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委託擔保合同(精選28篇)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爲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爲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爲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爲,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爲,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爲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爲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爲準。甲方指定爲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爲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繫人或聯繫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爲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爲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爲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爲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乙方經研究決定同意擔保。甲、乙雙方就委託擔保事宜誠實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擔保對象:

  甲方向_________申請_________業務(種類如下),乙方爲其提供擔保。

  【可選擇的業務種類包括但不限於(1)人民幣借款;(2)銀行/商業承兌匯票貼現;(3)銀行承兌匯票承兌;(4)銀行保函;(5)其他】

  第二條 擔保金額:擬定擔保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實際擔保金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三條 擔保方式: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四條 擔保範圍: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五條 擔保期間: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六條 擔保費用(保費):

  1、計費方法:按擔保金額、期限、收費標準計費。

  2、收費標準:_________%/年(大寫:百分之_________/年)。

  3、保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支付方式: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一年以上的在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按年計算一次性支付。

  第七條 甲方承諾:

  5、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7、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

  8、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9、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等;

  (2)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3)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4)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5)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8)其他影響乙方利益的重大事項。

  第八條 乙方承諾:

  10、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擔保義務。

  11、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所瞭解的經營情況保密。

  第九條 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2、改變資金用途;

  13、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14、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15、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16、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17、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18、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十條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5%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十一條 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二條 甲方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20、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1、《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22、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爲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23、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4、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25、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爲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26、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五條 附則:

  27、“主合同”指甲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等。

  28、“主合同債權人”指借款合同中的貸款人、銀行承兌匯票中的承兌銀行、保函及其他業務中的受益人。

  29、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引起訴訟,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30、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押印)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3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提示:

  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4

  委託人(甲方):

  住所(地址):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受託人(乙方):

  住所(地址):

  註冊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就甲方委託乙方爲其借款提供擔保的有關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根據甲方與 簽訂的《 》(編號爲: )的約定,甲方向 借款壹筆,本金合計爲人民幣 ,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上述借款本息的範圍內,爲甲方向 的貸款提供擔保。

  第三條 乙方的擔保期間 爲自甲方與 簽訂的《 》 (編號爲: )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內。

  第四條 乙方爲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乙方的保證責任隨甲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乙方代爲償還或貸款人因甲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五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按以下措施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股東自願簽訂《個人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承諾書》,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2、及其配偶,以個人及家庭財產向河北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3、元昌擔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擔保,簽訂《保證反擔保合同》。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甲方的抗辯權,甲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乙方仍有權提出抗辯。

  第七條 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藁城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簽訂的與此對應的《最高額保證合同》時,甲方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擔保費每年按擔保金額的 %收取。

  第八條 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時,須按將到位資金的10%以轉賬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因該保證金髮生的借款利息和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 在甲方未償還其所有借款之前,該保證金不能動用;

  3、 該保證金優先用於清償乙方爲甲方所承擔的代償債務;

  4、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5、 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按期足額償還本息並由貸款人向乙方書面通知(關於甲方按時足額還款的證明)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第九條 甲方應每月5日之前向乙方報送反映其生產經營、債權債務、借款使用、項目進度等情況的財務報表及文件材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第十條 乙方每月不定時對甲方的經營、管理、設備、車間等所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甲方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一條 如果甲方發生企業合併、分立、重組、兼併、清算等情形或實行承包、租賃以及其他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轉制變更時,均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參與上述各種情形下清產覈資和有關協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擬定。

  第十二條 如果甲方變更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住所、法定代表人、項目 負責人

  等事項,甲方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並不得因此而影響乙方作爲保證人的利益。

  第十三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其任何資產。

  第十四條 如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保證責任:

  1、 甲方與貸款人聯手騙取乙方擔保的行爲;

  2、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轉讓債務,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 甲方與貸款人協議延長借款期限,事先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變賣、轉讓、轉移或贈與其資產、股權的行爲;

  5、 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私自舉借新債或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爲保證人利益的其他經營決策的行爲;

  6、 甲方不履行與乙方簽署的任何協議。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不能履行《企業循環額度借款合同》中的 任何條款,導致乙方承擔保證擔保連帶責任即爲甲方違約;

  2、 甲方違約應配合乙方變賣、變現反擔保資產,並支付以下款項:

  (1) 需要由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包括合同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爲實現債權而由乙方代償的其他費用;

  (2) 本合同違約金,違約金按甲方未還款金額的20%支付給乙方;

  (3) 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所有費用;

  (4) 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須另行支付賠償金。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每份叄頁,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簽訂時間: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5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項

  1.1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以下簡稱主合同)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第二條擔保方式和範圍

  2.1擔保方式和範圍原則爲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以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三條擔保期間

  3.1以乙方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約定爲準。

  第四條擔保費用

  4.1乙方爲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收取擔保費合計人民幣_______元整(¥_______元),由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一次性支付至以下賬號:

  開戶行:

  戶名: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4.2甲方與貸款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

  5.1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反擔保可以是甲方自行提供,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

  5.2甲方法定代表人須爲甲方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若甲方主要技術權利人爲第三人,該第三人原則上也應向乙方提供個人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5.3除上述兩項外,甲方還須按照乙方擔保額的%或按固定金額元向乙方支付履約定金,若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或有其他違反本委託擔保合同的行爲,定金歸乙方所有。若甲方無違約行爲,定金歸還甲方。

  第六條甲方承諾

  6.1向乙方所提供的資料均真實、準確;所提交的複印件均與原件相符;所陳述的事實無虛假。

  6.2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

  6.3按申請用途使用資金,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財務會計情況的監督,並按月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及應收賬款明細(含應收賬款賬齡)。並在工作日內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包括但不限於現場監督檢查和書面監督檢查。以動產抵(質)押的,每月在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的同時,向乙方提供抵(質)押物的狀況說明。

  6.4按主合同約定及時償還債務。

  6.5資本結構及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僅限於承包、租賃、聯營、合夥、轉讓、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或合作、申請破產等,甲方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6在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甲方不得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資產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

  6.7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在該情形出現後兩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6.7.1修改公司章程,包括但不僅限於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股權、法定代表人和住所以及聯繫電話變化等;

  6.7.2高層人事和財務負責人發生變化、對外重大投資、財務狀況惡化、停業整頓、歇業、破產、解散或撤銷;

  6.7.3受到行政處罰或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包括但不僅限於吊銷營業執照、仲裁、訴訟等;

  6.7.4主合同債權人提前收回債權,主合同展期,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

  6.7.5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反擔保財產將處理(轉讓);

  6.7.6甲方發生其他不利於乙方實現追償權的事項。

  第七條提前清償或提存

  7.1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7.1.1改變資金用途;

  7.1.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7.1.3反擔保財產未投保險、或反擔保財產價值可能嚴重貶損、或反擔保財產可能滅失、或擅自處理(轉讓)反擔保財產,足以危及乙方利益的;

  7.1.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7.1.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7.1.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1.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7.1.8拒不接受乙方保後檢查或在乙方保後檢查中提供虛假資料及信息。

  7.1.9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7.2若貸款人未提前收回貸款,乙方有權處置反擔保物並選擇將處置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及費用或轉爲定期存單質押或進行提存,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或者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向對方賠償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損失、預期損失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而支付的律師費、交通費和差旅費等。

  8.2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致使甲方代爲償還借款的,除應當賠償乙方代償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外,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償資金佔用費(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並按主合同項下債務本金的%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行使追償權,甲方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反擔保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反擔保物等的費用)。

  8.3甲方違反6.1、6.3、6.5、6.6、6.7項約定的,應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擔保費金額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金,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未能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通知和通訊

  10.1雙方所做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爲準。甲方指定爲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乙方指定爲本合同的聯繫人,聯繫電話:_______

  10.2任何一方改變聯繫人或聯繫方法的,應在變更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關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據變更前的聯繫方法所做出的聯絡和通訊應視爲有效。

  第十一條生效

  11。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6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身份證號: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擔保人(乙方):

  代表人: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  一案,甲方向____市 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  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爲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爲。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爲: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爲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____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民法典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爲: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複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____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____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

  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  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

  第四條

  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簽字):  

  簽約地點: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7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爲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爲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爲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爲人民幣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爲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權人:______

  聯繫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擔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授權人:______

  聯繫人:______聯繫電話:______傳真:______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8

  委託人(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

  擔保人(乙方):____市鼎泰擔保有限公司  代表人:_______  

  鑑於申請人 與被申請人 糾紛一案,甲方向____市_______區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向上述法院出具訴訟保全財產擔保的相關手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所稱財產保全擔保是指甲方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時,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爲甲方配備並向法院提供具有管理和處置權的擔保財產,並按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的規  定協助財產所有人履行相關法律手續承擔擔保義務的民事法律行爲。

  第二條 擔保的範圍、金額和責任承擔

  1、甲方的訴訟保全標的爲:

  2、

  3、乙方在上述擔保範圍內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條  擔保期間  擔保期間是向人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擔保之日至法院解封乙方的擔保財產之日爲止(包括以和解和調解終結的案件),最長不超過6個月。

  第四條 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產保全擔保費用人民幣:案件在審理過程中發生如管轄權爭議、公告、鑑定、中止等情形延長審理期限,甲方須自上述事件發生之日起向乙方另行交納擔保費用。)若擔保時間超出6個月,以人民幣 4166 元月收取。

  2、甲方應承擔此次擔保所產生的財產評估費,計人民幣。

  3、甲方應預交結果反饋保證金人民幣,保證及時向乙方反饋有關信息(包括:擔保財產的查封日期、查封對象的清單回執、案件開庭日期、審判日期、審理情況及解封情況)。以便乙方瞭解案件的進展情況,保證擔保財產的及時解封。保證金在乙方擔保財產解封后____日內無息退還給甲方。

  4、上述費用甲方應在該合同簽定之日全額支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帳戶上。乙方收到款後向甲方出具收款憑證。若乙方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財產所有人的本合同項下的民法典院未認可,乙方應自甲方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退還上述費用。

  5、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爲:  戶 名:  賬 號:  開戶行: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對所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的真實,完整及有效性負全部責任。提供的資料包括起訴狀、財產保全申請書、擬查封標的與本案關聯性證據材料。擔保發生之後及時提供查封的裁定書、開庭傳票、判決書、解封的裁定(複印件即可)。

  2、在擔保期間,不受甲方內部任何事件變化而使乙方受到損失。

  3、甲方與被告訂立的合同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甲方不得與被告惡意串通騙取乙方的擔保責任。

  4、甲方具備本合同要求的履行能力,有充分和法定的權利簽署和執行與乙方簽定的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擔保事宜,被申請人向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索賠,甲方將無條件全部承擔乙方因履行該擔保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支付的索賠款違約金罰金)。

  2、甲方必須無條件在乙方發出的書面通知索賠之日起3天內一次性支付乙方及擔保財產所有人已向被申請人賠償的全部款項。

  3、合同生效後,甲方無故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包括但不限於未在法定期限內起訴等),乙方不再退回已經收取的擔保費,未支付的部分有權要求支付。.

  4、若法院實際查封的對象與合同約定的保全標的不一致時,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已收取的擔保費不予退回。.如果甲方變更查封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按照乙方要求交納保證金,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約定的擔保到期____日內,甲方應向法院申請解除乙方的擔保責任,並跟蹤解封事宜,在收到法院解除擔保裁定書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每延期____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等)。

  6、雙方約定的擔保期間到期____日內,甲方不及時向法院申請執行,並同時申請解封擔保財產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另行支付相當於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兩倍的擔保費,並承擔本合同第六條第5項的責任。

  第七條 如果二審中甲方仍需乙方提供擔保的,在徵得乙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本合同的條款仍然有效。擔保費按照第四第一款約定。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變更,解除和生效

  1、本合同補充、修改、變更、解除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9

  編號:______

  甲方(保證人):______

  乙方(委託保證人):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爲乙方向銀行(以下稱貸款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借款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與貸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編號:)中貸款人對乙方享有的債權,具體事項如下:

  借款本金:______。

  利息: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用途爲。

  第二條保證範圍

  甲方願就上述借款本息、貸款人的損失和費用,爲乙方向貸款人提供保證。

  超出甲方的保證範圍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甲方的保證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甲方代爲償還或貸款人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輕或解除。

  第三條保證方式

  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一般保證連帶責任。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以及甲方的其他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知費用、催告費用、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費:

  擔保費率爲:______

  擔保費爲:______。

  上述擔保費先按________年期限計收,待上述銀行《借款合同》簽訂後,依據實際的借款期限覈收,超收的部分擔保費,退還乙方。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按下列約定向甲方支付擔保項目評審費:______

  擔保項目評審費爲:______。

  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交存保證金,待甲方的保證責任完全解除後予以返還。

  二、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數額、方式等完全履行還款義務。

  三、自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一款所約定合同義務。

  四、借款用途須符合本合同的約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送反映乙方的真實運營狀況、債權債務、對外擔保和匯票使用等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其他文件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全面、無條件地接受和積極配合甲方定期或隨機的、以任何形式地檢查和監督,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六、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前,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項外,應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1、借債、對外擔保或實施可能影響甲方作爲保證人的權益的`其他行爲;

  2、組織形式、經營方式、產權或股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但不限於兼併(合併)、分立、合營、合作、聯營、重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託經營、租賃、改制、歇(停)業、解散、被撤銷、破產、股份的轉讓或質押;

  3、變更名稱、註冊資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範圍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贈與、抵(質)押、轉移、置換等方式處分其佔到總資產的5%或淨資產的10%的資產;

  5、涉及重大訴訟案件、被採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須於應訴通知書、訴訟保全裁定書送達乙方之日起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現強制執行措施前書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擔保保證人有上述五種情形下,甲方有權參與清算或有關決議、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爲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七、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主合同(如改變貸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將主合同的債務轉移給第三人。

  八、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三款所約定的義務的,甲、乙雙方特別約定:

  乙方應按上述甲方已代償金額的5%,向甲方支付特別違約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

  第五條

  第一款和

  第二款所約定義務的,乙方應當每日按其應履行義務(應付款)的萬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四款約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清償甲方作爲保證人的主債權,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認可的擔保。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七款約定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保證責任。

  五、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六款約定的,每延遲通知____日,應承擔在保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應按借款數額的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反擔保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由乙方或

  第三人以連帶責任保證質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擔保,反擔保合同由甲方與反擔保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擔保合同爲準。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雙方的義務與責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財力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其他單位簽訂任何協議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如發生合併、分立或變更等情形時,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2.乙方不能提供反擔保或甲方認爲其提供的反擔保不充分;

  3.非因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而不能與貸款人訂立《保證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內,乙方不能與貸款人訂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

  2、

  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還已收取的擔保費,擔保項目評審費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關於甲方的保證責任的任何約定均自甲方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時生效,並以《保證合同》爲準。

  第十四條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經過了雙方的充分協商,且任何一方在訂立合同中,均有權對合同條款進行增刪或者訂立補充條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兩份備查。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1.

  2.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住所(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0

  簽訂地點:_______

  委託擔保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鑑於銀行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同意向甲方辦理種類爲的信貸業務,並同甲方簽訂授信(借款)合同,授信(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期限___個月。

  甲方茲請求乙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均向對方做出如下承諾:其具有訂立、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權利、授權並具備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其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享受和/或行使亦不存在任何障礙或限制。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所約定借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及利息(包括復息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諮詢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審計評估費用及差旅費等)向貸款人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間爲《保證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三條、甲方嚴格按照和貸款人簽訂的相關合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第四條、甲方如不按相關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承擔責任,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中止對甲方辦理各類貸款業務。

  第五條、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繳費通知書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以銀行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雙方同意的保費計算方法爲:借款擔保額度×擔保月數×______‰。

  第六條、

  1、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15天(自然天數),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延期擔保月× 30‰。

  2、甲方如不能歸還貸款人債務,由乙方代爲清償後,乙方將按下列標準收取賠償金:代爲賠償金額度×3‰×逾期擔保天數,直至全部歸還代爲清償款額。除甲方向乙方支付前述賠償金外,乙方還可依法行使下列追償權:包括但不限於(一)、幫助甲方制定還款計劃,儘快回收債務;(二)、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三)、依法提起訴訟;(四)、依法追究反擔保人的責任。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一定數量具備資質的反擔保保證,在《聯保合同》或《反擔保保證合同》(二種可同時或單獨使用)簽訂後,乙方纔能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第八條、公司保證人與反擔保人提供的保證是連帶責任保證,必須是對乙方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借款》和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債務保證全部清償(具體內容以《聯保合同》和《反擔保合同》爲準)。

  第九條、履行擔保合同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的;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允許甲方轉讓債務;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貸款人爲甲方辦理貸款展期或“借新還舊”的。

  第十條、甲方承諾:

  1、同意一次性繳納擔保費。

  2、同意提供相應的動產和不動產作爲質(抵)押物,具體配比見附件。

  3、同意採用反擔保措施。

  第十一條、在委託擔保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反擔保或其他的法律措施:

  1、甲方在申請委託擔保時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的;

  2、甲方不按申請時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資金;

  3、甲方經營不善,無法履行借款合同項下債務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2、甲方違約延遲交付擔保費的,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借款擔保額度3 %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第十條承諾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借款擔保額度5 %的違約金,且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通知貸款人解除甲、乙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保證擔保合同》。如損失超過該違約金的,甲方還應賠償經濟損失。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行使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權利,均不得被視爲其對對方違約行爲的豁免和/或對該項條款的默然廢止和放棄。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若經前述協商雙方仍無法就爭議的解決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反擔保人各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簽署日期爲___。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1

  編號:

  本擔保合同於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爲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爲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爲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爲______年的編號爲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爲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爲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爲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爲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爲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爲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爲,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爲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爲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爲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爲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爲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爲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2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爲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____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爲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爲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

  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3

  保 證 人: (以下簡稱“甲方”)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確保委託乙方與 (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人”)與所簽訂的編號爲 的《委託貸款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甲方願意爲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提供保證。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1條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爲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其種類爲委託貸款,本金數額爲(大寫) 萬元,幣種爲人民幣。

  第二章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2條 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若根據主合同的規定上述約定在執行中發生變化,則上述約定根據實際情況自動變更。

  第三章 保證方式

  第3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第四章

  保證範圍

  第4條 甲方保證的範圍爲:本合同第1條約定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罰息、逾期利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章 保證期間

  第5條 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爲: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前款所述“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期限屆滿之日”還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清償債務的情形下,每一筆債務到期日以及根據主合同約定,乙方宣佈債務提前到期之日。

  第六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6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 甲方保證其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而合法存在的中國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6.2 甲方知悉並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願爲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6.3 甲方所提供的保證爲獨立保證,如有第三人亦爲主合同債務人履行主合同提供擔保,甲方仍然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4 若主合同債務人如期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則甲方不再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6.5 主合同債務人與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的,在不增加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本金數額的前提下,不必取得甲方同意,甲方不能因此變更而免除連帶保證責任;若乙方與主合同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出變動,則甲方的保證期間爲自變更後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6.6 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有關其資信情況的說明、財務報表或其他資料真實有效。

  6.7 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債務(包括主合同約定的提前到期的情形),乙方要求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的,甲方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立即代爲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

  6.8 對於甲方爲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而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乙方行使本合同第6.9條項下的權利所取得的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複利;

  (5)罰息和逾期利息;

  (6)利息;

  (7)本金。乙方有權變更上述順序。

  6.9 若甲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項下責任時,乙方有權:

  (1)直接從甲方在中國民生銀行所有營業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

  (2)對合法佔有和管理的甲方財產或財產權利行使處分權利以用於清償債權;

  (3)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向甲方繼續追償。

  6.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甲方發生經營機制變化、註冊資本變化、股權變動等情況,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若甲方變更地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後七日內通知乙方。

  6.1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果甲方再爲其它第三方提供擔保的,不得損害乙方的利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7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第8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簽章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第9條 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無效而無效。

  第10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章 附則

  第11條 在本合同中約定的通知,採用電報、傳真方式的,一經發出即爲已送達;採用郵寄方式的,在投郵三日後,即視爲已送達。

  第12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13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份,甲方、乙方及委託人、主債務人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第14條 在簽署本合同時,乙方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甲方進行了詳細地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15條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均應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16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在成都簽訂。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因資金需求,獲知乙方能夠提供相關的貸款信息服務,現委託乙方協助辦理。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協助辦理貸款服務業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以達到共同目的。

  3、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提供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一事達成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_委託內容

  市、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權屬證號________________,分別向甲乙雙方確認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申請抵押貸款,甲方爲順利獲得此項貸款,特委託乙方提供服務及有關的服務。

  1、甲方同意以其所完全擁有處置權的房產作爲抵押物抵押給貸款銀行,並配合乙方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_委託抵押貸款服務費的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服務費,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委託抵押貸款服務費。此服務費應於甲方與乙方簽定房屋抵押貸款委託服務合同時支付乙方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定金,剩餘服務費予甲方收到銀行批貸通知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萬。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_貸款金額及年限

  1、根據甲方個人情況,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意向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大寫),貸款年限_________________年,待銀行審批後,以銀行最後覈定的貸款金額和年限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年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5

  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溫州市中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甲方因資金融通需要,特委託乙方爲其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信貸提供保證擔保,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保證擔保,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信貸事項

  一、甲方向貸款人申請:(在”□”中打”√”的爲選定項)

  1、□貸款。銀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期限爲_______年____月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綜合授信額度。銀行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萬元整,期限爲_______年____月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其他約定:

  二、還款方式:甲方按如下第_______種方式還款:

  1、甲方應於貸款日屆期日一次還清。

  2、甲方應於貸款實際發放之日起每個第30天之前,向貸款人還款人民幣_______元,餘款在屆期日一次還清。

  3、其他還款方式:_______若甲方遲延履行上述約定的還款義務,每遲延1日應按遲延金額的0.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條保證合同

  乙方向貸款人保證甲方能夠依主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若甲方在主合同到期時未能履行還款義務,乙方將依其與貸款人所簽署的保證合同約定,在約定的期間內代爲向貸款人予以清償。

  第三條費用的支付

  一、乙方收取評審費和擔保費。評審費一旦收取即不予退還。甲方獲得貸款而提前還款,擔保費亦不予退還。

  二、甲方應於乙方向貸款人發出《擔保意向通知書》之前付清全部評審費_____________元,並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二日內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____元(年擔保利率爲__________%)。

  三、如債務屆期(含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未依約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擔保費,直至所欠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逾期擔保費按原定的擔保費計收標準加收2倍的逾期擔保費,直至所欠債務全部清償之日止。

  四、甲方逾期歸還銀行貸款利息或本息的,應向甲方支付催收費,催收費按200元/人/次計算。

  第四條反擔保合同

  甲方或第三人按乙方要求提供反擔保,並簽署相應的反擔保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各反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有權要求任一反擔保人先行依約履行反擔保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承諾並保證簽訂本合同已得到其股東會、董事會或相應的最高權力機關的授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若甲方違反企業章程和企業內部的其他規定而簽署本合同,責任概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以此爲由對抗合同項下責任的承擔和義務的履行。

  二、甲方保證將主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主合同規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出租、出售、轉移企業的重要財產。

  四、如股權比例、股東、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化,應提前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五、在一年內累計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超過其上年淨利潤的20%時,應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六、如需舉借新債以及實施可能影響乙方利益的其他重大經營決策時,應事先通知乙方並徵詢其合理化建議。

  七、向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資料真實、合法及有效。

  八、應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報送有關生產經營、債權債務、借款使用情況及重大訴訟仲裁等方面資料。

  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在保證合同生效前應將本企業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按期交納保險費,保險期間不短於乙方的保證期間,乙方爲第一受益人。如甲方未能按期交納保險費,則乙方在代其支付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十、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有關貸款資金使用情況和有關生產情況、財務活動的檢查和監督。對乙方在檢查和監督時所提出的正確意見和建議,甲方應予執行。

  十一、甲方於本合同簽署日不存在未告知乙方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十二、甲方授權乙方向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信貸主管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或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查詢其信用狀況。甲方同意乙方將信用信息提供給中國人民銀行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及有關部門批准建立的信用數據庫。

  十三、甲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執行費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以下事項之一,即構成甲方的`違約事件:

  1、甲方未依約向貸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在乙方代償後未及時向乙方履行清償義務。

  2、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不實或未履行所做出的保證。

  3、甲方在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或反擔保人在反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項。

  4、提供反擔保的抵押物或質物價值明顯減少,影響到乙方權益而甲方及反擔保人未增加相應擔保的。

  5、甲方經營狀況惡化,喪失商業信譽,與第三人發生糾紛、訴訟或出現其他乙方認爲會對其權益帶來威脅或不利的事件。

  6、影響乙方權益的其他重大情形。

  二、如出現上述違約事件,乙方有權行使下述權利:

  1、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有權委託甲方開戶銀行從甲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除其所有應付款。

  2、有權行使擔保權利,依法處置各反擔保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或質物,要求保證反擔人承擔保證責任。

  3、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認可的反擔保。

  4、乙方代甲方償還貸款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於3日內:

  (1)向乙方償還全部代償款,並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4倍支付利息。

  (2)向乙方支付代償違約金和逾期擔保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八條附則

  1、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蓋章後生效(合同當事人爲自然人的,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及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聲明

  在簽署本合同時,各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第十條補充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簽字)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公司(公章)有權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聯繫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6

  委託人: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址: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融資需要向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借款,特請求乙方爲其借款提供擔保。爲明確相互的權利、義務,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委託事務及擔保範圍和期限

  乙方對甲方向貸款人___________申請的,借款本金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期限__________個月的借款提供__________擔保,擔保金額爲人民________元。

  第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自願向乙方反擔保,另立反擔保合同。反擔保合同是本合同的從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從乙方代爲償還之日起,乙方即有權要求甲方或反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並有權處置抵押物、質押物後取得優先受償;有權委託貸款銀行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從甲方帳戶劃收款項等途徑進行追償。

  3、甲方向乙方支付貸款擔保評審費__________元,在項目立項審查時一次性付清;擔保費以擔保金額爲基數,按每月__________‰計算,期限__________個月,計__________元,在開具擔保函時一次性付清。

  4、在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_% 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⑴履約保證金由甲方交納,所有權屬於甲方。

  ⑵甲方應依約履行合同,如逾期還貸,乙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

  ⑶甲方按借款合同約定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履約保證金。

  5、乙方代爲甲方償還其上述借款即視爲甲方違約。乙方爲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和自代償次日起的代償資金利息(月利息按代償金額的2%計算)以及乙方爲行使追償權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天按本合同貸款擔保金額的1‰計算。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還應支付賠償金。

  2、甲方保證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僞造、過期等文件、材料,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另立補充條款。

  若甲、乙在履行本同中發生爭議、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溫州)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應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的申請,經審查,甲方同意爲乙方貸款(含展期,下同)向銀行(以下稱貸款方)提供擔保;爲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範圍和擔保期間:

  一,乙方擬貸款的金額爲(人民幣)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 ,借款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甲方的保證期間爲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 個月。

  第二條保證方式:

  1、甲方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乙方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不能履行債務,貸款方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內代爲清償。

  2、超出甲方的擔保範圍,擔保期間的任何款項,甲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3、甲方的擔保責任隨乙方履行主合同還款義務或甲方代爲償還貸款或貸款方因乙方違約收回貸款等情況相應減少或解除。

  第三條甲方的保後監督管理權:

  擔保貸款發放後,甲方有權根據需要,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債權債務情況,擔保貸款的使用情況,項目進展情況等,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調查瞭解,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資料。

  第四條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履行擔保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即取代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墊付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若乙方不能及時償還甲方欠款,甲方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的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對外債權等一切可執行財產。申請強制執行的金額爲:甲方承擔擔保責任代乙方向貸款方償付的全部債務金額,即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鑑定費,估價費,登記費,過戶費,保管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擔保費)。

  第五條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權抗辯。

  第六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的%向甲方支付擔保費,並在甲方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2、必須承擔主合同規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以後的逾期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等。

  3、借款用途必須符合主合同的規定,不得挪作它用。

  4、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資金來源,時間,數額等嚴格執行還款計劃並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利息。

  5、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代償,在接到甲方書面催款通知後______ 天內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超出______ 日的,甲方有權委託相關銀行從乙方的賬戶上代爲扣還相關款項。

  第七條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通知主合同債權人停止產生新的債權或提前收回已產生的債權,並有權以乙方名義直接對甲方提起訴訟:

  1、改變資金用途;

  2、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擅自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

  4、財務狀況惡化,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5、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被行政處罰、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或涉及刑事訴訟等,足以嚴重影響生產經營和財務狀況;

  6、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7、乙方被債權人通過口頭、信件或訴訟方式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在債權人口頭、信件或人民法院傳票到達乙方之日起,乙方可直接通過訴訟方式向甲方進行追償,而不需在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後再向甲方提起訴訟。

  8、出現其它嚴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

  第八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有義務按照乙方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擔保,並簽訂相關《反擔保合同》。甲方同時應向乙方提供本次貸款總額______ %的保證金,即(大寫)______ 萬元人民幣,甲方在乙方與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之前將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賬戶。

  第九條甲方應對《反擔保合同》設置的抵(質)押資產按慣常投保的險種和保險金額向保險公司投保,並承擔相關保險費用,確保反擔保財產的安全。

  第十條甲方爲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應提前______ 天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一條特別約定:

  1、甲方認可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出具的《保函》和與主合同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並承擔相關的全部法律責任。

  2、《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包括甲方直接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甲方委託第三方與乙方簽訂《反擔保合同》。

  3、甲方與債權人產生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5)項所約定的主合同展期情形,甲方應向乙方依照本合同第六條重新協商並支付擔保費用。甲方與債權人主合同被解除、撤銷、變更等,乙方不再爲甲方承擔保證責任,甲方所支付的擔保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保費,每拖延一天,按未支付保費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從甲方未按主合同約定償還債務之日起,按照主合同約定的逾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應承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與主合同債權人的約定償還債務,累及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和其他民事責任的,則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已經向主合同債權人代償的本金、利息、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主合同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乙方向主合同債權人承擔的其他民事責任,以及乙方爲實現追償權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訴訟費、仲裁費和律師費等)。

  4、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七條承諾,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三條附則: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8

  被保證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編:

  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同意爲甲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以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陳述與保證

  1.1甲、乙雙方依據中國法律均具備簽定本合同的主體資格。

  1.2甲、乙雙方知悉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真實有效。

  第二條 主債務種類及數額

  乙方爲甲方擔保的主債務爲依據甲方與受益人簽定的編號爲的合同(以下稱主合同)項下的(業務品種),(幣種),金額(大寫)。

  第三條 主合同履行期限

  3.1主合同履行期限爲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變更,依主合同之約定。

  第四條 保證方式

  4.1乙方爲甲方向受益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五條 保證範圍

  5.1具體保證範圍以乙方與受益人爲主合同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等法律文件約定的保證範圍爲準。

  第六條 保證期間

  6.1乙方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反擔保措施

  7.1主債務由下列當事人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7.1.1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2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3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7.1.4反擔保人:

  反擔保合同名稱及編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8.1有權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8.2保證期間,受益人正式通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時,乙方可採用下列方式支付:

  8.2.1通知甲方向受益人支付;

  8.2.2通知反擔保人支付;

  8.2.3乙方代償。

  8.3自主債務逾期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日按萬分之伍比例支付擔保費。

  8.4乙方因履行保證責任而代償的,有權向甲方及反擔保人追償收回代償資金本息及相關費用,並自代償之日起,有權按照每日萬分之伍比例向甲方收取罰息。

  8.5乙方依法享有與甲方同等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乙方的此項權利不因甲方放棄對主債務的抗辯權而喪失。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要求受益人提前解除主合同:

  8.6.1在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甲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債務;

  8.6.2甲方的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8.6.3甲方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8.6.4甲方喪失商業信譽;

  8.6.5甲方未履行主合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且足以影響其履行債務的能力;

  8.6.6甲方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應按照下列要求向乙方支付費用:

  甲方應當向乙方交納評審費、擔保費。

  支付標準:擔保年費率爲擔保金額的;評審費率爲擔保金額的%,主債務履行期超過壹年的,主債務履行期內每年度交納一次評審費。

  評審費人民幣。

  擔保費人民幣。

  評審費、擔保費的交納時間爲:

  9.2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延遲向乙方交納費用的,經乙方同意後,每日按遲延交納費用的金額的萬分之伍向乙方支付罰金。

  9.3甲方提前清償主債務的,乙方以月作爲時間計算單位,退還甲方未使用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期間相應的擔保費。評審費不退還。

  9.4必須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生產經營狀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每個月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9.5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不得擠佔、挪用。

  9.6應積極配合併自覺接受乙方對生產經營、財務活動及主合同項下信貸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9.7甲方及其投資者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

  9.8在未償清主債務之前,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用主合同項下的信貸資金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9.9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要爲他人債務提供擔保,可能影響其對主債務的還款能力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

  9.10主債務的反擔保保證人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破產、被

  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況,部分或全部喪失與主債務相應的擔保能力,或者作爲主債務的反擔保物價值減少、意外毀損或滅失,甲方應當及時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反擔保。

  9.11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發生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經營範圍、註冊資本金變更等情形的,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9.12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兼併、分立、合併、申請停業整頓、申請破產等足以影響乙方債權實現的情形,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徵得乙方同意,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3在償清主債務之前,甲方如發生停產、歇業、被註銷登記、被吊銷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從事違法行爲、涉及重大訴訟活動、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產狀況惡化等情形。均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落實債務的清償及反擔保。

  9.14實施可能影響乙方作爲保證人的利益的重大經營決策如投資、借貸、出租、出售、轉移、轉讓等行爲,均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提前妥善落實乙方債權。

  9.15甲方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反擔保有關的律師費、保險、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責任。

  11.3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11.4本合同項下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因任何一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或其自身地位、財務狀況改變或任何一方與第三方簽定任何協議、合同而免除。

  第十二條 保證合同的簽定或保函的出具

  12.1具備下列條件後,乙方正式與受益人簽訂保證合同或出具保函:

  12.1.1本合同及反擔保合同正式生效;辦理完有強制執行力的公證和抵質押登記手續。 12.1.2甲方已經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了擔保費和評審費。但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 條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而引發訴訟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14.1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甲方不完全履行或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代甲方向受益人還款後,乙方有權委託受益人從甲方的銀行帳戶中扣劃資金以彌補乙方代償損失,甲方對此無異議。

  14.2自主合同的債務履行期屆滿前20天起,甲方應逐步將資金調集到其在受益人處開立的帳戶上,以作好還款準備。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4.10

  第十五條 附則

  15.1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19

  抵押人:

  抵押人: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慶元縣 (以下簡稱受益人)簽訂編號爲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與債權人簽訂編號爲 的《委託保證合同》,約定由債權人爲被保證人提供保證期限爲自主債務履行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屆滿之日起 ,保證金額爲人民幣 (大寫) 元整的保證擔保。

  爲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抵押人願意向抵押權人提供抵押反擔保。

  爲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我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抵押人陳述與聲明

  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

  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完全瞭解主合同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爲其提供抵押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已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說明。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並將有關出租內容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二條 抵押物

  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附後)。

  第三條 抵押反擔保範圍

  抵押人抵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主債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被保證人應當向債權人交納的擔保費及債權人實現上述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等)。

  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債務時,無論被保證人或第三人是否向債權人提供其他反擔保,抵押權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人確認,受益人與被保證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條款的,視爲已徵得抵押人事先同意,抵押人的保證責任不因此減免,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延長主債務履行期;

  增加主債權金額。

  第四條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

  抵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五條 抵押登記

  依法應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押物登記手續。

  抵押物有關登記文件的副本由抵押權人保存。

  第六條 抵押物的佔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佔有和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採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並承擔相應費用。

  抵押人應將有關抵押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文件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七條 保險

  押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應根據有關法律及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期限、投保金額辦理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如抵押物已保險,應將第一受益人批註或變更爲抵押權人。

  保險期至少應長於借款合同履行期間三個月;

  如保險期限屆滿,借款人未償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的,抵押人應對保險期作相應延長。

  在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償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或撤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續保或代爲投保,其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抵押人對抵押權人因保險中斷或被撤銷而蒙受的一切損失負全部責任。

  保險單正本及保險權益轉讓書應由抵押權人保管。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當全額作爲抵押財產。

  對保險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債務及相關費用;

  轉爲定期存單,存單用於質押;

  經抵押權人同意,用於修復抵押物,以恢復抵押物價值;

  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反擔保後,抵押人自由處分。

  第八條 抵押權的實現

  抵押權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被保證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抵押權人依據本合同第條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九條 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抵押人出售、出租、轉移、轉讓、承包、贈予、再抵押、託管、以實物形式聯營、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應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

  否則,抵押人的上述行爲無效。

  對抵押物處置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___條選擇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本合同生效後,抵押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爲;

  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重新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反擔保。

  抵押物價值未減少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損害賠償金應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帳戶。

  對該損害賠償金,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___條選擇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法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註冊資本減少、股東變更、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發生重大經濟糾紛、出現停產、歇業、註銷登記、被吊銷執照、經營虧損及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自然人抵押人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內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及住所、電話發生變更等,應提前30日通知抵押權人。

  第十條 債權人權利和義務

  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未依主合同約定歸還全部或部分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給抵押人。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因抵押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抵押人應在原抵押反擔保範圍內賠償抵押權人的全部損失。

  如抵押人未按、條規定將住所、法定代表人變更情況通知抵押權人的,抵押權人按原址發送的函件視爲送達。

  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的約定,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對抵押物處分所得價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有權按本合同第、條選擇進行處理,並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自然人抵押人簽字生效)。

  主合同、《委託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抵押人以抵押物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

  當事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而引起糾紛的,由抵押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權屬爭議,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期間抵押物滅失的,抵押人須另行向抵押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抵押人在2人以上(含2人)的,任何一箇抵押人履行條手續後,本合同即在該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間生效。

  且每一抵押人均以其提供抵押物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五條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附件《資產抵押清單》

  第十六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當事人、被保證人及登記機關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人簽字: 年 月 日

  抵押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0

  委託人(以下稱甲方):

  受託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 需要向 (以下稱貸款人)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 萬元,借款期限 (月),經甲方申請,乙方願意爲甲方提供保證擔保,最高限額人民幣(大寫) 萬元,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爲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爲 字( )第( )號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計算標準:(借款擔保額-履約保證金)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約定履約保證金的支付範圍: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還款義務(《借款合同》項下),貸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義務時,乙方無須徵得甲方同意,有權直接從保證金款項內向貸款人予以支付;(二)甲方未按規定交納擔保費的,乙方有權直接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三)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在保證金款項內扣付甲方的應付款及違約金、賠償金等;(四)乙方有權監督並實施保證金的支付,拒付與擔保內容無關的款項;(五)保證金在合同執行完畢後,由乙方退還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按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發生風險,乙方有權提前通知貸款人收回貸款。

  第五條、甲方保證按借款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乙方和反擔保方的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 延期擔保月數 3 ‰ 。

  第六條、甲方如不按期還款,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替甲方償還借款本息和逾期罰息,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 逾期擔保月數30 ‰ ,直至甲方還清本息爲止;若甲方不能償還貸款,則乙方有權處置甲方所有財產,收回替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爲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採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合同爲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授權代理人:(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簽約地點: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1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__________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爲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爲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爲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2

  委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黃驊市興業模具擔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向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借款,特此委託乙方作爲其保證人。按照《民法典》等法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其與貸款人簽訂的第_____號《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借款本金__________萬元,期限__________個月,貸款利率爲__________)所約定的債務及因甲方違約而應向貸款人支付的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費用等全部款項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擔保期間:從保證擔保借款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兩年。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項另立合同。

  三、乙方接受委託後,在與貸款人簽訂與此對應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時,甲方應以轉帳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

  四、甲方在上述借款到位之間,應按到位資金的_____%以轉帳或委託代款人從貸款中轉付的方式向乙方交納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按以下原則操作:

  1、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甲方,來源於甲方向貸款人的借款,其借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用以清償乙方爲甲方承擔的代償債務;

  3、支付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等款項;

  4、支付實現乙方和貸款人債權產生的合理費用。

  甲方按主合同足額還本付息後10日內,乙方如數退還上述風險保證金。

  五、如甲方或所在組織發生分立、合併或其他重大事項應及時通知乙方;

  六、甲方應每月按時向乙方抄送相應的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並保證其真實、合法。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履行主合同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即爲甲方違約;

  2、甲方違約應向乙方支付以下款項:

  (1)代償全部款項,包括主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以及貸款人爲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本合同違約金,按甲方未履行貸款額的_____%計算;

  (3)乙方因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合理費用;

  (4)滯納金,日滯納金按甲方未履行款項的_____%計算,計算至甲方向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五條下1、2條所約定的款項止;

  (5)賠償金,如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損失的,甲方仍應支付賠償金。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如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

  配偶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3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擬向_________購入____________,同時按照《____________擔保業務暫行辦法》向________________申請出具不可撤銷的保函。爲此,委託人、受託銀行雙方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委託人向_________購入_________用於_________,期限_________天,貸款每月按______%償付,由受託銀行出具以_________爲受益人,擔保金額_________元的有條件不可撤銷保函。

  第二條、保函自受益人接受之日起生效,截止日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委託人按以下要求在受託銀行存入保證金,用於保函項下的專項支付資金: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存入_________元

  第四條、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提交由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_________提供的受益人爲_________,擔保額度爲_________元的反擔保函。委託人不能按期支付貨款由受託銀行代爲支付時,_________應在規定期限內代委託人償付受託銀行所墊資金。

  受託銀行出具保函之前,委託人以可轉讓的自有資產____________元抵押給受託銀行,委託人不能按期償付受託銀行墊付的資金時,受託銀行有權將抵押財產折價或變賣,並從變賣抵押財產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第五條、保函有效期內,受益人憑保函和證明其與委託人債務關係的文件,有權要求受託銀行從委託人存款中支付貸款,受託銀行審查無誤後通知委託人並從委託人結算保證金存款戶劃付。保證金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的`,可從委託人其他賬戶支付。

  第六條、受託銀行代付貨款後,享有此債務追償權,委託人予以承認,並承擔墊付款項的利息。委託人應在接到受託銀行通知的_________日內,歸還受託行墊付款項及利息。

  第七條、受託銀行代墊款項,按建設銀行其它貸款計收利息,超過_________日不還,按逾期貸款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八條、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有關經濟合同事宜如發生變更,委託人應事先通知受託銀行,在得到受託銀行書面認可後方可變更。

  第九條、委託人應按保函額度的_____‰的費率按年向受託銀行支付擔保費用。共計_________元,於每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次交納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銀行各執一份。協議任何條款的修改或變更,必須經雙方同意。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雙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擔保業務暫行辦法》辦理。

  委託人:____________受託銀行: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4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爲:甲方擬向(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貸款,金額爲xx萬元整(¥ x元),借款使用期限xx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爲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覈實,爲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xx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 xx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爲每月¥ xx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爲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閱卷材料複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爲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xx元整(¥ xx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爲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xx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爲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閱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乙方:

  法定/授權代表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5

  甲方:

  乙方: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甲乙雙方就委託貸款事宜,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就其委託款項,對外發放短期貸款。

  二、甲方必須在乙方開立基本帳戶,委託款項存入該帳戶。

  三、乙方就爲委託款項可以發放下列形式貸款:

  1、存單質押、貸款;

  2、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

  3、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

  4、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其他貸款。

  四、乙方利用甲方委託款項可直接發放存單質押、貸款和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貸款;發放城區房地產抵押貸款必須甲方書面確認;甲方可直接指定借款人,書面通知乙方對其發放貸款。

  五、委託貸款利率

  1、委託貸款利率範圍爲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1.5倍。

  2、逾期、擠佔挪用貸款,按照國家逾期、擠佔挪用利率計付利息。

  3、國家貸款利率調整,委託款項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

  六、甲方按照貸款利息收入的25%-30%向乙方支付委託貸款手續費。

  七、利用委託款項發放貸款,乙方應嚴格審查借款人資格及借款資料,確保貸款發放合法。

  八、對委託款項貸款,乙方應盡力清收。對借款人信用狀況變化威脅款項安全的,乙方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文書生效後,乙方應在法定期間內申請執行。

  九、甲乙雙方按月對帳,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帳戶資金變動的對帳單等資料。

  十、乙方每季扣除委託貸款手續費後,將利息剩餘款項直接轉入甲方基本帳戶。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二、委託款項貸款到期,借款人申請展期的,經乙方同意,可以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過貸款期限。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十四、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期限爲三年,期滿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續期。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或其受權委託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示」乙方已提請甲方詳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並對甲方就本合同條款提出的疑問予以詳細解釋,乙方已經理解甲方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及對疑問的解釋,甲乙雙方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特別提示理解一致。

  甲方:

  乙方:信用合作社聯合社

  受權委託人: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6

  編號:

  本擔保合同於年月日由以下雙方在________簽定:

  1、(以下簡稱“委託人”)住所:

  2、(以下簡稱“擔保人”)住所:

  籤於以下理由:

  1、委託人與______(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爲______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託人申請擔保人爲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爲受益人,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期限爲______年的編號爲______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爲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司法解釋和判例;

  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曆下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爲委託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並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於自願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託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託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託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託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爲委託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4、委託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人民幣______萬元作爲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託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後返還給委託人。若委託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衝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託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託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託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委託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託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委託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並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託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委託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爲委託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委託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委託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託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並且委託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託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託人承擔,委託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託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後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後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爲抵消擔保人向委託人追索代償後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擔保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違約事件

  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託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後,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託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爲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託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託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爲委託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後任何時間,擔保人可:

  (1)要求委託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

  (2)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3)及/或要求委託人或第三人採取其他補救行爲,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並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爲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爲委託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對委託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託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託人收取罰金。委託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後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託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託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託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託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託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爲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爲委託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爲擔保人對委託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託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託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爲人民幣______萬元整。

  2、滯納金

  委託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託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託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爲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託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______份,委託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後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後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於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繫人:

  聯繫電話:

  傳真: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7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_

  受託人(乙方):__________

  鑑於:甲方因經營需要,自願委託乙方提供貸款擔保;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相應的擔保服務。雙方現就委託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

  第一條委託擔保債務

  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債務爲:甲方擬向(以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銀行貸款,金額爲_______萬元整(¥_______元),借款使用期限_______個月,自借據確認的借款日期起算。

  第二條委託擔保的方式與期間

  1、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委託乙方擔保的保證期間,按貸款機構的要求執行。

  第三條費用與支付

  1、爲簽訂本合同,乙方需就甲方提供的情況與資料進行調查與覈實,爲此,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調查費¥ _______元。對此費用,乙方開始相關工作即有權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的簽訂即表明乙方已滿足取得此費用的條件,即便此後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簽訂、或者乙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擔保合同未能簽訂、或者其他原因導致甲方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借款合同未能履行,甲方均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收調查費。

  2、就本合同約定擔保服務,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擔保費(¥_______元)。該擔保費限於第一條所確定之擔保費務期限,若因任何原因導致上述擔保債務全部或部分償還期限延長的,甲方應向乙方追加擔保費,標準爲每月¥ _______元。

  3、乙方向甲方收取擔保費的條件爲乙方與債權人訂立保證擔保合同,因此,自乙方與債權人訂立擔保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乙方退還擔保費或者以擔保費衝抵其他應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4、本合同所提及之必要費用、因代償而發生的費用等乙方主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鑑定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閱卷材料複印費、郵寄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拍賣費、評估費、執行費等。

  第四條履約保證金

  爲確保甲方按時償還擔保債務,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乙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元整(¥_______元)。對此履約保證金,在甲方按期償還擔保債務的情況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不計利息;如果甲方未能按期清償擔保債務,則該履約保證金爲違約金,歸乙方所有,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

  第五條反擔保措施

  1、就乙方擔保可能承擔的代償責任,甲方提供以下方式的反擔保:

  (1)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2)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3)由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4)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5)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6)由提供抵押反擔保;

  2、本條約定反擔保措施,由乙方與反擔保人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依法需登記生效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本合同的簽訂不具有乙方向貸款機構提供擔保的意思表示,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以乙方與貸款機構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第六條代償與追償

  1、甲方應嚴格遵守與貸款機構簽訂的借款合同,以避免乙方因擔保而承擔代償責任;

  2、如果甲方逾期償還隊貸款機構的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擔保權的,乙方可依據貸款機構的要求承擔保證責任,而無需就貸款機構主張權利的合理性進行審查。乙方承擔保證責任履行代償義務後,有權立即就代償金額和因此而產生的必要費用向甲方追償。貸款機構主張權利有誤的,由甲方自行向貸款機構抗辯。

  3、乙方代償後可隨時就代償金額和發生的費用向甲方追償,甲方應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向乙方清償,並按已代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自乙方代償之日起至清償之日止向乙方支付墊資期間利息。

  第七條合同解除

  乙方在收到前述全部擔保費和履約保證金後與債券人簽訂擔保合同,但由於甲方或者貸款機構的原因導致擔保合同未能簽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在此情況下,甲方可以書面申請解除本合同,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後退還已收擔保費及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履行擔保債務,導致貸款機構向乙方主張權利的,除本合同第四條約定外,還應另行按逾期償還金額的1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承擔代償義務後向甲方追償時,甲方逾期向乙方清償的,應按逾期額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乙方代償後向甲方追償,而甲方違反第六條約定逾期未向乙方清償的,如果乙方提起訴訟,則乙方爲提起訴訟而支付的全部律師服務費以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查檔材料複印費、閱卷材料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國際電話費、專家論證會費、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提起訴訟的,均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其他約定

  生效條件與文本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授權代表人:______________

2025委託擔保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以下簡稱貸款人)申請貸款,現委託乙方爲其保證人。根據《擔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

  一、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借款合同》(貸款本金:人民幣10000元,貸款期限:個月,貸款利率: )中約定的債務,以及因甲方違約導致的所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滯納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向貸款人提供信用擔保。

  委託保證期:保證借款合同約定的本金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二.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提供反擔保,具體事宜另行訂立合同。

  三. 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在與貸款人簽訂相應的擔保貸款合同時,應以轉賬或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擔保費(大寫)。

  四. 甲方以資金到位x%的轉賬形式或委託付款人從貸款中轉賬支付的形式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應按以下原則操作:

  1. 風險保證金所有權屬於甲方,來源於甲方對貸款人的貸款,貸款利息由甲方承擔;

  2. 清償乙方爲甲方承擔的補償性債務;

  3. 支付違約金、賠償金和滯納金;

  五. 違約責任

  1.甲方不履行主合同,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屬於甲方違約;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下列違約金額:

  六.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訂立補充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的判決不應通過協商解決。

  七. 本合同一式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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