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擔保合同書(精選28篇)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

  本《設施清單》爲(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爲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設備: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設備: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

  貸款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擔保方(以下稱丙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

  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人民幣_________ 元借給乙方,丙方自願爲乙方借款事宜進行擔保,直至還清。

  二、借款期限爲______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借款利息爲________,每_____月結息一次,且全額結清。

  四、借款到期當日本息一次性付清。如乙方違約,丙方負責在甲方要求的時限內償還乙方全部借款本息。

  五、乙方夫妻及丙方需將本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各一份交甲方作爲協議的附件。

  六、以上條款三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3

  貸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本合同。

  乙方自願以其合法所有的房地產抵押給甲方,作爲借款擔保。

  爲進一步明確當票以外其他事項,依據國家法律和《典當管理辦法》,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基本情況

  抵押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部位: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設計用途: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抵押房地產評估價值: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

  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

  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爲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數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當期內或典當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

  展期時,借款人須結清前期利息和綜合費用。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自甲方放款之日起按月計算利息和綜合費用,借款月利率:________‰;

  月綜合費率:________‰。

  乙方於每月________日前繳付利息和綜合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

  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約定,逾期5日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提前實現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贈與、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臵,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不利於甲方的改變,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如抵押物因不可抗力毀損、滅失或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價值顯着減少,乙方須在2日內書面告知甲方。

  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在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

  第六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完全所有權。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和當票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涉及任何形式的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

  乙方違反第五條、第六條規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

  乙方逾期5日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

  本合同經公證後成爲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若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則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放棄向法院提出直接強制執行的抗辯權。

  第八條:絕當物的處理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託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擔保款項及拍賣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乙方。

  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

  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爲辦理。

  第九條:特別約定

  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綜合費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的限制,乙方必須按時交納利息和綜合費用直至乙方清償完債務爲止。

  逾期還款、交納利息和綜合費按借款餘額每日1‰計收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當票而產生爭議,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乙方對當票、本合同及合同展期所做的保證義務爲本合同及當票的補充條款,補充協議是當票及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當票及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議中未修改的繼續有效。

  本合同壹式肆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發生效力,合同生效後乙方有義務在三日內協助甲方到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 方: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抵押共有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4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爲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__________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爲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爲止。否則將視爲詐騙犯罪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爲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犯罪行爲,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爲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爲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5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爲準,下同)。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爲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爲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爲%,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

  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爲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爲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_________________

  6.3.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7.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爲。

  8.爭議解決

  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杭州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6

  借款往往都會承擔一定風險,很多時候爲了迴避這種風險,都希望借款人能夠提供擔保。本文就爲您提供了一份借款擔保合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借款擔保合同書通用版(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合同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爲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 __________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 爲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X: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爲止。否則將視爲詐騙犯罪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 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爲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犯罪行爲,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爲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爲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借款擔保合同書範本2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地點:_____省(市)_____市_____縣(區)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保證人(以下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丙方保證金額爲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幣種)資金本金(大寫)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

  第二條 丙方對上條所列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乙方有權直接向丙方追償。丙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 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保證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 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撤銷,丙方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承擔。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應徵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丙方有權以甲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甲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甲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 本合同的保證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 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時,應經三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的,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保證總額的 %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應由變更後的機構按保證總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直接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約定的,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的約定,未經丙方同意擅自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主合同其他條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並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合同地點:_____省(市)_____市_____縣(區)注:如合同當事人爲非法人單位,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保證合同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當事人以外的

  第三人,應借款人的要求,爲借款人履行合同債務提供擔保時與借款人和貸款人共同簽訂的擔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兩個以上(包括兩個)保證人提供擔保時,則多箇保證人同時作爲丙方參與簽訂保證合同。各個保證人之間的保證責任,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

  第十二條“當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項”中約定。

  三、

  第二條、

  第四條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具體期限。

  四、

  第十條違約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

  五、合同當事人認爲應當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條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協商一致後在

  第十二條中填寫。

  六、

  第十三條是對合同簽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約定。合同必須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簽字和除單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無效。如果合同當事人不具備法人資格,則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返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7

  合同編號:–民借企字第______號

  甲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

  丙方(擔保人):洛陽 法定代表人:

  地址:洛陽市西工區王城大道凱旋西路交叉口廣建大廈13樓 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爲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爲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爲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爲:按月還息,每月20日爲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爲乙方代爲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爲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爲。 2、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文件的真實性

  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

  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爲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爲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通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絡等媒體發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4、 在借款期間,若借款人預留在–公司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

  變化導致無法與借款人取得聯繫,而借款人明知還款義務和期限卻不主動和–公司聯繫,也不按期還款,最終導致瑞銀公司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公司支付1000元的違約金。

  5、 在借款期間,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而導致–公司採取相關措

  施的,除支付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外(包括律師費),乙方還應向–公司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

  6、 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交付給乙方,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

  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保證金。在乙方按時付清本息後,丙方無息全額退還保證金。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和滯納金,且在保證金金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和滯納金的情況下,丙

  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8、 若丙方違反上述第七條約定,則丙方應賠償甲方違約金,即每超過一日賠償甲方人 民100元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乙方提前償還借款的,除按照實際用款期間支付利息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箇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轄。乙方自願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聲明條款

  1、 甲方、乙方已詳細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乙方要求,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

  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甲方、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瞭解。

  2、 甲方、乙方、丙方有權簽署本合同。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8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設備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爲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爲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爲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爲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係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設施 、設備清單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9

  出借人:

  借款人:

  保證人ⅰ:

  保證人ⅱ: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1.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1.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轉賬憑證及還款計劃表爲準。借款期限屆滿日爲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

  第二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式

  2.1 借款利率爲月息 .

  2.2 計息方式爲按月計息,到期還本。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 .

  第四條 提款

  4.1 借款人一次性提取全部借款,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爲 (a.現金;b轉賬支付)

  如雙方約定收款方式爲轉賬支付,出借人應於本協議簽訂當日將借款一次性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下列任何銀行賬號中:

  戶 名: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上述付款行爲的完成是本合同生效的條件之一。

  4.2 借款人提款當日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向出借人出具借據。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應嚴格按照以下還款計劃表履行還款義務。

  單位:元

  期數 還款日期 還款本金 還款利息 還本息合計 剩餘本金

  1

  2

  3

  4

  5

  6

  7

  指定還款戶名: 開戶行: 還款銀行卡號:

  5.2 借款人歸還最後一期本息時,應在保證人ⅰ見證下進行,否則,保證人ⅰ有權扣除借款人履約保證金。

  保證條款

  保證人ⅰ、保證人ⅱ按本合同約定承擔責任,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六條 保證方式

  保證人ⅰ自願向出借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ⅱ自願爲保證人ⅰ提供反擔保。

  第七條 保證範圍

  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具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二年。

  其他條款

  第九條 擔保約定

  9.1 借款人未按時歸還借款時,保證人ⅰ對出借人的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9.2保證人ⅰ承諾在借款到期之日起經出借人本人親自確認並完善相關手續後三個工作日內墊付借款人應付的本金、利息。

  9.3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借款人追償。保證人ⅱ自願爲借款人就因其未按時足額還款付息導致保證人ⅰ承擔保證責任時向保證人ⅰ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ⅰ向出借人代償後,可向保證人ⅱ追償。

  9.4 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未經保證人ⅰ同意私下交易或變更本合同約定事項,如私自續期或終止合同等,保證人ⅰ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條 合同各方承諾或確認

  10.1 出借人保證自己出借款項的來源合法。

  10.2在約定的期限內(7天)與借款相關的手續辦理完畢後,出借人在保證人ⅰ的見證下按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0.3 借款人保證提供給出借人、保證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10.4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10.5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賬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有關事項。

  10.6 借款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評估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有關費用。

  10.7借款人、保證人ⅱ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制改造、分立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爲。

  10.8借款人、保證人ⅱ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爲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10.9借款人、保證人ⅱ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在有關事項發生後48小時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0借款人、保證人ⅱ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10.11 合同各方均服從保證人ⅰ對整個借款以及借後的全程跟蹤服務管理,並按約定向保證人ⅰ支付擔保、諮詢服務費與履約保證金。

  10.12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還款義務,

  保證人ⅰ可代爲行使出借人的如下權利:①催收、代收欠款;②要求保證人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③訴訟(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上訴、反訴、和解、執行、代爲接受執行款項)

  第十一條 轉讓

  11.1 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和保證人。

  11.2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保證人ⅱ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二條 合同條款的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14.1出借人未依約出借款項的,出借人應按當筆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五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借款人爲該合同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經濟損失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14.2 出借人在借款期滿之前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的,按實際借款期限計收利息,但月息調整爲 .保證人ⅰ另行爲借款人匹配資金。

  14.3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實際借款期限支付利息,不足整月按整月計息。

  14.4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償還借款(含本金及利息),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還應按應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向出借人支付逾期罰金;借款人自逾期之日起向保證人ⅰ支付每日200元催收管理費,造成上門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500元的差旅費。

  14.5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或逾期付款(含本金和利息)兩次,經保證人ⅰ書面同意,出借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

  14.6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借款而導致保證人ⅰ代償的,除借款人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外,借款人還應向保證人ⅰ支付代償金額5%的違約金,該代償金額按原借款利率上浮50%的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借款人償還全部代償金額及違約金、催收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爲止。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

  15.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經出借人將借款支付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賬號中,並由借款人出具《收據》後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付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15.2借款人如果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保證人ⅰ審查同意展期,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借款才能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借款合同繼續執行。

  15.3本合同生效後,除合同已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經各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保證人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

  17.1 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展期協議、催收還款通知書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且含義認識一致。

  17.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補充條款

  出借人(簽字)

  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保證人ⅱ(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年 月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0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爲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__________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爲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爲止。否則將視爲詐騙犯罪行爲,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爲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詐騙犯罪行爲,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爲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爲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年月日

  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徵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准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專業銀行是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信用合作社。全國的信貸業務只能由國家金融機構辦理,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與借款方發生借貸關係。

  2.借款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在特殊情況下,城鄉個體工商業戶、實行生產責任制的農民也可以成爲借款合同的主體,同銀行、信用社簽訂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借款方必須根據國家批准和信貸計劃向貸款方申請貸款;貸款方必須在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信貸政策的條件下,由貸款方與借款方簽訂借款合同。超計劃貸款必須嚴格控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爲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外幣主要是供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使用的。在外幣的借款合同中,應明確規定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包括計收利息)

  5.訂立借款合同必須提供保證或擔保。借款方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必須有足夠的物資作保證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擔保,否則,銀行有權拒絕提供貸款。這種保證或擔保是使貸款能夠得到按期償還的一種保證措施。

  6.借款合同的貸款利率由國家統一規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管理。借款方在歸還貸款時,一般要償還貸款利息,而利率必須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計付,當事人雙方無權商定,對國家規定的利率,任何人無權變更或修改。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1

  借款人:

  擔保人:

  貸款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年利率爲。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爲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借款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簽字或蓋章)

  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2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20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爲準。

  第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2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爲: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託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後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⑵、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⑷、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後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⑹、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後,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併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爲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後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範圍爲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託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採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繫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瞭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後一箇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爲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箇月的部分按一箇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箇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叄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資方(甲方): 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3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並由丙方進行保證擔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爲維護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小寫)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 ____ 個月,自乙方實際放款日起算。

  第三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不得用於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領域,不得用於任何違法、犯罪行爲,不得用於任何國家法律、 法規、及國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項目或未經依法批准的項目。

  第四條 利率與計結息

  1、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爲月利率百分之 ______(小寫:____ %);借款期限內合同利率不變。

  2、利息計算 利息從甲方實際借款日起算,按實際借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 利息計算公式:利息=本金215;實際天數215;日利率;____日利率計算基數爲一箇月30天,換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結息方式 □ 按借款月結息和付息,以實際放款日的對應日爲結息日付息日,當月沒有對應日的,則當月最後____日爲結息日付息日。 □ 按自然月結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後一天爲結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不在付息日,則該出借款本金的最後一期清償日爲付息日,甲方應付清全部應付利息。

  4、罰息

  (1)若甲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就逾期部分,從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歸還借款罰息利率 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

  (2)若甲方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挪用借款罰息利率爲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

  (3)對同一筆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

  (4)對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罰息,以本條第3款約定的結息方式,按本款約定的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5)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的,計息公式爲: 利息= (本金+應付未付利息) 215;實際天數215;日罰息利率。

  第五條 借款條件 甲方向乙方請求本合同項下借款,須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資料,自然人個人借款提供 1——5、 13約定的資料;企業借款提供1、5 —13 約定的資料:

  1、向乙方提交個人企業信用借款申請表;

  2、甲方的身份證明、婚姻狀況和收入證明;

  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個月來的信用卡賬單、還款記錄;

  4、擬將借款轉入的甲方個人賬戶信息;

  5、借款用途證明材料, 如購買商品的發票, 購銷合同、 協議或甲方保證並說明其合法用途的聲明等;

  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供擔保,擔保合同已生效並完成法定的審批、登記或備案手續;

  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預留與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借款人文件、單據、印鑑、人員名單、簽字樣本,並填妥有關憑證;

  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開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賬戶;

  9、於提款前【 】個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書面提款申請及有關借款用途證明文件,辦理相關提款手續;

  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會或其他有權部門同意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決議書和授權書;

  11、借款人未違反本合同之約定;

  12、法律規定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提款條件。

  13、借款人應當提供自己現有資產狀況證明,並有其本人及直系親屬簽字認可。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請後,乙方將借款劃入甲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 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 ;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內。 由於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該借款,出借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

  還款 借款到期後,甲方將本金利息劃入乙方提供的銀行結算賬戶:(開戶行(精確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名: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項下借款以: □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 _____ 元_____ 角_____ 分,小寫:________________ 元。□按每月償還利息,到期還本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歸還利息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歸還本金金額人民幣(大寫) 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 □按借款到期一次性歸還本金和利息還款方式償還: 按本合同第四條確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歸還本金及利息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 萬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寫:_________ 元。其中本金_____萬元,利息_____萬元。

  2、按月償還借款的,甲方應自發放借款後第二個月開始按月還款。 還款期共計 ______ 期,按月還款的,每月的 ____日爲還款日。如借款日與還款日不對應,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第八條

  提前還款 甲方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償還,但應滿足以下條件:

  1、提前還款金額應足額清償;

  2、甲方提前 ____日向乙方提出書面請求,並經乙方確認。對提前還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計息方法計收利息,不足____月按____月計算利息。經乙方同意提前還款,除計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權按借款總額的3%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九條 保證

  1、保證人聲明:保證人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資格,保證人有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保證人完全瞭解主合同的內容,爲主債務人提供保證完全出於自願,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保證人丙方對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甲方沒有按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清償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乙方《催還到(逾)期借款通知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履行清償義務。

  3、保證擔保的範圍: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4、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保證期間爲借款人債務履行期屆滿(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之日起兩年;若主債務爲分期履行的,則保證期間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後一期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後兩年。

  5、保證期間,丙方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它足以影響保證能力的變故,丙方應提前 60天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全部保證責任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由丙方在____日之內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6、保證期間,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7、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的5%的違約金,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丙方未承擔保證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包括罰息)和其他費用,丙方均須承擔責任。

  第十條 違約事件及其處理

  1、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或視爲甲方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向乙方提供虛假資料、文件、信息或隱瞞重要事實、資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經造成損失

  (2)未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3)未按約定方式支用借款資金或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4)發生乙方認爲可能影響甲方的經濟狀況或履約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人,甲方拒絕;

  (5)甲方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2、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乙方有權分別或同時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爲;

  (2)宣佈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對於尚未發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

  (4)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業務;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賠償因其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7)乙方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出借人行使上述正當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概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公證 本合同可辦理公證;本合同簽訂後 ____ 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和乙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強制執行公證,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適當履行還款義務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甲方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二條 費用 除依法另行確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因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爭議解決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代理費等)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債權人因向借款人、保證人行使追索權而支出訴訟費、律師費等實現債權的費用,由借款人、保證人承擔。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整體轉讓給其他任何第三方自然人或法人,甲方、丙方對此表示認可,丙方在原保證擔保範圍內繼續承擔其保證責任,乙方按照本合同載明甲方的任一聯繫方式通知甲方、丙方即可; 承接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第三方有權代替乙方行使 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就本合同項下糾紛以該第三方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強制執行。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三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三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地址爲通訊及聯繫地址,並承諾在通訊及聯繫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送達方式:信函、快遞、報刊、媒體、電子郵件、傳真、電話、手機短信等方式。乙方將文書送達到甲方、丙方確認的地址即視爲送達。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爲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於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6、本合同發生爭議由谷____縣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法人須法定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並由乙方支付出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丙方聲明:本合同內容經與本人協商並經乙方充分告知、說明,本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全部內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4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爲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

  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爲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爲: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爲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

  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爲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爲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爲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5

  編號: 年 字 號

  貸款人(甲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件號碼: 住址: 電話: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如下內容的借款

  1.借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借款擔保合同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借款期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借款最高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5.利率爲月(日)息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人與保證人的義務

  1.向貸款人提供真實的借款申請資料;

  2.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按照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變借款用途;

  4.接受貸款人對其借款使用情況的瞭解、調查和監督;

  5.對外提供擔保或者自身經營情況惡化時,必須及時通知貸款人;

  6.身份證件、住所地、家庭關係等個人情況變更時,必須在變更前及時通知貸款人;

  7.依法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三條、借款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二十天內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可以展期。

  第四條、借款人的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金又未獲準展期的,從逾期之日按照本合同第一條利率加收 %計收利息。

  第五條、保證人責任

  保證人根據本合同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均應無條件地作爲第一債務人按貸款人的要求直接向貸款人支付,並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友好協商,補充合同視爲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均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第七條、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合同簽訂地: 。

  貸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收 據

  今收到貸款人 貸款人民幣 整。

  收款人:

  年 月 日

  賣房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房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與乙方就根據 小區 樓單元 室(儲藏室 號)達成了買賣交易,交易總額爲元(人民幣), 由

  於乙方無法一次性付全款,在辦理房產證過戶前,首次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剩餘所欠房款 元(人民幣)乙方在取得過戶後日內辦理房貸,並在日內將剩餘所欠房款元(人民幣)一次性付清給甲方,如果乙方因無法貸款或者是肆意不貸款超過約定付款期限,乙方將承擔違約金;全部交易款付清後甲方把房屋鑰匙交付給乙方交易完成;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序、效力等具有了明確的瞭解,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項,乙方承諾願以其全部資產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爲了保證甲方資金的安全,協議期內由乙方提供擔保人一名,如到期後乙方無法將資金還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其擔保人提前爲其墊付欠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一份,協議自房款全部付清之日起失效;

  甲方(賣房人簽字):

  賣方人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房人簽字):

  買房人身份證號碼:

  丙方(擔保人簽字):

  擔保人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6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等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另行商定。計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爲____%,按月結息,結息日爲借款日當天。

  第三條 貸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文件、資料和信息。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應當按期根據借款人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要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5。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6。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四條 保證方式與範圍

  1。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2。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爲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傳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爲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 擔保人承諾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箇或多箇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責任,擔保人可以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本息或其他資產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爲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爲主從合一合同,擔保合同不另行簽訂。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7

  編號: 年 字 第 號

  甲方(擔保人):

  乙方(借款人):

  住址:

  電話:

  丙方(反擔保人):

  住址:

  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爲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行)提供擔保,甲、乙、丙三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擔保的範圍、期限、方式

  1、乙方向貸款行借款本金 元,借款期限

  個月。甲方願就上述借款,爲乙方向貸款行提供擔保,具體擔保範圍以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保證合同》爲準。

  2、甲方的保證期間爲《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主債務(各)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3、甲方提供的擔保方式爲連帶保證擔保。

  第二條 反擔保的方式、範圍、期間

  1、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2、丙方保證反擔保的範圍爲: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3、丙方保證期間爲自甲方代償之日起兩年。

  4、乙方(或第三人)以有權處分的

  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並由甲方與乙方(或第三人)簽訂《抵押反擔保合同》。

  第三條 甲方的追償權

  1、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甲方在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清償債務後,有權向乙方、丙方追償。

  2、在乙方借款期限內,如乙方出現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甲方認爲這些情形可能影響借款按期歸還,則無論借款是否到期,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提前歸還銀行未到期借款本息;甲方也可視具體情況提前代償未到期借款本息,在代償後,向乙方、丙方追償。

  3、追償權的範圍包括:甲方爲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上述代償款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追償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等)。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在《借款合同》簽訂後三日內將《借款合同》原件送交一份給甲方留存。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方式、時間、款項履行還款義務,並提供還款單據給甲方。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願接受甲方有關財務、生產經營、貸款使用情況的檢查,甲方有權查詢乙方在貸款行的所有借款和還款情況。

  3、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資等;(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 (3)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執照、被撤銷;(4)法人代表、住所、人事發生重大變化;(5)經營狀況惡化,或效益嚴重滑坡;(6)在經營中出現違法行爲。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擔保費,支付標準爲甲方爲乙方擔保貸款本金的2‰(月),並在甲方與貸款行簽訂《保證合同》之前一次繳清。

  5、乙方應向甲方預交違約保證金

  元,乙方若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歸還銀行借款,則該保證金予以退還;反之,不予退還,甲方有權從該保證金中結算追償費用/代償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6、乙方如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本付息,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從借款到期之日起,甲方按原擔保費收費標準加收逾期擔保費。

  7、如出現甲方代償情況,乙方應支付甲方代償金額10%的違約金,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8、乙方、丙方如不能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對其違約行爲、信用度低下進行公告,乙方、丙方承擔公告費用並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第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六條 甲、乙、丙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由各方簽章後生效,不因《借款合同》、《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8

  出借人(全稱):_________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

  保證/抵押人(全稱):_________

  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

  (一)借款金額:_________ (人民幣大寫) 。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 。

  (三)出借人以現金方式支付____________元,其餘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將借款匯入借款人賬戶:

  戶 名: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執行固定借款利率,爲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內不變。

  (五)借款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借款償還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規定到期一次性償還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爲每月________日。

  (三)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按每天 計收違約金,直到全部本息還清爲止。

  第三條 擔保條款

  (一)本借款由 用 作爲該筆借款的抵押擔保物,雙方約定以上抵押物不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物不轉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歸還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權處理抵(質)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終止。

  (二)本借款由 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擔保,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保證後,有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借款人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按《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確定由借款人和擔保人承擔的遲延履行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四)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物的擔保(含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證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五)保證期間爲合同履行期屆滿後兩年。

  第四條 權利義務

  (一)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人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出借人爲規避風險,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須提前一箇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義務接受出借人的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人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借款人自願用所有財產(動產和不動產)作借款擔保。出借人有權對借款人上述資產採取保全措施。

  第五條 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者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出借人由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償還。 第六條 債權轉讓和債務轉移的約定

  (一)出借人可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自由轉讓給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異議。

  (二)如出借人將本合同項下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保證人承諾對轉讓的債權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借款人將債務轉移給第三人,必須經出借人書面同意。

  第七條 在借款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箇債權人的債務的情況下,承諾以其全部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必須提供真實的信息資料、印絕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資料和印絕章不真實,導致出借人該筆出借款損失的,借款人和保證人/抵押人認可出借人以經濟詐騙的方式來追償。

  第九條 如借款人違反合同約定不履行還款義務,提起訴訟的,出借人支付的訴訟費、律師費、調查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擔。

  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借貸條款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擔保人應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及所涉債務完全清償時終止。

  第十四條 聲明條款

  1.借款人、保證人有權清楚的知悉貸款的各項條款。

  2.借款人、保證人已經全面閱讀、準確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應借款人、保證人要求,出借人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借款人、保證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相應的法律後果都已經全部知曉並充分瞭解,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簽章):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保證/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保證/抵押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請求,丙方願意爲甲、乙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丙方作爲甲方還款的保證人,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按下列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丙方擔保金額爲甲方根據________年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資金本金________________整及其相應的利息、費用和罰息。

  第二條丙方保證代甲方清償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時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並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個營業日內,清償上述款項。

  第三條丙方的保證責任不因甲方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文件及本擔保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條丙方機構若發生變更、合併、撤銷,丙方應提前________天書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變更、合併後的機構承擔本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實爲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擔保人。

  第五條本擔保合同生效後,甲方和乙方如需要變更主合同條款,應徵得丙方的同意,由甲、乙、丙三方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對丙方的資金和財產情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丙方提供其財務報表等材料,丙方應如實提供。

  第七條本合同的擔保金額隨甲方償還或丙方代爲清償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本金、利息、費用及罰息的數額而相應扣減。

  第八條丙方代甲方清償借款本息、費用及罰息後,有權向甲方追償。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按期代爲清償到期債務,乙方有權委託丙方開戶金融機構從丙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並可視情況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違約金。

  2.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應按擔保總額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彌補所受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擅自變更主合同條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擔保義務。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解決

  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0

  出資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管理方(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

  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_______,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爲準。

  第四條

  乙方鄭重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

  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壹種方式: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爲:開戶人全稱: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 。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

  丙方受乙方委託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後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

  (2)、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3)、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

  (4)、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

  (5)、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後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

  (6)、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後,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併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爲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後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範圍爲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託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三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採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繫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十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瞭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後一箇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爲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箇月的部分按一箇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箇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叄份,由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1

  保證人(甲方):

  委託保證人(乙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住址:

  乙方聯繫電話: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及所附文件資料,經過調查分析,同意爲乙方向 (以下簡稱貸款方)以保證方式提供貸款擔保;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範圍、保證期間和保證方式。

  甲方願意就下述三點進行保證:

  一、保證範圍:

  乙方與貸款方簽訂的《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中約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包括複利和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二、保證期間:

  主合同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 年。

  三、保證方式:

  甲方在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甲方按主合同約定代償乙方在主合同中未履行完畢之所有債務。

  第二條 甲方的代位求償權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的約定履行了保證義務代乙方向貸款方清償了所有債務後,即取得了債權人的地位,有權要求乙方歸還甲方爲乙方代償的所有債務,自代償付款日起所有債務的利息(利率以人民銀行公佈的該項貸款基準利率計算)以及甲方爲乙方代償而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第三條 甲方的抗辯權

  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辯權,乙方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甲方仍有抗辯權。

  第四條 乙方的優惠

  因乙方是下崗失業人員,是國家政策扶持的對象,故甲方優惠在貸款期限內免收乙方擔保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造成甲方不能解除擔保責任,甚至代償的,從主合同到期之日起,甲方在銀行利率的基礎上加  %收取擔保費。

  二、乙方未能按主合同要求歸還債務、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之條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保證金額 %的違約金。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2

  出借人(抵押權人、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格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款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期限

  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爲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實際借款日以借據或轉賬憑證爲準。

  第二條利率、費用

  1、借款月利率爲____________%,公證、評估、管理、律師等前期費用另行計算。

  2、計息方式爲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餘利息。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提款;

  1、第一種,現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據爲準;

  2、第二種,轉賬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寫),此種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轉賬憑證爲準,此部分由借款人書寫。

  第五條還款方式

  合同各方協議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還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還款;

  2、分次還款。

  第六條合同各方承諾和確認

  1、借款人提供給出借人的資料真實、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監督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積極配合與協助各方對其(包括借款前後的生產經營和資金財務活動進行檢查、調查和監督並如實介紹情況)。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時如實提供財務報表資料,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財務狀況分析說明、註冊會計師查帳審計報表以及有關附表、報表附註等相關事項。

  4、借款方承擔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包括公證費、評估費、管理費、保險費、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等費用。

  5、借款人不得進行承包或租賃經營、合併或兼併、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讓或聯營、合資合作、產權轉讓、資產或債務重組、設立子公司或對外作股權式投資以及申請停業、歇業、解散等行爲。

  6、借款人未經合同各方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對企業章程和經營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爲第三方提供足以對外其財務狀況功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擔保。

  7、借款人如發生對其正常經營構成危險或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訴訟事項、強制執行、破產、財務狀況的惡化等有關事項,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營業範圍、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記事項的,應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條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徵得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

  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書面通知借款人。

  由於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質押登記的,抵押人、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八條獨立性

  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條款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根據法律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出借人未按約定日期出藉藉款,出借人按應出借金額每日萬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權解除本合同,該合同下已經支出的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由出借人全額彌補。

  2、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應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實際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箇月的利息作爲提前收回借款的違約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償還借款,除按約定利率繼續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萬分之五的罰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並按罰息利率支付代償期間的利息同時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依法處置抵押、擔保物主張自己的權益。

  4、爲促使借款人及時還款,本合同下履約保證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內借款人按時(提前)還款後全額退還,超出借款期限產生逾期的不予退還,該條款中的保證金與上述中違約金同時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還款,利息按照約定利率按實際用款日期結算(每月爲/30天),履約保證金全額退還,但該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擔保、評估、抵押、公證等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條合同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質押、擔保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抵押權、質押權必須辦理登記或交付才能設立的,相關條款和內容自簽訂之日起成立,於登記或交付之日生效。

  本合同至借款人還清本金、利息、罰息及所有其他從屬費用之日終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須辦理抵押、質押登記的必須辦理登記),並由各方簽訂相關的展期協議後,本合同項下才相應展期;在簽訂展期協議前,本合同繼續執行。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

  1、本合同項下借款借據、委託協議、展期協議、催還款通知或其他債權債務憑證等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條款標題僅爲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自然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自然人簽字、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3

  甲方(貸款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乙方(借款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丙方(擔保人):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借款金額、利率、期限、支付方式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大寫

  二、借款利率 月利率 %,利息總額 元;每日 爲一結息期,每結息期內須付清當期利息元;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不因國家利率的調解而調整。

  三、借款期:

  1、借款期限爲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應在借款期限屆滿當日清償上述借款本息,逾期每日按借款 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須徵得甲方同意。

  四、支付方式 爲確保資金安全,甲乙雙方同意通過共管賬戶結算借款本息。 賬戶名: 賬號: 開戶行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乙方保證上述借款用於,並承諾不挪作他用;借款人擅自改變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要求乙方按約定還本付息並提供擔保的權利。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催繳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借款,並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數額及時提供資金的義務。

  3、甲方有權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瞭解和監督檢查。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經營信息及財務狀況,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個人真實信息或法人單位的真實情況。

  4、甲方承諾其對出藉資金爲自己的合法財產否則由甲方對違約或損害賠償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及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權利。

  2、乙方有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歸還本金的義務。

  3、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

  4、乙方違約的,甲方爲實現本合同約定債權所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代理費等必要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向甲方披露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信息,定期提供有關財務會計報表、銀行對賬單等資料,配合甲方的調查、檢查、審查。

  6、當發生如下事件時,乙方應當在 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爭議事項處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執一份備案。

  甲方(簽章):

  經辦人:

  乙方(簽章):

  經辦人:

  丙方(簽章):

  經辦人: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4

  借款方(乙方):

  住所地:

  聯繫電話:

  擔保方(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1.借款金額、期限

  1.1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爲人民幣(大寫)元,(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爲準,下同)。

  1.2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爲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甲方應按1.2條約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遲提款,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視爲違約。

  2.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項下月利率爲%,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

  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還款方式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額支付利息。

  4.擔保

  4.1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丙方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4.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爲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4保證期間爲本合同確定的到期之次日起兩年。

  4.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爲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4.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4.9丙方保證責任爲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5.乙方權利、義務

  5.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提前還款。

  5.2自覺接受甲方對本合同項下借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瞭解及監督。

  5.3按本合同約定清償本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

  5.4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號碼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5.5如發生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重大影響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離、結婚,對外投資,承擔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應當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6.違約責任

  6.1甲方應按約定日提取款項,否則甲方有權按合同利率按日計收遲延違約金。

  6.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提前歸還款項,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計收利息。

  6.3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6.3.1向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者隱瞞重要事實;

  6.3.2不配合、拒絕接受甲方的監督;

  6.3.3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處分其資產;

  6.3.4其財產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債權人佔有、接管或其財產被扣押、凍結,可能使甲方遭受嚴重損失的;

  6.3.5其他任何可能導致甲方實現債權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7.合同無效、變更、解除、終止

  7.1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

  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償清之日終止。

  7.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7.2.1本合同項下之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

  7.2.2其他嚴重的違約行爲。

  8.爭議解決各方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合同簽訂地所在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9.其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簽訂地

  本合同簽訂於 。

  甲方:

  乙方:

  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5

  甲方(資金方主辦人):乙方(擔保銀行):丙方(借款方):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誠信、互利、公平的原則,就借款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一、甲方同意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支行爲公司擔保人民幣億元整。

  年利率%,即人民幣萬元整,一次性綜合服務費 %,即人民幣

  萬元整。

  第一年總計支付人民幣萬元整。

  甲方接到乙方《(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及邀請函》,經覈實無誤,伍個銀行工作日內,安排先生(商),在華人民幣億元整,轉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甲方專用賬戶。

  二、款到乙方三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開立先生戶名的專用賬戶和進賬單,並在銀行《還本付息保函》上籤章,一併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乙方在十五個工作日內,負責支付本年借款利息8%,即人民幣萬元整,和一次性稅後綜合操作費7%即人民幣萬元整,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否則,按動款時間,每億元每天元計算賠償給甲方,本金提回,本合同終止。

  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五年。

  每年月日前,由乙方支付利息8%,計人民幣萬元整,交給資金方主辦人

  先生,直至借款擔保合同期滿爲止,逾期不能足額支付利息,本金提回,本合同終止。

  四、擔保銀行必須在年月

  日前以資金方式一次性還清本金,出現不良資產、轉款失誤、企業破產、項目停工、企業兼併等,均由乙方和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五、乙方根據擔保規則和本合同條款行使職權,乙方有權支配甲方專用賬戶的資金,甲方不得干預。

  出現失誤由乙方負責歸還本金。

  六、乙方和丙方做好項目評估,辦好貸款手續,按進度用款,實行專款專用,保證資金安全。

  七、丙方按期向乙方交納利息,到期歸還本金,由乙方轉付給資金方主辦人先生。

  八、其他:(一)、甲方按合同約定保證資金按時如數到位,否則,按丙方所繳納備用金的%賠償給丙方。

  (二)、簽訂本合同,丙方暫交備用金每億元每天仟分之五共

  元在雙方共管賬戶。

  丙方負責辦理乙方在銀行《〈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邀請函》上按時、完整、無誤簽章,提交甲方確認,確認無誤,甲方退回備用金,否則不退。

  本《借款擔保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後附銀行《(還本付息保函)預開通知書邀請函》,缺一無效。

  本合同翻印、複印、過期無效。

  甲方(資金方主辦人)簽字:(相關資料辦理開戶是提供)時間:

  年月日

  乙方(擔保銀行):銀行(公章)行長簽字:身份證複印件: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時間從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條;該借款僅可用於約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爲違約,乙方-成員爲聯合借款人,乙方-成員之間相互承擔無限還款和無限相互擔保責任,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視爲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年月日前歸還,若到日未能按期歸還,則還需另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貸款額萬元違約罰金。

  第四條;丙方自願爲乙方從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爲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4、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5、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爲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爲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爲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並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附件;

  1、乙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2、乙方企業法人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乙方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4、丙方身份證複印件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7

  借款人:

  貸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擔保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就個人借款一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嚴格遵守以下約定內容:

  第一條 借款

  1.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1.2借款用途 :。

  1.3借款期限自 日止。

  1.4借款利率。

  第二條 劃款方式

  借款人的賬號/銀行卡號: 。戶名: 。開戶行: 。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按以下第種方式還本付息:

  3.1.1 實行利隨本清方式還款,到期一次性歸還借款本息。

  3.1.2按/季)結息,到期還本。結息日爲每(月/季)的20日。借款人須於每一結息日結息並支付給貸款人利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後一箇償還日不在結息日,則未付利息應利隨本清。

  第四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有權要求提前歸還借款,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5天通知借款人,否則,加收15天利息。

  第五條 借款擔保

  本借款合同由提供保證擔保。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執行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罰息。

  第七條:合同的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一式份,其中借款人份,貸款人份,擔保人各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簽章)貸款人(簽章)

  身份證名稱及號碼身份證名稱及號碼

  擔保人(簽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借款擔保合同書 篇28

  借款人:

  貸款人:

  抵押人:

  出質人:

  保證人:

  借款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貸款人:

  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

  抵押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出質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保證人:住所: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及賬號:電話:

  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借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貸款,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同意爲

  借款人提供擔保。爲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種類與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其發放以下(名稱)貸款,

  金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

  1、個人住房消費貸款

  2、個人商用房貸款

  3、個人商住兩用房貸款

  4、二手房貸款

  5、住房公積金貸款

  6、其他: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用於向(以下簡稱售房人)購買區街小區(地址)房屋套(大寫)。

  所購商品房資料要素如下:

  房型:;座落位置:棟室;

  銷售單價: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借款期限與借款憑證不一致的,以借款憑證記載爲準。借款憑證爲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四條貸款利率、利息和利率調整

  (一)、貸款利率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爲基準利率,(上/下)浮%,確定按(年息/月息)計算,按計息。

  (二)、貸款利息自貸款轉存到借款人指定的賬戶之日起計算。

  (三)、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合同利率,遇基準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基準利率調整,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

  第五條提款方式

  借款人應當一次性支用借款。支用借款採取受託支付方式,由借款人、貸款人簽定《個人貸款支付委託書》後,將借款劃至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內。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借款撥付條件

  本合同生效並全部滿足下列條件後方可辦理提款手續:

  (一)、貸款人已收妥借款人與售房人簽訂的經貸款人認可的購房合同或協議及推薦保證函;

  (二)、借款人必須出具貸款所購房產總價值%,即元的首期購房款憑證,並在此授權貸款人將該首期購房款連同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一次性全額劃人售房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結算賬戶;

  (三)、借款的擔保已依法辦理有關手續且已生效,有關擔保文件、單據正本已移交貸款人收執。

  (四)、符合借款撥付條件的有關應付費用已經結清。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計劃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以下(名稱)歸還。

  1、等額本金還款法

  2、等額本息還款法

  3、一次性還款法

  (一)、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可申請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二)、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借款人從借款日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貸款本息。還本付息日期定爲(定日結息/實際放款日)。還本付息日爲實際放款日的,每期還款日爲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爲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貸款到期日。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

  (三)、借款人在取得貸款後,第一次確定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爲人民幣(大寫:元整,共還款個月。此後需按本合同第四條進行利率調整的,每月還本付息額,由貸款人重新計算結果確定。

  第八條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保證按第七條確定的還款計劃歸還借款本息,並於每月還本付息日前將應還款額存入其在貸款人處開立的還款賬戶內,並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包括提前到期)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

  (二)、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可進行一次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如部分償還貸款本金或提前一次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需提前10個營業日內通知貸款人,並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利息按實際貸款應付利息計算。

  (三)、若還款賬戶發生掛失、凍結、止付、結清,或借款人需要變更還款賬戶的,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在變更手續生效前,若原還款賬戶已無法足額劃款,借款人應到貸款人處辦理櫃面還款。借款人未及時辦理還款賬戶變更手續或未及時到貸款人櫃面還款導致未按期足額清償到期貸款本息及其他費用的,借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權利和義務

  (一)、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二)、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和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三)、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經濟收入的證明,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貸款人有權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

  (五)、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借款人有義務對借款所購房屋進行投保,並以貸款人爲被保險人和第一受益人;

  (六)、借款人因購房事宜與售房人發生任何糾紛均不影響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也不影響擔保方擔保責任的承擔。

  (七)、借款人貸款所購房屋轉讓,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

  (八)、各方當事人住所發生變化,有義務及時通知對方。

  第十條意外賠償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在還款期內房屋發生一切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理賠款或其他賠款,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人貸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轉讓

  借款人如以所購房屋爲本合同項下借款提供抵押擔保,還款期內,借款人轉讓房屋應事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人借款本息和實現債權其他費用。

  抵押條款

  第十二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一)、抵押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等權屬方面的爭議。

  (二)、抵押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抵押人沒有隱瞞抵押物項下拖欠稅款、工程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出租的情況。

  (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依法可以設定抵押。

  (五)、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六)、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管。

  (七)、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

  第十三條抵押擔保範圍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

  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抵押人擔保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十四條抵押物

  (一)、抵押物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清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抵押物清單》對抵押物價值的約定,並不作爲貸款人依本合同第十八條對抵押物進行處分的估價依據,也不構成貸款人實現抵押權的任何限制。

  (三)、抵押物的相關有效證明和資料由雙方確認封存後交與貸款人保管,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

  (一)、法律、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抵押登記的,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到當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二)、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雙方應在變更登記事項之日起某日內到有關抵押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三)、以法定抵押登記範圍外的財產抵押的,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共同到公證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第十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保管。抵押人在保管期間應維護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價值產生減損。貸款人有權隨時檢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況。

  (二)、抵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抵押人應及時告知貸款人,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交有關主管機關出具的發生毀損、滅失的原因證明。

  (三)、抵押人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須將抵押登記材料(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單、抵押物權屬證書原件等有關文件)交付貸款人保管。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抵押物已投保的,抵押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產保險變更手續;抵押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抵押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不得短於本合同履行期。

  (二)、抵押人必須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抵押物的價值。

  第十八條抵押權的實現

  (一)、貸款人在行使抵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抵押人協商對抵押物進行折價以抵償本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十九條抵押人權利和義務

  (一)、抵押物出租的,抵押人和承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與貸款人共同簽訂或由承

  租人出具保證抵押權實現的書面文件。本合同生效後,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爲第三人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也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人。

  (二)、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抵押人仍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擔保責任。

  (三)、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無須經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抵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四)、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立即停止該行爲;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自抵押物價值發生減少之日的當日,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五)、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應當在所獲損害賠償的範圍內向貸款人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爲債權的擔保。

  (六)、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應當以所獲得的徵用補償金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

  (七)、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有義務通知貸款人並採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八)、有下列情形之—,抵押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立即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抵押物權屬發生爭議;

  3、轉移已抵押的財產;

  4、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化。

  (九)、借款人清償了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抵押。

  第二十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依約歸還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貸款人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二)、出現下列情形之—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並從處分所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的債權未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

  3、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以及第十九條一至八款約定的。

  (三)、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採取一切措施以避免抵押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抵押人。

  (五)、實現抵押權後,如果是第三方抵押的,抵押人應盡力配合貸款人行使其對借款人的追償權。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所得,在償還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返還抵押人。

  質押條款

  第二十一條出質人陳述與聲明

  (一)、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質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二)、出質人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三)、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可以設定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四)、出質人已對本合同項下質物的瑕疵做出充分、合理的書面說明。

  (五)、本合同簽署前未對本合同項下質物作出過包括設立抵押、饋贈或轉讓在內的任何處分。

  第二十二條質押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貸款人爲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的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二十三條質物

  (一)、質物情況詳見《質物清單》。

  (二)、《質物清單》對質物價值的約定,不作爲貸款人處分該質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貸款人實現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二十四條質物的移交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出質人交付貸款人,並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用。管理費用的具體數額,由雙方另行約定;貸款人依《質物清單》進行驗收,並向出質人出具收押憑據。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權屬證書、發票和其他相關資料經雙方共同確認封存後交由貸款人保管。

  (三)、債務履行期屆滿,本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或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債權的,貸款人應及時將質物及相關資料返還出質人。

  第二十五條質權的實現

  (一)、本債務履行期屆滿或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時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與出質

  人協商,將質物折價以抵償借款人所欠債務,或將質物拍賣、變賣後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二)、貸款人依本合同處分質物時,出質人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二十六條保管和提存

  (一)、如貸款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使質物滅失,毀損的,出質人可要求貸款人將質物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二)、如出質人所提供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且出質人拒絕提供相應擔保的,貸款人有權拍賣或變賣質物,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提前實現所擔保的本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或向貸款人所在地公證機關提存,提存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出質人應當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某日內,出質人應當到有關保險機構辦理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的質物財產保險基本險及附加險手續。保險期限應不短於主債務到期日。

  (二)、出質人應在保險單中註明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不得在保險單中設定任何限制貸款人權益的條款。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辦理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如發生保險事故,貸款人對保險賠償金享有優先受償權。保險賠償金應當提前向貸款人清償,或經貸款人同意用於恢復質物的價值。

  第二十八條出質人權利義務

  (一)、出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貸款人:

  1、涉及經濟糾紛訴訟;

  2、出質的財產發生權屬爭議;

  3、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質物饋贈、轉讓或再行質押。

  (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拍賣及訴訟的費用。

  (四)、質物毀損、滅失所得賠償金應當存入貸款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債權的履行。

  (五)、質物非因貸款人原因給貸款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害,出質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六)、貸款人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出質人有義務通知並採

  取一切措施使貸款人免受侵害。

  (七)、貸款人與本合同借款人協議變更借貸條款的,除展期和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

  經出質人同意,出質人仍在本合同確定的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八)、本合同生效後,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紿第三人的,出質人仍在原質押擔保

  範圍內向受讓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九)、本合同借款人償清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可以提前行使質權處分質押財產,並以所得價款

  優先受償:

  1、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本合同;

  2、依據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八條一至八款規定的。

  (二)、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採取一切措施,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三)、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四)、貸款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轉讓主債權時,應及時通知出質人。

  (六)、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在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將剩餘部分退還出質人。

  保證條款

  第三十條保證人陳述與聲明

  (一)、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有權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二)、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署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三)、完全瞭解本合同的全部內容,爲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四)、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的義務,貸款人可直接向保證人追索,保證人在此特別授權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上劃收相應款項。

  第三十一條保證擔保的範圍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保證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三十二條保證方式

  本合同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不按借貸條款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人有權直接向保證人追償,保證人應在接到貸款人書面通知後立即無條件向貸款人清償全部擔保債權。

  第三十三條保證期間

  (一)、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爲:自借貸條款中確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二)、本合同雙方就借貸條款中貸款期限達成展期協議的,經保證人書面同意,保

  證人的保證期間爲展期協議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十四條保證人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二)、對貸款人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保證人有義務簽收並在簽收之日起某日內將回執送達貸款人。

  (三)、保證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1、財務狀況惡化或涉及經濟糾紛;

  2、住所地、通信地址、聯繫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

  (四)、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本合同的,除展期或增加貸款金額外,無須經保證人同意,保證人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仍在原保證範圍內向受讓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保證人如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均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七)、借款人償清其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八)、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自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第三十五條貸款人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證明其合法身份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能夠反映其資信情況的相關資料。

  (三)、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債權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償的,有權要求保證人按照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的,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立即履行連帶保證責任:

  1、貸款人依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依法解除本合同的;

  2、貸款人依據本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貸款,其借貸條款中的債權未能實現或未能全部實現的;

  3、保證人違反第三十四條一至三款規定的;

  4、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且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承擔債務。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應及時通知保證人。

  其他條款

  第三十六條費用

  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公證、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鑑定、估價、抵(質)押登記、過戶、保管、訴訟及拍賣的費用。

  第三十七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在本合同中作虛假陳述與聲明,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全部損失。

  (二)、本合同生效後,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三)、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或利息的,貸款人有權對逾期借款從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基礎上上浮百分之(大寫)計收違約金,並對未支付的利息按罰息計收復利,直至本息清償爲止。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調,罰息利率自基準利率調整之日起相應上調;逾期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下調,罰息利率仍按原標準執行。

  (四)、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借款人授權貸款人可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內按相關費用、利息、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五)、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

  1、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

  4、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借款人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貸款人權益的合同和協議;

  6、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爲;

  7、借款人一箇月未按規定歸還貸款本息。

  8、借款人拒不簽收或採取其他變相方式不簽收貸款人催收函或催收文件的;

  9、借款人向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提供的擔保(保證、抵押或質押)可能導致貸款人本合同項下債權實現受到威脅或遭受嚴重損失的。

  (六)、保證人不及時向貸款人履行第三十四條第三款所約定的通知義務,應向貸款人承擔擔保金額3%的違約金。

  (七)、如因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應在原借款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十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生效後,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借款人/抵押人/出質人/保證人如將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人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擔保合同後生效。

  (二)、借款人死亡或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借款人的財產代管人或合法繼承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三)、本合同經合同當事人簽字並加按手印,貸款單位負責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章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貸款人在本合同中加蓋“貸款專章”與“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至本合同借款人的借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賠償金、貸款人爲實現主債權、追索借款人保證責任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公證、鑑定、評估、登記、保險、過戶、拍賣等事項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第三十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向貸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四十條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一條附則

  (一)、借款人提供的貸款申請審批書及其他證明材料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份,合同當事人各執一份,副本份。

  第四十二條提示

  (一)、貸款人提請借款人、擔保人對本合同各項約定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二)、本合同項下利率遇人民銀行利率調整,以人民銀行利率調整公告爲準,貸款人於次年某月某日開始,按相應利率檔次及浮動比例確定並執行新的利率將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抵押物清單

  質物清單

  金額單位:萬元(人民幣)

  貸款人:(公章)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手印)共同借款人:(簽字、手印)

  抵押人:(簽字、手印)抵押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出質人:(簽字、手印)質物共有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簽字、手印)共同債務人:(簽字、手印)

  保證人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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