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精選31篇)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

  特徵

  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爲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爲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爲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爲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爲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爲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爲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爲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都應認定爲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爲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爲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爲抵押物的財產作爲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爲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爲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合同範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爲 ,下稱主合同)。

  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爲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爲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爲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

  在生活中很多交易過程中,都會需要合同作爲保障。常見就是租房或者在工作中籤訂的勞動合同。想想如果沒有合同作爲約束對方的條件,那不是做什麼都會法律保障其權益也會受到損失。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爲_____元,評估值爲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爲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爲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爲。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3

  合同擔保的形式包括約定擔保、法定擔保、本擔保和反擔保、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實際採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於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

  合同擔保的形式有哪些

  一、約定擔保

  約定擔保,又稱爲意定擔保,是指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合同的方式設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約定擔保,除法律對其成立要件和內容另有規定外,完全依照當事人的意思而設立。在我國現行擔保法制下,抵押、質押、保證、所有權保留等均屬於約定擔保方式。

  二、法定擔保

  法定擔保,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直接成立併發生效力的擔保方式。法定擔保可分爲兩種情形:一是當事人不得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優先權、法定抵押權等擔保方式;二是當事人可通過約定排除其適用的法定擔保,如留置權這種擔保方式。

  三、本擔保和反擔保

  根據擔保設立的目的不同,合同的擔保可以分爲本擔保和反擔保。

  1.本擔保

  本擔保,是指保障主債權的實現而設立的擔保。本擔保只有在具有反擔保現象時纔有區分意義,我國《擔保法》第4條第1款規定:”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提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物權法》第171條第2款規定:”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可見,我國現行擔保法律已經認可了反擔保,只要當事人設立了反擔保,則原擔保即爲本擔保。

  2.反擔保

  所謂反擔保,是爲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在商業貿易中,特別是一些大型貿易項目中,由於風險大,擔保責任也大,即擔保人承擔財產責任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就很難有人願意爲之進行擔保。沒有擔保,主合同的履行就更沒有保障。在這種情況下,爲了換取擔保人的擔保,就要爲之解除可能承擔擔保責任的後顧之憂,而以該擔保責任爲擔保對象設立擔保是最爲理想的辦法,這種爲擔保之債而設立的擔保,就是反擔保。關於反擔保方式,不能認爲《擔保法》規定的五種擔保方式均可作反擔保方式。在實踐中運用較多的反擔保形式是保證、抵押權,然後是質權。至於實際採用何種反擔保方式,取決於債務人和原擔保人之間的約定。

  四、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根據法律上規定的適用和類型化的程度,合同的擔保方式可以劃分爲典型擔保和非典型擔保。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4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擔保是隨着商品經濟發展而產生的一項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1986年我國民法通則就對擔保的原則作出了規定。1995年,在總結我國擔保制度實踐經驗和借鑑國外通行做法的基礎上制定了擔保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在借款合同中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採取以下擔保方式:

  1.保證。

  保證是指保證人與貸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承擔責任的行爲。保證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連帶責任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二是一般保證,即貸款人和保證人約定,在借款人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借款人財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

  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法律規定的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在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依法將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的.範圍應當是依法可以轉讓的財產,抵押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質押。

  包括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動產質押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移交貸款人佔有,以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借款人不履行債務時,貸款人有權以該動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權利質押是指轉讓所有權以外的財產權作爲質押的擔保方式。以下權利可以設定質押: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等權利。

  貸款人將借款支付給借款人後,其風險都是由貸款人承擔。爲了保證債權的實現,減少借款的風險,近些年來,我國金融機構在信貸業務中越來越多的採用擔保的方式。根據商業銀行法的有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進行全面審查,確定保證人是否真實地提供保證;對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進行認定、覈實,查明其產權證明並對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能性進行嚴格審查。只有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纔可以不提供擔保。因此,金融機構借款的,當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擔保的方式。自然人之間借款的,當事人可以依據實際情況對擔保問題作出約定。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爲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爲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箇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爲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爲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爲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爲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並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6

  特徵

  從屬性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又稱附隨性、伴隨性,是指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須以一定的合同關係的存在爲前提。被擔保的合同關係是一種主法律關係,爲之而設立的擔保關係是一種從法律關係。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

  擔保合同的訂立目的是保障所擔保的債務履行,保護交易安全和債權人利益。

  擔保合同的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成立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的成立應以相應的合同關係的發生和存在爲前提,而且擔保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範圍不得超過主合同債權的範圍。二是處分上的從屬性,即擔保合同應隨主合同債權的移轉而移轉。三是消滅上的從屬性,即主合同關係消滅,爲其所設定的擔保合同關係也隨之消滅。四是效力上的從屬性,擔保合同的效力依主合同而定。擔保合同的訂立時間,可以是與主合同同時訂立,也可以是主合同訂立在先,擔保合同隨後訂立。

  根據我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不從屬於被擔保的合同的,若被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合同並不因之而無效。”《擔保法》第14條和第59條也明確規定了最高額保證和最高額抵押,允許爲將來存在的債權預先設定保證或者抵押權。

  補充性

  擔保合同的補充性是指合同債權人所享有的擔保權或者擔保利益。擔保合同的補充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 責任財產的補充,即擔保合同一經有效成立,就在主合同關係的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從而使保障債權實現的責任財產得以擴張,或使債權人就特定財產享有了優先權,增強了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的可能性。

  二 效力的補充,即在主合同關係因適當履行而正常終止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並不實際履行。只有在主債務不履行時,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義務才履行,使主債權得以實現。

  相對獨立性

  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是指擔保合同儘管屬於從合同,但也具有相對獨立的地位,即擔保合同能夠相對獨立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發生或者存在。擔保合同的相對獨立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發生或存在的相對獨立性,即擔保合同也是一種獨立的法律關係。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其他合同的成立一樣,須有當事人的合意,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而發生,與被擔保的合同債權的成立或者發生分屬於兩個不同的法律關係,受不同的法律調整。二是效力的相對獨立性,即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擔保合同可以不依附於被擔保的合同債權而單獨發生效力,此時,被擔保的合同債權不成立、無效或者失效,對已經成立的擔保合同的效力不發生影響。此外,擔保合同有自己的成立、生效要件和消滅的原因,而且,擔保合不成立、無效或者消滅,對其所擔保的合同債權不發生影響。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爲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爲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首先,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爲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爲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其次,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都應認定爲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爲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爲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爲抵押物的財產作爲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爲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爲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合同範本: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爲 ,下稱主合同)。

  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爲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爲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爲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五、各方明確,爲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7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計算機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第1條納稅擔保人爲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範圍是:_____

  第2條納稅擔保人爲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爲:_____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_____元。

  第3條納稅擔保人爲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爲:_____

  第4條依據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爲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爲連帶責任的擔保。

  第5條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爲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6條納稅擔保人是在註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第7條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後,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第8條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稅擔保人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第9條本納稅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第10條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併、分立等情況,並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並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第11條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爲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第12條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並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後生效。

  被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納稅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稅務機關: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8

  合同擔保的特徵

  1、從屬性:指合同擔保從屬於所擔保的債務所依存的主合同,即主債依存的合同。合同擔保以主合同的存在爲前提,因主合同的變更而變更,因主合同的消滅而消滅,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2、補充性:指的是合同擔保一經成立,就在主債關係基礎上補充了某種權利義務關係。

  3、保障性:指合同擔保是用以保障債務的履行和債權的實現。

  擔保作爲一項法律制度,是債務人在訂立合同時爲保證合同履行而向債權人作出的一種承諾。當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債權人可不必經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而直接從債務人或第三人處獲得某種補救,以彌補債權人遭受的損失。依照我國《擔保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擔保主要有五種方式:

  (1)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爲。

  (2)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或者權利憑證移交債權人佔有,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動產或者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

  (4)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爲擔保的擔保方式。給付定金的一方稱爲定金給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稱爲定金接受方。

  (5)留置,是指依照法律的規定,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佔有債務人的動產,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規定留置該財產,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浴。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9

  擔保合同4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署地點:

  鑑於甲乙雙方已簽訂《貨物銷售框架合同》,乙方以賒銷方式向甲方購買產品;

  鑑於丙方願意對乙方在上述《貨物買賣框架合同》項下欠甲方的未償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擔保金額爲乙方在___________

  第二條:丙方擔保的範圍是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貨款、違約金、利息、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三條:乙方和丙方對前條所列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期爲2年。如乙方或丙方未能按本保證合同的約定償還前條的債務,甲方有權直接向任何一方或多方索賠。乙方和丙方保證,任何一方或各方將在收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____天內付清上述款項..

  第四條:乙方和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貨物買賣框架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本合同未盡事宜,參照《貨物銷售框架合同》執行。

  第五條:如發生變更或撤銷,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

  第6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或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未能按時清償到期債務的,應向甲方支付最高擔保金額的____%作爲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變更後的機構應按最高擔保金額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金額不足以賠償所受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三.違約金應在違約發生後____天內支付。

  第7條:解決爭端的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解釋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簽名)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住房概況:

  租賃物業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賃期滿後乙方續租的,應與甲方協商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如不續租,乙方應提前一箇月通知甲方,並在合同期滿(解除)後三天內無條件搬出租賃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約定租金:年租金總額爲________人民幣(小寫:)。房租每月預付一次。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第一筆租金和抵押款________人民幣(小寫:)。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無違約或欠款,甲方應返還抵押款。房貸不計息。

  四.租賃房屋的用途: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賃房屋的租金、抵押及相關費用。

  5.2租賃期內,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

  5.3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後,乙方應在3天內歸還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如租賃房屋及附屬設施逾期未歸還,甲方有權強行收回。

  5.4乙方將房屋歸還甲方時,應保持房屋及設施完好,不得存放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甲方有權處置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

  5.5乙方支付租金後,甲方應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

  六、不及物動詞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在不違反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有權在約定的權限內獨立使用租賃房屋的租賃部分。

  6.2租賃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

  6.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賃房屋的租金、水、電、煤氣、暖氣等費用。

  6.4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贖回現有經營項目,但新承租人必須與甲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6.5乙方不得利用租賃物從事約定以外的經營活動或從事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的活動,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6.6乙方有義務安全使用水、電、氣、暖等設備和設施。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對鄰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6.7乙方需要裝修租賃房屋時,不得損壞房屋現有結構,並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退租後,附屬裝修歸甲方免費所有,乙方不得損壞裝修。

  七.丙方的義務:

  7.1丙方作爲承租人(乙方)的擔保人自願簽署本合同,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理解完全清晰一致,並自願以個人全部財產無限連帶責任的形式向甲方提供擔保。如乙方違反本合同,丙方應對乙方造成的違約後果承擔全部保證責任,其地位與乙方相同,對此丙方沒有任何疑問。

  7.2丙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內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義務,甲方未追究乙方的,甲方已向丙方提起民事訴訟

  7.3丙方提供的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期爲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年。

  八.違約責任:

  8.1甲、乙、丙三方違反本合同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無過錯方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8.2乙方違反本合同,有下列違約原因時,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賃抵押,要求乙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並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8.2.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出租的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贖回或由第三方使用。

  8.2.2乙方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8.2.3乙方在租賃場所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品的,

  8.2.4乙方拖欠租金、水、電、衛生、暖氣等相關費用。

  8.2.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單方改變房屋用途或結構。

  8.2.6損壞的租賃房屋未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修復..

  8.2.7在公共通道內或不在自己租賃範圍內堆放雜物或放置其他物品,會影響他人通行或使用。

  8.3違約賠償金

  8.3.1租賃期內,如乙方違約或未經甲方同意退租,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租金的10%作爲違約金,如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也適用上述約定。

  8.4如甲方違反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並向甲方收回預付租金,預付租金的金額從租賃合同終止之日起至合同到期日止計算,並要求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

  九.如該房屋需要維修,而甲方在接到通知後的合理期限內未能修復或完全修復,乙方可自行修復或改善,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9.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之間的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共同協商作出修改或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生效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指紋)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0

  合同編號:

  抵押人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抵押權人 :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爲確保號借款合同 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情趣吧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 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 ,貸款期限自至。

  第三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第四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五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 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 。

  第六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九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情趣吧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一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三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損害,應由甲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抵押期間,甲方經乙方書面同意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改變貸款用途、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 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等情況。

  第十七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從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貸款本金、違約金 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二十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解決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應由雙方法定代表人 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1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爲滿足工作和生活需要,向銀行(請寫明具體銀行名稱)(以下簡稱貸款銀行)申請購車貸款,並委託乙方爲其購車貸款提供擔保。乙方同意爲甲方汽車貸款提供擔保服務。

  2、甲方應爲乙方購買的車輛提供質押反擔保(如甲方因違約未能按時還款,乙方應將車輛抵押給銀行)。

  現雙方本着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在惠州汽車市場購車。車型:_車號:_發動機號:_

  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個人汽車貸款,並要求乙方提供擔保。該車由甲方家庭財產購買,抵押給貸款銀行。

  第二條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申請,爲甲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貸款合同》提供擔保。

  第三條經雙方協商,甲方不再向乙方提供擔保服務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真實信息和信用信息進行調查、覈實並確認其真實性和有效性後,甲方可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貸款銀行提供其抵押購買的擔保。

  2、甲方提前清償銀行貸款本息時,可要求乙方積極配合,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3、車輛到公安局登記,貸款銀行辦好後,甲方爲乙方簽訂交通事故責任劃分協議,附後。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的信用信息。

  2、甲方應按照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貸款合同》約定的條款,全面履行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如不能按期歸還利息,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處置,甲方應移交車輛,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在乙方提供的擔保期內,如經乙方調查覈實,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騙取銀行貸款和乙方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處置。並放棄抗辯權,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5、在貸款保證期內,甲方應誠信使用車輛,並履行其作爲實物管理人的義務,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車輛交付乙方處置。

  6、在貸款擔保期間,甲方應委託乙方向乙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強制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機動車財產保險,如甲方未按本條規定履行,則視爲甲方已放棄繼續履行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因機動車引起的保險索賠,甲方應委託乙方處理。

  7、還款期內車輛使用出現質量問題和產品缺陷,甲方應向汽車經銷商和製造商索賠,甲方不得以此爲由拖欠銀行每月按揭款。

  8、分期付款期間,甲方應嚴格遵守車輛使用性質和保養規定,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拆除或改變車輛結構和車身顏色。否則,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如車輛損壞、丟失或被徵用,甲方應使用相應的賠償金或補償金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或存入銀行。

  10、甲方有償還車貸的全部義務,該義務不因抵押物的損失而消失;抵押物滅失的,甲方以其與家人共有的財產全額償還車貸。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相關信用證明、個人資料和信用信息進行調查覈實,或委託專業調查機構和律師進行信用調查。

  2、徵信後,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具體信用情況選擇是否擔保。

  3、在有效保證期內,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信用狀況。如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信息,騙取乙方擔保,乙方有權解除擔保合同,無條件收回甲方購買的車輛,處置後返還銀行貸款餘額,並繼續向甲方追究不足部分,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4、如甲方未能按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貸款合同》約定償還每月出資額,甲方承諾無條件將車輛移交乙方處置,並放棄抗辯權。乙方有權根據銀行授權行使抵押權人的權利,處分車輛,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在貸款期間,甲方應向法定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續保保險,並負責通知乙方。

  6、如甲方違反與銀行簽訂的《個人購車貸款合同》,導致或可能導致乙方向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乙方有權在向銀行承擔責任之前或之後向甲方索賠;此時,甲方應全額償還其本人和家人共有的財產。

  二、乙方的義務

  1、應甲方要求,乙方應根據其信用狀況爲甲方提供擔保。

  2、在徵信過程中,乙方有義務依法對甲方的相關個人信息保密。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向相應的不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乙方向銀行提供的擔保總額的10%計算。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支付。

  二、除違約金外,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爲實現權利而發生的訴訟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三、乙方因甲方違約需要出售或拍賣車輛的,應先支付銀行貸款本息、催款、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費用用於出售和拍賣車輛。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清償,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七條雙方因爭議發生的訴訟,由惠州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手模簽名):

  乙方:

  _年_月_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2

  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或協議(合同號,以下簡稱主合同)上。

  根據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爲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爲乙方的擔保人..現在,各方已達成成本保證合同:

  1.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中的全部合同義務和責任,以及甲方爲實現上述權利而發生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一切必要費用;

  2.保證期截止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即甲方有權選擇向當時的乙方或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4.如果乙方或丙方屆時未能履行其義務,各方同意甲方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主張各方明確表示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程序和必要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合同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和丙方:

  擔保合同第三條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郵編:________電話: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爲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建築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人審覈同意後發放。爲了明確各方的權利和責任,特簽訂本企業貸款示範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規定,貸款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和貸款人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相關貸款事宜按《辦法》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自貸款撥付之日起,按實際撥付收取利息,利率爲每月_____‰,超計劃貸款利率爲每月_____‰,逾期貸款按20%計收利息,挪用按50%計收利息。

  第四條貸款人保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資金。如因工作失誤導致貸款人延遲使用資金,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賠償直接經濟損失。

  第五條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檢查過程中,借款人必須爲查閱有關文件、賬簿、憑證和報表、檢查材料庫存和施工生產提供方便。

  第六條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人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保證人負責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擔保人應在收到貸款人還款通知後一箇月內負責還款。

  第八條本企業借款合同範本的有效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企業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是企業貸款合同模式的具體條款。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3

  擔 保 書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於 20xx年 12月 29日由以上三方在簽訂。 爲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NJ,借款合同本金爲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爲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爲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爲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

  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籤

  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

  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

  二、貸款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率爲________%。

  三、借款期限:從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四、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

  六、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七、違約責任:

  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月利率。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合同自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借款人):乙方(貸款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5

  論文摘要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五、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完善的建議

  六、結語

  摘 要

  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所謂權利瑕疵擔保,即保證買受人不致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而喪失其標的物;所謂物的瑕疵擔保,即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特別保證的品質。買賣的瑕疵擔保是買賣合同中出賣人負有的一項重要義務,也即出賣人就其所交付的標的物,擔保其品質及其移轉的標的物權利上不存在未告知的瑕疵。我國合同法理論肯定出賣人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即出賣人應保證標的物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或者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標準。標的物不符合規定或約定的質量標準,即爲有瑕疵,買受人用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瑕疵,屬於表面瑕疵,需要經過技術鑑定或者在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瑕疵,屬於隱蔽瑕疵。出賣人對於表面瑕疵和隱蔽瑕疵,都應承擔責任。

  本文重點闡述了兩項瑕疵擔保責任的構成要件、表現情況以及存在的缺陷。本文還敘述了對我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一些完善建議。

  關鍵詞:買賣合同 瑕疵擔保責任 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買賣合同中的瑕疵擔保責任

  《合同法》第130條規定,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有償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是買賣合同最基本的法律特徵。買賣合同中的雙方當事人,交付財產取得價款的一方稱爲出賣人,接受財產交付價款的一方稱爲買受人。買賣合同有效成立後,出賣人依合同負有交付標的物的義務和使買受人獲得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此外,還負有兩項瑕疵擔保責任,即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和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定責任。只要權利或物有瑕疵,出賣人必須負責,因此屬於無過錯責任。正好與其違約責任的過錯歸責相對應。其制度設計的目的在於平衡出賣人與買受人的利益和風險。那麼我國《合同法》對於瑕疵擔保責任又是如何規定的呢? 它在買賣實踐中又存在哪些缺陷呢?下文將分別進行討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一)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種類:

  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應具有通常的品質或者特別約定的品質。它包括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效用瑕疵擔保責任和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三種。物的價值瑕疵擔保責任是指擔保標的物無滅失或者減少其價值的瑕疵。這裏的價值是指物的交換價值,而不包括物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的擔保屬物的效用擔保。效用瑕疵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備應有的使用價值,標的物無滅失或減少效用的瑕疵。這種效用包括通常的效用和合同中約定的特殊效用。例如,自行車作爲代步工具,冰箱爲了保存和冷凍食品等即屬於物的通常效用。但假設合同中約定的自行車爲助動車,這就是特殊效用。所保證的品質擔保責任是指出賣人應擔保標的物具有其所保證的品質。出賣人對標的物所具有的品質保證,應

  以雙方當事人的合同中的約定爲準。

  (二)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理由:

  第一,通過對出賣人施加該項義務,使買受人的利益得到滿足,保障其利益的實現無任何阻礙,以達到訂立合同的目的。這是由買賣合同的有償性所決定的。一切有償合同均存在着等價關係,即一方取得權利或物品,是他支付了相應價款所應得到的結果。第二、由於科技迅速發展,各種各樣的新產品層出不窮,產品的製造與銷售越來越現代化,同時也越來越重視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這就需要出賣人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對標的物的質量作出明確說明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證。第三、現代經濟社會中,當事人達成買賣交易,往往是通過先進的通訊﹑電子手段,雙方並不見面。這樣,由於買受人在收貨之前沒有機會看貨,就只能通過買賣合同來確定標的物的質量,也就要求法律在這種情況下對標的物質量有完善的保障措施。總之,物的瑕疵擔保責任是法律基於買賣合同有償性的特殊要求和對消費者的特別保護而規定的。這種責任的存在,對於買賣交易的安全和消費者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一)權利瑕疵擔保責任成立的條件

  根據一般通論,出賣人將標的物出賣於買受人就應對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義務。但要出賣人真正承擔擔保責任,必須符合下例條件:(一)權利瑕疵必須於買賣合同成立時存在,即瑕疵的先在性。如果在合同成立時未有權利瑕疵的存在,只是在嗣後發生權利瑕疵,則發生債務不履行的違約責任或風險承擔問題而不發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二)權利瑕疵須於合同履行時依然存在。如果在合同成立前或合同成立後存在過權利瑕疵,但於合同履行時出賣人已將該瑕疵除去,則買受人得到的仍是完整的所有權,不存在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三)須合同成立時買受人須爲善意,即買受人不知道或不應當知道該權利瑕疵的存在。如果買受人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第三人可能對該標的物存有權利,則出賣人對

  該瑕疵不負擔保責任。(四)須沒有法律規定的例外情形。如《合同法》第290條規定:“當所有人將出租給他人的房屋出賣時,租賃合同對新的所有人仍然有效,承租人仍然享有房屋的租賃權。”此時出賣人不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因爲買受人雖然承受了義務,但他也獲得了租賃合同中的權利,沒有利益的損失。(五)須買受人受有損失或損害,即由於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使買受人的所有權喪失或受到限制。如果買受人沒有受損自無法律救濟的必要,也無須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以上五點作爲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成立要件是缺一不可的,缺少其中任何一箇則擔保責任不成立,買受人無權向出賣人提出賠償請求。除此之外,我認爲還有兩個基本的前提條件:一是所有權已移轉於買受人。所有權移轉於買受人後,則說明買受人已成爲標的物的所有權人,在此之前買受人不享有所有權,第三人沒有向其主張權利的理由,即使提出也是沒有用的。在我國所有權轉移的方式有兩種(交付和登記),只有履行了相應的移轉所有權的手續才能發生所有權的變更。只有當第三人向買受人主張權利時,纔會妨礙標的物所有權的完整性,買受人所得到的非爲合同締結時所期望的權利。此時,出賣人才應向買受人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

  (二)權利瑕疵的類型及其擔保責任成立的可能性

  權利瑕疵擔保中,權利瑕疵的類型是不同的。在善意取得制度完善的情況下,各種權利瑕疵引發的擔保責任的可能性是不同的。

  1、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出賣人無所有權或僅有部分所有權是指標的物爲他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此種情況下出賣人實爲無權處分,無權處分在我國《合同法》上規定爲效力待定的行爲,原權利人享有追認權。2、買賣標的物上存有用益物權。用益物權是對他人所有的物,在一定範圍內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他物權。3、標的物上存有擔保物權。擔保物權是與用益物權相對應的他物權,指的是爲確保債權的實現而設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

  定財產的交換價值爲內容的權利。擔保物權有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三種。4、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知識產權。這主要是指該標的物本身侵害他人的知識產權的產物。

  從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在標的物上存有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權利瑕疵時,不管買受人是善意還是惡意,出賣人都不會承擔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也就是說,在整個買賣合同領域權利瑕疵擔保責任的生存空間是相當狹小的,僅存在於標的物侵害他人知識產權,且買受人以生產經營爲目的購買該物而該物尚未全部售出或使用壽命尚未屆滿還須繼續使用的情形。

  四、我國買賣合同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一) 《合同法》中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合同法》第154條是有關物的瑕疵擔保責任的規定,出賣人違反此規定買受人可以要求修理,重做,更換,減少價款、解除合同及請求損害賠償。依據法條規定買受人享有選擇的權利,買受人可以依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一種有利於自己的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法律責任。但是立法者卻忽視這樣一種情況:例如在標的物可以修理的情況下,買受人選擇瞭解除合同並且要求出賣方賠償自己的損失,買受方根本不需要考慮標的物是否可以修理的情況直接解除合同,在這種情況下要求出賣舉證證明買受方的惡意是很難的。依據法律出賣人沒有任何抗辯的理由,使得此條規定有過度的保護買受人一方,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並不能受到平等的保護,有違民法的公平理念。

  整個瑕疵擔保責任制度的規定應當與違約責任的規定聯繫起來,同時兩種瑕疵擔保的責任應當做出具體的規定,不能象權利瑕疵擔保中一樣缺少具體的責任後果的法律條文。在對兩種瑕疵擔保中的買受人的權利規定不能太過於偏向一方當事人而不顧另一方的利益,因此需要具體的制度對買受人的權利進行限制,平衡雙方的利益。

  (二)《合同法》中權利瑕疵擔保責任存在的缺陷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6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特別提示:

  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認真理解約定條款的含義和法律後果;若對本合同相應的條款或表達存在誤解和異議,可以不予簽定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就應當承擔相應的合同責任。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種類、用途

  1.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爲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屬民間借貸行爲。

  1.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

  1.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1.4嚴禁將借款用於法律法規禁止的事項,否則視爲嚴重違約。

  第二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2.1整)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2.2自月起至月

  第三條 借款利率

  3.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率:月利率百分之%,自實際提款日起計息。

  第四條 還款方式

  4.1還款方式:按本合同所載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本金並結清所欠利息。

  第五條 擔保

  5.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5.2丙方完全瞭解甲方的借款用途,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5.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4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5.5若甲方未按約還款,丙方應自甲方逾期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代償,代償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6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時,乙方有義務配合丙方。

  5.7乙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5.8 甲方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之前向乙方申請展期,若乙方同意展期,丙方繼續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6.1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前還款,但在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除外。

  6.2自覺接受乙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6.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6.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次日內通知乙方。

  6.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6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6.7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提供的有關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方面的資料及情況保密。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7.1有權對甲方的借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7.2有權對甲方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行爲實施任何法律不禁止的措施;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通報其違約情況;有權向人民銀行徵信中心舉報並要求將其違約事實錄入《信用報告》;有權通過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實行公告催收。

  7.3依本合同約定按期足額向甲方提供貸款。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乙方應按約定日提供貸款,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8.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按合同約定償還本息的,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維護和追收債權。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賠償金,違約賠償金爲債務總額的50%;

  8.3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8.3.1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8.3.2不配合、拒絕接受乙方的監督;

  8.3.3未經乙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8.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乙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8.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情形。

  第九條 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9.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9.2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9.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9.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爲。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第十二條 合同簽訂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

  抵押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借款,經抵押人提供最高借款餘額的,貸款人同意根據資金可能向借款人分次發放上述貸款。在本借款合同期間和額度內,不再逐筆辦理抵押擔保手續。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餘額、用途、種類、期限:最高借款餘額(大寫)用途種類利率期限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在本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提款和還款

  1.借款人在分次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2.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每筆貸款的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還款方式以借款憑證爲準。

  3.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抵押內容抵押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財產(詳見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物,主要抵押擔保內容如下:

  1.抵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抵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貸款人實現和的費用。

  3.抵押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抵押額爲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權,從權利和孳息。

  4.抵押人負責依法向有權部門辦理,所登記的抵押權的存續時間應與抵押擔保期間一致。

  5.抵押物由抵押人妥善保管、使用。在抵押期間,如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在30天內恢復抵押物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或用與清償其他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行使抵押權。

  6.抵押人應當擔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物毀損、滅失的,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7.在抵押擔保期間內,抵押物由抵押人辦理財產,財產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借款人(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發生內損失,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款應用於提前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不足部分由抵押人彌補或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否則,貸款人有權降低相應的貸款額或收回貸款。

  8.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9.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由貸款人按照法定程序處理抵押物,收回貸款本息。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0.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0款規定行使抵押權

  11.當抵押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財產,實現抵押權。

  12.在本期間內,抵押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3.抵押人應予賠償使貸款人因抵押權不能實現而遭受的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權利、義務及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

  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

  1.本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抵押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在本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合同附件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的協議、抵押物品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借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負責人簽章(或授權代理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2)(3)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擔保合同2

  甲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一、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 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乙方在合同期內每月先償還甲方貸款_______元,兩月共償還甲方貸款______元。剩餘_____ __元於合同期滿時全部還清。

  二、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還款方式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的欠款,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甲方收到還款後將借據及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據交給乙方。

  四、權利義務

  1、借款方自願用位於 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保證擁有抵押物無任何債權、債務糾紛及對抵押物的獨立產權。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歸還本息。

  五、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後,並賦予本協議的強制執行效力。

  2、此筆借款的到期時間爲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從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如到期後乙方無力償還,乙方自願將抵押物過戶給甲方,並承擔一切過戶費用及其它相關費用。借款方如果不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3、如到期後乙方想延長借款時間,甲、乙雙方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如到期乙方不提前通知甲方延長借款時間,不續寫新的借款合同,甲方將按第2條執行。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8

  擔保合同從其涵義上來說,是指爲保障債權的實現由當事人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設立的合同。

  一、從擔保合同的法律關係構成看。

  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要素。

  二、從擔保合同的性質看。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於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由此可見,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爲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三、擔保合同效力的認定主要是從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擔保合同的主體、客體和內容是否合法妥當等幾信方面予以考察。

  第一,擔保合同是從合同,即依附於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當主合同無效時,擔保合同作爲主合同的從合同自然也無效。若當事人在擔保合同中另有約定(比如約定爲不得撤銷的擔保),則按當事人約定的內容來處理。

  第二,擔保合同的主體不合格導致擔保合同無效。如無行爲能力人或限制行爲能力人獨自擔保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國家禁止爲保證人的單位,如未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機關、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事業爲目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未經法人書面授權的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違背國家法律規定,訂立保證合同,做爲保證人都應認定爲無效。

  第三是擔保合同的客體若是違背國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會利益也應認定爲無效。例如,不能以人身爲標的設立擔保合同;不能以法律明確規定不能作爲抵押物的財產作爲擔保合同的標的`;如以土地所有權作爲抵押標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的內容如違背法律或有害社會公共秩序應爲無效,如保證人向債權人保證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就砍下債務人的一支胳膊,這樣的擔保合同無效。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其民事責任的承擔應依據當事人各方的過錯程序予以確定,如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都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_______(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_______)_______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經借款人全體股東同意並自願以其在借款人處的股份向甲方出質。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擔保貸款,數額爲人民幣_______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在_________公司享有所有權的全部股份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股份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載明(附後),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爲借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貸款人債權和甲方擔保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_________%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其質押股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工商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據此將甲方記載於借款人股東名冊之下。

  六、他特約事項:

  (一)辦理股份轉讓的有關登記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不得隱瞞質押股份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三)質押股份在質押期間的孳息由甲方收取。

  (四)當甲方爲借款人代償後,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_________日內,協商將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爲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股份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後_________日內交付乙方。

  (五)借款人還清上述借款本息後,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將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質押股份按原價再轉讓給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_______元的_________%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抄送貸款人和借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0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

  申請人按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向受託銀行申請開具外匯保函,其受益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此保函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函由受託銀行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保函金額爲________。保函有效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申請人保證按開具保函申請書所列條款承擔相應義務,並同意受託銀行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情況下不負任何責任。

  三、申請人按保函金額的________‰的費率支付擔保費,共計________。其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至受託銀行擔保責任解除之日失效。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外匯擔保辦法》辦理。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即開具保函申請書(副本)、保函(副本)和反擔保函(副本)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1

  如果一份擔保合同無效的話,那麼就不能起到擔保的作用,對住債權來講是很不利的一件事。對於債權人而言,瞭解哪些情形下的擔保合同是無效的,這點很重要。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看看吧。

  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爲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常出現借款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以下是具體介紹: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

  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爲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爲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爲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爲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爲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爲的擔保無效。

  《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爲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

  《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

  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

  (一)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爲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三)爲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四)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

  《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爲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上述七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認定擔保合同是無效的。但是實踐當中的情況比較多,也有一些小編沒有介紹到的無效情況,還請各位根據實際情況做出分析了。要是你還想瞭解擔保合同其他方面的內容,可以上我們網站看看。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2

  甲方(債權人):

  乙方(債務人):

  丙方(擔保人):

  本擔保於 年 月 日由以上三方在 簽訂。

  爲了確保甲方與乙方於 20xx年 12月 29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借款合同本金爲人民幣 圓整)的全面履行,丙方應乙方的要求,自願爲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簽定的主合同,導致乙方對甲方產生的債務,提供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經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擔保書。

  一、擔保內容

  1、本擔保書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無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主合同的約定,產生的甲方對乙方享有之債權。

  2、丙方以其擁有的全部資產作爲抵押擔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項,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違約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據本擔保以保證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銷無限連帶擔保責任。

  4、 本擔保書約定的擔保期限爲二年,自本擔保書訂立之日起計算。

  5、 保證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6、 本擔保書自丙方蓋章,甲方、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無效或失效並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本擔保書項下的擔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無效或失效後的法律責任。

  7、 丙方特別承諾:丙方在簽署本擔保書前,已經充分理解、明確認識到簽署本擔保書的法律後果,因此確認本擔保書不因上述主合同無效而無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種原因無法履行或無效,均不影響本擔保書的效力,不影響丙方對甲方的擔保責任。

  8、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予以解決。在訴訟期間,本擔保書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二、其他事項

  1、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擔保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蓋章)

  日期:

  日期: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3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電話: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所:

  丙方(擔保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丙三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租賃給乙方使用及丙方對此提供擔保等事宜,三方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等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座落在 市 鎮。甲方出租上述廠房及宿舍樓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棟四層廠房面

  積 平方米,住宿樓一棟(除辦公樓上方二層部分爲甲方自用外)面積平方米,員工生活區(操場、綠地)面積 平方米,其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1.2 甲方作爲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的所有權人(或使用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保證對出租的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享有出租權及本合同約定的使用性質,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土地使用證編號: ,(房地產權利證書: 、 )。

  1.3 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爲 ;其現有裝修、生產設備狀況(由甲方無償提供乙方使用)等,以及甲方書面同意乙方

  自行裝修和改變技術工藝或生產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其它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

  1.4 甲、乙雙方同意附件(一)及附件(二)作爲甲方向乙方交付和合同終止時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生產設備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租賃使用性質和用途

  2.1 甲方已查驗乙方的營業執照、相應生產經營資質證書或者擬從事的生產經營範圍。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廠房及其設施設備嚴格按照經覈准的生產經營範圍和原規劃設計的使用性質,用於從事 的產品生產,不得利用上述租賃物及其場所、設施進行非法生產、經營等活動;租賃的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符合原有的用途。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按規定經安全生產監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生產設備的原有規劃、設計及約定的使用性質,不擅自從事約定之外的其它活動。

  第三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 20xx 年 1 月 22 日前向乙方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本合同附件(二)中約定的有關設施設備(以下簡稱:有關設施設備)。租賃日期自 20xx 年 2 月 8 日起至 20xx 年 2 月 5 日止。

  3.2 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完整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乙方需繼續承租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 叄 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廠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甲方不再出租該廠房,乙方應如期搬遷。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設備等不計提任何折舊費用;但歸還甲方時,若有損壞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負有修復的義務。

  第四條 擔保金、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爲保障乙方的生產經營不受甲方的債權債務干擾,甲乙雙方共同委託 (丙方)對雙方的租賃活動進行擔保, 叄 年擔保金共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承擔,乙方應在 20xx 年 1 月 25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丙方;

  乙方採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4.2 甲、乙雙方約定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年租金總計爲人民幣 ,月租金爲人民幣 。租金支付方式均採用 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乙、丙三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

  4.2 。1 租金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叄日內乙方向丙方支付租金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剩餘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乙方

  在 20xx 年 2 月 8日前支付。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另行按平均日租金的30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乙方採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_。

  4.2 。2 自上述租賃物交付乙方之日起,丙方將四個月租金按月支付給甲方,當丙方支付到第四個月時,丙方不再支付租金給甲方,以後乙方按月將租金轉入丙方,再由丙方轉付甲方。丙方採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內(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乙方支付給丙方柒拾萬元租金中剩餘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自動轉爲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丙方責任與義務

  5.1 丙方保證甲方能按時足額收到乙方支付的租金。

  5.2 丙方保證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可獲得相應的賠付(第十條10。3項下的賠償不在丙方責任之內,該賠償款沒有上限),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

  5.3 丙方保證乙方可以獲得本合同第十條10。2項下的賠償,丙方對乙方的賠付上限不超過柒拾萬元整,同時將乙方交納於丙方處的肆拾陸萬柒仟元整人民幣一同於乙方(不存在違約的情況下)無法正常承租使用之日起7日內退還給乙方。丙方採用銀行轉賬方式轉入乙方指定的個人賬戶(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5.4 丙方有義務在甲、乙雙方的租賃活動中擔任中間人、證明人,並承擔由於乙方無法正常承租使用而需要另覓其它合適廠房的義務。

  第六條 其他費用

  6.1 租賃期間,乙方使用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設施設備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因本合同租賃而產生的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租賃稅)。乙方在收到繳款通知或繳款憑證後七天內繳付清楚。

  第七條 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7.1 租賃期間,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甲方有監督的權利;乙方應制定明確的生產、消防、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職責。

  7.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附屬設施。租賃期間,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若有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爲維修,維修後應及時將維修內容和費用憑證提交給乙方,其維修人工費、材料費由乙方承擔。

  7.3 租賃期間,甲方提供部分生產設備(詳見附件二),乙方不再支付任何租金,但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維修及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租賃到期後,乙方保證上述生產設備能正常使用且負有連同其餘租賃物一同返還甲方的業務。

  7.4 租賃期間,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乙方保證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方式設施及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有權予檢查。甲方進行檢查時,應提前 3 日通知乙方,乙方應予以配合,凡發現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甲方有權書面告知乙方,責令乙方進行整改,乙方應在3天內予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請人整改,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7.5 乙方增設特種設備,或者另需裝修、改變技術工藝或改造建築主體結構和有關設施設備(包括電力設施)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中按規定必須報有關政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報有關部門批准後可進行);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到期後歸甲方所有,甲方不負補償的義務。

  7.6 因乙方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同意乙方在廠區不影響消防、安全、通行的情況下進行臨時搭蓋,費用由乙方承擔,但所佔用的地面空間乙方應予每平米人民幣2元補償甲方,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上述搭蓋物歸甲方所有且不予補償,租金與房屋租金同時支付;甲方同意乙方將靠馬路的牆體打掉改造爲店面使用,乙方必須採取相關的安全的防盜措施,所需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租期屆滿或乙方違約退租,無償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補償。

  第八條 租賃物歸還和轉租

  8.1 除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 七 日內完整地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甲方不收租金;超越上述期限返還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原日平均租金

  的二倍向甲方支付逾期期間的佔用費。

  8.2 乙方返還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其附屬設施和甲方提供的生產設備,應能正常使用;否則,乙方應予修復,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返還時,甲方根據合同附件(一)、(二)的約定進行驗收,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8.3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徵求獲得丙方同意後,方可將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甲方無償提供的生產設備除外)。

  8.4 丙方在乙方歸還廠房三日內將履約保證金匯入乙方指定的帳戶。

  第九條 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及丙方應將乙方多繳納的租金退還乙方:

  (一)該廠房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二)該廠房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三)不可抗力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叄個月的租金作爲違約金,違約金的收付由丙方全程擔保: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上述廠房、宿舍樓及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和生產設備,經乙方催告後 七 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發現乙方未認真履行其管理職責,存在安全生產隱患,且書面告知乙方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相關部門的批准,擅自改變上述廠房、宿舍樓、員工生活區及其附屬設施規劃設計的生產使用性質或合同約定的用途,用於從事約定之外的活動。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經安全生產監督、消防等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增設、改造特種設備,或者生產、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4

  擔保合同的含義:

  所謂擔保合同,是指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擔保合同旨在明確擔保權人和擔保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擔保合同是一種重要的民事合同,儘管我國合同法並未單列一章進行規定,但這絕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爲擔保合同是一種從合同,其規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擔保合同,是指爲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

  擔保合同的期限: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爲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爲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爲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5

  1、誰是擔保合同的當事人

  擔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保證擔保合同中,擔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財產可以用於擔保?

  以下財產可以用於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不得抵押的財產: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爲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提醒注意:對於可以抵押的財產中的一、二、三、五中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四、六、五中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3、哪些人不可以做爲保證擔保的保證人?

  國家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公益爲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企業法人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爲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的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的範圍內提供保證。

  4、定金條款:

  a、應明確所繳款項的性質是“定金”

  定金條款應寫明“定金”字樣,最高院關於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司法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擔保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定金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條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對於超過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爲預付款,可以要求返還。但不具備定金的性質。

  擔保在銀行借貸、商品交易、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可以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

  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不少人對《擔保法》缺乏瞭解,經常導致糾紛案件的發生。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6

  合同編號____年___字第____號

  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的申請,甲方同意爲乙、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丙方經審查,同意甲方作爲乙方借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按照下列條款訂立合同。

  第一條根據乙、丙雙方簽訂的主合同,乙方向丙方借用本金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利息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借款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保證擔保範圍、保證期間

  甲方同意就上述:a、借款本金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b、借款本金,即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c、借款本息的百分之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d、借款本息,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大寫);爲乙方向丙方提供擔保。甲方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如分期還款,需分別列明)。

  第三條保證方式

  一、a、甲方在其保證擔保的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滿不能履行債務的,丙方可以要求甲方代爲清償。b、甲方在其擔保的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責任。如乙方未能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且無力清償,以至主合同經訴訟或仲裁併就乙方財產依法強制執行後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二、超出甲方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三、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爲清償或丙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四、主合同規定的(各)債務履行期屆滿後,即還款期末後的逾期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有下述情況之一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乙方和丙方變更主合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2.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或者丙方許可乙方轉讓債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3.丙方允許乙方延長償還期限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4.以“借新還舊”方式發放的貸款(經甲、丙雙方協商同意的貸款除外);5.乙方和丙方採取欺詐行爲,騙取甲方提供擔保的。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7

  擔保期限是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期間,即擔保人在債務期滿後的兩年內承擔擔保責任。如果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向借款人催收,既引起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也引起擔保債務訴訟時效產生並中斷,擔保責任期間將延長兩年如同訴訟時效一樣。而如果擔保人承擔的是連帶責任,則不因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而中斷,即連帶擔保期間產生訴訟時效且中斷,必須由債權人向擔保人直接追索,否則,擔保責任期間屆滿,擔保人責任免除,不再會產生訴訟時效,也就不會獲得二年的時效保護期間。

  對於六個月的規定,是指沒有約定擔保責任期間的,給予債權人在主債務期滿後六個月內及張擔保責任的權利期間,這個期間是不變期間,如未主張,則擔保人同樣免責;如果債權人主張的,擔保期間終止,重新計算二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相關知識: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範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範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範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範圍

  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綜上可知,擔保合同的擔保期限一般爲兩年,但是由於情況不一樣,具體的擔保期限起算時間就會不同,同時在擔保的過程中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況的話,則擔保期限還有可能終止。更多擔保合同方面的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8

  編號:(工字)第號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於年月日簽訂編號爲《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爲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爲支付的行爲。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爲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爲: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注 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29

  一、擔保方式不明確

  擔保方式分爲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範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項目上承擔責任。

  三、擔保期限規定不清楚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爲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爲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爲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30

  獨立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就債權債務進行擔保的事情,可以在主合同當中約定相應的擔保條款,然後由擔保人簽字蓋章,或者單獨在債權人與擔保人之間簽訂一份擔保合同。像這樣獨立的擔保合同其法律效力是在怎樣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相關介紹吧。

  一、獨立擔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從文意的角度來理解,“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該款的前半句已經明確了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的從屬關係。上述兩種觀點對於這個問題沒有分歧。關鍵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該約定是否是主合同與擔保合同之間從屬關係的約定,比如擔保合同約定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擔保合同的效力。這相當於確認主合同的效力與擔保合同的效力不具有從屬關係,兩合同的效力相互沒有影響。

  但是,若僅作此理解,則“另有約定”的概念過於寬廣,似乎主合同與擔保合同是互不影響的兩個合同,只要當事人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便不受制於主合同的效力,那麼無法體現兩合同之間存在的內在關聯性。如果從限制性解釋的角度出發,主張此處“另有約定”理解爲在主合同無效的情況下,當事人約定擔保人對無效合同的後果負擔保責任,這也就是說擔保合同約定的內容是因主合同無效而應產生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這一解釋,彌補了文義解釋說對主合同與擔保合同內在關聯性的忽略。

  二、擔保合同另有約定指什麼

  我們理解的“另有約定”的意思應該是,否定從合同的效力受制於主合同的效力,在此基礎上約定擔保人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應承擔的責任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對主合同債權的所承擔的擔保責任與因主合同無效所承擔的擔保責任是兩種不同性質的責任,前者是對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擔保,後者是在主合同無效時對債務人承擔責任的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對與擔保合同的從屬性有了進一步的明確規定,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是這樣規定的:“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擔保法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物權法》這一規定進一步表明,我國現行法沒有采取物權行爲獨立性與無因性理論。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三句中“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的意思是,除非法律特別規定了擔保合同不因主債權債務合同的無效而歸於無效,否則擔保合同是否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是不可以由當事人來約定。比如《物權法》第二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範圍。”也即,最高額抵押權並不是從屬於其中的某一箇債權的。如果某一箇債權無效,最高額抵押權並不因此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亦排除了當事人之間約定債權債務關係合同和擔保合同之間是否具有主從關係的可能性。

  對於獨立的擔保合同來講,其同樣要手《合同法》的約束。我們在判定其法律效力的時候,只要該合同是符合法律規定的,當事人之間是自願簽署的,那麼該合同就具有效力,這是無可厚非的事情。更多擔保合同的知識,歡迎你到網站進行詳細瞭解。

精選擔保合同模板集錦 篇3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願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爲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

  1.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範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範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範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願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願履行後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爲: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爲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箇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爲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或者物的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爲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範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爲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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