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支部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評議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同腳踏實地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爲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維護改革的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繫羣衆,關心羣衆疾苦,艱苦奮鬥,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二、具體操作

  1、每名黨員都要對照《黨章》和不同崗位黨員先進性具體要求,形成自我評議材料。

  2、黨員應向支部大會作個人學習、工作和生活情況總結匯報,認真開展自我批評。

  3、黨支部要組織黨員進行相互批評和民主測評,也可吸收本單位羣衆和服務對象參加測評。

  4、要召開支委會,結合黨員本人的彙報情況、互評情況、平時表現和民主測評情況對每名黨員進行評議,並形成評議意見。

  5、對黨員的評議結果,要徵求本人意見,如有不同意見,應做進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達到共識。

  6、要將評議結果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對優秀黨員進行表揚,對評議不合格黨員,按照有關規定,分別作限期改正、勸退和除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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