告經營情況。
(2-5)租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其對租賃物件具有所有權和處分權,如乙方在此期間由於債務糾紛或依法破產,乙方應向法院、債權人或清算委員會申請對租賃物件不具有所有權,亦不得以租賃物件充做訴訟保金或抵償債務,同時必須及時報告甲方。
(2-6)租賃期滿後,本合同租賃物件的處理:
___、留購
甲方同意按合同附表第12項所列的留購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留購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全部實際租金和留購貨價以及出現合同第三條的情況(如有時)增加的稅款、利息或延付利息和罰款利息付清後,甲方將租賃物件的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B、續租
甲方同意乙方對合同的租賃物件進行續租,其續租租期、租金金額、租金交納日期等租賃條件由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協商確定,並另訂續租合同。
(注:留購或續租任擇一種,雙方確定一種後,另一種在合同中無任何法律效力。)
第三章 租期和租金
(3-1)甲方出租、乙方承租租賃物件的租期共計 個日曆月,進口設備的租賃期從設備到港日起算,國內設備租賃期從發貨日起算,即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包括起止日)。
(3-2)在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租期內,乙方不得中止和終止對租賃物件的租賃,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變更本租賃合同的要求。
(3-3)本條第一款所列租期的全部租金總額包括設備價款、保險、銀行費用、利息爲 元(大寫),由乙方按租金償付表(合同附件)向甲方分 次交付。
(3-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項下的租賃手續費爲租賃總成本的百分之 ,計人民幣 元,乙方應將該項手續費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全額付給甲方(手續費滯交影響合同執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5)爲按本條規定支付租金,乙方應在規定的每期租金交付日期(不包括交付日當日)前 ________日將租金劃入甲方的帳戶。
(3-6)在租賃期內,由於國家增減有關稅項、稅率及銀行利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並承付。
(3-7)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除按照延付時間繼續計收利息外,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三的滯付金。
第四章 租賃物件的購貨、交貨和驗收
(4-1)購貨方式有以下三種,甲乙雙方商定採用 種方式。
___.根據貿易有關規定,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簽訂或委託代理人簽訂購置租賃物件的合同,乙方或其委託的代理方對該合同承擔一切義務。對該合同的履行及租賃物件質量等問題引起的後果,甲方均不承擔任可責任,購貨原始發票及合同副本、委託書副本交甲方保存。
B.租賃物件甲乙方確定後,購貨合同由甲方簽訂。乙方作爲甲方代表,負責處理購貨合同履行過程中的一切問題,並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由於乙方的過失所造成的經濟責任。
C.乙方與供貨方簽訂購貨合同,應由甲方確認蓋章後生效,採用託收承付方式付款,供貨方辦理託收承付時,必須交付鐵路運單或乙方自提證明單據。甲方見單後付款並對貨物享有所有權。如在運輸中發生問題或貨物有其他質量、短缺等問題由乙方負責與供貨方聯繫解決,甲方不參與也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4-2)租賃物件運達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三十天內負責驗收(包括進行試車),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一式二份書面附驗收結果交給甲方。
(4-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由於賣方責任造成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時,由乙方直接向賣方交涉處理並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如賣方延期交貨,由乙方直接催交。
第五章 租賃物件的保險
(5-1)甲方負責在租賃期開始前對租賃物件投保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所列租期內的財產險和運輸險,保險費計入租賃物件總價款。
(5-2)如租賃物件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滅失或損害,乙方應負責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保險事故。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應直接劃歸甲方,作爲乙方尚未支付的租金。若該項賠付的款項多於乙方應付租金的部分,甲方應轉付給乙方,如該項賠付的款項少於乙方應付租金,不足部分應由乙方如數補交給甲方。如租賃物件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保險公司賠付的款項可由乙方使用,但僅限用於更換或修復被損害或被滅失的部件,使租賃物件恢復可正常使用的原狀;發生部分損害或滅失至恢復租賃物件原狀的過程中,乙方應仍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六章 經濟擔保
(6-1)甲方同意 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經濟擔保人的法人證明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上年度末資金平衡表,並由該經濟擔保人出具不可撤銷的經濟擔保書作爲本合同附件。
第七章 租賃保證金
(7-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應在合同雙方簽字之日後十天內向甲方支付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人民幣_ 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如因乙方未及時交付保證金致使不能執行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是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7-3)乙方違反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應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一部分或全部的款項。
第八章 違約和爭議的處理
(8-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按時交納租金,並遵守合同中關於租賃物件使用的規定。如乙方在應付租金到期後一箇月內未能交付租金,或違反租賃物件使用的有關規定,甲方有權終止租賃,並查封、收回所出租的租賃物件。收回、處理租賃物件所發生的任何開支與費用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8-2)在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均有權依法通過訴訟解決。
第九章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爲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附件一:租賃物件明細有;
附件二:租金償付表;
附件三:經濟擔保書。
第十章 合同文本及生效
(10-1)本合同正本共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和乙方經濟擔保人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自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法人或法人授權代表人
(簽字) (簽字)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租賃公司(以下簡稱出租人)與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承租人)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出租人同意租出,承租人同意租進附件所列的設備;該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租期爲______________年,從承租人驗收設備之日起算。
3.總租金爲______________元,從承租人接受所租設備之日開始計租。在租賃期內,月租爲______________元,應於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交入______________銀行的出租人賬戶。
雙方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不得要求加租或減租。如果承租人不準時交租,則應向出租人交付比該行長期貸款利率多_______%的利息作爲處罰。
簽約後一箇月內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提交中國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承租人按合同規定交租。
4.出租人必須按_____________________條件在附件規定的時間內把所租設備運交承租人。
5.出租人應於裝船後把合同號碼、品名規格、件數、毛重、淨重、發票總值、載貨船名、預計到達時間和目的港以電傳通知承租人以便提貨。同時還要向承租人航寄下列單據:
a.提單正本______________份
b.發票______________份
c.裝船單______________份
d.出租人的廠家出具的關於所租設備的品質、數量檢驗證______________份。
6.貨到上海港後,承租人要委託上海檢驗機構檢驗所租貨物。如有品質、規格、數量等與合同規定不符,承租人有權在貨到______________天內憑該檢驗機構的檢驗證書向出租人提出索賠;或者要求出租人自費及時更換不合格的零件或機器。
7.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必須辦理必要的保險;保險應包括第三者責任險,使在事故中,遭受損失和傷亡的其他有關方也可受益。
8.在租賃期間,出租人應免費提供租後服務,包括所租設備的安裝、運轉、修理和保養。承擔人必須妥善愛護所租設備,保持經久耐用。如果由於承租人員的錯誤操作造成設備損壞,修理費應由承租人承擔。
9.出租人應按優惠價格向承租人提供原料、燃料和部件。
10.在設備到達廠房一箇月內,出租人要派出兩名技術員到上海指導所租設備的安裝,然後培訓承租人的技術員和工人,使他們能達到掌握有關操作、修理和保養所租設備的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同意付給每人月薪人民幣________元;其他一切費用則由出租人承擔。
11.爲達到第十條所述的目的,有關安裝、調試、檢查、修理、操作和保養的技術資料應由出租人免費提供承租人。
12.出租人的技術人員每季至少要對所租設備檢驗一次以確保設備正常開動。承租人則要給予他們必要的協助。
13.如果承租人涉及第三者的專利權糾紛,出租人應對其後果負責。
14.沒有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設備轉租給第三方。
15.當合同期滿時,承租人可作以下不同的選擇:
–繼續再租兩年
–改簽融資租賃合同租用更長的時間
–按照雙方同意的優惠價格直接購買設備。
16.如果一方受到不可抗力的阻擋而不能履行合同義務,執行合同的時限應作相應的延長。
17.如果一方嚴重違反合同的一條條款並在六十天內未作時,另一方可提前六十天向違約方提交書面通知面終止本合同。違約的一方應對有權終止合同的一方所受的經濟損失負責賠償。
18.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應該按照國際商會的調解和仲裁規則由一箇或幾個按該規則指定的仲裁員最終仲裁解決。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兩者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出租人同意把下列設備租給承租人: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 製造廠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裝船日期:________________ 租金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租金額:________________ 租金支付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7
合同號碼: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電掛: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爲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爲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爲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爲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____%/年的利率和人民幣____%/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爲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爲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爲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爲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爲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爲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調試、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置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
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性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置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爲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爲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爲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二條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 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1、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________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____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承租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附件:(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8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爲目的,爲乙方融資購買附表____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給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在承租人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____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____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如________所約定,並以________爲起租日。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1、甲方爲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數額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件_____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____________計算的。
3、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____幣____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________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約定_______續租,(除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外,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________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乙方行使購買選擇權之前,租賃物件始終是甲方絕對的、排他的財產。
2、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29
融資租賃是現代租賃理唸的表現形式,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融資租賃把工業、金融、貿易三者緊密地結合在一起,衝破了工業壟斷資本和銀行壟斷資本的壟斷防線,爲兩者之間的相互融合、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了有利形式。融資租賃符合工業化社會的需要,即使在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經濟危機時,仍得到穩定的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在我國還屬幼稚性行業,從事該行業的主體少、規模小、規範性不強是其顯著特點。融資租賃合同所表徵的法律問題也很多。
關鍵詞:融資租賃;法律;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主體的法律問題
傳統租賃是以實物流轉爲主要特徵的,而融資租賃是以實物、技術流轉爲前置繼而進行貨幣流轉爲主要特徵的。因此,按照我國金融機構管理規定,從事以融資金融手段進行租賃經營業務的企業爲非銀行金融機構。此類企業在取得工商註冊登記後必需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如果以外匯從事融資租賃經營活動的,還要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中國人民銀行於1984年10月17日頒佈的《關於金融機構設置或撤併管理的暫行規定》中即明確規定,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應當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1991年2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佈《關於金融機構辦理年檢和重新登記註冊問題的通知》【銀髮(1991)38號】中又明確規定,金融租賃公司經驗收合格給予換髮《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換髮《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1994年8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機構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融資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機構;第四條規定:金融租賃屬於金融業務;第六條規定:法人型金融機構要取得《金融法人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者一律不得經營金融業務;第二十一條規定:經批准開業的金融機構,憑工商營業執照領取《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經營外匯業務的另按規定申領《經濟外匯業務許可證》,辦妥以上手續始得營業;20xx年6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作了專門規定,上述的規定中始終體現我國對作爲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採取法律上嚴格管制措施,對其主體資格作了嚴格的限定,其特徵之一就是許可證資格准入制。
我國允許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初,宗旨爲利用外資通過融資租賃的方式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到80年代中期,我國形成了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至今爲止約近50家)爲主體,從事以國際貨物買賣爲前置的國際融資租賃業務,國內銀行也設置了專門從事國內融資租賃業務的機構,形成了一定的行業規模,但由於行政部門之間政策上的協調和溝通不夠,管理上的銜接性和統一性不足,出現了政出多門,各執一端的現象。加上立法上的滯後,導致融資租賃合同出現爭議後,司法機關不能形成整體和統一的司法評價。例如,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由國家外經貿部批准成立,批准成立後既持批准證書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規避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金融租賃業務,在未取得《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外匯金融租賃業務,對這類企業,發生融資租賃合同糾紛而訴訟人民法院時,必然要涉及主體資格被審查的情形。如認定其主體資格合法,就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管理職能,否定了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權力。如認定其主體資格不合法,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管理職能,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企業經營主體資格的權力,在司法評價上處於兩難境地,其本質體現出維護國家法律的整體性、統一性、權威性上的無奈。所以,對中外合資融資租賃公司在未取得《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和《經營外匯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下,即取得從事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的工商營業執照,其主體資格合法性的認定,在司法實踐中出現了否定說、肯定說和折衷說。這些爭論還在繼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融資租賃合同簽訂、履行和爭議的解決,筆者認爲融資租賃合同主體資格認定的法律問題是應當重視和解決的法律問題。
二、回租賃形式的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問題
按照國際租賃契約統一規則和我國《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融資租賃合同分四種並列方式,既直接租賃、回租賃、轉租賃、委託租賃。直接租賃是以國際貨物買賣或國內雜物買賣爲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轉租賃是以國際貨物租賃或國內貨物租賃爲前提的融資租賃業務。這兩種租賃方式是以具有先進生產要素爲特徵的物資(技術、設備)形態的運動爲前提,繼而進行貨幣形態(租金)的運動,這種以金融爲手段把工業、金融、貿易集於一體,引進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以先進的生產要素實現企事業單位技術進步,可以直接和顯見地體現我國對融資租賃業的產業要求,體現我國對外開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託租賃是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居間服務,是融資租賃業務的延伸。
回租賃業務是將承租人享有所有權的設備買入,再租給承租人收取租金,回租賃合同履行終結時,再將設備所有權迴轉於承租人。這種租賃業務設備的物資運動形態僅有觀念上的運動,涉及實際上的運動是以貨幣形態的運動爲主要特徵。本質上體現的是資金市場的融資和物的擔保。回租賃業務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嚴格規範,極易造成我國關於融資租賃業利用外資引進國際上先進的技術和設備,促進國內企業貿易發展,實現企事業單位科技進步的產業政策發生衝突,也極易規避我國對金融行業的嚴格管理和外匯嚴格管制的法律規定。例如,有些回租賃合同的當事人爲了規避企業間不得相互借貸的法律規定,利用回租賃合同與借貸合同極爲相似的`特徵,達到既爲承租人解決資金,又爲出租人牟取高於貸款利息租金利潤的目的,而訂立形式要件爲融資租賃合同,實質要件爲借款合同,這是融資租賃合同爭議糾紛中常見的規避法律的行爲。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有較多相似之處,加上實施操作不規範,故二者在實踐中比較難以區分和認定。由於回租賃合同與借款合同在主體、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標的物流轉方式等方面的極爲相似,將此類問題全部歸於司法環節中解決難度極大。
筆者認爲,第一,在立法上要明確和具體地規定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從事回租賃業務的資格,並且應當嚴格限制,實行回租賃業務的特別準人制度;第二,有關行政管理機關要對回租賃業務的資格實行嚴格的審查制度和監管制度;第三,融資租賃行業要建立自律制度,在回租賃業務自律方面應更加嚴格。回租賃業務並不體現進口技術和設備的租賃業務的主要宗旨,僅是租賃業務的補充形式。回租賃業務規避法律的行爲,客觀上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國家外匯管理秩序,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成爲擾亂國家正常金融的禍源之一,應當是國家在經濟活動中重點治理和整頓的對象。筆者認爲,回租賃業務在我國當前的經濟活動中應當限制其發展,實施嚴格的管理措施,對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賃業務方式實施融資租賃的合同行爲,應當進行嚴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資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承租人破產的法律問題
按照融資租賃行業慣例,在融資租賃合同履行終結之際,承租人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租賃物所有權就轉移至承租人,而在租賃物交付出租人時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並且象徵性地交付給出租人小額款項前,在法律上都屬於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時間段內,從租賃物權屬性質上看,出租人爲所有權人,承租人是使用權人,如承租人發生破產事由,出租人應首先對租賃物行使其所有權,其後才能行使債權。融資租賃合同的履行,一般都有保護人爲承租人提供擔保,並且多是連帶保證責任。《審理租賃的規定》第十七條規定:在承租人破產時,出租人可將租賃物收回,也可以向受理破產案件的法院申請拍賣租賃物,將拍賣所得款用於清償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債務。租賃物價值大於出租人債權的其超出部分應退還承租人,租賃物價值小於出租人債權的,其未受清償的債權應作爲一般債權參加清償程序,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證人清償。如果承租人至破產宣告之日時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出租人要以先處分租賃物爲前置條件,根據處分租賃物的具體結果,才能確認債權的具體數額並行使法律上的請求權。這種情形是由於融資租賃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擔保特徵,既融資租賃合同具有融資和物的擔保屬性。
融資租賃合同如存在處於從屬地位的保證合同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因存在物權的保證而相對弱化。因此,融資租賃合同的保證責任區別於爲破產提供擔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中對連帶責任保證人,債權人可以選擇向保證人主張並由保證人對破產人的全額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融資租賃合同的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額承擔清償責任時,可依法主張出租人先處分租賃物,之後纔對租賃物處分所得不足以清償債務的部分承擔責任。而在實踐中往往判令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代破產人(承租人)償還全部債務。完全漠視了出租人的物權應當折抵部分或全部債權的屬性,違反了法律上的特別規定,客觀上加重了保證人的責任,也違背了物權優於債權的民法原理。
融資租賃是利用外資引進先進技術的便捷途徑,能夠提高資金利用率,緩解資金需求壓力,幫助國內企業擴大出口,增強創匯能力,有助於平衡國際收支,有利於改善我國投資結構和宏觀投資環境,有利於外貿體制的改革。但是,融資租賃行業缺乏統一的行業管理,出現了許多不可忽視的法律問題,應當制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對從事融資租賃業務的公司註冊資本、資金來源、租期長短、融資途徑、融資額度、租賃物件的範圍、租賃物件的折舊和違約處理等問題作出明確的規定。對融資租賃機構的監管權應當集中於中國人民銀行,由人民銀行統一制定融資租賃的部門規章,規定設置租賃機構的審批制定和審批權限,監管各融資租賃機構的業務範圍,以結束目前各部門、各地區多頭監管融資租賃機構的混亂狀況。建立一箇健康和統一的融資租賃行業和市場,爲中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服務。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30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於本合同規定的關於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爲__________,英文名稱爲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爲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並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爲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按照各自在註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後,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範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爲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範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諮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均爲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爲_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爲__________元。
2.合資合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後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爲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註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後,應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方,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爲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准,然後到原登記
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於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爲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爲支付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爲建立合資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爲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註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爲_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餘期間爲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於需要審查、批准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爲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爲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後_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爲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週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箇董事最多隻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後,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爲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併、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准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准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准總經理和經營委
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准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於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於(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爲_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後,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範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爲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範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並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託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爲: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准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僱用、解僱、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後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僱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於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僱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的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並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_幣作爲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以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註冊會計師審查、稽覈,並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後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淨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後,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爲: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並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後,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准後,可宣佈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於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爲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爲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後,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後,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餘時,_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餘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後的剩餘資產,超過註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餘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後,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後,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准後,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註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並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後,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一箇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爲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國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爲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後,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准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爲準。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
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31
出租方(甲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號:
承租方(乙方):地址: 電話:
傳真: 銀行賬戶號: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租賃合同(以下簡稱"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依據和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租賃委託書的要求,買進 (以下簡稱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第1、5項,該附表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租賃物件的所有權
1.在租賃期內,附表所列租賃物件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對租賃物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乙方不得在租期內對租賃物件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賃物件所有權的行爲。
2.在租賃期滿後,甲方可同意乙方續租或按附表第11項所列名義貨價將租賃物件售與乙方。名義貨價同最後一期租金一併支付。名義貨價交清後,該租賃物件的所有權隨時轉歸乙方。
第三條 租金的計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賃物件的總成本爲基礎計算。租賃物件的總成本包括租賃物件的價款、海運費、保險費和融資利息(融資利息從甲方支付或甲方實際負擔之日起計算)及銀行費用等。總成本是甲方用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支付上述全部金額、費用的合計額。
2.租金用美元額度支付時: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後的30天內將本合同預計所需要的美元額度採用銀行劃撥的方式 次劃入甲方中國美元額度戶頭。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的租金的當月按中國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貿易內部結算價格(1美元兌換 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3.租金直接用外幣支付時:
租金用租進或購進租賃物件的同一貨幣計價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規定的支付日期內直接匯入甲方在中國賬戶。
美元帳號: ;日元帳號: ;歐元帳號: 。
4.租金用調劑美元支付時:
租金用甲方向國外支付租賃物件價款的同一貨幣計價。在每期對國外支付租金的當日按中國外匯牌價兌換成美元,並以中國調劑美元價格(1美元兌換 元人民幣)同乙方結算。
乙方用人民幣支付租金,由甲方通過中國人民銀行向乙方託收。
第四條 租金的變更和罰款利息
1.在租賃期內,由於我國政府或租賃物件出口國政府增減有關稅項、稅率等因素必須變更租金時,甲方用書面通知乙方這種變更並提出新的實際租金,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2.租賃物件的總成本與其概算租金不符時,甲方在租賃物件全部交貨後,用書面通知乙方實際租金的金額,並以此金額爲準對概算租金作出相應的變更,乙方承認這種變更。
3.乙方延遲支付租金時,甲方將按照延付時間計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額的萬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貨和驗收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4項所列的卸貨港(以下簡稱交貨地點),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貨。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遲運輸、卸貨、報關等不屬於甲方責任而造成租賃物件延遲交貨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2.租賃物件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30天內檢查租賃物件,同時將簽收蓋章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項規定的時間辦理驗收,甲方則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型號、規格、數量和技術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90天內從中國商品檢驗局取得商檢證明並應立即將上述情況用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事故處理
1.租賃物件的質量保證條件同甲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貨協議中的質量保證條件相符。如果在質量保證期內發生質量問題屬於賣方責任時,甲方同意將購貨協議規定的索賠權轉讓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索賠事宜。當需要賣方派人來華時,甲方負責辦理邀請外商來華的手續。
2.在租賃期內,因乙方責任事故致使租賃物件遭受損失時,乙方應對此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如發生以上任何情況,都不影響本合同的繼續執行和效力。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租賃物件在租賃期內由乙方使用。乙方應負責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2.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失時,由乙方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3.租賃物件在安裝、保管、使用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損壞和毀滅
1.乙方承擔在租賃期內發生的租賃物件的毀損(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和滅失的風險。
2.在租賃物件發生毀損或滅失時,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型號、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當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理的程度時,乙方應按附表第9項規定的預定損失金額,賠償甲方。
第九條 租賃物件的保險
1.FOB或C&B條件交貨時,由甲方辦理租賃物件的進口運輸保險手續。
2.租賃物件自運抵乙方安裝或使用地點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國投保財產險(保險期至本合同終結時爲止),以應付自然災害所引起的租賃物件的毀損風險。
3.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保險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國在當地的分公司,並向甲方提供檢驗報告和有關資料,會同甲方向中國索賠。
本條各項保險費均計入總租金內用外幣支付,由乙方負擔。
根據第八條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可在保險賠償金內減免抵償。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項規定的租賃保證金,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2.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時的處理
1.除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條款外,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將按我國《民法典》的有關條款處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時付清租金或其它費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終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歸還租賃物件,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的損失。
3.租賃物件交貨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經濟擔保
乙方委託 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時,乙方經濟擔保人將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規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及乙方的經濟擔保人應首先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規的有關條款來解決。如不能解決時,提請人民法院裁決。
2.甲方與外商簽訂的購貨協議或租賃合同需要仲裁時乙方有責任提供的資料並協助甲方對外進行交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賃合同附表(略);
2.租賃委託書及附表(略);
3.租賃設備確認書(略);
4.甲方購貨協議副本(協議號: (略);
5.乙方租金償還擔保與還款計劃書(略)。
第十五條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合同副本除乙方經濟擔保人必須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數由雙方商定。
2.對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補充或變更(除第四條外)須採用書面形式,經雙方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變更部分應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章)
經理: 業務員:
乙方: (章)
代表:
年 月 日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32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
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1.財產名稱:
2.國別:
3.規格型號:
4.質量標準:
5.數量:
6.總金額: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的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蓋_後的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____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抵作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
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1份爲憑。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擔保人:
擔保人:
日期:
日期:
融資租賃合同 (二) 篇3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融資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說明甲方根據乙方的需要和委託,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等要求,購進
第二條規定的租賃物件出租給乙方,並由乙方承租。
第二條租賃財產的名稱、品質、規格、數量和金額
第三條租賃財產的交貨、驗收、交貨地點和使用地點
1.租賃財產由供貨方直接運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貨地點向承租人交貨。
2.租賃財產運達安裝或使用地點後,乙方應在天內檢查租賃物件,並將簽收蓋章後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給甲方。
3.如果在天內乙方未按前項規定向甲方交付驗收收據的,視爲租賃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狀態下由乙方驗收完畢,並視同乙方已經將租賃物件的驗收收據交付給甲方。
4.如果乙方在驗收時發現租賃物件的品質、規格、數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況屬於賣方的責任時,乙方應在接貨後天內從商檢部門取得商檢證明並立即將上述情況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與供貨方簽訂的購貨合同規定的有關條款協助乙方對外進行交涉,辦理索賠等事宜。
第四條租賃期限
第五條租金金額、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條租金的擔保
1.本合同一經簽訂,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雙方商定的保證金元,作爲履行本合同的保證。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時歸還乙方或規定爲抵最後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時,甲方將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2.乙方委託爲本合同乙方的經濟擔保人。不論發生何種情況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時,由乙方經濟擔保人按《經濟合同法》第15條規定負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合同期滿時租賃財產的處理即確定是退租、續租,還是留購。
第八條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條款
第十二條出租方與供貨方訂立的購貨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正本一份爲憑,副本份分送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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